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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C Annual Report 2024

Jun 1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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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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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1303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13年度年報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編製
中華民國113年4月14日 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公開資訊觀測站mops.twse.com.tw
南亞塑膠公司網站www.npc.com.tw


一、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姓名、職稱、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發言人:吳嘉昭

代理發言人:彭福榮

職稱:董事長

職稱:副總經理

聯絡電話:(02)2712-2211

聯絡電話:(02)2712-2211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總公司、分公司、工廠之地址及電話:

名稱 所在地 電話
總公司 高雄市仁武區水管路101號 07-3711411
林園廠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一路6號 07-6419911
仁武廠 高雄市仁武區水管路101號 07-3711411
嘉義廠 嘉義縣太保市南新里北港路二段201號 05-2373711
新港廠 嘉義縣新港鄉中洋工業區2號 05-3772111
錦興廠 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一段336號 03-3223751
工三廠 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6號 03-3284191
林口廠 新北市泰山區南林路102號 02-29019141
樹林廠 新北市樹林區味王街55號 02-26806311
染整廠 新北市樹林區味王街57號 02-26806311
台北營業所
分公司 台北市內湖區南京東路六段390號7樓 02-27122211
新港分公司 嘉義縣新港鄉中洋工業區2號 05-3772111
麥寮分公司 雲林縣麥寮鄉台塑工業園區1號之1 05-6812345

三、股票過戶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務組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南京東路六段380號10樓

網址:無

電話:(02)2718-9898

四、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會計師:寇惠植、陳俊光

事務所: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7號68樓

網址:www.kpmg.com.tw

電話:(02)8101-6666

五、海外有價證券掛牌買賣之交易場所名稱及查詢該海外有價證券資訊之方式:無

六、公司網址:www.npc.com.tw


目錄

壹、致股東報告書

一、113年度營業結果 1
二、114年度營業計畫概要 3

貳、公司治理報告

一、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6
(一)董事資料 6
(二)總經理、副總經理、各部門分支機構主管 18
二、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21
(一)董事及監察人酬金 21
(二)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23
(三)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個體財務報告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 26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29
(一)董事會運作情形 29
(二)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或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33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41
(四)公司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其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55
(五)公司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其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58
(六)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60
(七)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100
(八)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 105
(九)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108
(十)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108
(十一)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記錄或書面聲明者 121
四、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122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 122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 123
七、董事、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123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124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126

參、募資情形

一、資本及股份 127

(一)股本來源 127
(二)主要股東名單 127
(三)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128
(四)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128
(五)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128
(六)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 129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 130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 134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 134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 134
六、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 134
七、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 134

肆、營運概況

一、業務內容 135

(一)業務範圍 135
(二)產業概況 139
(三)技術及研發概況 146
(四)長、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147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151

(一)市場分析 151
(二)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159
(三)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163
(四)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


客戶名稱及其進(銷)貨金額與比例 165

三、從業員工 166
四、環保支出資訊 166
五、勞資關係 172
六、資通安全管理 178
七、重要契約 182

伍、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財務狀況 184
二、財務績效 185
三、現金流量 186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188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 188
六、風險事項 189
七、其他重要事項 197

陸、特別記載事項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198
二、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 198
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198
四、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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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致股東報告書

一、113年度營業結果

南亞公司113年度合併營業額為2,596億848萬元,較112年度2,597億5,534萬元,減少0.1%;合併稅前利益45億2,347萬元,較112年度91億3,032萬元,衰退50.5%。

113年通膨與高利率稍有緩解,加上AI發展帶動供應鏈需求持續成長,本公司除電路板略微減少外,其他產品的本業營收與獲利都稍有成長。但受制於美中科技戰、地緣政治衝突、中國大陸房產問題等不利因素,限制了復甦力道,再加上認列轉投資收益減少,整體獲利仍不佳。

南亞公司自創立以來,即隨著社會經濟與科技技術發展,不斷的進行產業轉型,目前經營的產業項目,主要有塑膠加工、化工、聚酯及電子材料等。

在塑膠加工產品方面,近年來運用加工技術,開發出新用途、新材質、符合環保潮流及醫療用產品,如晶圓切割研磨膠帶、車用內飾膜、減白血袋等,廣泛應用於各產業,同時產線也導入自動化監控設備,提高機台生產效率,並推動電子商務及網路行銷,拓展高階及具潛力的新興市場,營運穩定成長。

此外,並發揮台灣、大陸、美國及越南等海內外分散生產據點的優勢,適時調配各廠產銷作業,提供客戶滿意的服務及體驗,經由各種努力,塑膠加工產品維持穩定的獲利。

在化工產品方面,配合麥寮六輕石化產業垂直整合分工,本公司乙二醇(EG)、丙二酚(BPA)、丁二醇(1,4BG)、可塑劑(Plasticizers)、酞酸酐(PA)、異辛醇(2EH)、及環氧樹脂(EPOXY)等產品,與上下游形成完整的供應鏈,分別支援聚酯、電子及塑膠加工等產業發展。

113年度大陸地區新增產能陸續開出,產量外溢至海外地區,導致市場競爭加劇,本公司依不同產品市況,彈性調整產銷地區,及產品別產能利用率因應。其中,乙二醇(EG)進行製程優化,且因市況回升,利用美國德州廠相對較低的原料成本,提高產銷量,帶動整體化工產品營收與損益改善。


聚酯產品方面,秉持環保永續的經營理念,致力於將消費者使用後的聚酯製品回收再生,更自主研發AI智慧分類技術,提早佈局織物回收,推出聚酯再生品牌「SAYA餘創」,藉由優化產品結構,佈局高附加價值的產品市場,113年度營收略微成長。

為更便利回收,推出材質單一化產品,如以改質聚酯粒,生產拉鍊、鈕扣等服飾配件,使整件衣服都是PET材質。也生產全聚酯材質的窗簾,市場反應極佳。此外,開發醫材用聚酯粒,擴大PET高端應用市場,且改質再生聚酯粒,用於3C電子產品,持續擴大纖維產品應用及提高回收再利用的價值,使業績再提升。

在電子材料方面,113年度消費性電子產品需求仍然偏弱,但受惠於AI應用崛起,帶動銅箔基板、銅箔等需求增加,且車載、網通、伺服器等高頻高速材料市況穩定,營運轉強。

未來,生成式人工智慧(AI)、高速運算、邊緣運算、伺服器及高速交換器等相關領域持續成長,且人工智慧將由雲端走向地域,朝向終端產品的應用發展(如:AI PC、AI手機、AI機器人等),進一步提升上游原料的需求。

電子材料將以高頻高速、低介電、低膨脹系數的高階材料為發展主軸。南亞公司善用完整的上下游垂直整合優勢,結合內外部資源,推動轉型,除了現有產品高值化、差異化外,也朝向高階網通、AI伺服器、低軌衛星、風電及船舶等不同產業用材料發展,料源相對穩定,亦可滿足客戶一站購足的需求,成長可期。

在電路板方面,南電公司長期深耕IC載板市場,並與客戶合作,推出新世代高階伺服器和交換器、網通、AI及高效運算晶片等應用載板。

隨著生成式AI快速發展,客製化晶片與高速傳輸的需求上升,南電公司已開發雲端AI伺服器處理器、高速交換器等大尺寸多層數IC載板。也將量產高階PC中央處理器與繪圖晶片應用的IC載板,迎接邊緣AI產品市場商機。

2


轉投資的南亞科技公司,致力於DRAM產品之開發、製造與銷售。目前正持續進行10奈米級製程自主技術,相關產品(如DDR5或以上)的開發與量產。

隨著AI蓬勃發展,相關 HBM高頻寬DRAM產品將持續成長,正積極發展高密度先進產品,矽穿孔製程(TSV)及多晶片封裝,與高頻寬產品設計等。同時,將以策略性投資及合作來建構邏輯基礎IC以及HBM DRAM 的整合,開發客製化記憶體,憑藉深厚製程技術開發能力,奠定長期競爭力。

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如下:

| 年度
項目 | | 113年 | 112年 |
| --- | --- | --- | --- |
| 財結務構(%)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41.28 | 41.86 |
|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 211.10 | 233.28 |
| 獲利能力 | 資產報酬率(%) | 0.93 | 1.83 |
| | 權益報酬率(%) | 0.89 | 2.10 |
| |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 5.70 | 11.51 |
| | 純益率(%) | 1.27 | 3.12 |
| | 每股盈餘(元) | 0.42 | 0.80 |

註:每股盈餘係依當年度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計算。

二、114年度營業計畫概要、未來公司發展策略、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展望114年度,美中科技競爭加劇,關稅壁壘與供應鏈重組,加上地緣政治緊張情勢等因素,使經濟發展充滿變數,此外,大陸石化產能不斷擴張,同業競價加劇,碳費徵收等等,經營仍然辛苦。

因應政經情勢與科技發展等變化,本公司在113年6月即宣告①產品轉型、②事業轉型、③低碳轉型及④數位轉型等四大轉型為公司經營策略方針,且成立「永續經營與發展組」,統籌全公司資源,推動事業轉型與永續發展,推動方向有:

  1. 產品轉型:提升高值化、差異化產品比重,拓展新應用及市場。

3


  1. 事業轉型:開發新事業、新產品及新技術,深化公司產業佈局。
  2. 低碳轉型:拓展綠色產品,致力節能減碳,落實循環經濟推動。
  3. 數位轉型:應用數位科技,精進AI及數位轉型,實現智能化營運。

四大轉型結合高速通訊與AI創新應用材料、低碳與綠色產品、生技與醫療健康應用醫材等三大產業發展趨勢,前三項屬於產業轉型,數位轉型則在建立及優化公司堅實而有效率的經營基礎,整體具有永續發展的概念,可隨產業與科技變化,發展出具市場性的產品。

短期內正進行產品轉型,以生產差異化、高值化產品,及持續利用現有產品特性,拓展新用途及市場。此外,隨著產業發展趨勢,進行新事業開發、新產品研發及新技術導入,尋求事業轉型,如醫療材料及半導體用料等。

除產品與事業轉型外,設備、製程持續導入人工智慧,整合各項數位化數據,發展數位管理平台,優化生產製程條件的控制,以提升品質、降低原料及能源耗用,實現管理智慧化,並透過大數據分析及自動化管理,強化競爭力,推升公司營運效率。

本公司研發環境友善的高值化綠色產品,開發節水節能製程,進行跨廠資源與能源整合的多重循環再利用,減少資源耗用,並異業結盟建立回收系統,實現減量化。推動綠色製程,降低碳足跡,減少環境影響,多項產品陸續取得ISCC Plus(國際永續發展與碳認證)認證,展現對永續經營的承諾。

另以「2050年碳中和」為目標,落實推動「低碳能源轉型」、「節能減碳循環經濟」、「提高再生能源用量」與「碳捕捉技術運用」等策略,積極面對氣候變遷帶來的機會及挑戰。

在新擴建與投資方面,今年有多項投資陸續完工,包含台灣樹林廠區的離型膜、醫療用的減白血袋,林口廠區的PET改質粒,及美國德州廠區的軟質膠布等。

4


往後數年,本公司仍有台灣樹林廠區的ABF載板二期、新港廠區太陽能系統建置、及大陸惠州銅箔等擴建案陸續進行,未來除產線改造外,亦將因應產業發展趨勢與國際經貿情勢及供應鏈變化,適時、適地投入新事業及高值化產品的發展,帶動業績持續成長

預估114年各主要產品依設備生產能力及考量未來市場之供需情形,預期銷售數量如下:(含合併子公司及公司間內部撥轉量)

產品名稱 單位 預期銷售量 產品名稱 單位 預期銷售量
軟質膠布 公噸 64,557 丁二醇 公噸 25,186
膠乳皮 千碼 27,464 乙二醇 公噸 2,218,759
硬質膠布 公噸 118,044 銅箔基板 千張 64,000
PU合成皮 千碼 13,135 環氧樹脂 公噸 413,270
塑膠門窗 公噸 30,561 玻纖布 千米 480,280
硬質管 公噸 141,600 銅箔 公噸 84,000
B O P P 膜 公噸 19,200 玻纖絲 公噸 138,243
可塑劑及硬化劑 公噸 250,487 電路板 千平方英呎 13,452
酞酸酐 公噸 141,220 聚酯纖維 公噸 1,046,280
丙二酚 公噸 568,555 聚酯薄膜 公噸 65,541

貳、公司治理報告

一、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114年4月14日

(一)董事資料

職稱(註1) 國籍或註冊地 姓名 性別年齡(註2) 選(就)任日期 任期 初次選任日期(註3) 選任時持有股份 現在持有股數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主要經(學)歷(註4)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備註(註5)
股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職稱 姓名 關係
董事長 中華民國 吳嘉昭 男75以上 111.06.10 三年 75.04.07 79.030 - 79.030 - 55.939 - 0 0 政治大學企管系 南亞科技及南亞電路板董事長 不適用
常務董事 中華民國 王文淵 男75以上 111.06.10 三年 96.06.22 38.291.228 0.48 37.483.606 0.47 310.457 - 0 0 美國德州休士頓大學工業工程碩士及化學工程學士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紡織業拓展會名譽董事長、福燈興業董事長、台塑、台化及台塑石化董事 常務董事董 王文淵林豐欽 兄弟姻親
常務董事 中華民國 台塑石化 - 111.06.10 三年 96.06.22 179.214.423 2.26 179.214.423 2.26 0 0 0 0 倫敦大學機械工程系 南亞光電及台塑海運董事長、台塑、台化及台塑石化董事 常務董事董 王文淵林豐欽 兄弟姻親
中華民國 代表人:王文淵 男65-74 96.06.22 968.520 0.01 968.520 0.01 50.150.064 0.63 0 0
常務董事 中華民國 王瑞瑜 女55-64 111.06.10 三年 96.06.22 19.052.421 0.24 18.822.421 0.24 0 0 0 0 台灣大學國際企業研究所碩士 台塑石化董事、台塑生醫及台塑新智能科技董事長 董事 王貴雲 姐妹
常務董事(獨立董事) 中華民國 王志剛 男75以上 111.06.10 三年 98.06.11 0 0 0 0 0 0 0 0 美國德州農工大學企業管理博士 台新銀行資深顧問
獨立董事 中華民國 林義夫 男75以上 111.06.10 三年 105.06.23 0 0 0 0 0 0 0 0 政治大學會計統計學系 訊德永業汽車獨立董事及合一生技董事
獨立董事 中華民國 朱雲鵬 男65-74 111.06.10 三年 100.06.21 1.199 - 1.199 - 0 0 0 0 美國馬里蘭大學經濟系博士 博珍服務董事長亞洲水泥獨立董事
董事 中華民國 鄧明仁 男75以上 111.06.10 三年 87.05.22 188.742 - 188.742 - 0 0 0 0 台北工農化工科 本公司總經理南亞科技及南亞電路板董事

7

職稱(註1) 國籍或註冊地 姓名 性別年齡(註2) 退(註)任日期 任期 初次選任日期(註3) 選任時持有股份 現在持有股數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主要經(學)歷(註4)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備註(註5)
股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職稱 姓名 關係
董事 中華民國 李仲一 男75以上 111.06.10 三年 96.06.22 0 0 0 0 26,509 - 0 0 中國文化大學法學博士 財團法人現代財經基金會副董事長、穩鐳半導體及群益金鼎證券獨立董事、東興光電董事 不適用
董事(註6) 中華民國 台灣塑膠 - 111.06.10 三年 96.06.22 783,356,866 9.88 783,356,866 9.88 0 0 0 0 大同工學院電機系 本公司顧問南亞電子材料(昆山)董事
中華民國 代表人:簡日春 男75以上 78.04.14 303,377 - 303,377 - 167,852 - 0 0
董事 中華民國 王貴雲 女75以上 111.06.10 三年 96.06.22 11,164,271 0.14 10,723,271 0.14 2,568,086 0.03 0 0 倫敦大學化學系 本公司資深副總南亞美國董事 常務董事王瑞瑜 組織部
董事(註7) 中華民國 林豐欽 男75以上 111.06.10 三年 81.04.30 25,458 - 67,696 - 43,632,565 0.55 0 0 政治大學會計碩士 本公司資深副總南亞香港董事 常務董事常務董事王文湖王文瀾 王文瀾
董事 中華民國 李政中 男65-74 111.06.10 三年 108.06.12 0 0 0 0 0 0 0 0 中央大學化工系 本公司顧問
董事 中華民國 台化公司 - 111.06.10 三年 96.06.22 413,327,750 5.21 413,327,750 5.21 0 0 0 0 台灣大學化工系 本公司顧問
中華民國 代表人:施宗岳 男65-74 111.06.10 111.06.10 8,080 - 8,080 - 0 0 0 0
董事 中華民國 富臨投資 - 111.06.10 三年 96.06.22 3,287,472 0.04 3,287,472 0.04 0 0 0 0 東海大學企管系 富得投資公司董事
中華民國 代表人:張清正 男65-74 96.06.22 1,446,319 0.02 1,400,368 0.02 0 0 0 0

註1:法人股東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分別列示(屬法人股東代表者,應註明法人股東名稱),並應填列下表。
註2:請列示實際年齡,並得採區間方式表達,如41~50歲或51~60歲。
註3:填列首次擔任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時間,如有中斷情事,應附註說明。
註4:與擔任目前職位相關之經歷,如於前揭期間曾於查核簽證會計師事務所或關係企業任職,應敘明其擔任之職稱及負責之職務。
註5:公司董事長與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最高經理人)為同一人、互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者,應說明其原因、合理性、必要性及因應措施(例如增加獨立董事席次,並應有過半數董事未兼任員工或經理人等方式)之相關資訊:不適用。
註6:董事簡日春先生於84年股東常會改選後未續任,另於102年6月24日股東常會選任。
註7:董事林豐欽先生於96年股東常會改選後未續任,另於102年6月24日股東常會選任。
註8:持股比率欄為「-」表示持股比率未達 0.01%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114年4月14日

法人股東名稱(註1)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註2)
台塑石化(股)公司 1.台灣塑膠工業(股)公司(28.56%)
2.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24.15%)
3.南亞塑膠工業(股)公司(23.11%)
4.長庚醫療財團法人(5.79%)
5.福懋興業(股)公司(3.83%)
6.渣打國際商業銀行營業部受託保管創世資本集團(股)
公司投資專戶(0.60%)
7.匯豐銀行託管包爾能源(股)公司投資專戶(0.51%)
8.渣打國際商業銀行營業部受託保管中央資本管理(股)
公司投資專戶(0.49%)
9.匯豐銀行託管亞太光電(股)公司投資專戶(0.48%)
10.台銀受託公益信託王長庚社會福利基金專戶(0.44%)
台灣塑膠工業(股)公司 1.長庚醫療財團法人(9.44%)
2.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7.65%)
3.花旗(台灣)商業銀行受託保管瑞士銀行-瑞士銀行
新加坡分行投資專戶(6.26%)
4.南亞塑膠工業(股)公司(4.63%)
5.賴比瑞亞商泰氏國際投資公司(4.16%)
6.賴比瑞亞商萬順國際投資公司(3.05%)
7.台塑石化(股)公司(2.07%)
8.財團法人明志科技大學(1.43%)
9.花旗台灣託管固力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專戶(1.00%)
10.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0.9%)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 1.長庚醫療財團法人(18.58%)
2.賴比瑞亞商泰氏國際投資公司(6.35%)
3.賴比瑞亞商萬順國際投資公司(3.80%)
4.台灣塑膠工業(股)公司(3.39%)
5.南亞塑膠工業(股)公司(2.40%)
6.王文淵(2.20%)
7.聯合電力發展(股)公司(1.63%)
8.渣打國際商業銀行營業部受託保管創世資本集團(股)
公司投資專戶(1.51%)
9.匯豐(台灣)商業銀行(股)公司受託保管肯德電力發展
(股)公司投資專戶(1.45%)
10.臺灣銀行(股)公司受託公益信託王詹樣社會福利基金專戶(1.39%)
富臨投資有限公司 薩摩亞商富來登國際企業(股)公司(100%)

註1:董事、監察人屬法人股東代表者,應填寫該法人股東名稱。
註2:填寫該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名稱(其持股比率占前十名)及其持股比率。若其主要股東為法人者,應再填列下表。
註3:法人股東非屬公司組織者,前開應揭露之股東名稱及持股比率,即為出資者或捐助人(可參考司法院公告查詢)名稱及其出資或捐助比率,捐助人已過世者,並加註「已歿」。

8


上表主要股東為法人者其主要股東
114年4月14日

法人股東名稱(註1) 法人之主要股東(註2)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 1. 南亞塑膠工業(股)公司(17.81%)
2.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13.71%)
3. 台灣塑膠工業(股)公司(13.15%)
4. 王永在(已歿)(11.13%)
5. 王永慶(已歿)(7.28%)
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1.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37.40%)
2.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5.79%)
3. 裕源紡織(股)公司(2.55%)
4. 財團法人長庚大學(2.20%)
5. 長庚學校財團法人長庚科技大學(2.13%)
6. 財團法人明志科技大學(1.87%)
7. 亞太投資(股)公司(1.43%)
8. 賴銘澤(0.94%)
9.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託管遠大系統(股)公司投資專戶(0.93%)
10. 謝明德(0.93%)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營業部受託保管創世資本集團(股)公司投資專戶 投資專戶
匯豐銀行託管包爾能源(股)公司投資專戶 投資專戶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營業部受託保管中央資本管理(股)公司投資專戶 投資專戶
匯豐銀行託管亞太光電(股)公司投資專戶 投資專戶
台銀受託公益信託王長庚社會福利基金專戶 公益信託專戶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受託保管瑞士銀行-瑞士銀行新加坡分行投資專戶 投資專戶
賴比瑞亞商泰氏國際投資公司 Everred Corporate,Inc.(100%)

9


法人股東名稱(註1) 法人之主要股東(註2)
賴比瑞亞商萬順國際投資公司 Landmark Capital Holdings Inc.(100%)
財團法人明志科技大學 1. 王永慶(已歿)(43.09%)
2. 王永在(已歿)(38.69%)
3. 南亞塑膠工業(股)公司(5.07%)
4. 賴比瑞亞商泰民國際投資公司(3.72%)
5.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1.66%)
花旗台灣託管固力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專戶 投資專戶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部(100%)
聯合電力發展(股)公司 Cabo de Roca Corporation(100%)
匯豐銀行託管肯德電力發展(股)公司投資專戶 投資專戶
臺灣銀行(股)公司受託公益信託王詹樣社會福利基金專戶 公益信託專戶
薩摩亞商富來登國際企業(股)公司 United Rich Investment Holding Ltd.(100%)

註1:如上表主要股東屬法人者,應填寫該法人名稱。

註2:填寫該法人之主要股東名稱(其持股比率占前十名)及其持股比率。

註3:法人股東非屬公司組織者,前開應揭露之股東名稱及持股比率,即為出資者或捐助人(可參考司法院公告查詢)名稱及其出資或捐助比率,捐助人已過世者,並加註「已歿」。

註4:捐助比率係以捐助比例係以歷年捐贈累積金額為計算基準,及捐贈股票依面額計算金額。

10


  1. 董事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

| 條件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註1) | 獨立性情形
(註2) | 兼任其他
公開發行
公司獨立
董事家數 |
| --- | --- | --- | --- |
| 吳嘉昭 | 畢業於國立政治大學企管系學士,具有豐富產業知識及經營管理經驗,包括塑膠、紡織纖維、化學、電子零組件、半導體、鋼鐵、航運等產業,曾為上述產業相關公司的董事或高階經理人,現擔任南亞、南電及南亞科技等上市公司董事長。具備領導決策、策略擘劃、危機處理、風險管理等能力,深具國際觀與洞察力,同時管理本公司中國大陸及美國等子公司或轉投資公司事務,並主導落實執行推動循環經濟、製程優化、布局高值化產品市場及強化研發能力,且積極推動本公司ESG。 | 未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擔任本公司董事,符合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規定。 | 0 |
| 王文淵 | 畢業於美國休士頓大學工業工程碩士及化學工程學士,具有塑膠、紡織纖維、化學、油電燃氣、半導體、鋼鐵、航運、生技醫療等產業經營管理經驗近50年,曾為上述產業相關公司的董事長、董事或高階經理人,現擔任上市公司福懋興業董事長,與台塑、南亞、台化、台塑石化、南亞科技、南電、台塑勝高科技及福懋科技等上市公司董事。具備領導統御、決策判斷、危機處理、風險管理等能力及國際市場觀,為中國大陸、美國、越南等跨國企業領導者,並曾任中華民國工業總會理事長及中華民國紡織業拓展會董事長。具備工程技術專長,深度瞭解AI領域,帶領本公司從節能減排、循環經濟、AI模擬到數位轉型。 | 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擔任本公司董事者為2人,未超過董事總人數之半數,符合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規定。 | 0 |
| 台塑石化
公司代表人
王文潮 | 畢業於英國倫敦大學機械工程學士,具有油電燃氣、塑膠、紡織纖維、化學、鋼鐵、航運、光電、生技醫療等產業經營管理經驗逾45年,曾擔任上市公司台塑石化總經理及董事長,現為台塑海運、南亞光電、福機裝、新譜光、亞太投資、八大電視等公司董事長,及台塑、南亞、台化、台塑石化等上市公司董事。具備工程專長,及領導決策、創新策略、危機處理等能力與國際市場觀,監督本公司持續研發並拓展多元業務。 | 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擔任本公司董事者為2人,未超過董事總人數之半數,符合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規定。 | 0 |


| 條件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註1) | 獨立性情形
(註2) | 兼任其他
公開發行
公司獨立
董事家數 |
| --- | --- | --- | --- |
| 王瑞瑜 | 畢業於台灣大學國際企業碩士及美國紐約大學會計學士,具有生技醫療、塑膠、紡織纖維、化學、油電燃氣、鋼鐵、資訊服務等產業(註)經營管理經驗逾35年,現為台塑新智能、台塑生醫、台塑尖端能源等公司董事長,及南亞、台塑石化等上市公司董事。
具備領導決策、行銷溝通、危機處理、風險管理等能力及國際市場觀,曾任台塑企業總管理處總經理,主導建置完善管理制度及數位化作業,現負責監督推動新能源及生技事業發展。 | 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擔任本公司董事者為1人,未超過董事總人數之半數,符合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規定。 | 0 |
| 王志剛 | 畢業於美國德州農工大學企業管理博士,具有豐富金融產業知識及經營管理經驗,曾任經濟部部長、復華投資信託有限公司董事長、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董事長、台灣經濟研究院董事長、中國信託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及台灣大學國際貿易系主任,現為台新銀行資深顧問,並為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召集人、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且無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具備教育、經濟、財務與法律專業,及領導統御與決策、危機處理等能力與國際市場觀,監督本公司內部控制、財務資訊允當表達及經理人薪酬等議題,善盡其獨立董事職責。 | 其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均無持有本公司股份,亦無「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5-8款」規定之各項情事,最近2年亦未提供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符合獨立性規範。 | 0 |
| 林義夫 | 畢業於政治大學會計統計學系學士,具有豐富產業知識及經營管理經驗,包括金融及生技醫療產業,曾任國際貿易局局長及經濟部部長,現為汎德永業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之獨立董事;合一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並為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且無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具備金融、財務會計專業,及領導統御與決策、危機處理等能力與國際市場觀,監督本公司內部控制、財務資訊允當表達及經理人薪酬等議題,善盡其獨立董事職責。 | 款」規定之各項情事,最近2年亦未提供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符合獨立性規範。 | 1 |

12


| 條件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註1) | 獨立性情形
(註2) | 兼任其他
公開發行
公司獨立
董事家數 |
| --- | --- | --- | --- |
| 朱雲鵬 | 畢業於美國馬里蘭大學經濟系博士,具有豐富產業知識及經營管理經驗,包括石化及金融產業,曾任行政院政務委員、中央研究院社科所所長及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董事長,現為東吳大學巨量資料管理學院講座教授、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獨立董事,並為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且無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具備教育、經濟財務專長,及領導統御與決策、危機處理等能力與國際市場觀,監督本公司內部控制、財務資訊允當表達及經理人薪酬等議題,善盡其獨立董事職責。 | 其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均無持有本公司股份,亦無「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5-8款」規定之各項情事,最近2年亦未提供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符合獨立性規範。 | 1 |
| 鄒明仁 | 畢業於台北工專化工科,具有豐富產業知識及管理經驗,包括石化、塑膠、半導體及電子零組件等產業,現為本公司總經理,並擔任相關公司董事、總經理。
資深專業經理人,具備經營管理、領導決策、溝通協調、危機處理、風險管理、AI模擬到數位轉型、節能減碳、工安環保等能力,且積極推動本公司ESG。 | 未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擔任本公司董事,符合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規定。 | 0 |

13


| 條件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註1) | 獨立性情形
(註2) | 兼任其他
公開發行
公司獨立
董事家數 |
| --- | --- | --- | --- |
| 李伸一 | 畢業於中國文化大學法學博士,具有豐富金融及半導體產業知識及經營管理經驗,並經國家考試及格領有律師證書,曾擔任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及建業法律事務所榮譽所長,現為財團法人現代財經基金會副董事長、群益金鼎證券(股)公司及穩懋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具備法律專業,及營運判斷、領導決策、危機處理等能力與國際市場觀,監督本公司經營管理績效。 | 未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擔任本公司董事,符合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規定。 | 2 |
| 台灣塑膠公司代表人簡日春 | 畢業於大同工學院電機系學士,具有豐富產業知識及管理經驗,包括石化、紡織產業,曾為本公司資深副總經理管理聚酯事業群及工務部相關業務,現為本公司顧問,並擔任相關公司董事。
資深專業經理人,具機械工程專長、經營管理、領導決策、溝通協調、危機處理、風險管理、AI模擬到數位轉型、節能減碳、工安環保等能力。 | 未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擔任本公司董事,符合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規定。 | 0 |
| 王貴雲 | 畢業於倫敦大學化學系學士,具有豐富產業知識及管理經驗,包括石化、塑膠產業,現為本公司資深副總經理,並擔任相關公司董事。
資深專業經理人,具備化工專業、經營管理、領導決策、溝通協調、危機處理、風險管理、AI模擬到數位轉型、節能減碳、工安環保等能力。 | 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擔任本公司董事者為1人,未超過董事總人數之半數,符合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規定。 | 0 |
| 林豐欽 | 畢業於政治大學會計學系碩士,具有豐富產業知識及管理經驗,包括石化、塑膠產業,現為本公司資深副總經理管理塑膠加工事業群,並擔任相關公司董事及台灣塑膠製品工業同業公會第21屆理事。
資深專業經理人,具財務會計專長、經營管理、領導決策、溝通協調、危機處理、風險管理、AI模擬到數位轉型、節能減碳、工安環保等能力。 | 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擔任本公司董事者為2人,未超過董事總人數之半數,符合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規定。 | 0 |

