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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FOCUS Technologies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Aug 2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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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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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 2017 〕 01700024 号
| 目 录 | |
|---|---|
| 1、鉴证报告······················································································· |
1 |
| 2、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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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 Post Code ): 100077 电话( Tel ): +86(10)88095588 传真( Fax ): +86(10)88091199
关于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 〔 2017 〕 01700024 号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公司”)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于 2016 年 1 月 8 日签 署的《关于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所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报告(以下简称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保证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情况报告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涉及实施鉴证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选择的鉴证程 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 考虑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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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在我们的鉴证工作范围内,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 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为发表鉴 证结论提供了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要求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参考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 杰
·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润玲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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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52 号),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 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 3 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 2,600 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34 元 / 股,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788,84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17,060,7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1,779,3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 华验字〔2017〕 01700003 号验资报告。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 修订稿)》(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用于智慧 安全防护体系建设项目、安全数据科学平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对 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行投入的 资金。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款项计人民币 169,586,342.78 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 额 |
||
|---|---|---|---|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 1 | 智慧安全防护体系建设项目 | 394,884,100.00 | 109,438,987.12 |
| 2 | 安全数据科学平台建设项目 | 206,331,700.00 | 60,147,355.66 |
| 合 计 | 601,215,800.00 | 169,586,34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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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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