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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FOCUS Technologies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22, 2025

55361_rns_2025-04-22_1c023340-4dcf-4713-85c8-b65efbd57d54.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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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 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基于此,绿盟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 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华、李春红、刘辉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