14


| 條件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註1) | 獨立性情形
(註2) | 兼任其他
公開發行
公司獨立
董事家數 |
| --- | --- | --- | --- |
| 李政中 | 畢業於中央大學化工系學士,具有豐富電子零組件產業知識及管理經驗,曾為本公司資深副總經理管理電子材料事業群相關業務,現為本公司顧問。
資深專業經理人,具備化工專業、經營管理、領導決策、溝通協調、危機處理、風險管理、AI模擬到數位轉型、節能減碳、工安環保等能力。 | 未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擔任本公司董事,符合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規定。 | 0 |
| 台化公司
代表人
施宗岳 | 畢業於台灣大學化工系學士,具有豐富產業知識及管理經驗,包括石化、塑膠產業,曾為本公司執行副總經理,現為本公司顧問。
資深專業經理人,具備化工專業、經營管理、領導決策、溝通協調、危機處理、風險管理、AI模擬到數位轉型、節能減碳、工安環保等能力。 | 未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擔任本公司董事,符合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規定。 | 0 |
| 富臨投資
公司代表人
張清正 | 畢業於東海大學企管系學士,具有豐富金融產業知識及管理經驗,現擔任富得投資有限公司董事。
具備財務專業,及經營管理、領導決策、危機處理等能力與國際市場觀,監督本公司經營管理績效。 | 未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擔任本公司董事,符合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規定。 | 0 |

董事會多元化及獨立性:

(1)董事會多元化: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之提名與遴選係遵照公司章程之規定,採用候選人提名制,除評估各候選人之學經歷資格外,並參考利害關係人的意見,遵守「董事選舉辦法」及「公司治理守則」,以確保董事成員之多元性及獨立性。

董事會成員除應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包括1.營運判斷能力。2.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3.經營管理能力。4.危機處理能力。5.產業知識。6.國際市場觀。7.領導能力。8.決策能力等多元化專業背景。

15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由15位董事組成,每位均為學有專精(如:法律、會計)及具備產業經營經驗(如:石化、金融、科技、紡織等)之人士,其中並包含3位獨立董事,目標至少 50% 具二個以上產業經驗及至少 50% 具AI模擬到數位轉型之專業能力,目前已有10位具二個以上產業經驗及11位具AI模擬到數位轉型之專業能力,均已達成目標。

董事除憑藉其專業之領導決策判斷能力,並具備豐富的經營管理能力、多方的產業經驗、財務會計或法律等專業知識,深化公司治理的獨立性與多元性。

本公司亦重視董事會成員之性別平等,目前男性董事13人(占比 86.7% )、女性董事2人(占比 13.3% ),主因石化產業女性專業人士相對較少,致本公司女性董事未達 1/3 ,將持續尋求外部其他領域之專業女性人才擔任本公司董事,並以短期增加女性董事1人為目標,屆時可達董事總人數減少為12人之 25% ,另以女性董事4人達董事總人數 1/3 為長期目標。

多元化項目姓名 性別 兼任員工 年齡 獨董年資 產業經驗 專業能力
55-64 65-74 75以上 3年以下 3至9年 9年以上 石化
吳嘉昭
王文淵
王文潮
王瑞瑜
王志剛
林義夫
朱雲鵬
鄒明仁
李伸一
簡日春
王貴雲
林豐欽
李政中
施宗岳
張清正

※上述董事國籍均為中華民國。

(2)董事會獨立性:

① 本公司15位董事中,僅王文淵、王文潮、王瑞瑜、王貴雲及林豐欽等5位間具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請詳「貳、公司

16


治理報告」之「一、董事及監察人資料」),符合證交法第26-3條第3項未超過半數董事席次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之獨立性規定。

②本公司為強化董事會獨立性,111年修訂公司章程,將獨立董事人數由固定3人修訂為至少3人,並以獨立董事人數達董事總人數1/3為目標,另至少50%獨立董事成員連續任期不得逾3屆(每屆任期為3年)。

③依本公司現況,除有3位獨立董事外,另有李伸一董事及張清正董事,2位董事均係外部專業人士,具備實質的獨立性。

註1:專業資格與經驗:敘明個別董事及監察人之專業資格與經驗,如屬審計委員會成員且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者,應敘明其會計或財務背景及工作經歷,另說明是否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註2:獨立董事應敘明符合獨立性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是否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持有公司股份數及比重;是否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5~8款規定)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最近2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註3:獨立董事林義夫先生兼任汎德永業汽車(股)公司獨立董事。

註4:獨立董事朱雲鵬先生兼任亞洲水泥(股)公司獨立董事。

註5:董事李伸一先生兼任穩懋半導體(股)公司及群益金鼎證券(股)公司獨立董事。

17


(二)總經理、副總經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
114年4月14日

職稱(註1) 國籍 姓名 性别 選(就)任日期 持有股份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主要經(學)歷(註2)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經理人 備註(註)
股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職稱 姓名 關係
總經理 中華民國 鄧明仁 104.07.01 188,742 - 0 0 0 0 台北工專化工科 南亞科技及南亞電路板董事 不適用
資深副總經理 中華民國 林豐欽 02.11.04 67,696 - 43,632,565 0.55 0 0 政治大學會計碩士 南亞香港董事 資深副總經理 王文堯 姻親
資深副總經理 中華民國 王貴雲 107.03.23 10,723,271 0.14 2,568,086 0.03 0 0 倫敦大學化學系 南亞美國董事
資深副總經理 中華民國 陳祐聖 112.03.08 0 0 0 0 0 0 台北工專化工科 南亞塑膠(寧波)董事
資深副總經理 中華民國 柯有明 112.11.10 0 0 0 0 0 0 中興大學機械系 南亞電子材料(昆山)董事
資深副總經理 中華民國 蔡昌明 113.03.12 24 - 0 0 0 0 台灣大學化工系 南亞加工絲(昆山)董事
資深副總經理 中華民國 王文堯 114.03.11 0 0 0 0 0 0 美國Pitzer College企管系 資深副總經理 林豐欽 姻親
副總經理 中華民國 廖德超 112.03.08 0 0 0 0 0 0 台灣大學化工博士 南亞塑膠(南通)董事
副總經理 中華民國 劉寶長 108.03.20 6,791 - 4,000 - 0 0 東吳大學會計系
副總經理 中華民國 丁誌儀 112.03.08 0 0 0 0 0 0 明志工專化工科 南亞塑膠(南通)董事
副總經理 中華民國 黃有隆 107.05.09 4,020 - 1,000 - 0 0 高雄工專機械科 南亞塑膠(寧波)董事
副總經理 中華民國 陳振溶 110.03.18 0 0 0 0 0 0 中原大學化工系 南亞塑膠(寧波)董事

職稱 (註1) 國籍 姓名 性 別 選(就) 任日期 持有股份 配偶、未成年子女 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 股份 主要經(學)歷 (註2)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經理人 備註 (註)
股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職稱 姓名 關係
副總經理 中華民國 薛勝宏 112.03.08 107 - 0 0 0 0 清華大學化工所
副總經理 中華民國 丁啟候 112.12.13 0 0 0 0 0 0 淡江大學化工系 南亞電子材料(昆山)董事
副總經理 中華民國 陳國刹 112.11.10 0 0 0 0 0 0 台北工專化工科
副總經理 中華民國 陳志文 113.03.12 0 0 0 0 0 0 明志工專織維科 南亞加工絲(昆山)董事
副總經理 中華民國 楊文政 107.05.09 0 0 0 0 0 0 中央大學化工系
代理副總經理 中華民國 劉大成 114.03.11 0 0 0 0 0 0 明志工專機械科 南亞電氣(南通)董事長
副總經理 中華民國 彭福榮 111.01.17 814 - 0 0 0 0 政治大學企管系 拳寮汽電監察人
副總經理 中華民國 嚴鴻成 112.11.10 11,046 - 5,907 - 0 0 淡江大學化工系 南亞電子材料(昆山)董事長
財務暨公司治理主管(註6) 中華民國 白立達 111.08.10 15,541 - 0 0 0 0 東吳大學會計碩士 台灣必成及文簧科技監察人
會計主管 中華民國 蘇啟雲 111.08.10 37,887 - 0 0 0 0 政治大學財政系

註1:應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以及凡職位相當於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協理者,不論職稱,亦均應予揭露。
註2:與擔任目前職位相關之經歷,如於前揭期間曾於查核簽證會計師事務所或關係企業任職,應敘明其擔任之職稱及負責之職務。
註3: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最高經理人)與董事長為同一人、互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時,應揭露其原因、合理性、必要性及因應措施(例如增加獨立董事席次,並應有過半數董事未兼任員工或經理人等方式)之相關資訊:不適用。
註4:本公司並未提供汽車、房屋及其他專屬個人之支出。
註5:持股比率欄為「-」表示持股比率未達0.01%。
註6:財務主管白立達自113年4月1日起兼任公司治理主管。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及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

  1. 本公司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目前董事由主要股東提名並經股東會選任,每位董事均具備經營管理、產業知識及國際觀等專業能力。新就任董事,於就任當年度安排12小時進修課程,且提供董事及內部人相關法令及應行注意事項等法規宣導手冊。

  2. 董事任職期間,為使董事會成員提升專業,不斷精進,考量在各董事之專業能力以外之範圍,選擇涵蓋與公司產業性質相關之商務、法務、企業社會責任等課程,每年至少安排6小時持續進修,協助董事具備執行職務所需之各項專業知識並獲取新知。本公司並培育公司內部高階經理人安排進入董事會,使其熟悉董事會運作,接班退休董事之席次。

  3. 為企業永續經營需要,並確保重要管理階層人才之養成,得以順利接任延續,本公司訂有中高階主管人才養成辦法,針對養成人選之條件及遴選原則、養成辦理方式、提升之條件審查進行規範,每一單位經營管理階層主管之養成人選以至少遴選二人為原則,以利將來適時擇優提升接任。

  4. 針對養成人選過去歷練不足之處,透過工作輪調或增加其責任業務範圍,以增加其歷練,對於養成人選之年度工作目標達成情形,依「考核辦法」規定納入定期評核,並以定期工作考核作為評定年終考績之依據。對於年終考績被評為優良之養成人選,作為優先提升之參考。

  5. 為確保高階經營管理主管人才之養成,有效提升接班能力,對其業務範圍有突破性作法及實績,2024年提升蔡昌明副總經理為資深副總經理,以增進其歷練,提高管理決策及領導能力。另為拔擢優秀高階經營管理階層主管,提升陳志文為副總經理、劉家修等9位廠長或組長為資深經理,以承擔更重要的工作職務,藉以加強其商業管理與經營管理能力。

  6. 為加強經營主管及中高階主管對其他機能業務重要規定及異常案例之瞭解,以落實督導部屬責任,確保人才之養成,得以順利接任延續,113年針對中高階經營主管開設教育訓練課程(AI專案使用情形及開發瓶頸盤點;保養、品管及資材機能數位轉型;生產及營業等九項跨機能研習等)共計929人次參加,訓練時數為3,032小時。


二、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一)董事及監察人酬金

  1. 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之酬金
    單位:新台幣千元;113年12月31日
職稱 姓名 董事酬金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A、B、C、D、E、F及G等七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
報酬(A) 退職退休金(B) 董事酬勞(C) 業務執行費用(D) 薪資、獎金及特支費等(E) 退職退休金(F) 員工酬勞(G)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現金金額 股票金額 現金金額 股票金額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董事 董事長 吳嘉昭 20,032 20,032 0 0 0 0 80 150 20,112
0.6021% 20,182
0.6042% 0 0 0 0 0 0 0 20,112
0.6021% 20,182
0.6042% 80
常務董事 王文淵 0 0 0 0 0 0 60 110 60
0.0018% 110
0.0033% 0 0 0 0 0 0 0 60
0.0018% 110
0.0033% 21,905
常務董事 台塑石化王文潮 0 0 0 0 0 0 40 40 40
0.0012% 40
0.0012% 0 0 0 0 0 0 0 40
0.0012% 40
0.0012% 20,392
常務董事 王瑞瑜 0 0 0 0 0 0 60 60 60
0.0018% 60
0.0018% 0 0 0 0 0 0 0 60
0.0018% 60
0.0018% 19,709
董事 鄒明仁 0 0 0 0 0 0 80 130 80
0.0024% 130
0.0039% 13,687 13,687 108 108 3 0 3 13,878
0.4155% 13,928
0.4170% 60
董事 李伸一 1,200 1,200 0 0 0 0 60 60 1,260
0.0377% 1,260
0.0377% 0 0 0 0 0 0 0 1,260
0.0377% 1,260
0.0377% 0
董事 台灣塑膠簡日春 0 0 0 0 0 0 60 60 60
0.0018% 60
0.0018% 7,460 7,460 106 106 0 0 0 7,626
0.2283% 7,626
0.2283% 0
董事 王貴雲 0 0 0 0 0 0 60 60 60
0.0018% 60
0.0018% 9,043 9,043 108 108 2 0 2 9,213
0.2758% 9,213
0.2758% 0
董事 林豐欽 0 0 0 0 0 0 60 60 60
0.0018% 60
0.0018% 8,159 8,159 108 108 2 0 2 8,329
0.2494% 8,329
0.2494% 0
董事 李政中 0 0 0 0 0 0 50 50 50
0.0015% 50
0.0015% 6,084 6,084 87 87 0 0 0 6,221
0.1863% 6,221
0.1863 0
董事 台化公司施宗岳 0 0 0 0 0 0 50 50 50
0.0015% 50
0.0015% 7,546 7,546 0 0 1 0 1 7,597
0.2274% 7,597
0.2274% 0
董事 富臨投資張清正 1,200 1,200 0 0 0 0 60 60 1,260
0.0377% 1,260
0.0377% 0 0 0 0 0 0 0 1,260
0.0377% 1,260
0.0377% 0
獨立董事 常務董事(獨立董事) 王志剛 1,800 1,800 0 0 0 0 140 140 1,940
0.0581% 1,940
0.0581% 0 0 0 0 0 0 0 1,940
0.0581% 1,940
0.0581% 0
獨立董事 林義夫 1,800 1,800 0 0 0 0 140 140 1,940
0.0581% 1,940
0.0581% 0 0 0 0 0 0 0 1,940
0.0581% 1,940
0.0581% 0
獨立董事 朱雲鵬 1,800 1,800 0 0 0 0 130 130 1,930
0.0578% 1,930
0.0578% 0 0 0 0 0 0 0 1,930
0.0578% 1,930
0.0578% 0

註1:本公司獨立董事酬金給付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依所擔負之職責、風險、投入時間等因素敘明與給付酬金數額之關聯性:

a. 本公司並未提撥董事酬勞,獨立董事酬金採固定給付制,主要係考量為維持其獨立性,以利發揮監督職能,每年固定給付獨立董事酬金以180萬元為原則,及依其會議出席情形每次給付車馬費1萬元。依本公司訂定「獨立董事職責範疇規則」,其負擔之職責與風險範圍包含:監督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等,本公司已為獨立董事投保董事責任險。本公司獨立董事每年至少參與6次董事會、4次審計委員會、2次薪資報酬委員會及1次永續發展委員會,且為落實企業經營誠信運作,獨立董事每月核閱內部稽核報告,並定期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針對內部控制及財務報表進行溝通,溝通情形詳「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二)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b. 除上表揭露外,最近年度公司董事提供服務(如擔任母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轉投資事業非屬員工之顧問等)領取之酬金:無。

註2:係指最近年度董事之報酬(包括董事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各種獎金、獎勵金等等)。

註3:係填列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之董事酬勞金額。

註4:係指最近年度董事之相關業務執行費用(包括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等等)。如提供房屋、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算之租金、油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

註5:係指最近年度董事兼任員工(包括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其他經理人及員工)所領取包括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各種獎金、獎勵金、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等等。如提供房屋、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算之租金、油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另依IFRS 2「股份基礎給付」認列之薪資費用,包括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參與現金增資認購股份等,亦應計入酬金。

註6:係指最近年度董事兼任員工(包括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其他經理人及員工)取得員工酬勞(含股票及現金)者,應揭露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員工酬勞金額,若無法預估者則按去年實際分派金額比例計算今年擬議分派金額,並另應填列附表一之三。

註7: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董事各項酬金之總額。

註8:本公司給付每位董事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董事姓名。

註9: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每位董事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董事姓名。

註10: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註11:a. 本欄應明確填列公司董事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相關酬金金額(若無者,則請填「無」)。

b. 公司董事如有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相關酬金者,應將公司董事於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所領取之酬金,併入酬金級距表之I欄,並將欄位名稱改為「母公司及所有轉投資事業」。

c. 酬金係指本公司董事擔任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等身分所領取之報酬、酬勞(包括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及業務執行費用等相關酬金。

註12:退職退休金(B)及(F)為提撥數。

*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稅之用。

  1. 監察人之酬金

本公司自105年6月23日起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


(二)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單位:新台幣千元;113年12月31日

職稱 姓名 薪資(A) (註2) 退職退休金(B) 獎金及特支費等 (C)(註3) 員工酬勞金額(D) (註4)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註8)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 (註9)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註5)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註5)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註5)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5)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註5)
現金金額 股票金額 現金金額 股票金額
總經理 鄧明仁 5,339 5,339 108 108 8,348 8,348 3 0 3 0 13,798 0.4131% 13,798 0.4131% 60
執行副總經理 施宗岳(註11) 2,634 2,634 0 0 4,912 4,912 1 0 1 0 7,547 0.2259% 7,547 0.2259% 0
資深副總經理 林豐欽 2,627 2,627 108 108 5,532 5,532 2 0 2 0 8,269 0.2476% 8,269 0.2476% 0
資深副總經理 王貴雲 2,930 2,930 108 108 6,113 6,113 2 0 2 0 9,153 0.2740% 9,153 0.2740% 0
資深副總經理 陳祐聖 2,036 2,036 108 108 4,343 4,343 1 0 1 0 6,488 0.1942% 6,488 0.1942% 0
資深副總經理 柯有明 1,973 1,973 0 0 4,156 4,156 1 0 1 0 6,130 0.1835% 6,130 0.1835% 0
資深副總經理 蔡昌明 1,794 1,794 108 108 3,304 3,304 1 0 1 0 5,207 0.1559% 5,207 0.1559% 0
副總經理 廖德超 1,646 1,646 0 0 3,972 3,972 1 0 1 0 5,619 0.1682% 5,619 0.1682% 0
副總經理 劉寶長 1,479 1,479 95 95 3,726 3,726 1 0 1 0 5,301 0.1587% 5,301 0.1587% 0
副總經理 丁誌儀 1,586 1,586 0 0 2,923 2,923 1 0 1 0 4,510 0.1350% 4,510 0.1350% 0
副總經理 黃有隆 1,681 1,681 106 106 4,273 4,273 1 0 1 0 6,061 0.1815% 6,061 0.1815% 0
副總經理 陳振溶 1,707 1,707 0 0 3,926 3,926 1 0 1 0 5,634 0.1687% 5,634 0.1687% 0
副總經理 薛勝宏 1,504 1,504 0 0 3,062 3,062 1 0 1 0 4,567 0.1367% 4,567 0.1367% 0
副總經理 丁啟候 1,629 1,629 0 0 3,071 3,071 1 0 1 0 4,701 0.1407% 4,701 0.1407% 0
副總經理 陳國釗 1,694 1,694 102 102 3,188 3,188 1 0 1 0 4,985 0.1492% 4,985 0.1492% 0
副總經理 陳志文 1,739 1,739 0 0 3,101 3,101 1 0 1 0 4,841 0.1449% 4,841 0.1449% 0

職稱 姓名 薪資(A) (註2) 退職退休金(B) 獎金及特支費等 (C)(註3) 員工酬勞金額(D) (註4)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註8)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註9)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5)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5)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5)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5)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5)
現金金額 股票金額 現金金額 股票金額
副總經理 楊文政 1,420 1,420 91 91 3,702 3,702 1 0 1 0 5,214 0.1561% 5,214 0.1561% 0
副總經理 張永芳(註11) 1,637 1,637 106 106 4,095 4,095 1 0 1 0 5,839 0.1748% 5,839 0.1748% 0
副總經理 彭福榮 1,393 1,393 88 88 3,956 3,956 0 0 0 0 5,437 0.1628% 5,437 0.1628% 0
副總經理 嚴鴻成 1,555 1,555 15 15 2,994 2,994 0 0 0 0 4,564 0.1366% 4,564 0.1366% 0
公司治理主管 鄭文濱(註11) 481 481 29 29 3,372 3,372 0 0 0 0 3,882 0.1162% 3,882 0.1162% 0

*不論職稱,凡職位相當於總經理、副總經理者,均應予揭露。
註1: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應分別列示,以彙總方式揭露各項給付金額。若董事兼任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者應填列本表及上表。
註2:係填列最近年度總經理及副總經理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
註3:係填列最近年度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種獎金、獎勵金、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及其他報酬金額。如提供房屋、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算之租金、油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另依IFRS 2「股份基礎給付」認列之薪資費用,包括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參與現金增資認購股份等,亦應計入酬金。
註4:係填列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員工酬勞金額(含股票及現金),若無法預估者則按去年實際分派金額比例計算今年擬議分派金額,並另應填列附表一之三。
註5: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之總額。
註6:本公司給付每位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註7: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每位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註8: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註9:a.本欄應明確填列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相關酬金金額(若無者,則請填「無」)。
b.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如有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相關酬金者,應將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於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所領取之酬金,併入酬金級距表E欄,並將欄位名稱改為「母公司及所有轉投資事業」。
c.酬金係指本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擔任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等身分所領取之報酬、酬勞(包括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及業務執行費用等相關酬金。


註10:退職退休金(B)係為提撥數。
註11:執行副總經理施宗岳、副總經理張永芳及公司治理主管鄭文濱分別於114年1月23日、114年1月1日及113年4月1日退休。
註12:本表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係以全年度列示。
*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稅之用。

分派員工酬勞之經理人姓名及分派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113年12月31日

職稱(註1) 姓名(註1) 股票金額 現金金額 總計 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經理人 總經理 鄧明仁 0 22 22 0.0007
執行副總經理 施宗岳(註5)
資深副總經理 林豐欽
資深副總經理 王貴雲
資深副總經理 陳祐聖
資深副總經理 柯有明
資深副總經理 蔡昌明
副總經理 廖德超
副總經理 劉寶長
副總經理 丁誌儀
副總經理 黃有隆
副總經理 陳振溶
副總經理 薛勝宏
副總經理 丁啟候
副總經理 陳國釗
副總經理 陳志文
副總經理 楊文政
副總經理 張永芳(註5)
副總經理 彭福榮
副總經理 嚴鴻成
公司治理主管 鄭文濱(註5)
財務暨公司治理主管 白立達(註6)
會計主管 蘇啟雲

註1:應揭露個別姓名及職稱,但得以彙總方式揭露獲利分派情形。


註2:係填列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經理人之員工酬勞金額(含股票及現金),若無法預估者則按去年實際分派金額比例計算今年擬議分派金額。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之稅後純益;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者,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註3:經理人之適用範圍,依據本會92年3月27日台財證三字第0920001301號函令規定,其範圍如下:

(1)總經理及相當等級者
(2)副總經理及相當等級者
(3)協理及相當等級者
(4)財務部門主管
(5)會計部門主管
(6)其他有為公司管理事務及簽名權利之人

註4:若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有領取員工酬勞(含股票及現金)者,除填列附表一之二外,另應再填列本表。

註5:執行副總經理施宗岳、副總經理張永芳及公司治理主管鄭文濱分別於114年1月23日、114年1月1日及113年4月1日退休。

註6:財務主管白立達自113年4月1日起兼任公司治理主管。

(三)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給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之酬金總額占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1. 本公司及合併報告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給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之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如下:

單位:%

| 公司別
職稱\年度 | 本公司 |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 | --- | --- | --- | --- |
| | 113 年 度 | 112 年 度 | 113 年 度 | 112 年 度 |
| 董事 | 2.4390 | 1.2853 | 2.4441 | 1.2885 |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 3.8246 | 2.0951 | 3.8246 | 2.0961 |

說明:113年度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總額占113年度稅後純益之比率較112年度增加,主因113年度稅後純益較112年度減少所致。


  1. 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1) 本公司董事、經理人酬金皆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後,續提董事會討論通過。

(2) 依公司章程第16條規定,授權董事會依董事對本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並參照同業通常支給之水準議定之。

(3) 董事長薪酬包含固定月薪、獎金及依公司前一年度業績狀況支付之獎勵金,擬訂為不超過本公司總經理薪酬之2倍為限,並依本公司「退休辦法」每月提撥退休金、福利金,以及退休時支付退職金,並按實際出席董事會支領車馬費;獨立董事、李伸一董事及張清正董事係每月支領固定酬金,並按實際出席董事會情形支領車馬費;其餘董事僅按實際出席董事會情形支領車馬費,且皆未發放變動報酬。

(4) 本公司於99年6月22日股東常會通過取消提撥分派董事酬勞。

(5) 本公司於105年6月23日設置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

(6)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經理人酬金給付,係依據公司章程第21條及公司法第29條規定辦理,包含固定月薪、勤勉獎金、年終獎金、主管獎勵金,並依本公司「退休辦法」每月提撥退休金(含新舊制退休金)、福利金等。

(7) 當年度公司如有獲利,依本公司章程第25條規定,按當年度扣除員工酬勞前之稅前利益提撥萬分之五至千分之五為員工酬勞。

(8) 另於特殊情形支給薪酬如主管退職獎金、資遣費、撫恤金等。其中固定月薪,係每年比照全體員工調薪標準,及由董事長依經理人職責範圍內之整體績效(包含財務性及非財務性指標)與個人「年度工作目標」達成狀況,綜合考量評定後,向薪酬委員會提案調整。


(9)本公司經理人薪酬與績效評估指標如下:

類別 參考指標項目
財務類指標 •經營損益/EBITDA
•營運目標達成率
•營運成長率
•利潤貢獻度
非財務類指標 環境保護(E) •環境永續參與度
•節水節能績效
•循環經濟效益
•減碳目標達成率
社會責任(S) •工安/職災事件
•產品研發及創新
•廠區敦親睦鄰/抗議事件
公司治理(G) •營運管理能力
•AI推動案件/效益
•弊案發生件數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董事會運作情形

最近年度至113年12月31日止董事會開會6次(A),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註1)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B/A)(註2) | 備註 |
| --- | --- | --- | --- | --- | --- |
| 董事長 | 吳嘉昭 | 6 | 0 | 100.0 | |
| 常務董事 | 王文淵 | 6 | 0 | 100.0 | |
| 常務董事 | 台塑石化 王文潮 | 4 | 0 | 66.7 | |
| 常務董事 | 王瑞瑜 | 6 | 0 | 100.0 | |
| 常務董事(獨立董事) | 王志剛 | 6 | 0 | 100.0 | |
| 獨立董事 | 林義夫 | 6 | 0 | 100.0 | |
| 獨立董事 | 朱雲鵬 | 5 | 1 | 83.3 | |
| 董事 | 鄒明仁 | 6 | 0 | 100.0 | |
| 董事 | 李伸一 | 6 | 0 | 100.0 | |
| 董事 | 台灣塑膠 簡日春 | 6 | 0 | 100.0 | |
| 董事 | 王貴雲 | 6 | 0 | 100.0 | |
| 董事 | 林豐欽 | 6 | 0 | 100.0 | |
| 董事 | 李政中 | 5 | 0 | 83.3 | |
| 董事 | 台灣化學纖維 施宗岳 | 5 | 0 | 83.3 | |
| 董事 | 富臨投資 張清正 | 6 | 0 | 100.0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一)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3所列事項:不適用。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事項:無。

二、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

(一)113年第1次董事會(113年3月12日)

迴避人員:董事長,出席常務董事王文淵、王瑞瑜,董事簡日春、王貴雲及施宗岳等6人。

議案內容:擬訂本公司113年第2季資金貸與計畫。

應利益迴避原因及參與表決情形:上述董事因分別擔任借款公司常務董事、董事、其法人代表職務或為常務董事之二親等血親,迴避討論並未參與表決。

(二)113年第1次董事會(113年3月12日)

迴避人員:董事長,出席常務董事王文淵、王瑞瑜,董事鄧明仁、簡日春、及王貴雲等6人。

議案內容:為擬與關係人進行交易。

應利益迴避原因及參與表決情形:上述董事因分別擔任關係人公司董事長、常務董事、董事、其法人代表職務或為常務董事之二親等血親,迴避討論並未參與表決。

(三)113年第1次董事會(113年3月12日)

迴避人員:董事長。

議案內容:擬捐助「財團法人高雄市王永慶、王永在昆仲公園文化基金會」新台幣442萬500元。

應利益迴避原因及參與表決情形:董事長因擔任基金會董事,迴避討論並未參與表決。

(四)113年第2次董事會(113年5月10日)

迴避人員:董事長,出席常務董事王文淵、王文潮、王瑞瑜,董事簡日春、王貴雲及施宗岳等7人。

議案內容:擬訂本公司113年第3季資金貸與計畫。

應利益迴避原因及參與表決情形:上述董事因分別擔任借款公司常務董事、董事、其法人代表職務或為常務董事之二親等血親,迴避討論並未參與表決。

(五)113年第2次董事會(113年5月10日)

迴避人員:董事長,出席常務董事王文淵、王文潮、王瑞瑜及董事王貴雲等5人。

議案內容:擬增加投資「台塑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台幣25億元。

30


應利益迴避原因及參與表決情形:上述董事因分別擔任台塑新智能科技公司董事長、董事職務或為常務董事之二親等血親,迴避討論並未參與表決。

(六)113年第2次董事會(113年5月10日)

迴避人員:董事長。

議案內容:擬捐助「財團法人高雄市王永慶、王永在昆仲公園文化基金會」新台幣2,575萬8,750元。

應利益迴避原因及參與表決情形:董事長因擔任基金會董事,迴避討論並未參與表決。

(七)113年第4次董事會(113年8月9日)

迴避人員:董事長,出席常務董事王文淵、王瑞瑜,董事鄧明仁、簡日春及王貴雲等6人。

議案內容:擬訂本公司113年第4季及新增8月資金貸與計畫。

應利益迴避原因及參與表決情形:上述董事因分別擔任借款公司董事長、董事、其法人代表職務或為常務董事之二親等血親,迴避討論並未參與表決。

(八)113年第4次董事會(113年8月9日)

迴避人員:董事長,出席常務董事王文淵、王瑞瑜,董事鄧明仁、簡日春及王貴雲等6人。

議案內容:擬與關係人進行交易。

應利益迴避原因及參與表決情形:上述董事因分別擔任關係人公司董事、其法人代表職務或為常務董事之二親等血親,迴避討論並未參與表決。

(九)113年第4次董事會(113年8月9日)

迴避人員:出席常務董事王文淵。

議案內容:間接轉投資事業「Formosa Steel IB Pty Ltd」向銀行借款,擬由本公司出具支持函。

應利益迴避原因及參與表決情形:常務董事王文淵因擔任台塑資源公司董事長,迴避討論並未參與表決。

(十)113年第4次董事會(113年8月9日)

迴避人員:常務董事王瑞瑜,出席董事鄧明仁、王貴雲、林豐欽等4人。

議案內容:本公司經理人113年調薪幅度,擬比照全體員工。

應利益迴避原因及參與表決情形:上述董事因為本案當事人或為董事之二親等血親,迴避討論並未參與表決。

(十一)113年第5次董事會(113年11月12日)

