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NSFOCUS Technologies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6, 2021

55361_rns_2021-04-26_5ef88b8f-037c-47a5-a30c-b02d32f01337.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我们作为绿盟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 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下列 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查,现就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 公司成长性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方占用资金、 对外担保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报告期末,公司以 4,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存单作为质押,对全资子 公司绿盟(香港)公司 500 万美元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不存在对除全资子(孙) 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情况。

(三)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并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能够有效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有效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开展,公司内控制度 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在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基本完整、合理有效的,各 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由于内部控制制度缺陷或失效而使公司财产受到重大 损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令其失真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 运行情况。

四、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张海燕 姜晓丹 李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