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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FOCUS Technologies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4

Apr 2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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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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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利安达专字[2014]第1065 号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盟科技”) 董事会《关于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涉及的与 2013 年12 月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绿盟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建立健 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我们的责任是对绿盟科技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 证业务》和《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 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 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 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 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 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我们认为,绿盟科技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标准于2013 年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赵小微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孙志钰 中国·北京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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