迴避人員:董事長,出席常務董事王文淵、王文潮、王瑞瑜,董事鄧明仁、簡日春、王貴雲、林豐欽及施宗岳等9人。


議案內容:擬訂本公司114年第1季資金貸與計畫。
應利益迴避原因及參與表決情形:上述董事因分別擔任借款公司董事長、董事、其法人代表職務或為常務董事之二親等血親,迴避討論並未參與表決。
三、上市上櫃公司應揭露董事會自我(或同僚)評鑑之評估週期及期間、評估範圍、方式及評估內容等資訊:

評估週期 評估期間 評估範圍 評估方式 評估內容 評估結果
每年執行一次 112.10.1~113.9.30 整體董事會 董事成員自評 1.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董事會決策品質
3.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4.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
5.內部控制 優良
每年執行一次 112.10.1~113.9.30 個別董事成員 董事成員自評 1.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2.董事職責認知
3.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4.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5.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6.內部控制 優良
每年執行一次 112.10.1~113.9.30 審計委員會 委員自評 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審計委員會職責認知
3.提升審計委員會決策品質
4.審計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5.內部控制 優良
每年執行一次 112.10.1~113.9.30 薪資報酬委員會 委員自評 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薪資報酬委員會職責認知
3.提升薪資報酬委員會決策品質
4.薪資報酬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5.內部控制 優良
每年執行一次 112.10.1~113.9.30 永續發展委員會 委員自評 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永續發展委員會職責認知
3.提升永續發展委員會決策品質
4.永續發展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5.內部控制 優良

四、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與執行情形評估:

(一)本公司董事會之運作均依照法令、公司章程規定及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所有董事除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專業知識、技能及素養外,均本著忠實誠信原則及注意義務,為所有股東創造最大利益。

(二)本公司已選任獨立董事,且為建立本公司良好董事會治理制度、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本公司已依證券主管機關之規定,訂定董事會議事規範,包含主要之議事內容、作業程序、議事錄應載明事項、公告及其他應遵循事項等,均依本規範之規定辦理。

(三)本公司除每年一次自行檢查董事會之運作情形,強化董事會職能外,內部稽核人員亦對董事會之運作情形作成稽核報告,每月之稽核報告亦於次月底前交付各獨立董事查閱,以符證券主管機關之規定。

(四)本公司已依證券主管機關之規定,於100年8月2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113年度召開2次會議,除報告經理人之112年度年終獎金發放標準外,並評估經理人113年度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五)本公司為配合證券主管機關規定,於105年6月2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113年度並已召開4次會議,並將議決事項提請董事會決議,以落實公司治理。

(六)本公司於111年6月1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113年度召開2次會議,除落實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及公司治理等永續發展目標外,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公司永續發展策略、願景、目標、執行方針及成果。

(七)為提升董事會功能,建立績效目標以加強董事會運作效率,本公司於109年8月10日董事會通過「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每年執行1次內部績效評估,並於次一年度第1季結束前提送董事會報告。

註1:董事屬法人者,應揭露法人股東名稱及其代表人姓名。

註2:1. 年度終了日前有董事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董事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1. 年度終了日前,如有董事改選者,應將新、舊任董事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註明該董事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董事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二)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或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1.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本屆委員任期:111年6月10日至114年6月9日,最近年度至113年12月31日止,審計委員會開會4次(A),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B)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B/A)(註1、註2) 備註
召集人 王志剛 4 0 100.0
委員 林義夫 4 0 100.0
委員 朱雲鵬 4 0 100.0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審計委員會召開日期、期別、議案內容、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一)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
審計委員會 日期及期別 議案內容及後續處理 證交法第14條之5所列情事 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
113.3.12 (113年第1次) 1.議案內容 (1)為造具本公司112年度財務報表 (2)擬訂本公司113年第2季資金貸與計畫 (3)擬與關係人進行交易 (4)擬捐助「財團法人高雄市王永慶、王永在昆仲公園文化基金會」新台幣442萬500元 (5)擬具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2.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無。 3.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 (1)第1項由列席會計師寇惠植於單獨溝通座談會與審計委員就查核事項進行說明,召集人詢問營收及淨利較111年度減少原因,並由董事長予以說明答覆。 (2)第2項召集人詢問資金貸與對象及相關條件是否符合市場行情,並由董事長及列席主管予以說明答覆。

35

| | | (3)第3項召集人指示列席主管補充說明本案與關係人交易相關資訊,並由內部稽核主管予以說明答覆。
(4)第4項召集人詢問本案是否屬公益性質捐助及符合免稅規定,並由董事長及列席主管予以說明答覆。
(5)第5項召集人詢問出具聲明書之目的,並由內部稽核主管予以說明答覆。
(6)全部議案均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並提請董事會決議。
4.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及董事會決議情形:
上述議案經提董事會討論,除部分董事因利害關係迴避討論並未參與表決,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 | |
| --- | --- | --- | --- | --- |
| | 113.5.10
(113年第2次) | 1.議案內容
(1)為造具本公司113年第1季財務報表
(2)為擬訂本公司113年第3季資金貸與計畫
(3)擬增加投資「台塑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台幣25億元
(4)擬捐助「財團法人高雄市王永慶、王永在昆仲公園文化基金會」新台幣2,575萬8,750元
(5)擬支付台塑大樓都市更新計畫案委建費用至兆豐銀行信託財產專戶
(6)擬修正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實施細則」 | 一




☑ | 一




— |
| 2.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無。
3.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
(1)第1項由列席會計師寇惠植於單獨溝通座談會與審計委員就核閱事項進行說明,召集人詢問113年第1季與112年同期營收及獲利比較,並由財務主管予以說明答覆。
(2)第6項召集人詢問修正重點,並由內部稽核主管予以說明答覆。 | | | | |


36

(3)全部議案均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並提請董事會決議。 4.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及董事會決議情形: 上述議案經提董事會討論,除部分董事因利害關係迴避討論並未參與表決,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113.8.9 (113年第3次) 1.議案內容 (1)為造具本公司113年第2季財務報表 (2)為擬訂本公司113年第4季及新增8月資金 貸與計畫 (3)擬與關係人進行交易 (4)本公司間接轉投資事業「Formosa Steel IB Pty Ltd」向銀行借款,擬由本公司出具支持函 一 ☑ ☑ ☑
2.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無。 3.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 (1)第1項由列席會計師寇惠植於單獨溝通座談會與審計委員就核閱事項進行說明,召集人針對113年第2季與112年同期營收及獲利比較均有成長,予以肯定。 (2)第2項董事長補充說明資金貸與南中石化公司緣由。 (3)第3項召集人指示列席主管補充說明本案與關係人交易相關資訊,並由內部稽核主管予以說明答覆。 (4)第4項召集人指示列席主管補充說明出具之支持函內容,與以往是否有差異,並由董事長及財務主管予以說明答覆。 (5)全部議案均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並提請董事會決議。 4.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及董事會決議情形: 上述議案經提董事會討論,除部分董事因利害關係迴避討論並未參與表決,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113.11.12 (113年第4次) 1.議案內容 (1)為造具本公司113年第3季財務報表 (2)擬訂本公司114年第1季資金貸與計畫 一 ☑

37

| | (3)為擬修正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
(4)為擬修正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實施細則」及「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判斷項目」 | 一
✓ | 一
- |
| --- | --- | --- | --- |
| | 2.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無。
3.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
(1)第1項由列席會計師寇惠植於單獨溝通座談會與審計委員就核閱事項進行說明,召集人詢問113年第3季與112年同期營收及獲利比較,並由董事長及財務主管予以說明答覆。
(2)第3項召集人指示列席主管補充說明修正重點,並由公司治理主管予以說明答覆。
(3)第4項召集人指示列席主管補充說明修正重點,並由內部稽核主管予以說明答覆。
(4)全部議案均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並提請董事會決議。
4.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及董事會決議情形:
上述議案經提董事會討論,除部分董事因利害關係迴避討論並未參與表決,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 | |
| 二、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獨立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無。 | | | |
| 三、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應包括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重大事項、方式及結果等):
(一)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情形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會計師每季於審計委員會前或會中向獨立董事報告查核(或核閱)本公司及海內外子公司財務狀況及整體營運結果,並對法令修訂有無影響帳列情形充分溝通說明。
(二)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
1.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與「內部稽核實施細則」之修訂,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後提請董事會決議。
2.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出具聲明書),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後提請董事會決議。 | | | |


3.本公司稽核室每月將本公司出具之內部稽核報告送交獨立董事核閱。
4.本公司稽核室每會計年度終了前將次一年度之內部稽核計畫提請董事會決議。
5.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至少每季一次定期會議,就本公司內部稽核執行狀況及內控運作情形提出報告及溝通,除針對檢查所發現之內控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作成稽核報告外,並列案追蹤跟催,以確定相關單位及時採取適當改善措施。

(三)獨立董事與會計師及內部稽核主管溝通事項及情形

日期 出席人員 溝通事項 溝通結果
113.3.12
與會計師溝通
座談會(單獨) 1.全體獨立董事王志剛、林義夫及朱雲鵬
2.會計師寇惠植 112年度財務報告意見等
溝通事項說明 良好,無意見
113.3.12
審計委員會 1.全體獨立董事王志剛、林義夫及朱雲鵬
2.內部稽核主管王泳森
3.董事長及管理階層 擬具112年度「內部控制
制度聲明書」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並提請董事會決議
113.3.12
董事會 1.全體獨立董事王志剛、林義夫及朱雲鵬
2.內部稽核主管王泳森
3.一般董事及管理階層 112年11至12月稽核計畫
執行情形報告 洽悉,無意見
113.3.12
董事會 1.全體獨立董事王志剛、林義夫及朱雲鵬
2.內部稽核主管王泳森
3.一般董事及管理階層 擬具112年度「內部控制
制度聲明書」 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113.5.10
與會計師溝通
座談會(單獨) 1.全體獨立董事王志剛、林義夫及朱雲鵬
2.會計師寇惠植 113年第1季財務報告意見
等溝通事項說明 良好,無意見
113.5.10
審計委員會 1.全體獨立董事王志剛、林義夫及朱雲鵬
2.內部稽核主管王泳森
3.董事長及管理階層 修正「內部控制制度」及
「內部稽核實施細則」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並提請董事會決議
113.5.10
董事會 1.全體獨立董事王志剛、林義夫及朱雲鵬
2.內部稽核主管王泳森
3.一般董事及管理階層 113年第1季稽核計畫執行
情形報告 洽悉,無意見

39

| | 113.5.10
董事會 | 1.全體獨立董事王志剛、林義夫及朱雲鵬
2.內部稽核主管王泳森
3.一般董事及管理階層 | 修正「內部控制制度」及
「內部稽核實施細則」 | 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 --- | --- | --- | --- | --- |
| | 113.6.19
董事會 | 1.全體獨立董事王志剛、林義夫
2.內部稽核主管王泳森
3.一般董事及管理階層 | 112年度內部控制制度
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
報告 | 洽悉,無意見 |
| | 113.8.9
與會計師溝通
座談會(單獨) | 1.全體獨立董事王志剛、林義夫及朱雲鵬
2.會計師寇惠植 | 113年第2季財務報告意見
等溝通事項說明 | 良好,無意見 |
| | 113.8.9
董事會 | 1.全體獨立董事王志剛、林義夫及朱雲鵬
2.內部稽核主管王泳森
3.一般董事及管理階層 | 113年第2季稽核計畫執行
情形報告 | 洽悉,無意見 |
| | 113.11.12
與會計師溝通
座談會(單獨) | 1.全體獨立董事王志剛、林義夫及朱雲鵬
2.會計師寇惠植 | 113年第3季財務報告意見
等溝通事項說明 | 良好,無意見 |
| | 113.11.12
審計委員會 | 1.全體獨立董事王志剛、林義夫及朱雲鵬
2.內部稽核主管王泳森
3.董事長及管理階層 | 擬修正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實施細則」及「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判斷項目」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並提請董事會決議 |
| | 113.11.12
董事會 | 1.全體獨立董事王志剛、林義夫及朱雲鵬
2.內部稽核主管王泳森
3.一般董事及管理階層 | 113年第3季稽核計畫執行
情形報告 | 洽悉,無意見 |
| | 113.11.12
董事會 | 1.全體獨立董事王志剛、林義夫及朱雲鵬
2.內部稽核主管王泳森
3.一般董事及管理階層 | 擬修正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實施細則」及「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判斷項目」 | 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 | 113.12.17
與稽核主管溝通
座談會(單獨) | 1.全體獨立董事王志剛、林義夫及朱雲鵬
2.內部稽核主管王泳森 | 溝通114年度稽核計畫
擬訂原則 | 良好,無意見 |


40

| | 113.12.17
董事會 | 1.全體獨立董事王志剛、林義夫及朱雲鵬
2.內部稽核主管王泳森
3.一般董事及管理階層 | 113年10月稽核計畫執行
情形報告 | 治患,無意見 |
| --- | --- | --- | --- | --- |
| | 113.12.17
董事會 | 1.全體獨立董事王志剛、林義夫及朱雲鵬
2.內部稽核主管王泳森
3.一般董事及管理階層 | 擬訂114年度稽核計畫 | 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四、年度工作重點及運作情形:

(一)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3名獨立董事組成,其專業資格詳見本年報「貳、公司治理報告」之「一、董事及監察人資料」。113年共召開4次會議,各次議案內容及後續處理情形詳「一、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說明,主要工作重點如下:

  1. 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1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2.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 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1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4.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5.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6.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7.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8.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9.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0. 年度財務報告。
  11.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二)114年度仍將持續協助董事會監督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註1:年度終了日前有獨立董事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審計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註2:年度終了日前,有獨立董事改選者,應將新、舊任獨立董事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註明該獨立董事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審計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1. 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本公司已於105年6月23日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V 本公司經103年11月1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公司治理守則,並於證券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及本公司網站揭露。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1-2條規定。內容依本公司實務略為修正,惟與守則之精神一致。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一)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二)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三)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V
V (一)本公司訂有處理股東事務之內部作業程序並設置發言人隨時接受股東建言或說明疑慮外,另有總經理室各機能組幕僚人員全力支援,對股東的建言或疑慮深入了解並檢討後,提出讓股東滿意的口頭或書面答覆。
(二)本公司對持股5%以上股東及擔任董事、經理人持股有增減或抵押變動情形,均隨時注意掌握,並依規定於每季財務報告揭露持股5%以上股東資訊。董事、經理人及持股10%以上股東,每月均依規定輸入證券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公開揭露。
(三)公司已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1.本公司與關係企業均實施利潤中心管理,各公司人員及財產管理權責均明確劃分,並無非常規交易情事。
2.本公司與關係企業之資金貸與係依市場利率行情加碼計息,每季依業務往來需要重新評估設定貸與金額。對其他公司之背書保證亦訂有保證範圍及額度限制。
3.對往來銀行、客戶及供應商,整體企業做綜合風險考量,並可透過電腦查核各公司對同一客戶之授信及停止對同一供應商之付款,以降低損失。
4.本公司與關係企業間之關係人交易管理、背書保證、資金貸與等皆訂有辦法加以控管,另依金管會「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訂有「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13條規定。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19條規定。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14-17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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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說明
(四)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V 作業,落實對子公司風險控管機制。
(四)本公司訂定「人事管理規則」及「防範內線交易作業要點」等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等違法獲利,並適時宣導教育員工遵循相關規定。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10條第3項規定。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一)董事會是否擬訂多元化政策、具體管理目標及落實執行? V (一)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20條已明定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不限制性別及國籍,並說明董事會整體應具備營運判斷、會計財務分析、經營管理、危機處理、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領導及決策等能力。未來仍就視董事會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適時增修多元化政策,包括但不限於基本條件與價值、專業知識與技能等二大面向之標準,以確保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由15位董事組成,每位董事均具備營運判斷、財會分析、經營管理、危機處理、產業知識、國際觀、領導能力及決策能力,其中並包含3位獨立董事,且有2位獨立董事王志剛及林義夫曾擔任經濟部長;具備法律專業的有獨立董事王志剛及董事李伸一;更有11位董事具備AI模擬到數位轉型之專業能力,每位董事均以其多元的產業經驗、豐富的經營管理能力及財務會計或法律等專業知識,深化公司治理的獨立性與多元性。
本公司亦重視董事會成員之性別平等,目前男性董事13人(占比86.7%)、女性董事2人(占比13.3%),主因石化產業女性專業人士相對較少,致本公司女性董事未達1/3,將持續尋求外部其他領域之專業女性人才擔任本公司董事,並以短期增加加女性董事1人為目標,屆時可達董事總人數減少為12人之25%,另以女性董事4人達董事總人數1/3為長期目標。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20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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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說明
(二)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V 各董事成員多元化政策及落實情形詳本年報「貳、公司治理報告」之「一、董事及監察人資料」及公司網站。
(二)本公司經100年8月26日董事會決議已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另經105年6月23日董事會決議,依證券交易法第14-4條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並於111年6月10日經董事會決議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以強化董事會督導推動永續發展之目標,首屆委員包括吳嘉昭董事長、王志剛獨立董事、林義夫獨立董事、朱雲鵬獨立董事及鄒明仁董事等5位組成,半數以上成員為獨立董事。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28、28-1條規定,惟未符合第28-2條規定,係因本公司現行作業可提名適任適當之董事候選人,依營運實務認無需設置提名委員會。
(三)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且將績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V (三)本公司於109年8月10日經董事會決議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並已完成113年度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及永續發展委員會之定期績效評估,其績效評估結果均為優良,並已提報113年12月17日董事會,相關資料可做為董事薪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37條規定。
(四)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V (四)本公司每年至少評估一次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並參照審計品質13項指標(AQIs),評估簽證會計師「專業性」、「審計品質控管」、「獨立性」、「外部監督」與「創新能力」等五大構面,要求簽證會計師及其事務所填具問卷,並提供「獨立性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資料,供本公司評估。
依據下表獨立性之標準評估結果,簽證會計師與本公司除簽證及財稅案件之費用外,並無其他財務利益及業務關係。此外,參考AQI指標資訊,確認簽證會計師及其事務所,在查核經驗與受訓時數均優於同業平均水準,另於最近3年採行或規劃與提升審計品質相關之倡議或計畫,包含數位化審計平台、函證數位化、FileEx檔案交換平台、審計分析工具軟體開發即iRADAR金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29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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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說明
融商品評價工具引用等,以提高審計品質。
評估項目 評估結果 是否符合獨立性
簽證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有直接或重大間接財務利益關係
簽證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或本公司董事有融資或保證行為
簽證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有密切之商業關係及潛在僱傭關係
簽證會計師及其審計小組成員目前或最近二年是否有在本公司擔任董事、經理人或對審計工作有重大影響之職務
簽證會計師是否有對本公司提供可能直接影響審計工作的非審計服務項目
簽證會計師是否有仲介本公司所發行之股票或其他證券
簽證會計師是否有擔任本公司之辯護人或代表本公司協調與其他第三人間發生的衝突
簽證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或對審計案件有重大影響職務之人員有親屬關係
最近年度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結果,已於114年3月11日提報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3-1條規定。
四、上市上櫃公司是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公司治理人員,並指定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事、監察人遵 V (一)本公司經108年5月1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公司治理主管,為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之最高主管,並配置適任人員處理公司治理事務。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已具備公開發行公司從事財務之主管職務經驗達三年以上,督導總經理室辦理公司治理相關事務,職權範圍包括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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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說明
循法令、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
進修日期 主辦單位 課程名稱
113.09.20 113.09.20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113.10.24 113.10.24 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
113.11.14 113.11.14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113.11.22 113.11.22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113.11.22 113.11.22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三)113年度業務執行情形及114年度業務執行重點如下:1.協助獨立董事及一般董事執行職務、提供所需資料並安排董事進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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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說明
(1)依法辦理股東會日期事前登記、法定期限內製作開會通知、議事手冊、年報、議事錄及辦理公告等相關事務。
(2)擬訂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議程,並於開會7日前檢送會議資料通知所有董事及委員,議題如需利益迴避予以事前提醒,會後20日內完成議事錄編製及寄送,確保召開程序符合法令規定。
(3)檢覈董事會重要決議之重大訊息發布事宜,確保重大訊息內容之適法性及正確性,以保障投資人交易資訊對等。
2.協助董事遵循法令。
(1)提醒董事權利義務、股權交易及防範內線交易等相關規範。
(2)提供董事執行業務、公司經營及公司治理有關之法令遵循。
3.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安排董事年度進修,持續精進專業知識。
4.依據「上市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規定,檢視獨立董事於任職期間資格之適法性。
5.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並維持與內部稽核主管及簽證會計師溝通管道暢通。
(1)所有董事皆應可取得公司治理主管之協助,以確保董事會程序及所有適用法令、規則均獲得遵守,並確保董事會成員之間及董事與經理部門之間資訊交流良好。
(2)負責處理董事要求事項,並以即時有效協助董事執行職務之原則,於30日內儘速辦理。
(3)獨立董事依照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有與內部稽核主管或簽證會計師瞭解公司財務業務之需要時,協助安排相關會議。
五、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
(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員工、 V (一)本公司視不同情況,責成總經理室與利害關係人溝通,且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擔任對外溝通管道。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51條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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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說明
客戶及供應商等)溝通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二)本公司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明列專責人員、電話及電子郵件之詳細聯絡資訊,另亦設有發言人及投資人電子信箱由專人負責處理,以便利害關係人視不同狀況能有與本公司溝通之管道。(三)本公司適時透過下列管道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議題:
1.股東與投資者:主要關切公司營運財務績效及公司治理。每年召開股東會,股東並可透過電子方式充分行使表決權。另每年發行股東會年報、公佈每月營收及每季自結損益等資料,以利股東瞭解本公司營運狀況。
2.員工:透過定期工會或廠(處)會議落實員工集體協商權,針對職場安全、員工福利、人權保障、勞僱關係等議題,有定期/不定期會議、意見箱、定期進行員工滿意度調查等多元管道與員工溝通。
3.供應商及承攬商:主要關切採購及發包政策,本公司秉持永續經營精神,以及遵守公平交易原則,致力要求往來廠商符合環保、工安及人權準則,透過台塑網電子交易平台採購發包系統進行公開招標,並定期舉辦廠商說明會,加強雙向溝通與宣導。另廠商可於平台上『廠商意見反應專區』提出問題,由專人即時處理及回覆,致力達到資訊對稱之目標。
4.客戶:主要關切產品售後服務與客戶關係,可經由拜訪客戶、參與展覽會、產品說明會、客戶滿意度調查等方式,回應客戶重視之產品品質、售後服務等議題。另網站列明銷售服務專線及電子郵件信箱,並藉由「客戶意見反應表」及「客訴處理表」等辦理客戶申訴事項。(與利害關係人溝通情形,請詳見2024年本公司永續報告書「關於本報告書」)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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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說明
六、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V 本公司股東會事務目前係採自行辦理,惟相關程序係由專責股務單位、法務室及總經理室等單位依規定嚴謹規劃辦理,並於111年起接受金管會指定機構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之股務評鑑,最近期評鑑結果均符合規定,確保股東會在合法、有效、安全之前提下召開,並得以保障股東權益。 雖未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7條第1項之部分規定,惟無損於股東會運作效益。
七、資訊公開
(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三)公司是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及於規定期限前提早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V V (一)本公司已架設中英文公司網站,並於投資人關係項下揭露相關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本公司網址為:www.npc.com.tw。
(二)本公司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並於總經理室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並提供予發言人及相關業務部門解答利害關係人、投資人及主管機關之查詢。
(三)本公司原則上係於每月6日公告申報上月份營業收入資料,及於每季10日公告前一季度之自結財務數據,並依規定於期限前公告申報財務報告。雖因會計師查核作業時間,致本公司未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年度財務報告,但已提前於1月份公告前一年度自結財務資料,有助於投資人瞭解本公司營運情形。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57、59條規定。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55條第3項、56、58條規定。
未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55條第2項部分規定,惟已提前公告年度自結財務報表數據。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 V (一)員工權益:
本公司極力追求和諧的勞資關係,並且重視員工表達意見的權利,雖因廠區及工會數量眾多,各自獨立運作,並未與公司簽訂統一的團體協約,但我們在員工經常進出的地點廣設實體意見箱,並在企業資訊系統設立網路意見箱,各意見箱都指定專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52-54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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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人進行瞭解及回覆,以暢通員工意見溝通管道,並訂有「檢舉辦法」,建立內部吹哨管道及保護制度。同時,各工會定期召開的理監事會及勞資會議,相關部門主管均出席參加,各項訴求及建議亦由公司參酌檢討與回應,與勞方代表充分溝通意見;在重大勞資議題上,公司優先遵循政府法令,並由最高階層主管與工會座談協商,凡達成共識者,即納入檢討調整,落實《團體協約法》,確保勞資關係和諧及企業永續發展。 (二)僱員關懷: 為照顧員工身心健康,公司每年均編列預算由長庚醫院為員工實施健康檢查,並且在法令規定的檢查項目之外,主動為員工增加甲型胎兒蛋白及癌胚胎抗原等癌症篩選項目檢查,讓員工瞭解自身健康狀況,進而愛護與強化自己的身體健康。在員工最密切的飲食方面,公司對於餐廳使用的食材來源、驗收儲存、用水安全衛生、供膳人員與餐廚清潔作業、食品與餐具洗淨檢驗等作業都透過衛生健康相關規範加以遵循辦理,以確保員工的飲食衛生安全。另外,本公司設置輔導專人,除定期與新進人員訪座談,掌握新進人員適應公司的狀況,也讓同仁在工作或生活上面臨困難時,可以即時向專人諮詢、洽談。相關福利措施請參閱本年報「肆、營運概況」之「五、勞資關係」之說明。 (三)投資者關係: 本公司以總經理室及股務部門,作為公司與股東之橋樑。在公司資訊透明度方面,本公司網站設有「投資人關係」專區,提供投資人相關資訊。為維繫與投資人之良好關係,本公司已設置發言人制度,提供與股東及法人投資機構之連繫窗口,另每季至少參加一次國內外券商舉辦之投資論壇,並不定期與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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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說明
外投資人進行一對一說明會。
(四)供應商關係:
本公司的採購發包作業,主要精神在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尋找優良的廠商,以合理的價格,適時提供適質、適量之設備、材料或工程,以配合各部門擴建或營運之需求。
1.公開公平的採購發包機制:
本公司以「公開招標」方式,透過台塑網電子交易平台採購發包系統,線上提供廠商詢價、報價、議價、訂單、交貨、付款進度查詢等多項作業功能,所有資訊皆透過電子憑證加密和防火牆管制,嚴格確保所有往來資料的安全性。廠商透過網際網路不受時空限制,隨時隨地可以查看詢價案件,並進行報價,大幅提升了作業效率、節省時間與金錢,同時也降低了營業成本,增加銷售利潤。所有詢價案件經電腦開標後,以報價最低且交期、品質符合之廠商優先採購發包,以構成買者、賣者雙方都能在和諧氣氛下,合理達成雙方之目的。
2.健全的廠商管理:
為穩定用料品質及交期,並確保施工品質及進度,本公司透過健全的廠商管理和評核,所有廠商登記加入時必須審查製造規模、產能、銷售金額及品質認證書,予以評鑑分級,另廠商交貨(工程)逾期、品質不良、違反工安規定者,將自動列入評核記錄,藉以汰換不良廠商,並培養長期優良廠商,達到雙方良好的合作關係。
3.電子交易達成雙贏:
本公司結合多年來完善的ERP電腦管理制度,及數字化、公開化、透明化的網路採購發包機制,建構一個優質、安全、便利、快速之電子交易環境,進而由內而外擴大延伸至其他垂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職稱 姓名 進修日期
董事長 吳嘉昭 113.10.24
常務董事 王文淵、王文潮、王瑞瑜、王志剛(獨立董事) 全球地緣政治經濟大趨勢及台灣產業的機會、挑戰與因應
獨立董事 林義夫 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
董事 鄒明仁、簡日春、王貴雲、林豐欽、李政中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獨立董事 朱雲鵬 113.11.14
董事 施宗岳、張清正
113.11.14
董事 李伸一 113.06.26
113.08.20
113.10.17
113.10.17
(七)公司為董事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本公司已為全體董事投保責任險,投保金額美金3千萬元,投保期間自113年2月1日至114年8月1日,投保範圍為執行公司董事、重要職員或受僱人職務時,因其錯誤行為致第三人受有損失,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且於保險期間內初次遭受賠償請求,保險公司依保險契約之約定負賠償責任,已於113年3月12日董事會報告全體董事投保情形。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39條規定。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八)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風險管理政策為有效辨識、衡量評估、監督及管控各項風險,提升全體員工之風險意識,期將可能產生之風險控制於可承受程度內,以達風險與報酬合理化、效益最佳化之平衡目標。相關風險事項請參閱本年報「伍、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之「六、風險事項」之說明。
(九)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客戶是企業之所以存在之基石,就近迅速地供應客戶所需產品、做到穩定且如數供料,使客戶能正常生產。
1.打造穩定的供需關係
由於企業的發展與客戶彼此間存有相互依存、共存共榮的重要關係,因此打造一個穩定的供需關係是每個永續發展的公司必須重視之課題。本公司著眼於台灣產業的長期發展,積極投資化工、塑膠及纖維原料的生產行列,為客戶提供穩定料源,也為相關產業奠定紮實基礎。因為長久且良好的合作關係,客戶均呈現穩定成長。
2.提高原料自給率
六輕計畫完成,大幅紓解台灣原料長期不足的問題,降低對外依存度,如本公司化工原料,也因有六輕充分供應原料,大幅提升了整體產業的競爭力。
3.提升中下游廠商競爭力
本公司創辦人在早期為提升塑膠產業中下游廠商的管理能力,特別開設一系列管理課程,主動將本公司的制度與經驗分享給業界,受到廣大迴響,也強化客戶的競爭力。迄今若有業者前來拜訪,我們仍不吝分享,因為本公司在經營管理上一向堅信,妥善兼顧客戶利益,自己也必能從中受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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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外,本公司為配合客戶拓展市場,也積極技術支援客戶及做好售後服務。
4. 電子商務節省成本提升效率
為提升與客戶在交易過程的作業效率,使客戶在下單、訂單進度查詢、收料付款,能得到即時資訊及迅速回應,本企業於90年1月正式成立台塑網電子商務中心,作為全方位企業對企業線上交易入口網站,導入電子商務交易體系,統籌管理企業內部資源及力量,並整合上下游供應鏈體系及客戶的商務關係。

九、請就臺灣證券交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已改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

本公司於113年度第十一屆公司治理評鑑結果,於上市公司排名為21%-35%,針對評鑑指標已改善情形及未得分優先因應對策,說明如下:

