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NSFOCUS Technologies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Jan 6, 2014
55361_rns_2014-01-06_4ab47e59-8974-42da-b635-19b82cc42f62.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关于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之更正公告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 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 担责任。
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网上刊登了《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 价及推介公告》,为避免歧义,现将公告中关于网下向网上回拨的具体措辞进行了修改, 即将“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更改为“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具体情况如下:
公告原文为:“(二)在网上申购结束后,主承销商根据网上投资者的有效申购倍数 按以下原则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通过回拨后确定本次网下最终发行股票数量。1、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 倍、低于100 倍(含)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 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2、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 倍的,回拨 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3、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 倍,不启 动回拨机制。”
现更正为:“(二)在网上申购结束后,主承销商根据网上投资者的初步认购倍数按 以下原则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通过回拨后确定本次网下最终发行股票数量。1、网 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超过50 倍、低于100 倍(含)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 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2、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超过100 倍的,回拨比 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3、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未超过50 倍,不启动 回拨机制。”
除上述更正外,《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 价及推介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 投资者谅解。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