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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FOCUS Technologies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Jun 9,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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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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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69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码:2014-042 号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9 号)核准, 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15 万股(其中发行新股 960 万股,老股转 让 1,155 万股),发行价格为 41.00 元每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86,715.00 万元, 其中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9,36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947.2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5,412.77 万元;老股转让所得资金总额人民币 47,355.00 万元,扣除老股东承担的承销费用人民币 2,604.525 万元,实际老股转 让所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750.475 万元(老股转让款归老股东所有)。以上募集 资金已由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4 年 1 月 24 日出具利安达 验字[2014]第 1004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本公司已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4 年 6 月 3 日出具的“利安达专字[2014]1126 号”《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截至 2014 年 2 月 2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5,601.8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金额 |
自有资金先期投 入金额 |
||
|---|---|---|---|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 1 | 新一代入侵防御系统 | 5,746.40 | 2,986.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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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新一代合规及安全管理产品 | 3,305.01 | 1,917.74 |
|---|---|---|---|
| 3 | 基于蜜网和入侵检测技术的安全威 胁捕获和溯源系统 |
4,158.78 | 2,389.77 |
| 4 | 新一代Web 及应用安全产品 | 5,434.57 | 2,706.43 |
| 5 | 新一代Web 安全运营服务平台 | 5,634.51 | 2,834.45 |
| 6 | 新一代安全硬件平台 | 2,709.85 | 1,482.07 |
| 7 | 虚拟化安全研究 | 2,269.00 | 1,284.75 |
| 合 计 | 29,258.12 | 15,601.82 |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期间,为保证上述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能够尽早产生效益,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先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 行建设。本次募集到位后,公司拟以募集资金 15,601.8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 筹资金。本次资金置换行为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且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5,601.82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5,601.82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置换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预先投入金额经注册 会计师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 公司以 15,601.82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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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15,601.82 万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5、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 告》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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