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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FOCUS Technologies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Oct 2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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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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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及《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神州绿盟信 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 2018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拟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经了解,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的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
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 审计机构。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鉴于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根据《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7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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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 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朱慈蕴 张海燕 姜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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