類別 評鑑指標 本公司改善/因應情形
已改善 1. 公司年報是否自願揭露董事之個別酬金? 已於112年度年報自願揭露董事之個別酬金。
優先因應改善 1. 公司之董事間是否不超過二人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114年股東常會選任全體董事12席後,可符合指標。
2. 公司董事成員中,具本公司、母、子或兄弟公司員工身分之人數,是否低於(含)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3. 公司獨立董事席次是否達董事席次三分之一以上? 114年股東常會選任全體董事12席(含獨立董事4席),選舉後席次及任期均可符合指標。
4. 公司是否有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其連續任期不超過三屆?
5. 公司年報是否揭露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個別酬金? 於113年度年報揭露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個別酬金。

註:運作情形不論勾選「是」或「否」,均應於摘要說明欄位敘明。


(四)公司設置薪酬委員會其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1.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條件 專業資格與經驗(註2) 獨立性情形(註3)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家數
身分別(註1) 姓名
召集人(獨立董事) 王志剛 自100年8月起擔任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迄今,且自100年至113年期間曾任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對於薪資報酬相關議題及運作均相當熟悉且具豐富經驗,另其專業資格請參詳「貳、公司治理報告」之「一、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獨立性情形請參詳「貳、公司治理報告」之「一、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0
委員(獨立董事) 林義夫 自105年6月及106年10月起分別擔任本公司及汎德永業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迄今,且自104年至113年期間曾任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對於薪資報酬相關議題及運作均相當熟悉且具豐富經驗,另其專業資格請參詳「貳、公司治理報告」之「一、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1
委員(獨立董事) 朱雲鵬 自100年8月及109年8月起,分別擔任本公司及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迄今,且自106年至109年及108年至113年期間分別擔任台灣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對於薪資報酬相關議題及運作均相當熟悉且具豐富經驗,另其專業資格請參詳「貳、公司治理報告」之「一、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1

註1:請於表格內具體敘明各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之相關工作年資、專業資格與經驗及獨立性情形,如為獨立董事者,可備註敘明參閱第00頁附表一董事及監察人資料(一)相關內容。身分別請填列係為獨立董事或其他(若為召集人,請加註記)。

註2:專業資格與經驗:敘明個別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之專業資格與經驗。

註3:符合獨立性情形: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符合獨立性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是否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持有公司股份數及比重;是否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6條第1項5-8款規定)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最近2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1.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1) 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3人。

(2) 本屆委員任期:111年6月10日至114年6月9日,最近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2次(A),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B)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B/A)(註) 備註
召集人 王志剛 2 0 100.0
委員 林義夫 2 0 100.0
委員 朱雲鵬 2 0 100.0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
三、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職權,係以專業客觀之地位,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至少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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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開2次會議,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供其決策之參考:
(一)定期檢討組織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二)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三)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四、薪資報酬委員會履行前項職權時,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一)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與個人表現、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
(二)不應引導董事及經理人為追求薪資報酬而從事逾越公司風險胃納之行為。
(三)針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短期績效發放紅利之比例及部份變動薪資報酬支付時間,應考量行業特性及公司業務性質予以決定。

註1:年度終了日前有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註2:年度終了日前,有薪資報酬委員會改選者,應將新、舊任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註明該成員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1. 薪資報酬委員之討論事由與決議結果,及公司對於成員意見之處理
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 議案內容 決議結果 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意見之處理
113.1.23
(113年第1次) 報告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委任之經理人112年度年終獎金發放標準報告 洽悉。 經依據本公司「年終獎金及酬勞發給辦法」計算結果,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委任之經理人比照標準發放。
113.8.9
(113年第2次) 本公司經理人113年調薪幅度擬比照全體員工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並提請董事會決議。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五)公司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其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1. 永續發展委員會成員資料

114年4月14日

| 條件
身分別 姓名 |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 --- | --- | --- |
| 召集人(董事長) | 吳嘉昭 | 相關專業資格請參詳「貳、公司治理報告」之「一、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
| 委員(獨立董事) | 王志剛 | |
| 委員(獨立董事) | 林義夫 | |
| 委員(獨立董事) | 朱雲鵬 | |
| 委員(董事暨總經理) | 鄧明仁 | |

  1. 永續發展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1) 職權範圍

A:審議本公司永續發展政策、策略及管理方針。
B:監督本公司推動永續發展相關事項及執行方案。
C:審議本公司永續報告書等公開揭露之永續發展重大資訊,並提報董事會。
D:監督本公司執行溫室氣體盤查及查驗規劃。
E:監督本公司持續關注股東、員工、客戶、社區、政府機關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大議題。
F:其他經董事會決議指示本委員會應辦理之事項。


(2)本屆委員任期:111年6月10日至114年6月9日,最近年度永續發展委員會開會2次(A),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B) | 委託出席
次數 | 實際出席率(%)
(B/A)(註) | 備註 |
| --- | --- | --- | --- | --- | --- |
| 召集人 | 吳嘉昭 | 2 | 0 | 100.0 | |
| 委員 | 王志剛 | 2 | 0 | 100.0 | |
| 委員 | 林義夫 | 2 | 0 | 100.0 | |
| 委員 | 朱雲鵬 | 2 | 0 | 100.0 | |
| 委員 | 鄒明仁 | 2 | 0 | 100.0 | |

  1. 永續發展委員會最近一年開會日期、議案內容、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永續發展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永續發展委員會
日期 | 議案內容 | 決議結果 | 公司對永續發展委員會
意見之處理 |
| --- | --- | --- | --- |
| 113.6.12
(113年第1次) | 擬具本公司「2023年永續報告書」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並提董事會報告。 | 本案洽悉。 |
| 113.12.17
(113年第2次) | 1. 本公司 112 年度溫室氣體查證結果報告
2. 本公司導入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永續揭露準則報告 | 洽悉,並提董事會報告。 | 本案洽悉。 |


(六)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推動項目 執行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一、公司是否建立推動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且設置推動永續發展專(兼)職單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及董事會督導情形? V 本公司為有效推動並落實永續發展等相關業務,以董事會為ESG永續最高治理單位,管理階層則為「ESG推動組織」,並由「ESG推動小組」負責各項業務之落實及執行,組織架構如下: (一)最高治理單位:董事會為本公司永續管理策略最高監督及指導單位,且為強化對ESG永續業務之管理,111年5月11日訂定「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111年6月10日於董事會轄下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成員包含吳嘉昭董事長、鄧明仁董事,以及獨立董事王志剛、林義夫、朱雲鵬共5人擔任,負責審議永續發展政策、策略及管理方針,並監督公司推動永續發展相關事項及執行方案。 (二)管理階層:由經營主管以上高階主管組成之「ESG推動組織」,則負責經理全公司ESG策略目標之訂定,督導相關業務執行情形,經由依議題重要性舉行之每季會議,及ESG推動小組,辨識攸關公司營運及利害關係人重視之重大永續主題,擬訂對應之策略、管理方針,並追蹤ESG專案之執行成效,確保日常營運活動之推展,符合ESG永續發展規劃。另ESG推動組織每年至少分別向永續發展委員會、董事會報告1次,113年運作情形如下: 1.永續發展委員會報告:共開會2次,分別為113年6月12日、113年12月17日。 2.向董事會提案報告ESG議案:113年6月19日。 3.議案內容:主要報告內容涵蓋溫室氣體盤查、氣候風險與機會鑑別等碳管理作業,及112年ESG執行情形等議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第9條規定。

推動項目 執行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題。另113年執行情形則預定於114年6月向董事會報告。(三)推動組織:ESG永續業務主要由「ESG推動小組」負責推動落實相關業務之執行,另依議題重要性,設有「風險管理推動小組」任務編組,負責鑑別ESG風險及機會,及「節能減碳推動小組」,強化氣候變遷風險調適、強化風險勘性之管理作為,並定期追蹤各事業部及相關單位節能減碳推動進度。
二、公司是否依重大性原則,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評估,並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註2) V 本公司為健全營運與永續發展,建立全面性風險管理文化,落實風險管理,除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會報告風險管理運作情形,並於109年12月16日經董事會通過「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風險管理辦法」,訂定本公司風險管理政策,及說明風險辨識、風險評估衡量、風險控制與監督、風險報告與揭露、風險績效管理與改善等風險管理程序,期以提升全體員工之風險意識,將風險控制於可承受之程度內,確保風險管理之完整性、合理性及效益最佳化。
本公司遵循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的GRI準則發展重大性分析方法,據以評估風險管理範疇,包括策略、營運、財務、危害、資安、法規遵循、氣候變遷等風險,相關說明詳本公司風險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113年度風險評估邊界及範圍包含本公司及南亞電路板、南中石化、必成等台灣子公司(以下簡稱台灣子公司)於113年1~12月主要營運範圍,並參照永續報告書重大性原則進行分析,與內外部利害關係人溝通,據以評估具重大性之ESG議題,訂定有效辨識、衡量評估、監督及管控之風險管理政策及採取具體之行動方案,以降低相關風險之影響。風險議題摘要說明如下: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第3條。

推動項目 執行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一)環境議題
風險屬性 風險項目 風險管理策略及 風險減緩措施 風險管理 單位
策略風險 營運風險 危害風險 氣候變遷 能源管理 1.訂定「2050年碳中和」之減碳目標。 2.推動「低碳能源轉型」、「節能減碳循環經濟」、「提高再生能源用量」、「碳捕捉技術運用」等四大減碳策略。 3.每年進行氣候變遷議題之資訊收集與分析,參考ISO14001風險鑑別程序,鑑別及評估相關風險,並就重大潛在風險,擬訂預防措施,降低氣候變遷可能為公司帶來之負面衝擊,此外,每年公佈發行「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CFD)報告書」。 安全衛生處
危害風險 溫室氣體管理* 1.因應氣候之變遷,鼓勵同仁提出溫排減量具體改善方案,並定期舉辦相互觀摩研討會,提高各項節能減碳改善技術。 2.投入研發綠色產品之開發,提高產品之耐候性及易回用 安全衛生處

推動項目 執行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性,減少生產製程之碳排放,延長產品生命週期。 3.適時進行碳足跡盤查,設定能源耗用減量目標,研擬有效減碳改善方案。
危害風險 空氣污染物管理* 1.依循最佳可行控制技術(BACT)原則,並採取「污染源有效減量、防制設備最佳化」的作法,依製程特性,持續檢討改善。 2.落實營運設備定期保養,確保發揮最佳效能,並對人員進行教育訓練,使其熟悉系統操作。 3.確保防制設備正常運作,避免異常事件發生。 安全衛生處
危害風險 廢棄物管理循環經濟 1.前段透過源頭減量與資源化,降低環境衝擊,後段透過三階段管理,確保運作合法性。 2.推動跨廠處、跨公司循環經濟活動,建立永續生態鏈。 安全衛生處
危害風險 管制化學物質管理* 1.法規要求,運作單位須取得主管機關核發文件,始得運作。 安全衛生處

推動項目 執行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2.管制化學物質之管控、標示,並訂定相關使用規定。 3.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內容,推動各項演練之進行。
危害風險 水資源管理* 1.源頭減廢及末端管制之原則,先透過源頭減量,強化資源再利用、降低處理設施負荷,最後再由廢水場處理,確保符合法規標準,使環境衝擊降至最低。 2.廠區提出各項節水改善及雨水回收等專案,以降低用水量,提升水資源循環使用效率。 3.缺水緊急應變小組,掌握各廠區水源現況,提升應變能力,降低廠區缺水風險。 駐廠總經理室安全衛生處資源回收處
(二)社會議題
風險屬性 風險項目 風險管理策略及風險減緩措施 風險管理單位
營運風險 人權與人才留用(包含員工福利與薪資*) 1.依照「南亞公司人權政策」致力於平等任用、免於歧視與騷擾之工作環境,持續強化人權作為與風險減緩,保障員工基本人權。 2.每年推動「人權」教育訓練。 總經理室事業部經理室

推動項目 執行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3.提供員工優渥的待遇及健全 的管理制度,紮實的訓練、 順暢的升遷及申訴管道,廣 納優秀的人才。 4.訂定「多元與共融政策」, 致力於創造多元、平等、共 融的職場環境,強化多面向 的管理階層及員工組成,並 尊重不同角度的觀點與價值 ,適切回應其需求,藉以強 化公司競爭力。
危害風險 職場健康 與安全 工業與公 共安全 1.深化全員工安文化,降低工 安意外及職災頻率,維護廠 區及周遭鄰里之安全。 2.本公司設置職業安全衛生 委員會,推動「製程安全 管理」,每半年辦理「PSM 作業交流及PSM專人座談 會」。 3.推動所有廠區取得ISO 45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 統及台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系統(TOSHMS)之驗證。 4.設有緊急應變組織系統,及 不定期舉辦災害防救演習。 5.確保同仁身心靈健康,維護 廠區及周遭鄰里之安全。

推動項目 執行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三)公司治理議題
風險屬性 風險項目 風險管理策略及 風險減緩措施
策略風險 營運風險 公司治理 誠信經營 1.藉由「制度與規範制定」、「自律文件簽署」、「教育訓練實施」三大面向,提升同仁「反貪瀆、防弊端、嚴紀律」的意識,並將各項業務之管理作業電腦化,運用科技新知達到管理目的,以落實誠信經營政策。 2.提供內外部舉報途徑及吹哨者保護制度。 3.輔以稽核作業的落實,努力達到杜絕人員舞弊,降低危害風險發生。
其他風險 政策合規性* 1.公司總經理室依機能別適時掌握、追蹤各營運據點之法規變化,並適時檢討申請修訂規章制度,及調整電腦管控基準。 2.提供法遵教育訓練與暢通的舉報管道。 3.輔以稽核作業的落實,努力達到杜絕人員舞弊,降低危害風險發生。

推動項目 執行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財務風險 利率波動 針對浮動利率之長期負債,審慎評估金融市場情勢,於利率相對低檔時與銀行簽訂利率交換合約,降低利率波動風險。 總經理室 財務部
匯率變動 日常營運外匯資金不足部分,於市場匯率有利時,買入期貨或遠期外匯支應。外幣長期負債,於匯率處於相對低檔時,與銀行簽訂長天期遠期外匯或換匯換利合約,降低匯率變動影響至最低。
資金貸與他人 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對象,原則上為資金統一調度之關係企業,可貸放餘額除依公司法第15條規定辦理,並經董事會通過後實施。
背書保證 本公司背書保證對象為母子公司或有業務關聯之關係企業,原則上為資金統一調度之關係企業,背書保證項目多為融資及進口稅捐保證。
衍生性商品交易 衍生性商品交易乃為規避因匯率、利率等波動所造成之市場風險為目的,不做套利與投機用途。
營運風險 供料中斷 1.積極開發合格供應商,增加供貨料源。 總經理室 事業部經

推動項目 執行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2.建立原物料存量控管機制, 設定安全庫存量,適時提出 請購合理數量。 3.隨時瞭解產銷需求及市場料源 供應情形,必要時提前備料。 理室
營運風險 市場風險 (如地緣政治、中美貿 易衝突、ECFA終止) 1.減緩銷貨集中問題,避免銷 貨過度集中於單一特定地區 (如:中國大陸),並積極開發 、拓展新市場之市佔(如東協 地區、歐洲、中南美洲等)。 2.各產品未能全產全銷時,適 度調整產能利用率或歲修時 程,藉以調整產能。 3.營業員應積極拜訪客戶、適 時調整產銷計畫之生產規格 及產量,以符合客戶及市場 需求。 總經理室 事業部經 理室
營運風險 設備維護 1.建立設備零組件適當安全庫 存量,並透過資訊系統控 管,落實維護備品之控管。 2.建立設備保養維護S.O.P作業 基準,並利用資訊工具強化 管理,以維護設備正常 運轉。 總經理室 事業部經 理室
其他風險 資訊安全 危害 本公司資安防禦策略維持 多層次縱深防禦架構來降低 資安風險,說明如下: 總經理室 資訊部

推動項目 執行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1. 資通機房等均設置門禁管制設施及CCTV系統,以管制記錄人員進出。 2. 公司機房設置有防火牆(Firewall)機制,且對外服務系統(如:官網、電子商務等)採用DMZ雙層式防火牆及WEB應用程式防火牆(WAF)架構保護,並每年抽檢防火牆政策規則。 3. 建置OT網路偵測與回應系統(NDR),收納生產機台網路流量並使用AI學習偵測惡意活動以掌握整體安全風險和暴露程度,提高回應速度與降低威脅。 4. 除基本防毒與管控軟體外,針對員工上網、電子郵件及網路安全隔離皆建立管制及過濾機制,具備DDoS防範、主動威脅防禦(IPS)、惡意網址過濾及進階持續性威脅攻擊防禦(APT)等功能,針對入侵攻擊主動進行阻擋。 5. 設置資料外洩保護管控

推動項目 執行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DLP)機制,避免透過USB、上網、電子郵件在非經授權許可下進行傳輸洩漏。 6.為避免資料遭受破壞及勒索病毒風險,建置資料備份中心,針對公司重要經營、研發等資料進行異地集中備份管理。 7.定期執行資訊安全宣導作業,每年辦理資訊安全教育訓練及社交工程演練。 8.定期執行對外網站程式碼安全性掃描與伺服器弱點掃描,並針對檢測出安全性漏洞進行改善。 9.定期執行資訊安全內部稽核作業,針對查核缺失進行改善。 10.要求全體人員遵守法律規範與資安政策要求,主管人員督導員工落實情況,並強化資安認知及法令觀念。 11.投入紅隊演練作業,委託第三方專業服務公司找出核心系統漏洞及修補、防禦,以降低風險

推動項目 執行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並確保其有效性。 12.每年實施營運持續演練,113年度已完成8項關鍵系統演練,演練結果均符合預期目標。 13.訂定資訊安全事件的回應及通報標準程序,針對不同資訊安全事件分級處理及應對措施,以避免損害擴大。 14.113年資安專責主管與人員ISO 27001:2022資安管理系統主導稽核員、EC-Council CND網路防禦專家等資通安全專業國際證照,5月研發中心取得ISO 27001:2022國際資訊安全管理系統證書,後續將持續推展資安業務。 15.113年舉辦「線上資訊安全」、「AEO供應鏈安全」、「資料管理及安全保護技術」等資安教育訓練,共計14,501人次參加,上課時數約計7,433小時,另舉辦「員工電子郵件、社交工程演練」共計6,286人次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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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項目 執行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註:風險項目同屬本公司2024永續報告書重大性議題者,以「*」標註。
三、環境議題
(一)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 V (一)1.本公司依據環境部訂定之環保法規(如空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廢棄物清理法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等)制定安衛環管理辦法、管理資訊系統、辦公室自動化系統等,透過完善制度強化廠區安衛環管理。此外,進一步導入環境會計制度,掌握企業環境支出資訊、環境支出效益,並具體向利害關係人揭露環保作為。各廠區並在標準檢驗局輔導下,自86年起陸續通過ISO 14001認證,各廠通過時程如下:
1.86年:林口、樹林、工三、錦興、嘉義及新港等廠。
2.87年:仁武及林園等廠。
3.89年:麥寮及海豐廠。
(依產業特性之環境管理制度詳見2024年本公司永續報告書第3章「推展綠色環境管理」)
2.本公司為善盡企業責任及因應未來溫室氣體減量之要求,根據ISO 14064-1,自民國95年起針對溫室氣體排放進行系統性盤查,並委由英國標準協會(BSI)及台灣檢驗科技公司(SGS)等第三方查驗單位,查驗溫室氣體範疇一及範疇二排放量,以確保盤查之正確性,並作為日後實施減量改善方案之參考。另南亞樹林一廠及二廠、林口二廠、嘉義廠區、新港一廠、工程塑膠廠、新港銅箔基板一廠及三廠、仁武一廠及二廠,林園廠自107年起陸續取得ISO 50001證書。另自112年依照ISO 14067精神,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第13條規定。

推動項目 執行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二)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及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V 推動TPU膠粒13項產品「產品碳足跡盤查」作業,並通過第三方機構德國萊因(TÜV Rheinland)之查證。 (二)1.本公司持續推展各項節能減排及循環經濟作業,進行跨廠區的能源、資源整合,以提升能源使用率效益。近年更運用AI及模擬技術,進行工安管理及製程優化,提升生產效率及能源使用率最大化。 2.為強化能源管理,除樹林一廠等廠區已取得ISO 50001證書,依照國際標準推展能源管理業務,另本公司及台灣子公司113年共完成537件節能改善案,預計溫室氣體減量約24.6萬噸CO2/年,並可提升能源使用效率。 3.本公司針對PET、塑膠稅板等製程廢料,檢討回收再利用方法,推動再生料使用比例提升,並持續開發回收再利用的產品。 4.從原物料採購到產品銷售各個階段,對客戶健康及安全相當重視,持續改善生產流程(如降低有害配方、節能減碳改善及綠色產品開發),並配合市場趨勢及下游客戶之需,朝向生產無毒、對環境友善、節水節能及綠色能源產品等發展趨勢。例如開發環保聚酯膜、寶特瓶回收聚酯纖維、風力葉片用EPOXY、工業級玻纖布等,詳見2024年南亞公司永續報告書第2章「拓展多元產品價值」)。 (三)1.本公司董事會為氣候變遷管理的最高治理機構,111年6月於其轄下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輔助董事會督導內部落實推動因應氣候變遷等永續業務。「永續發展委員會」每年至少開會1次,成員包含吳嘉昭董事長、鄒明仁董事,以及獨立董事王志剛、林義夫、朱雲鵬共5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第12條規定。
(三)公司是否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現在及未來的潛在風險與機會,並採取氣候相關議題之因應措施? V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第17條第1項規定。

推動項目 執行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四)公司是否統計過去兩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並制定節能減碳、溫室氣體減量、減少用水或其他廢棄物管理之政策? V 人擔任,負責審議公司氣候變遷目標、策略,管理氣候變遷風險與機會行動,並檢視專案推行情形及未來計畫。另在管理階層則由「ESG推動組織」負責訂定氣候變遷管理之策略方向,並督導相關單位落實執行。 2.本公司依照國際金融穩定委員會公佈之TCFD建議書架構,每年評估與本公司相關之氣候變遷風險與機會,本公司及台灣子公司113年底完成最新一次氣候風險與機會評估,共鑑別出16個項目,包括(1)轉型風險:法規政策-徵收碳(稅)費等5項;(2)實體風險:氣候上升等5項;(3)轉型機會:能源/技術-低碳能源轉型等6項。 3.為減緩潛在風險危害,強化氣候韌性,及掌握轉型契機,將持續推行「低碳能源轉型」、「節能減碳循環經濟」、「提高再生能源用量」、「碳捕捉技術運用」等四大減碳策略,並藉由參加SBTi、TCFD、CDP等國際倡議及評鑑指標,檢視精進內部管理作業,將氣候變遷策略納入營運管理策略。 4.本公司氣候變遷風險與機會分析詳細說明,已於TCFD報告書、永續報告書揭露,報告書請參閱本公司網站。 (https://www.npc.com.tw/j2npc/zhtw/csr_report.jsp)。 (四)1.本公司環境面向績效數據所記載之範圍,以本公司及南亞電路板、南中石化、必成等台灣子公司(以下簡稱台灣子公司),其中文方、文菱、台投等公司則因所占營收比例影響較低,故不在本次揭露範圍;其中,溫室氣體排放則自113年起,依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規定,將合併財務報告子公司納入揭露範圍。同時,本公司已建立永續發展政策與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管理政策,據此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第17條第2~3項規定。

推動項目 執行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制定公司節能減碳、溫室氣體減量、減少用水或其他廢棄物管理之規範。溫室氣體、用水、廢棄物統計數據如下(下列各表營業收入係當年度母公司及台灣子公司個體 財報合計數): (1)溫室氣體排放: 項目 112年 113年 範疇一(公噸CO2e) 1,455,403 2,499,029 範疇二(公噸CO2e) 3,028,506 4,552,056 溫室氣體排放密集度 (公噸CO2e/百萬元營業收入) 28.94 27.16 註1:112年度排放密集度(公噸CO2e/百萬元)=(範疇一+範疇二)/上表母公司及子公司112年度個體財報營業收入合計數(百萬元)。 註2:113年度排放密集度(公噸CO2e/百萬元)=(範疇一+範疇二)/113年度合併財報營業收入(百萬元)。 註3:詳細請參閱2024年南亞公司永續報告書第3章「推展綠色環境管理」章節。 (2)水資源使用: 項目 111年 112年 用水量(萬公噸) 2,212.86 1,699.90 用水密集度 (公噸/千元營業收入) 0.0983 0.1097 註:113年水足跡查證作業,受限於國內第三方查證機構查證量能,預計114年7月完成第三方查證,故113年數據請參閱2024年南亞公司永續報告書第3章「推展綠色環境管理」章節。

