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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FOCUS Technologies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Mar 4,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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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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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及《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 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事项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411 名激励对象 2017 年个人业绩考核合格,满足解除限售 条件,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考核合格的激励对象办理 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
二、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 / 限售期可 行权 / 解除限售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 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208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2017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合格,满足行权条件,245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2017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合格,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考核合格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行 权/解除限售手续。
三、关于注销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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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因《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 6 人已离职,公司 回购注销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27,397 股;因 35 名激励对象 在 2017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合格,公司回购注销其第二个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 275,394 股;
因《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 4 人 已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8,000 股;因 24 名激励对象在 2017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合格,公司回购注销其第一个限售期对应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44,300 股;
因《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66 人已离 职,公司注销其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658,000 份;因 42 名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在 2017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合格,公司注销上述其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 期权合计 334,500 份。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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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朱慈蕴 张海燕 姜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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