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NSFOCUS Technologies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May 8, 2019
55361_rns_2019-05-08_c2960a27-75ac-41da-83d9-cb2f4ffa1c9b.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绿盟科技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海林 | 联系电话:010-56571666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玄虎成 | 联系电话:010-5657166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
|---|---|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5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致 |
是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2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7 |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3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 |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无 |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6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2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2017年年度跟踪报告、2018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无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无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无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无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1 |
| (2)培训日期 | 2018年12月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目前政策下再融资工具比 较、再融资审核知识问答 |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
|---|---|---|
|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
|---|---|---|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来源: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承诺方:阮晓迅;王建国;梁金千;张晶;朱贺军;王宇飞;薛 全英;何璧;唐柯 承诺内容:亿赛通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实现的 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200万元、4,160万元、5,408万元;标的公 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应在承诺期届满后三年内 即2019年12月31日前收回85%以上。 承诺时间期限:2014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承诺来源: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承诺方:Investor AB Limited、联想投资、沈继业、雷岩投资 承诺内容:在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时,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所持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预计其减持完毕绿盟科技 股份的期限不少于24个月,预计前12个月和后12个月分别减 持不超过公开发售后所持有绿盟科技股份的50%。 承诺时间期限:2014年1月29日至2019年1月28日 承诺来源: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承诺方:INVESTOR AB LIMITED;雷岩投资有限公司;联想投 资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1)其为股权投资基金,向公司的投资以获得财务回 报为目的,不谋求对公司的控制权。 |
是否 履行 承诺 |
未履 行承 诺的 原因 及解 决措 施 |
| 是 | 不适 用 |
|
| 是 | 不适 用 |
|
| 是 | 不适 用 |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2)其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通过协议、信托或其他方式代 持公司股份或者其他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 (3)公司的日常运营由公司的管理团队负责,其将通过公司股东 大会及董事会行使股东权利,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介入公司的日 常运营。 (4)如果基于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或公司签署的业务合同或公 司承担其他义务,限制或禁止公司对外披露特定的信息,公司无 需向其提供该等信息且其不会要求公司向其披露该等信息。 承诺时间期限:2011年5月23日至9999年12月31日 |
||
|---|---|---|
| 承诺来源: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承诺方:INVESTOR AB LIMITED;雷岩投资有限公司;联想投 资有限公司;沈继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内容:(1)本人/本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 相似或在商业上构成任何竞争的业务及活动的情形。 (2)在本人/本公司作为公司股东期间,本人/本公司将不会为自 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 何商业机会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本人/本公司 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公司。 (3)在本人/本公司作为公司股东期间,本人/本公司将不会以任 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相同、相似或在商业上 构成任何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 经济实体的权益。 (4)在本人/本公司作为公司股东期间,本人/本公司将促使本人 /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控股的除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履行本函中与 本人/本公司相同的义务。 承诺时间期限:2011年05月23日至9999年12月31日 |
是 | 不适 用 |
| 承诺来源: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承诺方:全体发起人股东 承诺内容:在股份锁定期满后,将主要采取大宗交易和二级市场 集中竞价出售股份的方式减持其所持的绿盟科技A股股份。同时, 为避免绿盟科技的控制权出现转移,保证绿盟科技长期稳定发展, 如其通过非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出售股份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出售绿 盟科技A股股份,其不将所持绿盟科技股份(包括通过其他方式 控制的股份)转让给与绿盟科技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或其他与绿 盟科技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第三方。如其拟进行该等转让,其将事 先向绿盟科技董事会报告,在董事会决议批准该等转让后,再行 转让。 |
是 | 不适 用 |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承诺时间期限:2014 年 1 月 29 日至 9999 年 12 月 31 日
承诺来源: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承诺方:公司及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内容:(一)如本公司/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 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 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 司/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绿盟科技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 /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 绿盟科技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绿 盟科技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绿 盟科技股东大会审议;
(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 等本公司/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本人承诺未能履 不适 是 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本人将采取以下措 用 施:1.通过绿盟科技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本人承诺未能履行、 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绿盟科技及其投资者 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绿盟科技及其投资者的 权益。
(三)公司主要股东 Investor AB Limited、联想投资、沈继业、 雷岩投资、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公司/本人承诺未 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 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 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本人违反本公司/本人承诺所得收益将 归属于绿盟科技,因此给绿盟科技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 对绿盟科技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承诺时间期限:2011 年 5 月 23 日至 9999 年 12 月 31 日
四、其他事项
| 四、其他事项 | |
|---|---|
| 报告事项 | 说 明 |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 ____ 徐海林 玄虎成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