推動項目 執行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項目 112年 113年
有害廢棄物(公噸) 17,019.48 15,727.45
非有害廢棄物(公噸) 79,026.08 92,719.16
總重量(有害+非有害)(公噸) 96,045.56 108,446.61
廢棄物產出密集度 (公噸/千元營業收入) 0.0006 0.0007
2.本公司溫室氣體減量管理、用水管理及其他廢棄物減量管 理均配合國家法規及公司環境管理政策,同時依據利害關 係人鑑別出的重大議題進行目標管理,每年進行目標執行 狀況審視,以求落實。個目標、具體作法及執行成效請參 閱「肆、營運概況」之「四、環保支出資訊」及2024年南 亞公司永續報告書第3章「推展綠色環境管理」。
四、社會議題 (一)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 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 理政策與程序?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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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是否訂定及實施合理員工福利措施(包括薪酬、休 V 協商權力,並提供員工多元的溝通管道,詳細內文及人權關注項目相關具體作法與成效請參閱本公司網站。 (https://www.npc.com.tw/j2npc/zhtw/employee_right.jsp) 2. 多元共融與平等僱用原則:遵守「就業服務法」,提供公開、公平、公正的就業機會,並訂定「多元與共融政策」由本公司董事長親自簽署,突顯尊重多元共融的理念價值,請參閱本公司網站。 (https://www.npc.com.tw/j2npc/zhtw/employee_right.jsp) 3. 性別友善:除制定「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保障性別工作權平等之外,本公司也相當重視性別平權的職場環境,雖因產業屬性,男性員工比例高於女性員工,但升遷管道已制度化,且持續重視女性員工工作績效與表現,因此,女性基層主管以上人數與比例皆逐年增加,展現本公司在性別平權上的努力,詳見本公司2024年永續報告書第4章「開展幸福安全職場」。 4. 在地聘用:招募新進人員時,優先錄取當地居民,並培養在地優秀管理幹部,歷年聘用當地居民均維持高度比例,詳見2024年南亞公司永續報告書第4章「開展幸福安全職場」。 5. 此外,本公司及台灣子公司亦針對同仁實施人權保障相關訓練,113年訓練總時數為8,414小時,共計16,828位同仁完成訓練,未來,將持續關注人權保障議題、推動相關教育訓練,並逐步拓展訓練範圍,以提高人權保障意識,降低相關風險發生的可能性。 (二)1. 本公司對員工晉升、考核、訓練、獎懲等制度訂有明確規範。為實現職場多元化及性別平等,113年度本公司及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第21條第2項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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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及其他福利等),並將經 營績效或成果適當反映於員 工薪酬? 台灣子公司女性職員占比為20%,且新進人員薪酬標準係 依職務所需人才之學經歷等條件而訂定,秉持「同工同 酬」之精神,相同職位、職等級之女男員工基本薪資比 例為1:1,錄用後則視其工作表現逐年調薪及晉升,給 予相對應之薪酬。 2.本公司實施周休二日,其他應放假日期由中央主管機關 規定之,並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予員工特別休假。其他 員工福利請參閱本年報「肆、營運概況」之「五、勞資 關係」。 3.本公司章程第25條規定,公司當年度如有獲利,應按當年 度扣除員工酬勞前之稅前利益提撥0.05%-0.5%為員工酬勞 。另參照實際營運績效之目標達成率、工安及節能減碳、 產品研發及創新能力等各項指標,發放員工每月績效獎金 、主管獎勵金、年終獎金及研擬年度調薪幅度。再者,我 們每年亦參照公司的經營績效成果、物價水準及業界調薪 幅度等指標,研擬年終獎金及年度調薪幅度,113年1月發 放年終獎金3個月本薪,及113年7月調薪3%,以激勵同仁 與公司共同成長,提升同仁的向心力。 4.本公司為讓每一位正式員工安心工作並全力發揮專長, 持續秉持「視員工為家庭成員」的理念,在每一個廠區 興建初始,必先健全基本的食、宿及休閒設施,再以員 工長期福祉作為考量,積極規劃各項完善的福利制度, 實施各項員工福利及優惠措施已有多項係優於法令規定 者,包括:(1)工作福利:休假福利、保險福利、婚育福 利、健康照護福利、員工餐廳福利、員工關係促進、人 身安全及家庭照顧、派外福利;(2)休閒與個人發展福利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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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V :生活福利、自主學習福利;(3)退休福利:退休福利、退休人員聯誼會。
(三)1.本公司運用「i醫健康網」、「i哩健康Podcast」等影音串流平台,定期提供員工健康衛教資訊,為提升員工安全衛生意識,配發「作業危險提醒卡」與「安全衛生手冊」等,並透過教育訓練、安全觀察,提醒員工作業安全。工作環境與員工人身安全的保護措施,請參閱「肆、營運概況」之「五、勞資關係」。(各項提升員工與職場安全相關作法,詳見本公司2024年南亞公司永續報告書第4章「開展幸福安全職場」)。
2.本公司所有廠區均已取得「ISO 45001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及「台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TOSHMS)」之驗證。
3.本公司及台灣子公司113年共發生9件員工職災案件(不含交通職災),受傷9人、死亡0人,占總員工之0.05%。本公司在事發後即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召集相關部門共同檢討,徹底釐清事故發生原因,擬定具體改善對策,要求各部門全面清查及審視設備防護是否足夠,不足者均列案改善,加強各部門教育訓練,確實要求同仁遵循公司規定,徹底杜絕異常再次發生。本公司及台灣子公司113年度工安訓練共3,496人次受訓,受訓時數共22,438小時。
4.113年發生火災事故本公司2件,並無人員傷亡,台灣子公司並未發生,火災發生原因及相關改善措施如下:
(1)林口廠區CPP廠:電纜線槽內的電纜線,電氣因素起火,事故後全面清查電氣設備並移除電纜線槽下方可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第20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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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 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V 燃物。 (2)新港鋼箔基板一廠:電熱鍋爐室(獨立空間)的電熱鍋爐 於升溫過程中,因安全閥異常造成洩漏起火。已要求 加強開機前/中/後檢查頻率,徹底防範異常再發生。 本公司除依上述案例進行內部宣導,並強化廠內緊急應變 人員訓練,提升災害應變處理能力外,並全面清查,防止 異常再發生。 (四)1.本公司及台灣子公司對各級主管與同仁皆規劃完整的 教育訓練,包含新進人員職前訓練、職務基礎訓練及 職務專業訓練,另中階主管以上層級則視需要提供幹部 儲備訓練、跨機能主管培訓等等課程。113年平均每人受 訓時數:基層人員43小時/人、基層主管53小時/人、二 級主管33小時/人、一級主管13小時/人。 2.本公司透過e化訓練管理系統,確保人員循序漸進完成 新進人員、職務基礎、職務專業與幹部儲備等訓練。此 外,配合個別單位作業與安全需要,輔導員工取得相關 專業證照,不定期舉辦各種主題研習,以及加強人權與 工作安全意識等課程,人權相關教育訓練(其他具體作法 詳見2024年南亞公司永續報告書第4章「開展幸福安全職 場」)。 3.此外,因應AI及數位轉型之應用技術快速發展,本公司 及台灣子公司自107年起,每年派員參加台灣人工智慧學 校技術領袖培訓(全域)班等進修課程,截至113年底有 150人結訓,其中113年共19人受訓,將持續投入各項AI 改善專案。(各項培訓具體作法,詳見2024年南亞公司永 續報告書第2章「拓展多元產品價值」)。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 實務守則」第21條第1項規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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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針對產品與服務之顧客健康與安全、客戶隱私、行銷及標示等議題,公司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並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 V (五)本公司對產品與服務之顧客健康與安全、客戶隱私、行銷及標示之具體作法,詳見2024年南亞公司永續報告書第2章「拓展多元產品價值」,主要作為說明如下:1.本公司多數生產產品非直接售予一般消費者,媒體廣告、文宣等行銷活動較少;如有涉及法規面的推廣活動,各單位均會諮詢法務室意見,避免觸法。另本公司訂定「個人資料管理辦法」,嚴格限定使用及管制查詢個人資料,以保護客戶隱私。2.客戶關係管理是企業永續經營的重要環節,為瞭解客戶寶貴意見,本公司明確訂定客戶投訴管道、退換貨及賠償申請程序,使客戶藉由「意見反應表」表達相關訴求,而產品客訴則由營業員填寫「客訴處理表」辦理各項退換貨,並將處理進度納入電腦管制。網站上提供各產品銷售服務專線及電子郵件信箱,利客戶使用多元管道直接反應意見,相關部門則定期將客戶關心議題彙總,依其重要性、時效性界定改善優先順序,確保客戶需求獲得處理。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第24條規定。
(六)公司是否訂定供應商管理政策,要求供應商在環保、職業安全衛生或勞動人權等議題遵循相關規範,及其實施情形? V (六)本公司設有「供應商/承攬商社會責任承諾書」、「供應商/承攬商社會責任問卷」,及「往來廠商誠信廉潔保密承諾書」,於廠商登入台塑電子交易市集時或訂購後發函要求廠商簽署回覆,並遵守相關規定,113年回覆率:「社會責任承諾書」96.72%、「社會責任問卷」95.43%、「往來廠商誠信廉潔保密承諾書」97.57%。另請購部門於每次採購時,得依不同材料之請購需求勾選以下交貨條件:RoHS合格、國家規定相關廠商工安資格、取得ISO證書、隨貨標示危害物公告及圖式等標準條件、需妥善回收使用容器或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第26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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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載輔具,優先採購身心障礙團體生產之物品、隨貨附無輻射污染證明等,已勾選上述任一條件之請購案會於「詢價單」與「訂購通知」中註明,以要求供應商確實遵守規定。此外,上述表單亦呈現本公司秉持永續經營精神之立場,以及遵守公平交易原則,致力要求往來廠商符合環保、工安及人權之需求,若不符合規定,將予以拒收並列入廠商評核作業等處分;採購材料、零件或產品含有金屬成份時,均配合法規,要求供應商詳實調查是否符合「無衝突金屬」,以確保所採購原物料均經由合法管道所取得。(其他供應商管理作法詳見2024年南亞公司永續報告書第4.4章節「供應商與承攬商管理」)。
五、公司是否參考國際通用之報告書編製準則或指引,編製永續報告書等揭露公司非財務資訊之報告書?前揭報告書是否取得第三方驗證單位之確信或保證意見? V 本公司「2024年永續報告書」內容架構採用全球永續性報告書協會GRI standards 2021(GRI準則)指南為依據,按所列之指導方針及架構撰寫,並揭露公司主要永續性議題、策略、目標與措施。經第三方公正單位「英國標準協會臺灣分公司(BSI SG臺灣分公司)」以AA1000 v3 保證標準之第一類型中度保證等級進行查證,並出具獨立保證意見聲明書。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第29條規定。
六、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定有本身之永續發展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說明:本公司於104年8月12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守則」,並於每年定期檢討,最近期係於111年5月11日經董事會決議修正名稱為「永續發展守則」及相關條文。本守則規定雖依本公司實務略為修正,惟訂定之守則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規範之精神一致。有關本公司永續發展運作情形,請參閱本公司「2024年永續報告書」及網站內容說明。
七、其他有助於瞭解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之重要資訊: (一)相關制度與架構 本公司在110年成立「ESG工作推動組織」業務內容包含環境保護(E)、社會責任(S)、公司治理(G)三大面向,其中環境保護(E)面向再細分為:1.氣候相關財務揭露 2.循環經濟-能(資)源效率提升 3.循環經濟-塑膠回收 4.國際減碳倡議接軌 5.安全與綠色採購(包含運輸包裝) 6.可分解塑膠 7.可再生能源及綠能 8.綠色產品研發與綠色產業推動等八項重要議題。「ESG工作推動組織」由吳嘉昭董事長擔任總召集人,鄧明仁總經理擔任副召集人,負責擬訂全公司在環境保護(E)、社會責任(S),及公司治理(G)等面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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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積極推動各項業務之執行,定期進行績效監督,並藉由與利害關係人持續的溝通,適時調整相關策略及推動目標,期能與利害關係人創造雙贏,達成公司永續發展、奉獻社會的長遠目標。而總經理室各機能組、安全衛生處、研發中心、會計處、台北管理處等單位組成ESG推動小組,負責公司治理、工安環保與環境永續、節水節能、產品與客戶服務、供應商與承攬商管理、幸福職場及敦親睦鄰等相關業務;每季召集各事業部檢討各項ESG業務執行情形,以達成減少耗能及污染、創造生態環境平衡的重要任務,實現企業在環境、社會、治理等面向的永續價值。 (二)從事社會公益情形 1.對環保、安全衛生所採行之制度與措施及履行情形: 台塑企業創立以來一直秉持「工業發展與環境保護並重」的理念,追求善盡社會責任及企業永續經營,因此對於環境保護之工作相當重視。 台塑企業依此理念,對生產製程與環境保護之設備都是採用國際上最新進之技術,例如早在十多年前建造發電廠時,即首開國內先河,堅持使用密閉式煤倉,使煤塵不再污染空氣,並使用最佳可行控制技術(BACT)使污染排放遠低於國內外標準,雖然使得建造費用增加,但卻可得到無形的環境改善和減少資源浪費、成本降低之效益,除在規劃初期選用最佳生產製程及環保設備外,同時考量上、中、下游製程充分整合,將上游製程之副產品及廢棄物循環再利用做為中、下游製程之原物料、燃料,由廠與廠間之廢氣、廢熱及與低階能源的充分整合再利用,發揮資源及能源之最佳使用效率,降低能、資源浪費,以追求達到生態化工業園區的努力目標,以六輕廠區為例,113年之單位產品電力、蒸汽用量,較96年四期擴建完成運轉以來,分別降低18%、20%,未來將依國家減量目標持續推動。本企業之精神乃貴在追根究柢、持續改善、止於至善,藉由不斷的改善,持續提高設備運轉效率來降低能、資源使用量,強化永續經營之競爭力。 以節約用水為例,自188年迄113年,六輕廠區已經投資了103.7億元,完成3,002件改善業,每日可節省用水量31.15萬噸,年效益為14.1億元,持續進行中將再投資10.2億元推動255件改善業,預估每日將可再節水1.44萬噸,總計共投入113.9億元。在節能減碳方面,六輕廠區也已經投入347.2億元,完成12,011件改善業,約可減少1,425萬噸CO2,年效益為390.3億元,持續進行中將再投資141.5億元推動1,385件改善業,預估約可再減少195萬噸CO2,總計共投資488.6億元。 上述成效都可由台塑企業在近三年(111~113年),已有131個單位獲得經濟部水利署、工業局、能源局及環境部等主管機關之頒獎表揚得到肯定。 除了採用國際生產效率最佳之製程,做好污染防治、清潔生產、節能減碳及節水等自身環境保護工作,以朝生態化工業園區目標邁進之外,本企業亦順應時代趨勢,關注全球暖化相關課題,長年來在企業廠區推動植樹綠化工作,近年來積極推動各廠區的綠美化,目前已經種植近200萬株喬木與39萬平方公尺的灌木,每年可吸收CO2約1.5萬噸,為員工及附近居民提供綠意盎然的有氧環境,也兼顧了工業發展及環境保護的兩全其美做法,傳統工廠給人的印象是很少有綠地及樹木,甚至煙囪不時排放黑煙,製造空氣污染;本企業各個廠區所努力的方向就是要改變一般人的想法,將工廠營造出「公園化」的綠意景觀,讓空氣污染轉變成「鳥語花香」的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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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台塑企業也響應政府造林減碳計畫,配合雲林縣政府推動平地造林減碳活動,於100年度起進行10年期造林減碳對等補助,目前雲林縣內參與平地造林獎勵作業申請面積為1,094公頃,已提供約14.22億元補助款項予造林申請戶,為造林減碳貢獻一份心力。惟農委會考量良田變林地,恐致糧食短缺,且易招蛇鼠及鳥類棲息,影響鄰近農地的收成,本公司依政府政策不再對等補助。
另台塑企業亦全力配合環保署推動民間企業綠色採購,以落實節能減碳綠色消費政策,統計台塑企業113年度綠色採購金額計9.1億元。
未來,台塑企業仍將持續以兼顧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之理念,落實節水、節能減碳、資源永續利用與友善環境等各項工作,善盡社會責任。
此外,提供一個健康及安全的工作環境,是台塑企業對員工與其眷屬的責任,因此,「安全第一」成為我們珍惜員工的重要原則。除建立獎勵制度,鼓勵員工、承攬商對於不安全狀況行為及虛驚事故勇於提出之外,也獎勵零職災的部門,鼓勵各單位提報潛在的危害事項,舉發工安異常及不安全行為,每季彙整檢討消除潛在危害,並且每年辦理安全文化績優部門表揚大會,透過全企業跨公司的競賽及績效評比,提高員工的參與度及榮譽感。
2.社區參與:
台塑企業深耕台灣,廠區遍佈全台各地,我們極力與周邊居民成為「好厝邊」,在各廠區成立睦鄰小組,與居民友善溝通並盡力提供各項協助。此外,持續動員員工清掃鄰里街道及淨灘,不斷投入各項地方公益活動,並協助照顧清寒家庭及弱勢團體,讓我們的員工及社區居民融為一體。員工也自發性組成公益社團,響應回饋鄰里,藉由長期且持續關注,將人性關懷及愛心逐漸擴大至社會每個角落,共同建立祥和社會。(詳見本公司2024年永續報告書第5章「追求共榮美好家園」)。
3.社會貢獻、社會服務、社會公益與其他社會責任活動:
台塑企業本著「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精神,致力於企業永續經營,並持續以「品質、信譽、服務、環保」之經營方針回饋社會及善盡社會責任,以「永續報告書」詳實記載我們對社會責任的履行情形。
除了致力於事業經營之外,也投入醫療、教育及各項社會公益事業,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1)醫療:長庚醫院創設於65年,以「提升醫療水準、創造社會福祉」為己任,勇於挑戰窠臼,不但帶動醫界的改革及進步,也深獲廣大民眾的信賴,如今在全台灣設有四大院區,北院區(包含基隆、情人湖、台北、林口、桃園、土城等分院及護理之家)、嘉義院區、雲林院區及高雄院區(高雄及鳳山醫院),服務的面向,也從急症救治醫療,擴展到復健、養生、銀髮照護等,是亞洲規模最大、設備最完善的醫療機構。長庚紀念醫院也捐贈1,232套人工電子耳,造福聽障兒童,並設立社服基金,長期補助貧苦病患就醫,截至113年底已支出110.94億元,並持續提供國內偏遠地區與落後國家所需的醫療援助。
(2)教育:民國50年代,台灣各項產業蓬勃興起,有鑑於工業人才不足,台塑企業創辦了明志工專(現為明志科技大學),為當時家庭經濟環境不佳的學子,提供半工半讀的升學機會。爾後又陸續成立長庚醫學院(現為長庚大學)與長庚護專(現為長庚科技大學),培養學生勤勞樸實、腳踏實地、理論與實踐結合的特質,長期為台灣培育優秀的工業中間幹部和醫護人才。另自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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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開始至今,台塑企業長期資助原住民青少年教育與就業機會,累計捐贈金額逾16.7億元,協助人數逾5,500人。 (3)賬災:協助921大地震(88年)、莫拉克風災(98年)、高雄氣爆事件(103年)、台南大地震(105年)、尼伯特風災(105年)、 花蓮地震(107、113年)等事件之賬災與重建,並認養災區學校及各地老舊校舍重建,至今已認養76所中小學。 (4)其他社會公益:除了醫療與教育外,台塑企業創辦人更捐資成立七個基金會及公益信託社會福利基金,透過基金會的運作與企業內 各公司的積極參與,持續推動與捐助各項社會公益事業,例如: A.自96年開始與政府合作推動全國75歲以上老人免費接種計畫,增進其健康與生活品質,至107年由政府編列預算自行推動為止,共 捐贈近116萬劑肺炎鍊球菌疫苗。 B.持續推動「早期療育專業服務成效提升計畫」,協助發展遲緩幼童儘早接受優質療育,回歸一般教育體系、融入社會,進而減少 家庭及社會照顧負擔。本計畫依循實證研究為基礎、融合概念為導向、家庭為中心及社區為基礎的推動原則,提升機構質量、人 員能力及家長知能為工作主軸。自95年至113年,投入超過10.6億元,協助92個單位,約3.3萬人次受益。 C.收容人扶助:捐助雲林第二監獄、高雄監獄及台北監獄辦理王詹樣基金會彩虹計畫(毒癮愛滋收容人),以生理衛教、心理輔導 及技職訓練三管齊下,協助毒癮愛滋收容人培養謀生技能、修復家庭關係及重返社會;另與雲林第二監獄及高雄監獄合作辦理王 詹樣公益信託向陽計畫(毒品犯收容人),協助其回歸社會,106年起與法務部矯正署合作,在花蓮、台南及高雄女監等三所監獄 擴大辦理向陽計畫。109年及111年,考量愛滋收容人普遍缺牙嚴重,造成咀嚼功能不佳,影響健康,由王詹樣公益信託補助宜蘭 監獄、台北監獄、台南監獄、高雄監獄、高雄女子監獄貧困愛滋收容人裝設假牙經費,協助收容人營養吸收、改善健康。112年捐 贈矯正學校技訓設備購置經費,增加就業技能及學習興趣。 D.推動各項獎助學金及工讀計畫:如兒少機構教育協助計畫、兒少機構離院院生協助計畫、清寒學生獎學金及偏遠地區學生助學金 補助計畫,協助經濟弱勢或失依學童及少年順利就學,106年起推動偏鄉優秀人才培育計畫,提供清寒優秀學生長期獎助學金,以 協助學業及德育發展。另推動勤勞學期及暑期工讀計畫,媒介學生至社福機構工讀,培養學生貢獻社會的服務精神,並減少機構 營運成本支出,服務更多弱勢民眾。 E.婦女及兒少福利:a.推動參寮廠鄰近七鄉鎮弱勢學童營養早餐補助、b.推動受暴家庭經濟協助計畫,提供受暴家庭成員經濟協助、 c.推動罕見疾病病友醫療及經濟協助計畫、d.捐助台東及花蓮英語協助計畫,引進美國優秀大專學生至偏遠地區小學進行英語教 學、e.捐贈屏東縣弱勢家庭國中生營養早餐、f.捐贈雲林縣公立國中小學生營養午餐食材經費、g.捐贈失親兒基金會助學金計畫, 幫助失親兒順利就學、h.推動新北市及其他縣市弱勢家庭學齡前兒少成長扶助計畫、i.捐贈雲林縣國一女生HPV疫苗經費、j.捐贈雲 林縣0-2歲祖孫托育經費、k.建置二手玩具物流中心及童趣基地、l.推動偏鄉學校課後照顧計畫,提供偏鄉地區國小學童課後照顧補 助,給予課業指導、生命及文化教育,以增進學業表現,彌補家庭與學校間的空缺。m.推動國中技藝教育扎根計畫,協助學習弱 勢學生提早探索未來職涯興趣,重拾學習信心,減少中輻離校比率。 F.老人福利:a.推動老人住宅改善及家電補助計畫、b.參寮鄉台西鄉獨居老人送餐計畫、c.推動樂齡健康活力中心,提供健康、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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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體力、腦力、社會參與五大面向服務,維持老人健康,延緩老化,持續對社會貢獻、d.捐贈老人日照中心交通車及圓夢計畫、 e.推動照明改善計畫,捐贈照明設備改善老人機構照明設備,提供良好照顧環境並撙節電費、f.推動偏鄉長輩服務計畫,提供長輩 日間照顧及各項健康促進活動、h.捐贈雲林縣長青食堂設備經費、i捐贈雲林縣65-69歲長者重陽敬老禮金。 G.弱勢扶助:a.捐贈社會福利機構日用品及白米、b.麥寮廠附近低收入戶三節禮品及禮金、c.民眾急難救助計畫、d.捐助基督教救助協 會食物銀行日用品、e.推動遊民扶助計畫,建立短期收容據點及補助餐食設備,從源頭協助有意願自立的遊民離開流浪的生活、 f.結合長庚大學及長庚科大推動建構智慧長照系統與愛健康互助志工推廣計畫g.推動照明改善計畫,捐贈照明設備改善社福機構照 明設備,提供良好照顧環境並撙節電費、h.推展食物銀行,以有效利用善心物資,滿足弱勢民眾基本生活需求、i.捐贈台中啟明學 校電腦設備購置經費,幫助視障者學習。 H.推動發展台灣特色文化:贊助「明華園劇團」、「亦宛然掌中劇團」、「如果兒童劇團」、「蘋果兒童劇團」辦理下鄉巡迴演出。 I.推動王詹樣公益信託「燃星計畫」培育優秀體育人才計畫、「未來之星」體育人才國外培訓計畫及運動選手醫療防護計畫,協助國 內體育人才提升成績,王長庚公益信託108年推動運動選手隨行防護員協助計畫、贊助中華帕拉林匹克總會培訓身障選手。 J.機構扶助:a.捐助社福機構購置設施設備或車輛經費及建築修繕經費,共捐贈宜蘭、南投、台中、花蓮、雲林、台東、桃園、苗 栗、新竹、新北、屏東等地區多家社福機構b.捐贈縣市政府弱勢族群扶助計畫經費(基隆市政府、桃園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嘉義 縣政府)、c.捐贈社福機構中秋月餅。

註1:執行情形如勾選「是」,請具體說明所採行之重要政策、策略、措施及執行情形;執行情形如勾選「否」,請於「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
形及原因」欄位解釋差異情形及原因,並說明未來採行相關政策、策略及措施之計畫。但有關推動項目一及二,上市上櫃公司應敘明永續發展之治理及督導架
構,包含但不限於管理方針、策略與目標制定、檢討措施等。另敘明公司對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及其評估情形。
註2:重大性原則係指有關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對公司投資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產生重大影響者。
註3:揭露方式請參閱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中心網站之最佳實務參考範例。


上市上櫃公司氣候相關資訊
1. 氣候相關資訊執行情形

項目 執行情形
1. 敘明董事會與管理階層對於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監督及治理。 南亞公司為有效管理氣候變遷所帶來的潛在影響,落實氣候相關業務的推動,以董事會作為最高氣候治理單位,並明訂管理階層、執行單位等組織架構,說明如下: 1. 最高治理單位:董事會為本公司永續管理策略最高監督及指導單位,且為強化對ESG永續業務之管理,111年6月增設「永續發展委員會」,成員包含吳嘉昭董事長、鄒明仁董事,以及獨立董事王志剛、林義夫、朱雲鵬共5人擔任,負責審議永續發展政策、策略及管理方針,並監督公司推動永續發展相關事項及執行方案。 2. 管理階層:本公司由「ESG推動組織」綜理全公司ESG策略目標之訂定,並督導相關業務執行情形,除訂定公司減碳目標及永續發展策略,每年並至少分別向永續發展委員會、董事會報告1次,113年度除2次向永續發展委員會報告,並於6月19日董事會提案報告,主要報告內容涵蓋溫室氣體盤查、氣候風險與機會鑑別等碳管理作業,及ESG執行成效等議題。 3. 推動組織:除ESG永續業務主要由「ESG推動小組」負責推動落實相關業務之執行,另因應國際減碳等永續趨勢,已於「風險管理推動小組」增設TCFD工作小組,負責鑑別氣候變遷所帶來的風險及機會,再由「ESG推動小組」、「節能減碳推動小組」,研擬氣候變遷風險調適、強化風險韌性之管理作為,並定期追蹤各事業部及相關單位節能減碳推動進度,適時向「ESG推動組織」報告。 (詳細內容請參閱南亞公司2024年TCFD報告書「治理」章節)
2. 敘明所辨識之氣候風險與機會如何影響企業之業務、策略及財務(短期、中期、長期)。 南亞公司氣候變遷風險鑑別方法,參照TCFD報告建議(Recommendations of the 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June 2017),擬定風險情境時,考量轉型風險(政策和法律/市場/技術/聲譽)及實體風險(慢性及急性),並對可能發生之事件,做出風險說明。 風險與機會矩陣之鑑別,係考量各個風險與機會的發生機率、財務影響程度等因素,將風險與機會對南亞公司可能造成的財務影響之嚴重性及發生的可能性各分為五個等級,針對不同的財務影響及發生的可能性來給分,其中,本公司將超過新台幣100萬元的財務影響定義為實質影響,發生機率則併同衡量各事件之潛在衝擊時間,最後,依鑑別出之影響程度,擬訂因應對策及處理程序。113年鑑別結果如下:

項目 執行情形
風險/機會議題 本公司暨台灣子公司(南電、必成、南中石化)影響說明/應對策略或案例 可能發生時間/影響時間 財務影響(占本公司暨台灣子公司113年個體營收比重)
轉型風險-政策與法規 【影響說明】「氣候變遷因應法」及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符合法規的相關支出費用(碳費、碳稅)。【應對策略或案例】1.短期:跨廠區節能減碳績優案例分享。2.中長期:持續推動「低碳能源轉型」等四大減碳策略。 中長期 0.11%
轉型風險-政策與法規 【影響說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用電大戶條款)-符合法規的相關支出費用(再生能源設置不足代金)。【應對策略或案例】1.短期:持續推動廠房屋頂可用區域建置太陽能發電系統,至113年底,已完成新港部份廠房、嘉義全部廠房屋頂設置太陽能發電系統15,060.45KW,符合「用電大戶條款」三年8%早鳥優惠。。2.中期:持續追蹤、研究,並適時導入使用其他再生能源或採購綠能憑證。 短期 -(已符合現行規定,無交納代金風險)
轉型風險-政策與法規 【影響說明】開徵耗水費-符合法規的相關支出費用。【應對策略或案例】1.短期:企業參賽園區海水淡化廠專案(塑化興建)。2.中期:持續落實循環經濟,推動雨水回收等節水改善案,並運用AI技術,提升水資源使用效率。 短期 0.004%

項目 執行情形
風險/機會議題 本公司暨台灣子公司(南電、必成、南中石化)影響說明/應對策略或案例 可能發生時間/影響時間 財務影響(占本公司暨台灣子公司113年個體營收比重)
轉型風險-市場 【影響說明】客戶行為改變-未能滿足客戶低碳產品等需求所造成的營收減少衝擊。
【應對策略或案例】
1.短期:因應市場需求,積極研發新用途、新材質、符合環保潮流及特殊規格產品。
3.中期:偕同上下游價值鏈合作夥伴,共同建立「永續回收循環價值鏈」等。 長期 5.82%
轉型風險-公司聲譽 【影響說明】因氣候變遷等ESG負面聲譽影響,金融機構恐將提高借款利率,最嚴重將不貸款予高碳產業。
【應對策略或案例】積極參與國際節能減碳倡議,推動各項減碳措施,提升商譽,主要案例如下:
1.短期:加入國際「碳揭露專案(CDP)」評比、「TCFD倡議」、「科學基礎減碳目標倡議(SBTi)」。
2.中長期:持續強化資訊揭露,提升公司ESG國際評鑑績效,如本公司113年CDP「水問卷」評比取得A之佳績。 中長期 0.05%
實體風險慢性-環境改變 【影響說明】氣溫上升:受到氣候變遷影響,平均氣溫上升,致公司辦公室及生產廠房空調使用頻率增加,及用水需求上升。
【應對策略或案例】
1.短期:汰換老舊空調設備,使用高效節能機種,新建廠房採用綠建築設計。
2.中期:推動全廠區通過ISO 50001節能管理系統之驗證。
3.長期:持續推行循環經濟,並應用AI科技,提升節水節能專案改善效率,如優化冰水主機系統等。 中長期 0.09%

項目 執行情形
風險/機會議題 影響說明/應對策略或案例 可能發生時間/影響時間 財務影響(占本公司113年個體營收比重)
實體風險慢性-環境改變 【影響說明】水資源短缺:根據臺灣氣候變遷科學報告,暖化情境愈嚴重,如RCP2.6情境預測降雨減少約2%,且受到全球氣候變遷影響,原降雨時間改變,雨季亦變短,長期造成水資源短缺問題發生。【應對策略或案例】1.短期:每年進行水資源風險評估及管理。2.中長期:拓展水源、落實各項節水措施,並推動跨廠區、跨公司水資源共享與整合,如海淡廠、再生水、雨水及製程用水回收再利用等。 中長期 0.07%
實體風險急性-極端氣候 【影響說明】強降雨/洪災:以75-94年為基期預估廠區近期(105-124年)氣候狀況,RCP4.5及RCP8.5,最大連續降雨7.5-7.7天,1,078mm~1,085mm,總降雨量較平均增加15%,對廠區運作產生潛在風險影響。【應對策略或案例】各廠區持續做好防洪措施,另列舉重點改善專案如下:1.短期:仁武廠區設有防洪泵浦、北部廠區加裝防水閘門,並定期維修保養。2.中期:參寮廠區每年進行大排排沙清淤作業。 中長期 0.82%
實體風險急性-極端氣候 【影響說明】強風/颱風:以75-94年為基期預估廠區近期(105-124年)氣候狀況,RCP8.5情境預估台灣地區颱風次數-15%、強颱風向+100%及颱風降雨量+20%,對廠區運作產生潛在風險影響。 中長期 0.27%

項目 執行情形
風險/機會議題 影響說明/應對策略或案例 可能發生時間/影響時間 財務影響(占本公司113年個體營收比重)
【應對策略或案例】 1. 短期:設置防範任務編組,確定職權及分工,辦理緊急應變訓練,並強化廠內基礎設施,將強範所帶來之風險危害降至最低。 2. 中長期:就公司資產設備投保,降低災害發生時所帶來之影響。
實體風險急性-極端氣候 【影響說明】 缺水/旱災:以75-94年為基期預估廠區近期(105-124年)氣候狀況,旱災每年度將有兩個月時間會造成缺水或旱災。 【應對策略或案例】 各廠區持續做水資源管理,列舉主要改善措施如下: 1. 短期:為因應缺水或旱之潛在性風險,仁武廠區已開鑿抗旱水井2口,可增加2,300M³/天的供水。 2. 中長期:與公部門合作開發東港溪與高屏溪伏流水,穩定水源供應。另評估開發虎寮溪高氣氛廢水處理,再以水換水,取得水權。 中長期 0.82%
轉型機會-能源/技術 【影響說明】 推動下列氣候轉型專案,預估可減少碳費或增加營收,為南亞公司帶來潛在機會: 1. 低碳能源轉型。 2. 碳捕捉、封存及利用。 【應對策略或案例】 1. 中期:將化工製程產生之CO₂,透過碳捕捉技術,全數轉換成液態CO₂,賣給下游客戶。 2. 長期:持續掌握「煙道尾氣捕捉」、「綠藻碳捕捉」等技術商業化情形,適時導入,或偕同產官學界研發並導入新興負碳技術。 中長期 0.001%

項目 執行情形
風險/機會議題 影響說明/應對策略或案例 可能發生時間/影響時間 財務影響(占本公司113年個體營收比重)
轉型機會-資源效率 【影響說明】循環經濟,降低成本:南亞公司依照循環經濟4R原則,減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環(Recycle)、革新(Renew),推動原物料回收再利用,逐步創造永續循環價值鏈價值。【應對策略或案例】1.持續拓展格外品及PIR回收使用,包含PET格外品、PP回收粒、MLCC離型膜回收再利用。2.提高廢棄物資源化比例,回收再利用,如玻纖布邊料、SMC廢玻璃纖維等再利用個案。3.提高再生料使用比例,降低原料端碳排放量。 短期 0.07%
轉型機會-資源效率 【影響說明】能資源使用效率提升:積極推動AI應用、導入先進節能設備等各項節水節能改善專案,積極降低碳排。【應對策略或案例】1.運用AI等新興科技,降低製程原料損耗,減少用料成本。2.推動節水節能改善案。3.推動製程技術改善,並將廠區、辦公區域照明燈具全面汰換為LED燈具。 短期 0.58%
轉型機會-產品與服務 【影響說明】節能產品研發:近年全球受極端氣候影響,氣溫持續攀升,消費者低碳節能需求持續增加,致節能、隔熱產品潛在商機顯現。【應對策略或案例】 中長期 0.53%

