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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FOCUS Technologies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Apr 2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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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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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 [2016] 01700020 号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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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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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 Postal Address : 4th Floor of Tower 2,No.16 Xisihuanzhong Road,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 Post Code ): 100039 电话( Tel ): +86(10)88219191 传真( Fax ): +86(10)88210558
关于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 [2016] 01700020 号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绿盟科技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 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 必要的其他证据,是绿盟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 的基础上,对《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 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 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 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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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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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盟科技公 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4 〕 19 号)核准, 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115 万股(其中发行新股 960 万股,老股 转让 1,155 万股),发行价格为 41.00 元每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86,715.00 万元,其中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9,36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947.2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5,412.77 万元;老股转让所得资金总额人 民币 47,355.00 万元,扣除老股东承担的承销费用人民币 2,604.525 万元,实际 老股转让所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750.475 万元(老股转让款归老股东所有)。 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4 年 1 月 24 日出 具利安达验字 [2014] 第 1004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及阮晓迅等为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 〕 94 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1,760,712 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4.28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 165,999,927.36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4,926,055.74 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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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利安达验字 [2015] 第 102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 )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公司已与保荐人广发证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魏公村支行四家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 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公司已与保荐人广发证券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 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 二 )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 4,303.60 元,利息为人民币 4,303.60 元。
| ,303.60元,利息为人 | 民币4,303.60元。 | ||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 | 存放方式 |
| 华夏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 10253000000577601 | 4,303.60 | 活期 |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 5,581,173.04 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 5,526,055.74 元,利息为人民币 55,117.30 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存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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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关村支行 活期 32300188000028255 5,581,173.0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
( 1 )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A 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 A 股募集资金运用方
案,本次 A 股发行募集资金符合 A 股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 1 “首 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2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4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35,412.77 万元,其中超募 资金为 6,154.65 万元。
2014 年 4 月 24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超募资金中的 1,200 万 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实施。
2014 年 9 月 2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 收购并增资北京安华金和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资资金增资武汉 深之度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超募资金中的 970 万元和 2,000 万元分别投资安华金和和深之度。
2014 年 10 月 2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 金收购北京敏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超募资金中 的 990 万元投资敏讯科技。
2015 年 5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杭州邦 盛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 用超募资金 994.65 万元和自有资金 1,205.35 万元(合计 2,200 万元)收购杭州 邦盛部分股权并对其进行增资。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超募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报 告书披露的 A 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本次交易现金对 价和交易费用的支付,若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款和交易费用后仍有剩余资金, 将用于标的公司(即北京亿赛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运营资金安排。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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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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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
首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35,412.7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829.66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412.77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投向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新一代入侵防御系统 | 否 | 5,746.40 | 5,746.40 | 577.26 | 5,260.20 | 91.54% | 2015年5月1日 | 6,328.00 | 是 | 否 |
| 新一代合规及安全管理产 品 |
否 | 3,305.01 | 3,305.01 | 230.03 | 3,103.00 | 93.89% | 2015年5月1日 | 7,123.00 | 是 | 否 |
| 基于蜜网和入侵检测技术 的安全威胁捕获和溯源系 统 |
否 | 4,158.78 | 4,158.78 | 273.83 | 3,822.05 | 91.90% | 2015年5月1日 | 4,946.00 | 是 | 否 |
| 新一代Web及应用安全 产品 |
否 | 5,434.57 | 5,434.57 | 664.32 | 5,021.91 | 92.41% | 2015年5月1日 | 6,861.00 | 是 | 否 |
| 新一代Web安全运营服 务平台 |
否 | 5,634.51 | 5,634.51 | 609.39 | 5,124.29 | 90.94% | 2015年5月1日 | 4,495.00 | 是 | 否 |
| 新一代安全硬件平台 | 否 | 2,709.85 | 2,709.85 | 240.22 | 2,634.83 | 97.23% | 2015年5月1日 | 不适用 | 是 | 否 |
| 虚拟化安全研究 | 否 | 2,269.00 | 2,269.00 | 239.96 | 2,174.96 | 95.86% | 2015年5月1日 | 不适用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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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9,258.12 | 29,258.12 | 2,835.01 | 27,141.24 | 29,753.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安华金和25%股权投资 | 否 | 970.00 | 970.00 | 970.00 | 100.00% | |||||
| 深之度10%股权投资 | 否 | 2,000.00 | 2,000.00 | 2,000.00 | 100.00% | |||||
| 敏讯科技55%股权投资 | 否 | 990.00 | 990.00 | 990.00 | 100.00% | |||||
| 杭州邦盛11.5607%股权投 资 |
否 | 994.65 | 994.65 | 994.65 | 994.65 |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200.00 | 1,200.00 | 1,200.00 | 100.00%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6,154.65 | 6,154.65 | 994.65 | 6,154.65 | ||||||
| 合计 | 35,412.77 | 35,412.77 | 3,829.66 | 33,295.89 | 29,753.00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因 |
2015年无此情况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募投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2014年1月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金额为6,154.65万元。 | |||||||||
| 公司2014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超募 资金中的1200万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事项。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将超募资金中的1200万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
||||||||||
| 公司2014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并增资北京安华金和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使用 募资资金增资武汉深之度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超募资金中的970万元和2000万元分别投资安华金和和深之 度。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事项,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
||||||||||
| 公司2014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北京敏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 致同意将超募资金中的990万元投资敏讯科技。 |
||||||||||
| 公司2015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杭州邦盛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全体 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94.65万元和自有资金1,205.35万元(合计2,200万元)收购杭州邦盛部分股权并对其进行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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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公司2014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15,601.8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事项;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601.8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 自筹资金;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利安达专字[2014]1126号”《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 因 |
由于公司加强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致使募集资金结余2,116.88万元,2015年8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决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 他情况 |
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 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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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 :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5,492.61 | 15,492.61 | 15,492.6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940.00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94000 | |||||||
| ,. | |||||||||
| 投资项目 | 最近三年实际业绩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 工程度)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 项目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 |
2014年度 | 2015年度 | 2016年度 | |
| 收购亿赛通支付现金 | 14,940.00 | 14,940.00 | 14,940.00 | 14,940.00 | 14,940.00 | 3,242.14 | 4,233.59 | 不适用 | |
| 亿赛通营运资金安排 | 552.61 | 552.61 | 552.61 | 不适用 | |||||
| 合计 | 15,492.61 | 15,492.61 | 15,492.61 | 14,940.00 | 14,940.00 | 3,242.14 | 4,233.59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2015 年无此情况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募投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分别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户。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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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已披露的 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 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注 1:发行股票购买北京亿赛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承诺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分别实现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归属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利润应全部来自于主营业务)不低于 3,200 万元、4,160 万元、5,408 万元。
注 2:根据 2015 年 1 月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关于募集资金用途是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和交易费用的支付,若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款和交易费用后仍有剩余资金,将用于标的公司(即北京亿 赛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运营资金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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