項目 執行情形
風險/機會議題 影響說明/應對策略或案例 可能發生時間/影響時間 財務影響(占本公司113年個體營收比重)
已開發多項綠色產品,將長期持續投入研發,推動新綠色商機轉型,主要案例如下:
1. 酷樂漆(隔熱漆):經台科大認證,夏日空調耗能節省31.8%。
2. 節能氣密窗:熱傳導係數低,可節省能源消耗20%以上。
3. ICE COOL(冰酷隔熱紙):使用無毒材料,具防爆、高透光及高IR、UV阻隔性,降低能源消耗。
轉型機會-產品與服務 【影響說明】回收產品拓展:為延長產品生命週期,儘可能使用循環利用的材料,代替主要原材料,各國政府已明訂飲料容器使用回收料之目標。同時,NIKE、IKEA、HP等國際品牌大廠也擬訂使用回收料之目標期程。
【應對策略或案例】
1. 持續拓展PCR產品,包含PET產品、環保膜產品、APET膠布產品、織物回收等。
2. 積極拓展回收料料源,確保原料供應無虞。
3. 開發改質聚酯粒、材質單一化包裝膜,方便後續回收循環使用。
4. 推展南亞SAYA餘創回收產品品牌。 短中期 0.81%
轉型機會-產品與服務 【影響說明】多角化經營 - 全球多個國家都制訂淨零排等減碳規劃,如執行禁售燃油車時間表,或鼓勵風電等再生能源發展,配合國際趨勢,將帶動電動車、風電產業鏈快速發展。 短中期 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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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執行情形
3.敘明極端氣候事件及轉型行動對財務之影響。 風險/機會議題 影響說明/應對策略或案例 可能發生時間/影響時間 財務影響(占本公司113年個體營收比重)
【應對策略或案例】
1.積極投入電動車產業相關產品研發,例如銅箔最初用於電氣和電子行業,近年部份銅箔可轉作電動汽車鋰電池的電極,擴展銅箔產線。
2.因應綠色能源發展趨勢風電產業應用,投資「玻纖工業用多軸布技術開發與設備」,生產風電用多軸向玻纖織物,進軍風電風車葉片應用市場。
(詳細內容請參閱南亞公司2024年TCFD報告書「氣候變遷風險與機會管理」章節)
1.極端氣候事件:本公司鑑別出的極端氣候實體風險,主要包含①強降雨、洪災,②強風、颱風,③缺水、旱災,假設因極端氣候事件,最嚴重時工廠減產、停工因應,每停工1~3日所產生之財務影響,占本公司暨台灣子公司113年個體營收比重0.27%-0.82%。
2.轉型行動:本公司因應全球低碳轉型趨勢,積極推動各項氣候轉型活動,除能因降低碳排放量,減少碳費支出,並可因推動產品製程、設計創新,提升營運動能,列舉幾項主要轉型機會如下:(1)能資源使用效率提升:積極推動AI應用及循環經濟,降低製程原料損耗,減少用料成本,另導入先進節能設備等各項節水節能改善專案,如推動玻纖布邊料等回收再利用專案、製程技術改善,並將廠區、辦公區域照明燈具全面汰換為LED燈具等,合計可產生效益約占本公司暨台灣子公司113年個體營收比重0.07%-0.58%。
(2)節能產品研發:近年全球受極端氣候影響,氣溫持續攀升,消費者低碳節能需求持續增加,本公司已開發多項隔熱產品,如酷樂漆(隔熱漆)、節能氣密窗、ICE COOL(冰酷隔熱紙)等,合計可產生效益約占本公司暨台灣子公司113年個體營收比重0.53%。
(3)回收產品拓展:因應國際循環經濟議題發酵,持續拓展PET產品、織物回收等PCR產品,且改良產品設計,開發改質聚酯粒、材質單一化包裝膜,並積極推展南亞SAYA餘創回收產品品牌等,合計可產生效益約占本公司暨台灣子公司113年個體營收比重0.81%。

項目 執行情形
4. 敘明氣候風險之辨識、評估及管理流程如何整合於整體風險管理制度 (4)多角化經營:因應電動車、風電等低碳產業發展趨勢,投入產品研發及產線擴建,如擴展車用鋰電池銅箔產線,及投資「玻纖工業用多軸布技術開發與設備」,生產風電用多軸向玻纖織物,合計可產生效益約占本公司暨台灣子公司113年個體營收比重0.70%。
(詳細內容請參閱南亞公司2024年TCFD報告書「氣候變遷風險與機會管理」章節)
5. 若使用情境分析評估面對氣候變遷風險之韌性,應說明所使用之情境、參數、假設、分析因子及主要財務影響。 本公司已建立全面性風險管理文化,落實風險管理,並於109年12月16日經董事會通過「風險管理辦法」,明訂氣候變遷列為公司風險項目之一,並結合已實施ISO 14001環境管理系統,將氣候風險管理納入「辨識、分析評量、控制處理、監督審查、資訊溝通與報導」之風險管理程序,整合於公司整體風險管理機制中。
南亞公司TCFD工作小組係由總經理室、直屬部門、各事業部組成,並參照TCFD報告建議(Recommendations of the 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June 2017),應考量之轉型風險、實體風險、轉型機會等項目屬性,依職權機能進行分工。每年由TCFD工作小組進行氣候變遷與能源相關風險及機會資訊的收集、分析和匯整,並依循ISO 14001風險鑑別程序,鑑別並評估氣候變遷相關的風險和機會,再由「ESG推動小組」、「節能減碳推動小組」依鑑別結果,擬訂目標及因應對策,並定期檢視推動成效,呈報「ESG推動組織」,以利後續管理階層對專案執行成效之監督與追蹤。
另本公司辨識、評估及管理氣候相關風險流程:背景資料搜集→風險及營運評估範圍→風險及營運衝擊分析→管制措施及目標設定→檢視優化。
(詳細內容請參閱南亞公司2024年TCFD報告書「氣候變遷風險與機會管理」章節)
南亞公司依據TCFD建議準則,運用轉型、實體二種風險類型面臨的最嚴重情境(The Worst-case Scenario),將分析結果納入策略韌性評估。
轉型風險參考 IEA WEO 450 Scenario (2016) 及各製造據點所在地訂定之國家自定貢獻 (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 NDC) 目標,臺灣104年於「國家自定預期貢獻」(Intended 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 INDC)報告書中,設定139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為依現況發展趨勢推估情境(Business as Usual , BAU)減量50%。在此情境下,114年發電結構為20%再生能源、30%燃煤、50%燃氣。將以上相關情境導入後,分析未來公司在市場、技術、聲譽、財務、營運等造成之衝擊。

項目 執行情形
6.若有因應管理氣候相關風險之轉型計畫,說明該計畫內容,及用於辨識及管理實體風險及轉型風險之指標與目標。 實體風險則參考世界銀行 Climate Change Knowledge Portal、臺灣氣候變遷推估資訊與調適知識平台(Taiwan Climate Change Projection Information and Adaptation Knowledge Platform, TCCIP)、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針對RCP2.6、RCP4.5、RCP8.5等情境,推估2020-2040年溫度上升、降雨量、淹水、乾旱的情況進行分析。(詳細內容請參閱南亞公司2024年TCFD報告書「氣候變遷風險與機會管理」章節)
1.本公司為因應氣候變遷所帶來的風險與機會,持續推動「低碳能源轉型」等四大減碳策略,各面向所設定之指標及目標重點如下:
策略 指標 目標
低碳能源轉型 公用廠燃煤鍋爐停止運轉,設置燃氣蒸汽鍋爐等設備,另各生產廠也改用低碳能源(如天然氣)取代高碳能源(如煤炭、重油) 119年前完成改善案所產生之預計減碳量為121萬噸/年
節能減碳循環經濟 持續推動製程改善、循環經濟、AI及數位轉型,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及減少廢棄物發生量 119年前完成改善案所產生之預計減碳量為65萬噸/年
提高再生能源用量 於本公司各廠區廠房屋頂建置太陽能發電設備,另持續追蹤研究水力發電、風電、氣能等其他再生能源發展,適時拓展再生能源因應及發展 119年前完成各廠區廠房屋頂太陽能,總設置容量約52,259.54KW
碳捕捉技術應用 擴建電子級及工業級液態CO2工廠,將化工製程中所發生的CO2回收資源化 預計119年前完成碳捕捉技術應用改善專案所產生之減碳量為19萬噸/年
2.為持續掌握國際減碳管理趨勢,積極填寫CDP「氣候變遷問卷」、「水問卷」,參與國際重要氣候評鑑,並參考評鑑指標、要求,適時調整減碳政策、管理作為,另以CDP評比填報目標均維持「領導等級」為目標。3.為使利害關係人充分瞭解本公司推動減碳管理的努力、執行成效,及因應實體、轉型風險之氣候變遷調適能力,並將持續依據TCFD框架編撰報告書,每年更新並公佈於公司網站,清楚揭露氣候風險、機會鑑別結果、推動目標、策略及執行成效。(詳細內容請參閱南亞公司2024年TCFD報告書「策略」章節)

項目 執行情形
7.若使用內部碳定價作為規劃工具,應說明價格制定基礎。 為增加各廠處對溫室氣體排放的切身感及強化落實減碳工作,自111年起推動內部碳定價(Internal Carbon Pricing,簡稱ICP),透過本公司自行開發之溫室氣體計算系統,每月將溫室氣體碳排成本(含碳超排成本)納入經營績效計算,藉以深化各廠處溫室氣體減量工作。同時,為推動供應鏈減碳,制定高碳排設備採購案件「設備選用分析表」,由請購部門估算擬採購設備的碳排放量,並將碳排成本納入採購評選考量。
8.若有設定氣候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涵蓋之活動、溫室氣體排放範疇、規劃期程,每年達成進度等資訊;若使用碳抵換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以達成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抵換之減碳額度來源及數量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數量 有關溫室氣體減量相關目標、所涵蓋之活動、溫室氣體排放範疇、規劃期程,每年達成進度等資訊,請詳下表1-2。
本公司暨台灣子公司累計至113年度已自行建置15,060.45KW之太陽能發電設備,113年取得12,206張再生能源憑證,換算發電量共12,206千度。
9.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與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另填於 1-1 及 1-2) 1.本公司自94年進行溫室氣體盤查及委託外部機構(如SGS、BSI)查驗,並依法向環境部申報排放量。
2.本公司為展現減碳之決心,除對外宣示短中長期目標外,另每年向國際CDP(碳揭露計畫)組織提報揭露本公司之碳管理,112年評等取得「領導等級」。
3.為確認減碳成效,本公司以升溫不高於2℃控制減碳目標,向國際SBTi(科學基礎目標倡議)組織提請認證,已獲得承認通過,目標為5-15年內完成範疇一、二排放量年均減量2.5%。
4.盤查及確信情形與減量目標等資訊請詳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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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最近二年度公司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

1-1-1 溫室氣體盤查資訊

敘明溫室氣體最近兩年度之排放量(公噸CO2e)、密集度(公噸CO2e/百萬元)及資料涵蓋範圍。
請說明依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規定至少應揭露之資料涵蓋範圍: 1. 母公司個體應自民國(下同)112年開始盤查111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本公司則自94年起已逐年執行盤查。 2. 合併財務報告子公司應自114年開始盤查113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自114年起逐年完成盤查。 3. 本公司台灣廠區及台灣部分子公司(南中、南電、必成)溫室氣體排放量已揭露於永續報告書與環境面相關之章節,且每年透過第三方公正單位如台灣檢驗科技公司(SGS)與英國標準協會(BSI)查驗,摘錄近兩年度數據如下:
年度 資料涵蓋範圍 範疇一 範疇二 範疇三 排放密集度(公噸CO2e/百萬元)
112 母公司 台灣所有廠區 1,410,260 2,398,373 11,608,872 28.94
子公司 南中、南電、必成 45,143 630,133 -
113 母公司 台灣所有廠區 1,424,266 2,301,205 盤查中 27.16
子公司 合併報表子公司 1,074,763 2,250,851 -
說明:1.112年度排放密集度(公噸CO2e/百萬元)=(範疇一+範疇二)/上表母公司及子公司112年度個體財報營業收入合計數(百萬元)。 2.113年度排放密集度(公噸CO2e/百萬元)=(範疇一+範疇二)/113年度合併財報營業收入(百萬元)。 3.合併報表子公司113年溫室氣體排放量係本公司內部盤查並未經查驗之數據。

註1:直接排放量(範疇一,即直接來自於公司所擁有或控制之排放源)、能源間接排放量(範疇二,即來自於輸入電力、熱或蒸氣而造成間接之溫室氣體排放)及其他間接排放量(範疇三,即由公司活動產生之排放,非屬能源間接排放,而係來自於其他公司所擁有或控制之排放源)。
註2:直接排放量及能源間接排放量資料涵蓋範圍,應依本準則第10條第2項規定之令所定時程辦理,其他間接排放量資訊得自願揭露。
註3:溫室氣體盤查標準: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Greenhouse Gas Protocol, GHG Protocol或國際標準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ISO)發布之ISO 14064-1。
註4:溫室氣體排放量之密集度得以每單位產品服務或營業額計算,惟至少應敘明以營業額(新臺幣百萬元)計算之數據。

1-1-2 溫室氣體確信資訊

敘明截至年報刊印日之最近兩年度確信情形說明,包括確信範圍、確信機構、確信準則及確信意見。
請說明依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規定至少應執行確信之涵蓋範圍: 1. 母公司個體應自113年開始執行112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確信,本公司自94年起已逐年委託第三方專業機構執行查驗作業,並於113年起執行確信作業。 2. 合併財務報告子公司應自116年開始執行115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確信,預計自115年起逐年執行確信作業。 3. 112及113年溫室氣體確信範圍為本公司;確信機構為SGS,經確信機構採ISO 14064-1準則確信,確信意見為合理保證等級,113年完整確信資訊將於永續報告書揭露。

註1:應依本準則第10條第2項規定之令所定時程辦理,若公司未及於年報刊印日取得完整溫室氣體確信意見,應註明「完整確信資訊將於永續報告書揭露」,若公司未編製永續報告書者,則應註明「完整確信資訊將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次一年度年報揭露完整之確信資訊。
註2:確信機構應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訂定之永續報告書確信機構相關規定。
註3:揭露內容可參閱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中心網站最佳實務參考範例。


1-2 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敘明溫室氣體減量基準年及其數據、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與減量目標達成情形。
本公司溫室氣體減量因應目的不同,雖擬訂「對外承諾」、「內部加嚴管理」、「SBTi核定」等三種母公司減碳目標,惟將以最嚴格之減量要求作為追求之目標,以使減碳路徑各期程可達到前述多種目標,最終達成「139年碳中和」之長期目標,相關說明如下:
一、溫室氣體減量基準年及其數據、減量目標:
(一)母公司
1. 對外承諾減碳目標:「範疇一+範疇二」以96年為基準年(695萬噸CO2e),114年減量20%(556萬噸CO2e)、119年減量35%(452萬噸CO2e),139年達到碳中和。
2. 內部加嚴管理目標:「範疇一+範疇二」以109年為基準年(592萬噸CO2e),114年減量12.5%(518萬噸CO2e)、119年減量25%(444萬噸CO2e),139年達到碳中和。
3. SBTi核定目標:依照SBTi對目標申請之要求擬訂,112年3月通過目標申請,分為①「範疇一+範疇二」以110年為基準年(614萬噸CO2e),116年減量15%(522萬噸CO2e);②「範疇三」以110年為基準年(2,379萬噸CO2e),116年減量7.4%(2,203萬噸CO2e)。
(二)子公司
以113年為基準年(333萬噸CO2e)、「範疇一+範疇二」每年減1%為本公司合併報表子公司溫室氣體減量目標,預計114年排放量330萬噸CO2e、119年排放量313萬噸CO2e,139年達到碳中和。
二、減碳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一)母公司
1. 低碳能源轉型:公用廠燃煤鍋爐停止運轉,設置燃氣蒸汽鍋爐等設備,另各生產廠也改用低碳能源(如天然氣)取代高碳能源(如煤炭、重油),預計共減碳121萬噸。
2. 節能減碳循環經濟:持續推動製程改善、循環經濟、AI及數位轉型,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及減少廢棄物發生量,預計共減碳65萬噸。
3. 提高再生能源用量:已規劃於本公司各廠區廠房屋頂建置太陽能,總設置容量52,259.54KW(已完成14,713.02KW),可符合政府用電大戶條款所規定的10%義務容量(或三年旱鳥優惠8%)。
4. 碳捕捉技術運用:擴建電子級及工業級液態CO2工廠,將化工製程中所發生的CO2回收資源化,預計共減碳19萬噸。
(二)子公司
本公司合併報表子公司追隨母公司四大減碳策略執行各項節能減碳改善,目前已立案之節能減碳改善案預計共可減碳9.5萬噸,且陸續規劃建置太陽能,總設置容量48,216.43KW(已完成6,747.43KW)。後續將持續導入各項節能減碳新技術。
三、減量目標達成情形:
母公司113年排放量374萬噸,較112年查驗量381萬噸減少7萬噸,並已達成母公司內部加嚴管理目標(119年減量至444萬噸)。

註1:應依本準則第10條第2項規定之令所定時程辦理。
註2:基準年應為以合併財務報告邊界完成盤查之年度,例如依本準則第10條第2項規定之令,資本額100億元以上之公司應於114年完成113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盤查,故基準年為113年,倘公司已提前完成合併財務報告之盤查,得以該較早年度為基準年,另基準年之數據得以單一年度或數年度平均值計算之。
註3:揭露內容可參閱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中心網站最佳實務參考範例。


(七)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一)公司是否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政策,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二)公司是否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且至少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 V (一)本公司為恪遵法令及謹守道德規範之企業,除遵循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等規章法令外,並秉持「勤勞樸實」企業文化精神,以廉潔誠信、公平透明、自律負責之經營理念,於103年11月12日董事會通過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並以公司總經理室為推動單位,制定落實各項道德規範政策,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及風險控管機制,謀求本公司之永續發展,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亦承諾積極落實及監督誠信經營政策之執行。
(二)1.本公司已於「人事管理規則」、「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工作規則」等規章制度中訂定嚴謹行為規範及道德準則,並明訂相關獎懲規定,舉凡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受僱人或具有實質控制能力者,嚴禁直接或間接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不正當利益,或做出其他違反誠信、不法或違背受託義務之行為,以防範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洩密或謊報等不誠信行為。
2.本公司定期分析檢討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已於「人事管理規則」及「工作規則」等明訂相關從業人員之管理規定,即擔任營業、採購、發包、監工及預算等職務者以及其他與廠商有利益關係之職務者,不得接受廠商邀請之飲宴或其他應酬活動,亦不得接受其餽贈之財物或其他利益,違者以免職論處,其主管並予以連帶議處。另相關職務已全面推動定期輪調作業,以防範各類弊端之發生。
3.具體作法如員工到職第一天即須簽署「誓約書」,遵守「營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4及5條規定。 本公司於不同規章制度分別明訂防範不誠信行為之相關規定,並落實執行,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7條規定之意旨,惟未訂定專屬「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三)公司是否於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前揭方案? V 業秘密法」及不會有侵犯電腦軟體所有權人智慧財產權之行為,並發給個人「工作規則」手冊,可即時查詢「人事管理規則」及「誠信經營守則」等規章制度;對於擔任與外部廠商往來之人員,則須需簽署「自律公約」並採行定期輪調制度。業務之相關法令規定亦納入新進人員、專業職務訓練及主管儲備訓練必訓課程之一。另為加強員工之行為及倫理規範,並簽定「員工遵行營運政策聲明書」。

(三)本公司於「人事管理規則」、「誠信經營守則」、「防範內線交易作業要點」、「檢舉辦法」、「員工申訴作業要點」等規章制度中,明示誠信經營之道德規範政策,及相關作業程序、行為指南、檢舉、違規懲戒、申訴等規定,並針對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已訂立「道德行為準則」,請詳閱本年報「貳、公司治理報告」之「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八)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上述規章制度均定期檢討,以因應實務所需。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6條第1項規定。 |
| 二、落實誠信經營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定誠信行為條款?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單位,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 | V | | (一)本公司因商業活動對外簽訂之契約,均訂定誠信行為條款。另針對客戶、供應商等利害關係人進行誠信調查等查核程序,以避免發生不誠信行為而損及公司權益。

(二)由本公司總經理室及全企業總管理處兼職推動企業誠信經營之運作,包括宣導誠信經營政策,及舉辦誠信經營相關議題之教育訓練,並依本公司檢舉辦法,處理查核相關檢舉案件等。誠信經營推動單位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最近期報告時間為113年12月17日,主要係報告誠信經營之政策、作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9條規定。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17條規定。 |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督執行情形? 法、執行情形,及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公司是否考量代理商、供應商、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交易對象之合法性及誠信紀錄;針對業務上可獲知公司機密及商業敏感資料之人員,是否要求其負有保密義務,並設置防範措施;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其他誠信經營項目;另每月將內部稽核報告送請獨立董事核閱,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19條規定。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V (三)本公司已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及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1.本公司已於「董事會議事規範」明訂董事對於董事會所列議案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應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2.本公司已於「人事管理規則」等明訂員工應嚴謹遵守利益迴避之行為準則,主動報備有利益衝突等道德疑慮事項,並訂有競業禁止相關條款,以防止利益衝突。
3.本公司訂有「員工申訴作業要點」及「內、外部人對於不合法與不道德行為之檢舉辦法」等規定,具體提供舉報任何違法或不當行為之陳述管道。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20條規定。
(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不誠信行為 V (四)本公司已建立有效完善之會計制度及內控機制,全面推行作業電腦化,將人事、財務、營業、生產、資材及工程等六大管理機能由電腦相互串連,層層勾稽,執行異常管理。另本公司亦建立專業獨立之內部稽核運作架構,運作架構共分三大層面:第一層面由隸屬於公司董事會之稽核室負責執行,每年訂定稽核計畫,據以查核規章制度遵循情形,降低不誠信行為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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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說明
方案之遵循情形,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五) 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V 第二層面則由企業總管理處進行例行性及專案性之獨立稽核,另基於內部稽核係全體員工之職責,因此於第三層面要求公司各部門定期(依項目設定為每月、每季、每半年或每年)進行自主性之業務檢查,以落實內控精神至公司各個層面。
(五) 本公司透過定期企業刊物推廣及於各項場合積極宣導教育員工秉持「勤勞樸實」企業精神,培養廉潔誠信、公平透明、自律負責之誠信經營工作理念與態度,新進人員訓練時皆辦理企業文化課程。此外,每年均舉辦法規宣導、防弊肅貪等訓練課程,強化同仁對於遵循誠信經營規範之堅定承諾。113年對大專新進人員、員工及經理人辦理誠信經營相關教育訓練,包括防範社交工程釣魚郵件、網路技術實務、FastAPI實作、資訊安全管理、循環經濟與數位轉型、反貪腐、內部稽核、防範內線交易、IFRS永續揭露準則導入計畫及強化公司治理等相關課程,共計44,869人次,訓練時數為39,332小時。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22條第2項規定。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一) 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二) 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
(三) 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 V 本公司訂有「員工申訴作業要點」及「內、外部人對於不合法與不道德行為之檢舉辦法」等規定,提供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
(一) 提供實體信箱、電子郵件信箱、申訴電話及傳真等多元檢舉管道,並於本公司主要出入口明顯處公告週知,以供舉報人利用。
(二) 檢舉案件受理後,由本公司總經理室相關機能組人員或公司專人專責進行案件審核、立案及後續調查之程序。
(三) 保密原則:案件承辦人調查期間及調查結束後,均嚴禁向無關者透露案情,各級核簽主管亦須確實保密,相關資料須依機密文件方式處理及存檔,確保檢舉人不因檢舉遭受不當處置。
(四) 經查確有違反規定者,係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規則規定進行懲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23條規定。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施? 戒,必要時通知司法、檢察機關。
為瞭解客戶寶貴意見,本公司亦明訂定客戶投訴管道、退換貨及賠償申請程序,使客戶藉由「客戶意見反應表」表達相關意見。公司網站亦提供各產品銷售服務專線及電子郵件信箱,客戶可利用多元管道直接反應意見,相關部門則定期將客戶關心議題彙總,進行分類與分析,依其重要性、時效性界定改善優先順序,確保客戶需求獲得處理。
四、加強資訊揭露
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定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V 本公司已架設中英文網站,並於公司網站揭露誠信經營守則內容等相關資訊。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25條規定。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定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於103年11月12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及於105年6月23日經董事會決議修正,並於每年定期檢討相關規定。本守則規定雖依本公司實務略為修正,惟訂定之守則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規範之精神一致。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
本公司適時安排董事及經理人參與公司治理課程,並傳達誠信之重要性,以提升公司治理成效及落實誠信經營。

註:運作情形不論勾選「是」或「否」,均應於摘要說明欄位敘明。


(八)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瞭解之重要資訊

  1. 為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全文如下: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

105年6月23日董事會修正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使本公司董事暨經理人(包括總經理、執行副總經理、資深副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及其他有為公司管理事務及簽名權利之人)基於職權為公司從事經營活動時,其道德行為有所遵循,特訂定本準則,以防止不道德行為和有損公司及股東利益之行為發生。

第二章 道德行為規範內容

第二條 董事暨經理人應本著誠實無欺、守信守法、公平公正及合乎倫理道德之自律態度處理公司事務。

第三條 董事暨經理人應避免個人利益介入或可能介入公司整體利益時之利害衝突,包括但不限於該人員無法以客觀及有效率之方式處理公司事務時,或是基於其在公司擔任之職位而使得其自身、配偶、父母、子女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獲致不當利益等情況。為防止利益衝突,本公司與前述人員或其所屬關係企業之資金貸與或為其提供保證、重大資產交易之情事,須事先經董事會審核,相關進(銷)貨往來則應以本公司最大利益為考量辦理。

第四條 本公司面臨獲利機會時,董事暨經理人應維護公司所能獲取之正當合法利益。

董事暨經理人不得使用公司財產、資訊或藉由職務之便以獲取私利,且除依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規定外,不得從事與公司競業之行為。

第五條 董事暨經理人對於本公司及進(銷)貨客戶之資訊,除經授權或法律規定公開外,應負有保密義務。應保密的資訊包括所有可能被競爭對手利用或洩漏之後對公司或客戶造成損害之未公開資訊。

第六條 董事暨經理人應公平對待公司進(銷)貨客戶、競爭對手及員工,不得透過操縱、隱匿、濫用其基於職

105


務所獲悉之資訊、對重要事項做不實陳述或其他不公平之交易方式而獲取不當利益。

第七條 董事暨經理人應保護並基於公務所需適當使用公司資產,避免公司資產因被偷竊、疏忽或浪費而影響公司獲利能力。

第八條 董事暨經理人均應遵守各項法令及本公司規章制度之規定。

第九條 本公司員工發現董事或經理人有違反法令規章或本準則之行為時,應檢具足夠資訊向審計委員會、直屬經理人、總經理室人事或內部稽核主管、或其他適當人員檢舉呈報,檢舉案經查明確認後,公司將依人事管理規則酌情獎勵。

本公司以保密負責之方式適當處理上述檢舉呈報資料,並將盡全力保護本著善意檢舉者之安全,使其免於遭受任何形式之報復。

第十條 董事或經理人若有違反本準則之情事,經查明後,除依人事管理規則懲處外,並應呈報董事會,相關違反人員並依法須負一切民、刑事或行政責任,且即時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違反人員之違反日期、違反事由、違反準則及處理情形等資訊。

第三章 豁免適用之程序

第十一條 於特殊情況下,擬豁免董事或經理人遵守本準則時,必須經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且即時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董事會通過豁免之日期、獨立董事之反對或保留意見、豁免適用之期間、豁免適用之原因及豁免適用之準則等資訊,俾供股東評估是否適當,以維護公司權益。

第四章 資訊揭露方式

第十二條 本準則應於公司網站、年報、公開說明書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修正時亦同。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準則經董事會通過後施行,並提報股東會,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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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公司經理人及財務主管每年亦參與公司治理有關之進修及訓練,均具備專業知識,受訓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受訓日期 受訓主辦機構 受訓課程 受訓時數
總經理 鄧明仁 113.10.24 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 全球地緣政治經濟大趨勢及台灣產業的機會、挑戰及困難 3
資深副總經理 林豐欽
資深副總經理 王貴雲
資深副總經理 李政中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董事受託人義務與內線交易 3
副總經理 彭福榮
財務暨公司治理主管 白立達
會計主管 蘇啟雲
  1. 本公司與財務資訊透明有關人員,取得主管機關指定之相關證照情形:

(1) 會計部門:中華民國會計師證照6張、記帳士證照5張、美國會計師證照5張、特許財務分析師證照1張、中華民國證券分析師證照1張,內部稽核師證照1張、美國證券證照1張、美國期貨證照1張。

(2) 財務部門:尚未取得相關證照。

(3) 稽核部門:中華民國會計師證照1張。

  1. 公司內部重大資訊處理

(1) 本公司秉持「勤勞樸實」理念,並訂定了嚴格的道德準則,期望員工在工作及日常生活言行上以負責任的態度遵循各項行為規範及倫理準則,絕不允許員工洩漏公務機密或謊報事實、營私舞弊、造謠生事。

(2) 本公司訂定「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明定內部重大資訊範疇,要求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應對內部重大資訊負保密義務,並建置內部重大資訊之保密機制及違規懲處規定;若對外揭露重大訊息應先經內部評估及呈准,並以公司發言人或代理發言人對外發言為原則。另將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納入內控內稽制度,並適時提供教育訓練。

(3) 本公司訂有「人事管理規則」並告知員工,其中除要求員工非經公司書面許可,不得揭露公司資料或其他未經公佈

107


之任何資訊,亦不得供作個人利益或其他公司業務無關之用途。

(4)公司另訂「發言人作業要點」,針對資訊公開、廠區重大異常事件處理等,訂定完善的處理原則,除公司發言人外,所有員工均不得擅自對媒體記者與外界人士洩漏公司政策、業務或財務相關資訊及資料,避免違法或發生內線交易的不當行為。

(九)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1.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路徑及網址如下,公司代號1303

公開資訊觀測站>單一公司>公司治理>公司規章/內部控制>內控聲明書公告

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t06sg20

  1. 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者,應揭露會計師審查報告:無。

(十)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1. 113年6月19日股東常會

列席董事:吳嘉昭、鄧明仁、李伸一、簡日春(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貴雲、林豐欽、李政中、施宗岳(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以上為董事)、王志剛(審計委員會召集人)、林義夫(以上為獨立董事)等10人,已超過董事席次15席之半數。

(1)承認事項

第一案

案由:為依法提出本公司112年度決算表冊,請承認案。

(董事會提)

決議: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5,874,063,063權;經票決結果:承認5,416,887,473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4,748,253,361權),占表決權總數92.2%;反對1,280,736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280,736權);無效0權;棄權及未投票455,894,854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455,708,413權)。本案承認權數超過規定數額,照案承認。

執行情形:依股東會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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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案

案由:為依法提出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派之議案,請承認案。

(董事會提)

決議: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5,874,063,063權;經票決結果:承認5,423,841,595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4,755,207,483權),占表決權總數 92.3%;反對912,021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912,021權);無效0權;棄權及未投票449,309,447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449,123,006權)。本案承認權數超過規定數額,照案承認。

執行情形:113年3月1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0.7元,並提股東會報告,盈餘分配表經股東會承認,業經113年6月19日董事會訂定113年7月23日為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並自8月16日起發放。

(2)討論事項

第一案

案由:為擬修正本公司章程,請公決案。

(董事會提)

決議: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5,874,063,063權;經票決結果:贊成5,392,601,924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4,723,967,812權),占表決權總數91.8%;反對932,133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932,133權);無效0權;棄權及未投票480,529,006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480,342,565權)。本案贊成權數超過規定數額,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呈奉經濟部113年7月16日經授商字第11330118890號函准予變更登記在案,並公告於公司網站。

(3)臨時動議:無。

  1. 股東戶號0734684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詢問參察廠區111年與110年比較,單位能耗及廢棄物均增加,

109


112年是否已改善。

主席說明答覆112年單位能耗及廢棄物增加,主因大環境影響,產能降載,公用設施維持基本運轉,以及協助地方政府處理民生廢棄物所致,依公司擬訂的減碳策略,未來有信心達成既定目標。

  1. 股東戶號0277238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請公司分享減碳過程之限制、困難及因應方案。

主席說明答覆本公司的減碳管理目標,119年以前將再投資179.6億元投入減碳工程,及擬訂低碳能源轉型等四大減碳策略,並說明目前減碳過程可能面臨問題包括天然氣基礎建設不足、碳費徵收方式及氫能、碳捕捉等新技術尚未成熟。

  1. 113年3月12日113年第1次董事會

第一案

案由:為擬訂112年度員工酬勞,請公決案。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並提113年股東常會報告。

第二案

案由:為造具112年度決算表冊,並訂定113年度經營目標,請公決案。

(秘書處報告本案附件資料均已提請審計委員會同意通過,並由總經理室主管報告112年度經營報告及113年度經營目標。)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三案

案由:為擬具112年度盈餘分配表,請公決案。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四案

案由:為擬訂於113年6月19日召開113年股東常會,請公決案。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110


第五案

案由:為擬修正本公司章程,請公決案。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並提請113年股東常會決議。

第六案

案由:為擬訂本公司113年第2季資金貸與計畫,請公決案。

(審計委員會提)

(本案董事長,出席常務董事王文淵、王瑞瑜,董事簡日春、王貴雲及施宗岳等6人因分別擔任借款公司常務董事、董事、其法人代表職務或為常務董事之二親等血親,應予迴避,並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王志剛暫代主席。)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常務董事王志剛建議宜說明本案資金貸與條件符合市場行情,本公司未來將於議程載明相關內容。

決議:除上述董事因利害關係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第七案

案由:為擬與關係人進行交易,請公決案。

(審計委員會提)

(本案董事長,出席常務董事王文淵、王瑞瑜,董事鄧明仁、簡日春及王貴雲等6人因分別擔任關係人公司董事長、常務董事、董事、其法人代表職務或為常務董事之二親等血親,應予迴避,並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王志剛暫代主席。)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常務董事王志剛建議宜說明本案與關係人交易條件符合市場行情,本公司未來將於議程載明相關內容。

決議:除上述董事因利害關係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第八案

案由:本公司擬捐助「財團法人高雄市王永慶、王永在昆仲公園文化基金會」新台幣442萬500元,請公決案。

(審計委員會提)

(本案董事長因擔任基金會董事,應予迴避,並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王志剛暫代主席。)

111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常務董事王志剛詢問本案是否屬公益性質捐助及符合免稅規定,並由列席主管予以說明答覆。

決議:除董事長因利害關係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第九案

案由:為擬具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請公決案。

(審計委員會提)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十案

案由:為擬改聘公司治理主管,請公決案。

(本案列席主管白立達因係當事人,應予迴避。)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十一案

案由:為擬提升及調任本公司經理人職務,請公決案。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1. 113年5月10日113年第2次董事會

第一案

案由:為造具本公司113年第1季財務報表,請公決案。

(審計委員會提)

(秘書處報告本案附件資料均已提請審計委員會同意通過,並由總經理室主管報告113年1~3月經營狀況。)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常務董事王志剛詢問113年第1季與112年同期營收及獲利比較,並由財務主管予以說明答覆。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二案

案由:為擬訂本公司113年第3季資金貸與計畫,請公決案。

(審計委員會提)

(本案董事長,出席常務董事王文淵、王文潮、王瑞瑜,董事簡日春、王貴雲及施宗岳等7人因分別擔任借款公司常務

112


董事、董事、其法人代表職務或為常務董事之二親等血親,應予迴避,並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王志剛暫代主席。)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除上述董事因利害關係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第三案

案由:本公司擬增加投資「台塑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台幣25億元,請公決案。

(審計委員會提)

(本案董事長,出席常務董事王文淵、王文潮、王瑞瑜及董事王貴雲等5人因分別擔任台塑新智能科技公司董事長、董事職務或為常務董事之二親等血親,應予迴避,並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王志剛暫代主席。)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除上述董事因利害關係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第四案

案由:本公司擬捐助「財團法人高雄市王永慶、王永在昆仲公園文化基金會」新台幣2,575萬8,750元,請公決案。

(審計委員會提)

(本案董事長因擔任基金會董事,應予迴避,並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王志剛暫代主席。)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除董事長因利害關係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第五案

案由:為擬支付台塑大樓都市更新計畫案委建費用至兆豐銀行信託財產專戶,請公決案。

(審計委員會提)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六案

案由:為擬修正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實施細則」,請公決案。

(審計委員會提)

113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1. 113年6月19日113年第3次董事會

第一案

案由:為擬訂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及發放日,請公決案。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二案

案由:為擬具本公司112年度永續報告書,請公決案。

(永續發展委員會提)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三案

案由:為擬修正本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請公決案。

(永續發展委員會提)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四案

案由:本公司為配合業務需要,擬更新向金融機構洽訂授信額度,請公決案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1. 113年8月9日113年第4次董事會

第一案

案由:為造具本公司113年第2季財務報表,請公決案。

(審計委員會提)

(由總經理室主管報告113年1~6月經營狀況。)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二案

案由:為擬訂本公司113年第4季及新增8月資金貸與計畫,請公決案。

(審計委員會提)

114


(本案董事長,出席常務董事王文淵、王瑞瑜,董事鄧明仁、簡日春及王貴雲等6人因分別擔任借款公司董事長、董事、其法人代表職務或為常務董事之二親等血親,應予迴避,並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王志剛暫代主席。)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除上述董事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第三案

案由:為擬與關係人進行交易,請公決案。

(審計委員會提)

(本案董事長,出席常務董事王文淵、王瑞瑜,董事鄧明仁、簡日春及王貴雲等6人因分別擔任關係人公司董事、其法人代表職務或為常務董事之二親等血親,應予迴避,並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王志剛暫代主席。)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除上述董事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第四案

案由:本公司間接轉投資事業「Formosa Steel IB Pty Ltd」向銀行借款,擬由本公司出具支持函,請公決案。

(審計委員會提)

(本案常務董事王文淵因擔任台塑資源公司董事長,應予迴避。)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除常務董事王文淵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第五案

案由:本公司經理人113年調薪幅度,擬比照全體員工,請公決案。

(薪資報酬委員會提)

(本案常務董事王瑞瑜,出席董事鄧明仁、王貴雲、林豐欽等4人,為本案當事人或為董事之二親等血親,應予迴避。)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除上述董事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1. 113年11月12日113年第5次董事會

第一案

案由:為造具本公司113年第3季財務報表,請公決案。

(審計委員會提)

115


(由總經理室主管報告113年1~9月經營狀況。)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二案

案由:為擬訂本公司114年第1季資金貸與計畫,請公決案。

(審計委員會提)

(本案董事長,出席常務董事王文淵、王文潮、王瑞瑜,董事鄧明仁、簡日春、王貴雲、林豐欽及施宗岳等9人因分別擔任借款公司董事長、董事、其法人代表職務或為常務董事之二親等血親,應予迴避,並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王志剛暫代主席。)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除上述董事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第三案

案由:為擬修正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請公決案。

(審計委員會提)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四案

案由:為擬修正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實施細則」及「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判斷項目」,請公決案。

(審計委員會提)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五案

案由:為擬修正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請公決案。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六案

案由:本公司擬捐贈再生水管線予桃園市政府,請公決案。

(董事長補充說明捐贈緣由。)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116


  1. 113年12月17日113年第6次董事會

第一案

案由:為擬訂本公司114年度稽核計畫,請公決案。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二案

案由:本公司為募集長期資金,用以轉投資國內或海外事業、新建擴建、汰舊換新廠房設備、償還債務或充實營運資金,擬於民國114年度,在總額度新台幣150億元內,發行國內無擔保普通公司債,請公決案。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三案

案由:本公司為配合營運需要,擬向金融機構洽訂授信額度,請公決案。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1. 114年3月11日114年第1次董事會

第一案

案由:為擬訂113年度員工酬勞,請公決案。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並提114年股東常會報告。

第二案

案由:為造具113年度決算表明,並訂定114年度經營目標,請公決案。

(秘書處報告本案附件資料均已提請審計委員會同意通過,並由總經理室主管報告113年度經營報告及114年度經營目標。)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三案

案由:為擬具113年度盈餘分配表,請公決案。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117


第四案

案由:為擬訂於114年6月12日召開114年股東常會,請公決案。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五案

案由:為擬於114年股東常會中改選全體董事,請公決案。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六案

案由:為擬訂定本公司基層員工範圍,請公決案。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七案

案由:為擬修正本公司章程,請公決案。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並提請114年股東常會決議。

第八案

案由:為擬訂本公司114年第2季資金貸與計畫,請公決案。

(審計委員會提)

(本案董事長,出席常務董事王文淵、王文潮、王瑞瑜,董事王貴雲及施宗岳等6人因分別擔任借款公司董事、其法人代表職務或為常務董事之二親等血親,應予迴避,並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王志剛暫代主席。)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常務董事王志剛指示列席主管補充貸與條件是否與以往相同,並由財務主管予以說明答覆。

決議:除上述董事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第九案

案由:為擬與關係人進行交易,請公決案。

(審計委員會提)

(本案董事長,出席常務董事王文淵、王文潮、王瑞瑜,董事鄧明仁及王貴雲等6人因分別擔任關係人公司董事長、董

118


事或為常務董事之二親等血親,應予迴避,並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王志剛暫代主席。)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常務董事王志剛指示列席主管補充說明本案與關係人交易條件是否符合市場行情,並由內部稽核主管予以說明答覆。

決議:除上述董事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第十案

案由:本公司轉投資事業「台塑河靜(開曼)有限公司」向金融機構洽訂授信額度,擬由本公司出具承諾函及支持函,請公決案。

(審計委員會提)

(本案董事長,出席常務董事王文淵及王文潮等3人因擔任台塑河靜開曼董事職務,應予迴避,並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王志剛暫代主席。)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常務董事王志剛指示列席主管補充說明承諾函與支持函差異,並由財務主管予以說明答覆。

決議:除上述董事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第十一案

案由:本公司轉投資事業「台塑河靜(開曼)有限公司」向銀行借款,擬由本公司出具支持函,請公決案。

(審計委員會提)

(本案董事長,出席常務董事王文淵及王文潮等3人因擔任台塑河靜開曼董事職務,應予迴避,並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王志剛暫代主席。)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常務董事王志剛指示列席主管補充說明支持函內容與以往是否有差異,並由財務主管予以說明答覆。

決議:除上述董事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第十二案

案由:本公司間接轉投資事業「台塑河靜鋼鐵興業責任有限公司」向銀行借款,擬由本公司出具支持函,請公決案。

(審計委員會提)

119


(本案董事長,出席常務董事王文淵及王文潮等3人因擔任台塑河靜鋼鐵董事職務,應予迴避,並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王志剛暫代主席。)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常務董事王志剛指示列席主管補充說明支持函內容與以往是否有差異,並由財務主管予以說明答覆。

決議:除上述董事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第十三案

案由:本公司間接轉投資事業「Formosa Steel IB Pty Ltd」向銀行借款,擬由本公司出具支持函,請公決案。

(審計委員會提)

(本案常務董事王文淵及王文潮等2人因分別擔任台塑資源公司及FSIB董事長或董事職務,應予迴避。)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除上述董事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第十四案

案由:本公司擬捐助「財團法人高雄市台塑王氏昆仲公園文化基金會」新台幣468萬8,000元,請公決案。

(審計委員會提)

(本案董事長因擔任基金會董事,應予迴避,並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王志剛暫代主席。)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常務董事王志剛詢問本案捐助比例,並由財務主管予以說明答覆。

決議:除董事長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第十五案

案由:為擬更換本公司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請公決案。

(審計委員會提)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十六案

案由:為擬修正本公司簽證會計師事務所提供非確信服務之預先許可政策,請公決案。

(審計委員會提)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120


第十七案

案由:為擬具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請公決案。

(審計委員會提)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十八案

案由:為擬提升本公司經理人職務及改聘分公司經理人,請公決案。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9.114年4月16日114年第2次董事會

第一案

案由:為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1% 以上股份之股東提出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請公決案。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並列入114年股東常會之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第二案

案由:為擬提請股東常會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請公決案。

(審計委員會提)

(本案董事長,出席常務董事王文淵、王文潮、王瑞瑜,董事鄧明仁、王貴雲及施宗岳等7人為本案利害關係人、其法人代表職務或為常務董事王瑞瑜之二親等血親,應予迴避,並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王志剛暫代主席。)

獨立董事意見及處理情形:無。

決議:除上述董事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十一)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記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無。

121


四、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一)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金額單位:新台幣千元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會計師姓名 會計師查核期間 審計公費 非審計公費 合計 備註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寇惠植 113.01.01~113.12.31 10,897 3,126 14,023 註 2
陳俊光

註1:本年度本公司若有更換會計師或會計師事務所者,應請分別列示查核期間,及於備註欄說明更換原因,並依序揭露所支付之審計與非審計公費等資訊。非審計公費並應附註說明其服務內容。
註2:非審計公費包含稅務簽證、移轉訂價報告編製費用、集團主檔、國別報告及營業稅直接扣抵法簽證費用等。

(二)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給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審計公費減少者:不適用。

(三)審計公費較前一年度減少達百分之十以上者:不適用。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

(一)關於前任會計師

更換日期 114年3月11日董事會通過
更換原因及說明 原查核簽證會計師寇惠植及陳俊光,配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職務調整,自114年第1季起之財務報告改由會計師郭欣頤及陳俊光查核簽證
說明係委任人或會計師終止或不接受委任 當事人
情況 會計師 委任人
主動終止委任 不適用 不適用
不再接受(繼續)委任 不適用 不適用
最新兩年內簽發無保留意見以外之查核報告書意見及原因
與發行人有無不同意見 會計原則或實務
財務報告之揭露
查核範圍或步驟
其他
說明
其他揭露事項
(本準則第十條第六款第一目之四至第一目之七應加以揭露者) 1. 前任會計師如曾通知公司缺乏健全之內部控制制度,致其財務報告無法信賴:無。
2. 前任會計師如曾通知公司,無法信賴公司之聲明書或不願與公司之財務報告發生任何關聯:無。

122


  1. 前任會計師如曾通知公司必須擴大查核範圍,或資料顯示如擴大查核範圍可能使以前簽發或即將簽發之財務報告之可信度受損,惟因更換會計師或其他原因,致該前任會計師未曾擴大查核範圍:無。
  2. 前任會計師如曾通知公司基於所蒐集之資料,已簽發或即將簽發之財務報告可信度可能受損,惟由於更換會計師或其他原因,致該前任會計師並未對此事加以處理:無。

(二)關於繼任會計師

事務所名稱 安俟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姓名 郭欣頤、陳俊光
委任之日期 114年3月11日董事會通過
委任前就特定交易之會計處理方法或會計原則及對財務報告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事項及結果
繼任會計師對前任會計師不同意見事項之書面意見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無。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一)股權變動

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路徑及網址如下,公司代號1303
公開資訊觀測站>單一公司>股權變動/證券發行>董監大股東持股/質押/轉讓>董監事持股餘額明細>董監事持股餘額
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stapap1

(二)股權移轉

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路徑及網址如下,公司代號1303
公開資訊觀測站>單一公司>股權變動/證券發行>股權轉讓資料查詢>內部人持股異動事後申報表
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query6_1

(三)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路徑及網址如下,公司代號1303
公開資訊觀測站>單一公司>股權變動/證券發行>內部人設質解質>內部人設質解質公告
https://mopsov.twse.com.tw/mops/web/STAMAK03_1

123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114年4月14日

姓名 (註1) 本人 持有股份 配偶、未成年 子女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 義合計持有 股份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者,其 名稱或姓名及關係(註3) 備註
股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名稱或姓名 關係
長庚醫療 財團法人 代表人:王瑞慧 876,733,453 11.05% 0 0 0 0 財團法人長庚大學 財團法人長庚大學董事長為長庚醫療財團法人之董事
台灣塑膠公司 代表人:郭文肇 783,356,866 9.88% 0 0 0 0 台化公司 台化公司為台塑公司之法人董事
財團法人長庚大學 台塑公司董事長為財團法人長庚大學董事
台塑石化 台塑石化為台塑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台塑石化為台塑公司之法人董事
台灣化學纖維公司 代表人:洪福源 413,327,750 5.21% 0 0 0 0 台塑公司 台化公司為台塑公司之法人董事
財團法人長庚大學 台化公司董事長為財團法人長庚大學之董事
台塑石化 台塑石化為台化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台塑石化為台化之法人董事
財團法人長庚大學 代表人:王文淵 317,469,186 4.00% 0 0 0 0 長庚醫療 財團法人長庚大學董事長為長庚醫療財團法人之董事
台塑公司 台塑公司董事長為財團法人長庚大學之董事
台化公司 台化公司董事長為財團法人長庚大學之董事
台塑石化公司 台塑石化公司董事長為財團法人長庚大學之董事
元大台灣高股息基金專戶 197,722,117 2.49% 0 0 0 0

| 姓名
(註1) | 本人
持有股份 | |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 | | 利用他人名義合計持有股份 |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者,其
名稱或姓名及關係(註3) | | 備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名稱或姓名 | 關係 | |
| 賴比瑞亞商萬順國際投資公司
代表人:Landmark Capital Holdings Inc. | 189,777,620 | 2.39% | 0 | 0 | 0 | 0 | 泰民國際投資公司 | 主要管理人員相同 | |
| | | | | | | |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託管
遠大系統(股)公司 | 主要管理人員相同 | |
| 台塑石化公司
代表人:曹明 | 179,214,423 | 2.26% | 0 | 0 | 0 | 0 | 台塑公司 | 台塑石化為台塑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
公司、台塑公司為台塑石化之法人董事 | |
| | | | | | | | 台化公司 | 台塑石化為台化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
公司、台化公司為台塑石化之法人董事 | |
| | | | | | | | 財團法人長庚大學 | 台塑石化公司董事長為財團法人長庚大學之
董事 | |
| 賴比瑞亞商泰民國際投資公司
代表人:Evered Corporate, Inc. | 147,556,933 | 1.86% | 0 | 0 | 0 | 0 | 萬順國際投資公司 | 主要管理人員相同 | |
| | | | | | | |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託管
遠大系統(股)公司 | 主要管理人員相同 | |
|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
營業部受託保管
利國皇家銀行
(新加坡)有限公司投資專戶 | 118,993,765 | 1.50% | 0 | 0 | 0 | 0 | 無 | | |
|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託管遠大系統
(股)公司 | 114,698,138 | 1.45% | 0 | 0 | 0 | 0 | 萬順國際投資公司 | 主要管理人員相同 | |
| | | | | | | | 泰民國際投資公司 | 主要管理人員相同 | |

註1:應將前十名股東全部列示,屬法人股東者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姓名分別列示。
註2:持股比例之計算係指分別以自己名義、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利用他人名義計算持股比率。
註3:將前揭所列示之股東包括法人及自然人,應依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揭露彼此間之關係。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113年12月31日
單位:股,%

轉投資事業 (註1) 本公司投資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 及直接或間接控制事業 之投資 綜合投資
股數 持股比例 股數 持股比例 股數 持股比例
南亞美國 2,400 100.00 0 0.00 2,400 100.00
南亞美洲 60,000 100.00 0 0.00 60,000 100.00
FG INC 2,000 10.00 17,400 87.00 19,400 97.00
台塑集團(開曼) 12,500 25.00 37,500 75.00 50,000 100.00
南亞香港 1,015,653,077 100.00 0 0.00 1,015,653,077 100.00
香港大環洲 14,000 100.00 0 0.00 14,000 100.00
台塑合成橡膠香港公司 138,333,333 33.33 276,666,667 66.67 415,000,000 100.00
必成香港公司 75,500 100.00 0 0.00 75,500 100.00
越南台灣興業 不適用(註2) 42.50 不適用(註2) 42.50 不適用(註2) 85.00
台塑企業投資 10,000 100.00 0 0.00 10,000 100.00
南亞電路板 432,744,977 66.97 39,772 0.01 432,784,749 66.98
南亞科技 907,303,775 29.28 1,004,520,777 32.42 1,911,843,552 61.70
台朔環保科技 46,256,575 26.99 125,143,425 73.01 171,400,000 100.00
台塑石化 2,201,306,014 23.11 5,024,950,761 52.75 7,226,256,775 75.86
台灣必成 100,000,000 100.00 0 0.00 100,000,000 100.00
台朔重工 661,334,402 32.91 1,348,142,772 67.09 2,009,477,174 100.00
南中石化 100,000,000 50.00 0 0.00 100,000,000 50.00
文方公司 17,523,387 100.00 0 0.00 17,523,387 100.00
台塑汽車 27,045,801 45.00 27,044,199 45.00 54,090,000 90.00
亞台開發 1,303,870 44.96 1,306,130 45.04 2,610,000 90.00
台塑汽車貨運 6,566,487 33.33 13,132,755 66.67 19,699,242 100.00
華亞園區顧問公司 34,000 34.00 66,000 66.00 100,000 100.00
宜濟建設 1,221,360 29.22 2,958,640 70.78 4,180,000 100.00
麥寮汽電 764,193,441 24.94 2,292,659,073 74.82 3,056,852,514 99.76
台塑資源 909,907,125 25.00 2,729,721,375 75.00 3,639,628,500 100.00
台塑建設 110,000,000 33.33 220,000,000 66.67 330,000,000 100.00
南亞光電 13,371,948 29.01 22,102,173 47.95 35,474,121 76.96
台塑新智能科技 425,000,000 25.00 1,190,000,000 70.00 1,615,000,000 95.00

註1:係公司採用權益法之長期投資。
註2:非股份有限公司。


參、募資情形

一、資本及股份

(一)股本來源

單位:股、元

年月 發行價格 核定股本 實收股本 備註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股本來源 以現金以外之財產抵充股款者 其他
102.08 10 7,930,821,589 79,308,215,890 7,930,821,589 79,308,215,890 盈餘轉增資

註:101年度盈餘轉增資785,229,86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7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8386號函核准在案。

單位:股

股份種類 核定股本 備註
流動在外股份 未發行股份 合計
普通股(記名) 7,930,821,589(註) - 7,930,821,589 -

註:均為上市股票。

(二)主要股東名單

股權比例達5%以上或占前十名之股東

114年4月14日

主要股東名稱 股份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1.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 876,733,453 11.05
2.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783,356,866 9.88
3.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413,327,750 5.21
4. 長庚大學 317,469,186 4.00
5. 元大台灣高股息基金專戶 197,722,117 2.49
6. 賴比瑞亞商萬順國際投資公司 189,777,620 2.39
7.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179,214,423 2.26
8. 賴比瑞亞商泰民國際投資公司 147,556,933 1.86
9.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營業部受託保管利國皇家銀行(新加坡)有限公司投資專戶 118,993,765 1.50
10.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託管遠大系統(股)公司投資專戶 114,698,138 1.45

127


(三)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1. 本公司章程所訂之股利政策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於必要時酌提特別盈餘公積。當年度如尚有盈餘,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股東股利分配案,其中現金股利分配案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分派之,並報告股東會;股票股利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本公司所營事業屬成熟期產業,每年獲利相當穩定,股利政策採現金股利、盈餘轉增資與資本公積轉增資三種方式搭配發放,就當年度可分配盈餘扣除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後,至少分配百分之五十以上,並以發放現金股利為優先,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合計之比例,不得超過當年全部股利之百分之五十。

  1. 本次股東會擬議股利分派之情形

現金股利每股0.7元,股票股利每股0元,合計每股股利0.7元。

  1. 預期股利政策有重大變動:無。

(四)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本次股東常會並無擬議無償配股且本公司因無須編製財務預測,故不適用。

(五)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1. 本公司於105年6月23日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

  2. 公司章程所載員工及董事酬勞之成數或範圍:

(1) 員工酬勞:

公司章程第25條訂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按當年度扣除員工酬勞前之稅前利益提撥萬分之五至千分之五為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虧損數額。員工酬勞決議方式,依照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規定辦理。

(2) 董事酬勞:本公司章程未訂定。

(3) 本公司員工酬勞政策秉持著公司治理的精神,以激勵員工表現、不稀釋股本來保障股東權益之雙重原則下,全數以現金方式發放。

128


  1. 本期估列員工及董事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之股數計算基礎及實際分派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

員工及董事酬勞之估列基礎,係依相關法令、本公司章程、及過去經驗為適當之估計。實際配發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列為次年度損益。

  1. 董事會通過分派酬勞情形:

本公司114年3月11日董事會通過:

(1) 以現金分派之員工酬勞金額3,895,632元、股票0元,與估列金額並無差異。

(2) 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金額為0,占本期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及員工酬勞總額合計數之比例均為0。

  1. 前一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之實際分派情形(包括分派股數、金額及股價)、其與認列員工及董事酬勞有差異者並應敘明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

本公司113年3月12日董事會通過及實際配發情形:

(1) 實際分派員工現金酬勞5,743,127元,股票紅利0元,董事酬勞0元。

(2) 實際分派員工股票酬勞金額為0,占本期個體財務報告稅後純益、員工酬勞總額合計數之比例均為0。

(3) 以上員工酬勞實際分派金額與原董事會通過之擬分派情形相同,並無差異。

(六) 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無。

129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

| 公司債種類 | | 102年度第2期
無擔保公司債 | 103年度第1期
無擔保公司債 |
| --- | --- | --- | --- |
| 發行日期 | | 102.12.18 | 103.06.24 |
| 面額 | | 新台幣1,000,000元 | 新台幣1,000,000元 |
| 發行及交易地點 | | 台灣 | 台灣 |
| 發行價格 | | 依面額十足發行 | 依面額十足發行 |
| 總額 | | 甲券新台幣6,200,000,000元
乙券新台幣4,200,000,000元 | 新台幣10,000,000,000元 |
| 利率 | | 甲券年利率1.98%
乙券年利率2.08% | 年利率2.04% |
| 期限 | | 甲券(10年)到期日112.12.18
乙券(12年)到期日114.12.18 | 15年期,到期日118.06.24 |
| 保證機構 | | 無 | 無 |
| 受託人 | |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信託處 |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信託處 |
| 承銷機構 | | 無 | 無 |
| 簽證律師 | | 林志忠 | 林志忠 |
| 簽證會計師 | | 吳秋華、陳蓓琪 | 吳秋華、陳蓓琪 |
| 償還方法 | | 甲券自發行日起屆滿九、十年底各還本50%;乙券自發行日起屆滿第十一、十二年底各還本50% | 自發行日起屆滿第十四、十五年底各還本50% |
| 未償還本金 | | 新台幣2,100,000,000元 | 新台幣10,000,000,000元 |
| 贖回或提前清償之條款 | | 無 | 無 |
| 限制條款 | | 無 | 無 |
| 信用評等機構名稱、評等日期、公司債評等結果 | | 中華信用評等公司於102.11.05評等等級為twAA- | 中華信用評等公司於103.03.27評等等級為twAA- |
| 附其他權利 |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已轉換(交換或認股)普通股、海外存託憑證或其他有價證券之金額 | 無 | 無 |
| | 發行及轉換(交換或認股)辦法 | 無 | 無 |
| 發行及轉換、交換或認股辦法、發行條件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及對現有股東權益影響 | | 無 | 無 |
| 交換標的委託保管機構名稱 | | 無 | 無 |

130


公司債種類 107年度第1期無擔保公司債 108年度第1期無擔保公司債
發行日期 107.09.06 108.06.17
面額 新台幣1,000,000元 新台幣1,000,000元
發行及交易地點 台灣 台灣
發行價格 依面額十足發行 依面額十足發行
總額 甲券新台幣5,250,000,000元
乙券新台幣3,050,000,000元
丙券新台幣2,200,000,000元 甲券新台幣1,700,000,000元
乙券新台幣2,800,000,000元
乙券新台幣1,800,000,000元
利率 甲券年利率0.83%
乙券年利率0.91%
丙券年利率1.07% 甲券年利率0.74%
乙券年利率0.82%
丙券年利率0.91%
期限 甲券(5年)到期日112.09.06
乙券(7年)到期日114.09.06
丙券(10年)到期日117.09.06 甲券(5年)到期日113.06.17
乙券(7年)到期日115.06.17
丙券(10年)到期日118.06.17
保證機構
受託人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信託處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信託處
承銷機構 元大證券(股)公司為主辦承銷商 元大證券(股)公司為主辦承銷商
簽證律師 林志忠 黃建誠
簽證會計師 郭欣頤、于紀隆 郭欣頤、于紀隆
償還方法 甲券自發行日起屆滿四、五年底各還本50%;乙券自發行日起屆滿第六、七年底各還本50%;丙券自發行日起屆滿第九、十年底各還本50% 甲券自發行日起屆滿四、五年底各還本50%;乙券自發行日起屆滿第六、七年底各還本50%;丙券自發行日起屆滿第九、十年底各還本50%
未償還本金 新台幣3,725,000,000元 新台幣4,600,000,000元
贖回或提前清償之條款
限制條款
信用評等機構名稱、評等日期、公司債評等結果
附其他權利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已轉換(交換或認股)普通股、海外存託憑證或其他有價證券之金額
發行及轉換(交換或認股)辦法
發行及轉換、交換或認股辦法、發行條件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及對現有股東權益影響
交換標的委託保管機構名稱

131


公司債種類 108年度第2期無擔保公司債 109年度第1期無擔保公司債
發行日期 108.10.15 109.09.24
面額 新台幣 1,000,000 元 新台幣 1,000,000 元
發行及交易地點 台灣 台灣
發行價格 依面額十足發行 依面額十足發行
總額 甲券新台幣 1,900,000,000 元
乙券新台幣 2,500,000,000 元
丙券新台幣 700,000,000 元 甲券新台幣 3,200,000,000 元
乙券新台幣 3,800,000,000 元
丙券新台幣 3,000,000,000 元
利率 甲券年利率 0.71%
乙券年利率 0.75%
丙券年利率 0.84% 甲券年利率 0.49%
乙券年利率 0.58%
丙券年利率 0.62%
期限 甲券(5 年)到期日 113.10.15
乙券(7 年)到期日 115.10.15
丙券(10 年)到期日 118.10.15 甲券(5 年)到期日 114.09.24
乙券(7 年)到期日 116.09.24
丙券(10 年)到期日 119.09.24
保證機構
受託人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信託處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信託處
承銷機構 元大證券(股)公司為主辦承銷商 富邦綜合證券(股)公司為主辦承銷商
簽證律師 黃建誠 黃建誠
簽證會計師 郭欣頤、于紀隆 郭欣頤、于紀隆
償還方法 甲券自發行日起屆滿四、五年底各還本 50%;乙券自發行日起屆滿第六、七年底各還本 50%;丙券自發行日起屆滿第九、十年底各還本 50% 甲券自發行日起屆滿四、五年底各還本50%;乙券自發行日起屆滿第六、七年底各還本50%;丙券自發行日起屆滿第九、十年底各還本50%
未償還本金 新台幣3,200,000,000元 新台幣8,400,000,000元
贖回或提前清償之條款
限制條款
信用評等機構名稱、評等日期、公司債評等結果
附其他權利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已轉換(交換或認股)普通股、海外存託憑證或其他有價證券之金額
發行及轉換(交換或認股)辦法
發行及轉換、交換或認股辦法、發行條件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及對現有股東權益影響
交換標的委託保管機構名稱

132


公司債種類 110年度第1期無擔保公司債 112年度第1期無擔保公司債
發行日期 110.06.03 112.10.05
面額 新台幣 1,000,000 元 新台幣 1,000,000 元
發行及交易地點 台灣 台灣
發行價格 依面額十足發行 依面額十足發行
總額 甲券新台幣 5,500,000,000 元
乙券新台幣 6,000,000,000 元 甲券新台幣 7,100,000,000 元
乙券新台幣 5,900,000,000 元
利率 甲券年利率 0.45%
乙券年利率 0.53% 甲券年利率 1.57%
乙券年利率 1.77%
期限 甲券(5 年)到期日 115.06.03
乙券(7 年)到期日 117.06.03 甲券(5 年)到期日 117.10.05
乙券(10 年)到期日 122.10.05
保證機構
受託人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信託處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銷機構 元大證券(股)公司為主辦承銷商 元大證券(股)公司為主辦承銷商
簽證律師 黃建誠 黃建誠
簽證會計師 郭欣頤、于紀隆 寇惠植、陳俊光
償還方法 甲券自發行日起屆滿四、五年底各還本50%;乙券自發行日起屆滿第六、七年底各還本50%;丙券自發行日起屆滿第九、十年底各還本50% 甲券自發行日起屆滿四、五年底各還本50%;乙券自發行日起屆滿第九、十年底各還本50%
未償還本金 新台幣11,500,000,000元 新台幣13,000,000,000元
贖回或提前清償之條款
限制條款
信用評等機構名稱、評等日期、公司債評等結果
附其他權利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已轉換(交換或認股)普通股、海外存託憑證或其他有價證券之金額
發行及轉換(交換或認股)辦法
發行及轉換、交換或認股辦法、發行條件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及對現有股東權益影響
交換標的委託保管機構名稱

133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無。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無。
五、員工認股權憑及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證辦理情形:無。
六、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無。
七、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

(一)計畫內容:
截至年報刊印日之前一季止,前各次發行或私募有價證券尚未完成者或最近三年內已完成且計畫效益尚未顯現者:無。

(二)執行情形:
就前款之各次計畫之用途,逐項分析截至年報刊印日之前一季止,其執行情形及與原預計效益之比較:無。

134


肆、營運概況

一、業務內容

(一)業務範圍

  1. 公司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1) C301010紡紗業。
    (2) C302010織布業。
    (3) C303010不織布業。
    (4) C305010印染整理業。
    (5) C601040加工紙製造業。
    (6) C601990其他紙製品製造業。
    (7) C801010基本化學工業。
    (8) C801020石油化工原料製造業。
    (9) C801060合成橡膠製造業。
    (10) C801100合成樹脂及塑膠製造業。
    (11) C801110肥料製造業。
    (12) C801120人造纖維製造業。
    (13) C801990其他化學材料製造業。
    (14) C802041西藥製造業。
    (15) C802120工業助劑製造業。
    (16) C802170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製造業。
    (17) C802200塗料、油漆、染料及顔料製造業。
    (18) C805010塑膠皮、布、板、管材製造業。
    (19) C805020塑膠膜、袋製造業。
    (20) C805070強化塑膠製品製造業。
    (21) C805990其他塑膠製品製造業。
    (22) C901020玻璃及玻璃製品製造業。
    (23) C901060耐火材料製造業。
    (24) 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
    (25) CB01030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
    (26) CB01990其他機械製造業。
    (27) 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28) 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29) CC01090電池製造業。
    (30) CQ01010模具製造業。
    (31) CZ99990未分類其他工業製品製造業。

135


(32) D101050汽電共生業。
(33) D401010熱能供應業。
(34) E599010配管工程業。
(35) E601010電器承裝業。
(36) 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37) E604010機械安裝業。
(38) EZ15010保溫、保冷安裝工程業。
(39) H701020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
(40) H701040特定專業區開發業。
(41) 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
(42) ID01010度量衡器證明業。
(43) IZ99990其他工商服務業。
(44) 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
(45) 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
(46) J101050環境檢測服務業。
(47) J101060廢(污)水處理業。
(48) CE01021度量衡器製造業。
(49) CF01011醫療器材製造業。
(50) 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
(51) 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
(52)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53) 另合併子公司包括塑膠、電子、化學、纖維紡織及投資事業等業務。

2.113年度營業比重
金額:新台幣千元

產品名稱 單位 數量 金額 %
軟質膠布 公噸 59,067 4,802,884 1.85
膠乳皮 千碼 21,139 2,376,729 0.92
硬質膠布 公噸 85,586 6,450,712 2.48
PU合成皮 千碼 10,855 1,781,091 0.69
塑膠門窗 公噸 18,519 5,710,673 2.20
硬質管 公噸 136,270 6,607,665 2.54
BOPP膜 公噸 19,722 1,654,911 0.64
可塑劑及硬化劑 公噸 193,157 8,762,685 3.37

產品名稱 單位 數量 金額 %
酞酸酐 公噸 117,322 4,015,749 1.55
丙二酚 公噸 373,260 14,714,025 5.67
丁二醇 公噸 27,478 1,398,583 0.54
乙二醇 公噸 893,763 14,529,040 5.60
銅箔基板 千張 58,513 27,172,144 10.47
環氧樹脂 公噸 336,425 21,526,314 8.29
玻纖布 千米 136,998 3,427,709 1.32
銅箔 公噸 30,696 13,012,233 5.01
電路板 千平方英呎 13,084 31,390,463 12.09
玻纖絲 公噸 38,059 1,550,723 0.60
聚酯纖維 公噸 889,647 43,090,704 16.60
聚酯薄膜 公噸 46,483 3,375,709 1.30
其他 42,257,737 16.27
合計 259,608,483 100.00

3. 公司目前之產品

(1) 塑膠加工產品:

PVC軟質膠布、PVC膠乳皮製品、PVC硬質膠布、PP合成紙、電鍍產品、A-PET膠布、光學膜、合成原料、防蝕漆、隔熱漆、PU合成皮、不織布、TPU膠皮(布)、鋁塑膜、PE、TPO、塑膠門窗、SMC門、吸音材、硬質管、膠膜製品、異型押出品、射出製品、塑膠地磚、硬質板、PVC塑膠粒、珠光紙、工程塑膠粒(含長纖強化熱塑工程塑膠粒、GRS回收標準認證工程塑膠粒)、UP樹脂等。

(2) 塑膠原料產品:

乙二醇、可塑劑、丙二酚、酞酸酐、異辛醇等。

(3) 電子材料產品:

銅箔基板、基材、銅箔、環氧樹脂、電子級及工業級玻纖布、液晶顯示器、電容式觸控面板、印刷電路板、玻纖絲。

(4) 聚酯產品:

原生級與回收級纖維用聚酯粒、原生級與回收級包裝容器用聚酯粒、產業資材部件用聚酯粒、原生級與回收級薄膜用聚酯粒、寶特瓶回收聚酯粒、Bio-PET生質酯粒、冷充填瓶用聚酯粒、熱充填瓶用聚酯粒、高透明高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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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用聚酯粒、熱收縮絕緣套管用聚酯粒、真空採血管用聚酯粒、CPET耐熱餐具用聚酯粒、織物配件用聚酯粒、美妝容器用抗衝擊耐熱聚酯粒、寶特瓶回收絲、海洋回收之寶特瓶聚酯絲、雙組份機械彈性聚酯絲、原液染色寶特瓶回收聚酯絲、CD/PET麻花複合聚酯絲、單組份機械彈性聚酯絲、細丹尼異形斷面聚酯絲、超低丹尼聚酯加工絲、生物可分解聚酯絲、低雙酚A寶特瓶回收聚酯絲、原生級與回收級聚酯棉、原液染色聚酯棉。

(5) 機電工程:

塑膠加工、纖維、化工、電子類工程設計及監造、配電盤、模鑄式變壓器、真空接觸器、汽電公用流體等。

  1. 計畫開發之新產品

電池組防燃片材、電路板清洗液、減白血袋與抗沾黏膜等醫療器材、南電清漆保護膜、電動車內飾用材料、電子業用相關特殊膜材、碳排減量及循環經濟環保材、電視面板與電腦螢幕用量子點膜、無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防蝕塗料、抽絲用POLYOL、ESG相關產品(如生質POLYOL與可塑劑、寶特瓶回收料樹酯、低碳PU皮、水性隔熱漆、水性處理劑、聚酯(Polyester)衣物解聚回收原料等)、FM埋地消防用PE管、包裝用可堆肥降解PBAT及PLA膜、C12烯、低碳2EH、電池溶劑NMP回收、低碳BPA、高頻低介電基板、新型BMI樹脂基板、IC載板用基板、高階車載用基板、碳氫基板、聚醯亞胺DCPD-BMI樹脂、PPE-BMI烯化樹脂、低熱膨脹玻纖布、高速高頻基板用銅箔、高抗張強度鋰電銅箔、IC載板用銅箔、新世代各式高階電路板、PETG共聚酯粒、高PIA改質共聚酯粒、抗起毛球酯粒、回收版TPEE、阻燃工業絲粒、低溫可染親水涼感酯粒、碳纖複材用低熔點回收粒、漁網回收工業絲、TPEE彈性絲、直紡超細原著色絲、廢邊角料回收聚酯絲、回收瓶片轉製TPEE回收粒、木質素生質環保聚酯絲、防汗漬回收聚酯絲、足球服用原液染色回收聚酯絲、仿棉手感回收聚酯絲、蚵殼抗菌聚酯絲、抗UV吸濕排汗回收聚酯絲、聚對苯二甲酸丙二酯(PTT)棉、抗起毛球棉、不織布回收再製聚酯棉、高階乾膜、百葉窗用耐燃輕量化環保白膜、IC研磨用原膜、符合UL標準H級模鑄式變壓器及潔淨氣體(Eco Friendly)絕緣高壓開關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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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產業概況:產業之現況與發展,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產品之各種發展趨勢及競爭情形:

茲將本公司主要產品區分為塑膠加工、塑膠原料、電子材料、聚酯及機電工程等五大產業,分別說明如下:

  1. 塑膠加工產業

(1)產業現況:

受中東、俄烏戰爭影響,原油價格及主要產品行情震盪走低,且美中科技競爭加劇,關稅壁壘,使得中國各地產業外移,加上房地產不景氣及大型建商倒閉影響,經濟持續低迷,需求大幅減少,資金轉流到東南亞市場,造成區域經濟體重組,影響塑膠製品終端需求。

(2)產業發展:

近年中國、東南亞及印度廠商產能大量開出,供給嚴重過剩造成產品外溢,市場價格競爭激烈,因應中國、東南亞及印度廠商低價競爭與原料價格劇烈震盪,本公司積極推展人工智慧及數位轉型,優化軟、硬體,提高生產效率及品質,且在人工智慧及數位轉型發展之全球化發展趨勢下,促進產業升級,並落實循環經濟,降低生產成本,持續研發新用途、新材質、符合環保潮流及特殊規格的差異化及高值化產品,並進入醫療、電競、汽車等產業,對於現有廠房與產能進行整併,導入自動化監控設備,提高機台生產效率。另輔以南亞雲端網絡商城之影音內容強化行銷效果,搭配新建置之實體展示間,達到線上線下整合,拓展高階及具潛力的新興市場。

(3)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以膠布及膠皮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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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發展趨勢及競爭情形:

在區域戰爭、原料價格波動、客戶高庫存與地緣政治因素影響下,在地化採購為現今趨勢,而本公司在台灣、大陸、越南、印尼及美國等地皆設有工廠與營業處,具備營運彈性,以因應國際情勢之變化,可供應全球客戶所需商品,除了由企業內公司充分供應上游原料外,可配合客戶需求搭配創意設計中心之優異設計能力,提供客戶最佳流行樣式,極具市場競爭優勢。

導入微軟Power BI戰情中心,即時掌握海內外各廠營運狀況,執行遠距管理,強化跨部門整合行銷,整合醫療、建材、車用等三大類產品,規劃醫療類產品與塑膠工業技術開發中心共同研發;拜訪大型建商及企業內廠辦裝潢,拓展建材產品,且面對消費型態之改變,建立「南亞雲端網絡商城」數位化整合平台,並結合戰情中心,提供完善之產品解決方案及訪客諮詢服務。持續精進網站內容,以提升訪客瀏覽量、客戶來詢率,促進整體營運績效。

  1. 塑膠原料產業(以乙二醇製品為例)

(1)產業現況:

113年乙二醇全球產能5,935萬噸,成長4.9%,需求量3,915萬噸,成長7.5%,產能大於需求,產能利用率為66.0%,乙二醇全球產能需求如下表:

| 年度
項目 | 111年 | 112年 | 113年 | 114年
(預估) |
| --- | --- | --- | --- | --- |
| 全球產能(萬噸) | 4,982 | 5,657 | 5,935 | 5,987 |
| 全球需求量(萬噸) | 3,406 | 3,643 | 3,915 | 4,100 |
| 產能利用率(%) | 68.4 | 64.4 | 66.0 | 68.5 |

(2)產業發展:

113年受到全球經濟成長回溫影響,聚酯需求增加,但大陸持續有新廠投產(中化學新材料),乙二醇市場整體仍呈現供過於求。

(3)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乙二醇(MEG)之主要原料為乙烯(ethylene),乙烯之上游原料為輕油及原油,故國際油價的波動將影響原料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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烯取得價格。乙二醇(MEG)及純對苯二甲酸(PTA)為聚酯纖維之主要原料,聚酯纖維又為下游紡織物件之原料,因此紡織、絲、布等市場的季節性需求及景氣會直接影響乙二醇之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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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發展趨勢及競爭情形:

預估全球114年乙二醇產能5,987萬噸,比113年成長 $0.9\%$ ,需求量4,100萬噸,成長 $4.7\%$ ,114年大陸仍有山東裕龍石化、四川萬凱等大型煉化一體工廠擴建陸續投產,乙二醇自產量持續增加,預估大陸乙二醇進口量降為630萬噸。因本公司美國乙二醇廠具有原料成本優勢,負責台灣以外之外銷市場。麥寮廠則透過上下游整合提高競爭力,且於113年通過印度BIS認證拓展外銷機會,藉以鞏固全球市場。

  1. 電子材料產業

(1)產業現況:

因應大量資料快速傳送,高頻高速的要求是電子材料發展重要的關鍵。本公司已積極佈局高頻低介電基板、IC載板、新型BMI樹脂基板、高階車載用基板、碳氫基板、超細玻纖絲、低介電玻纖布、低介電環氧樹脂和高速高頻基板用銅箔等利基產品。113年AI、5G、智能電動車持續發展,114年將持續耕耘成長快速之汽車電子、高速運算、物聯網及通訊網路設備等應用產品市場。而一般電路板因技術門檻較低,且在中國大陸政策鼓勵下,製造廠商眾多,價格競爭激烈,故同業多擴充產能,藉經濟規模降低生產成本,以維持獲利,然造成整體市場供過於求,致一般電路板平均售價持續下降,惟網通應用屬利基市場,應用產品利潤較佳,為一般電路板供應商積極切入之目標。此外,因智慧型行動裝置銷售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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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趨緩,且平均售價持續下滑,相關應用之IC載板面臨價格壓力,故IC載板廠商因應終端市場趨勢,積極切入具成長潛力的人工智慧、高效運算、5G網通及系統級封裝市場,以提升獲利。

(2)產業發展:

由於全球電路板生產重心逐漸移轉大陸,國內業者近幾年積極整合兩岸規模,本公司電子材料已在昆山地區興建垂直整合的電子材料工廠,包括玻纖絲、玻纖布、銅箔、環氧樹脂、銅箔基板及電路板等。

在環氧樹脂方面,113年受到美國、歐盟發起反傾銷調查,中國大陸產能急遽擴增及ECFA關稅優惠中止等多重不利因素,一般型產品市場供需失衡,為因應市場環境快速變化,本公司積極推動產品轉型,加速開發及量產應用於高頻低介電基板(HLC)、車載板、伺服器、複合材料的差異化新材料,如烯化聚苯醚、活性酯硬化劑、雙馬來醸亞胺、無鹵素硬化劑等,並取得高功能防腐塗料客戶認證,提升高附加價值及高功能的利基產品銷售比重。另評估調整產線轉為生產差異化產品,配合兩岸產銷調度以求生產效益最大化,推動各項節能減廢專案、生質基材料降低產品碳足跡,以達成低碳轉型的目標。

(3)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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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印刷電路板係提供IC晶片封裝及電子零組件安裝與互連時的主要載體,為所有電子產品不可或缺的基礎零件,故其下游產業包括資訊、通訊、網路、光電、消費性電子、汽車、精密儀器、醫療設備、航太軍用及各式工業產品等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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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發展趨勢及競爭情形:

電子產品以5G、人工智慧、雲端伺服器及智能電動車為未來成長動力,各家印刷電路板及銅箔基板大廠持續投入開發相關運用的高階產品,這些高階產品所需之相對應的原料,如超細玻纖絲、低介電玻纖布、低介電環氧樹脂、低稜線銅箔,本公司也完成相關的佈署,在成本、用料、品質都擁有較佳競爭力。另一般電路板終端電子產品輕、薄、短、小之趨勢不變,將持續朝高層數、細線路發展,但因同業持續擴充產能,使市場嚴重供過於求,衝擊一般電路板平均售價;此外,過去智慧型手機市場快速成長,眾多廠商競相擴充HDI產能以爭取商機,造成HDI供給過剩,售價不斷下滑。IC載板的部分則因半導體封裝技術的快速改變,系統級封裝技術於高階穿戴裝置與行動裝置的滲透率逐漸提高,帶動系統級封裝載板需求;此外,5G網通設備、電腦、伺服器、人工智慧、高效運算及車用電子使用更多的高階IC載板,但在IC載板同業產能持續大幅增加下,供不應求情況已顯著緩解。

  1. 聚酯產業

(1)產業現況:

113年受中國景氣不振及產能過剩影響,各項產品市場行情持續低迷。114年各大運動服飾品牌逐漸去化庫存,供需漸趨常態,預估市場需求將較113年成長。113年大陸聚酯新產能擴建放緩,各廠維持較高開動率,市場整體情況仍是供過於求。美國通膨緩解增添民間消費動能。在消費市場供需趨於平衡與庫存改善下,聚酯產品需求可望增加。

(2)產業發展:

聚酯產能持續擴張,全球113年聚酯產能達13,728萬噸,較112年增加 1.34%,產能利用率 81.0%,開動率亦略高於112年。113年大陸地區聚酯產能8,634萬噸,聚酯長絲占比 58.0%,產能利用率 85.6%。美國地區113年聚酯總產能520萬公噸,瓶用聚酯粒占 57%,產能利用率 70%。在產業庫存去化有成,利率降低及通膨趨緩之下,預期114年需求逐漸回升,帶動包裝材、成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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飾及地毯等聚酯產品銷售。

113年聚酯膜全球年產能906萬噸,大陸地區年產能725萬噸(占80.0%),韓國年產能37萬噸(占4.1%),印度年產能34萬噸(占3.8%),日本年產能30萬噸(占3.3%),台灣年產能17萬噸(占1.9%),全球產能利用率為56.4%。

(3)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聚酯產品之主要原料為乙二醇(MEG)及純對苯二甲酸(PTA)。下游則依產品類別區分不同用途,瓶片製成食品飲料包裝材;長短纖則為織布、染整、成衣等原料,另配合衣物服飾不同功能性需求,有少量多樣化之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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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發展趨勢及競爭情形:

國內下游織廠生產重心外移東南亞國家,加上大陸聚酯廠高開動率,造成庫存累積,削價嚴重,部份大廠也在虧損經營;另外印度、土耳其也在擴產聚酯產能,造成大陸外銷量下滑,大陸市場競爭更為激烈。本公司除持續開發機能性產品,並改善設備降低成本,追求利潤最大化外,也成立與全球品牌對話的行銷團隊。

另因應全球減碳及永續發展趨勢,未來碳中和政策將會推動各廠家發展回收聚酯產品,寶特瓶粒因全球新產能持續投入,市場競爭激烈將持續,本公司持續致力於推廣環保產品及提高差異化產品占比,推動品牌客戶認證,以避開紅海市場,提升經營績效。且為配合回收再生的趨勢及擴展南卡廠產品組合,美國廠新增生物可降解棉及含回收瓶用粒等綠色產品,致力於資源循環,落實永續發展同時提升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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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將持續提升聚酯膜及離型膜品質、推動節能改善及成本降低外,更積極配合下游廠商客製化生產,增加客戶黏著度及維持客我夥伴關係,以避開大陸生產廠競爭。

  1. 機電工程(以配電盤製品為例)

(1)產業現況:

政府擴大基礎建設(例如:台電強化電網韌性計畫及軌道工程)、加速能源轉型(例如:燃氣、風力發電及儲能)等政策,加上半導體關聯產業發展及都更改建案增加,促使配電盤需求穩定,但受原物料上漲,成本增加,加上同業競價激烈,需更積極切入捷運、高科技、資料中心、天然氣發電及台電等特定市場。大陸、日本及東南亞經濟成長趨緩,惟基礎建設需求仍大,持續與台朔重工、日本高岳及同業策略聯盟承攬海外工程;大陸子公司除持續開發大陸元器件降低成本外,計劃針對性價比高的元器件回銷台灣,以提高競爭力,同時搭配系統整合商爭取訂單及強化售後服務業務。

(2)產業發展:

因應配電盤智能化趨勢發展,引進「無線溫度偵測」及「智慧型電驅」,建置「電力雲」APP系統,達到即時監控、數據儲存及分析功能。運用AI技術,引進設計自動繪圖及推動製程優化,同時導入產品生命週期管理系統,建立產品履歷,強化售後服務機能,達到「差異化」、「高值化」目標。

(3)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上游:銅、鐵、鋁等金屬原料及樹脂等絕緣材料。

中游:變壓器、變比器、斷路器、電線電纜、及各式控制器具。

下游:輸配電工程及機電工程系統。

(4)發展趨勢及競爭情形:

因應市場競爭趨勢,台灣母公司專責研發新產品及新技術,開發節能、環保、安全及智能化產品,並透過產品多樣組合,提高銷售量。配合政府政策,為因應氣候變遷,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及使用,計畫引進潔淨氣體(Eco Friendly)絕緣開關設備技術以減少SF6絕緣氣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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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模鑄式變壓器產品已銷售至日本市場,品質及價格已獲認可,針對大容量規格持續開發日本新客戶。另配合歐洲儲能整合商開發H級模鑄式變壓器,提高外銷市場比例,建立長期穩定客源。同時計畫添購歐洲先進設備提高產能及降低成本。大陸子公司開發主副料對抗品及半成品回銷母公司,降低成本。

(三)技術及研發概況:

  1. 研發費用(含研究開發、製程改善費用)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3年度 114年度(預計) 114年3月31日止
1,831,636 1,946,534 407,069
  1. 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1) 塑膠加工產品:

低氣味膠布、車輛車門板膠布、黑色高導電A-PET膠布、特白級M-PET窗簾膜、吸塑成型瑜珈墊、防蝕漆、隔熱漆、醫療床上罩PU皮、易粘成型拋光材、鋁塑膜用貼合膠、雙面亮標籤膠布、噴印標籤膠布、窗簾用特白級M-PET膜、GRS回收棉不織布與運動鞋材、生質材車用製品、醫療包裝TPU膜、機能性瑜珈墊用PU皮等產品。

(2) 塑膠原料產品:無。

(3) 電子材料產品:

高頻低介電基板、新型BMI樹脂基板、高階車載用基板、IC載板用基板、碳氫基板、工業玻纖紗用漿料、聚醯亞胺BMI樹脂、高性能PPE烯化樹脂、低介電玻纖布、高速高頻基板用銅箔、2~5微米超薄銅箔、高電容量鋰電銅箔、低介電玻纖細絲、超細玻纖絲、高密度HDI板、高層板、更細線路、更微型孔、更薄及更高層數設計的IC載板。

(4) 聚酯產品:

收納盒用聚酯粒、高透明化妝品聚酯粒、耐熱餐具及烤盤用聚酯粒、寶特瓶回收瓶用粒、陽離子深染回收紡用粒、胚布回收粒、鈦觸媒瓶用粒、Bio-PET生質酯粒、冷充填瓶用聚酯粒、熱充填瓶用聚酯粒、高透明高厚度瓶用聚酯粒、熱收縮絕緣套管用聚酯粒、真空採血管用聚酯粒、織物配件用聚酯粒、美妝容器用抗衝擊耐熱聚酯粒、耐磨耗回收聚酯絲、原液染色寶特瓶全回收聚酯絲、原液染色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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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型回收聚酯絲、涼感聚酯絲、碳捕捉環保聚酯絲、機械式聚酯廢纖物回收絲、鈍光機械高彈性聚酯絲、中空聚酯絲、超低丹尼麻花回收聚酯絲、羽絨用超細丹尼回收聚酯絲、低雙酚A寶特瓶回收聚酯絲、Nyudex彈性絲、回收級潛在捲縮彈性聚酯棉、低丹尼芯鞘型機能聚酯棉、家飾建材用環保輕質化白膜、偏光片用低配向角離型膜、電子紙色彩檢測用鍍鋁離型膜等。

(5) 機電工程:

高低壓盤取得美規ANSI 37.20.1~2標準認證、7.2kVVCB及VCS配電盤取得CNS15156-200標準認證、模鑄式變壓器取得環保標章及台灣精品獎、模鑄式變壓器取得IEC H級及C2(耐候)、E2(環境)、F1(耐燃)認證、模鑄式變壓器非對稱雙切型卷鐵心設計及組裝技術獲得台、日、中專利證書、AI模鑄式變壓器自動繪圖系統。

(四)長、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1. 塑膠加工產品

長期:考量中國產能持續擴張,產業競爭將愈趨激烈,長期需加速全球佈局,整合生產資源,突破市場區隔,以提升獲利,並持續推動製程優化、數位轉型、線上品管等,完善智慧工廠建置與運作,以精簡用人、降低成本,達精緻化經營,提升競爭力。另一方面優化雲端網絡商城,強化網路行銷,豐富商城影音內容,並推動電子商務,以達到虛實整合,搭配醫療材料擴建投產,多角化拓展市場商機,並落實永續環保之精神,研發回收材及低碳材等ESG產品,不斷提升經營績效。

短期:掌握產業發展趨勢,加速新產品開發時程,運用垂直整合優勢,以彈性價格及客製化服務,爭取訂單,提升利基。因應外銷客戶全球化採購轉為在地化採購,重新佈局市場及推動數位轉型,提升市場競爭力及客戶滿意度。積極推動AI人工智慧、製程優化與節能減碳,以降低成本,並善加利用戰情中心,加強遠距管理,優化雲端網絡商城功能,增加客戶來訪率,拓展商機,以維持市場競爭力,提升整體經營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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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塑膠原料產品

長期:(1) 乙二醇:全球聚酯纖維穩定成長,預估未來乙二醇需求每年成長約 1.6%,特別是中國大陸、印度等亞洲地區每年仍有乙二醇進口需求,本公司美國乙二醇廠具有原料成本優勢,價格較具競爭力,且預計114年德州乙二醇廠通過印度BIS認證,拓展外銷機會。

(2) 丙二酚:本公司丙二酚品質良好、價格具競爭力,能充分滿足國內、外下游客戶的需求。隨大陸經濟緩步復甦,消費性電子產品需求增加,且大陸積極佈局再生能源,海上風電產業鏈需求回暖,帶動下游產品聚碳酸酯及環氧樹脂需求逐步提高,另本公司在大陸寧波的生產線已穩定產出供應,未來可搭配台灣生產線,依不同地區客戶對品質或關稅需求等,進行差異化銷售,以增加公司利益。

(3) 可塑劑:民眾環保意識大幅提升,使得鄰苯類可塑劑DEHP的使用量逐年遞減,本公司DOTP、氫化型可塑劑為環保型可塑劑,可以替代DEHP,且在透明度、低氣味、高絕緣、客戶服務等方面已獲市場肯定,另發展特殊可塑劑供應不同市場用途,並掌握DOTP需求成長趨勢,在DOTP需求快速成長地區東南亞、美洲及北非等針對用戶積極促銷並提供深化服務,以提高銷售數量,增加全球市占率。

短期:(1) 乙二醇:參察乙二醇產品除穩定供應國內客戶外,並於113年通過印度BIS認證拓展外銷市場,持續開發東南亞及歐洲等信譽良好之新客戶。美國德州乙二醇產品除17%供應本公司美國纖維廠外,其餘量供應當地客戶及外銷中南美、歐洲、大陸等聚酯廠,確保穩定銷售。

(2) 丙二酚:除穩定供應企業內下游生產廠,包括本公司環氧樹脂廠、轉投資大陸昆山環氧樹脂廠及台化PC廠,另供應國內客戶,包括奇美PC廠,同時持續外銷日、韓、泰及大陸等地區之PC及環氧樹脂客戶,並拓展歐、美及中東等新客戶,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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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酚已於113年完成ISCC PLUS認證,可增加拓展環境友善產品需求之終端客戶,以穩定銷售。

(3) 可塑劑:除鞏固既有客戶外,與大型物流夥伴合作以穩定大宗可塑劑銷售量,特殊型可塑劑則以電動車周邊、特殊電纜、玩具及醫材等高端應用為目標加強拓銷,以低氣味及高絕緣等優良品質,拓展增加銷售數量。

3. 電子材料產品

長期:(1) 推廣高頻低介電基板、新型BMI樹脂基板、高階車載用基板、IC載板用基板等產品,並配合5G基礎建設,開發碳氫基板,應用於基地台天線、高功率放大器、汽車雷達及射頻元件等產品,提供具有競爭力及穩定的板材,提高市場占有率。

(2) 拓展防蝕塗料、複合材料應用領域,推廣無菌環保環氧樹脂、耐熱型酚醛環氧樹脂、及水性樹脂等利基產品,並推展東北非,東歐及中南美洲等新興市場,推廣大陸電子、塗料、風力發電、土木、集裝箱漆等客戶,擴大市場占有率。

(3) 玻纖絲、布持續低介電推廣,提高差異化及高值化產品占比,藉製程優化、設備自動化及導入AI,提升產量及產品品質,推動循環經濟,及各項生產製程改善,以降低成本提高競爭力,持續研發新產品及進行市場區隔。

(4) 推廣厚鋼箔、高速高頻基板用鋼箔及超薄鋼箔等差異化產品產量,提升差異化鋼箔占比;鋰電鋼箔量產技術建立,並開發高強度新型鋰電鋼箔,推廣應用在固態及高容量鋰離子電池,提升市場占有率。

(5) 電路板產品因應市場未來成長趨勢主要仍朝向於通訊網路、高效運算及人工智慧應用產品為主,本公司秉持著永續經營、持續創新之經營理念,致力於投入產品之研發與製程優化,並積極開發新客戶,以品質技術領先為優勢,作為長期業務發展之主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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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1)掌握產業發展趨勢,加速新產品取得終端認證,運用垂直整合優勢,以彈性價格及快速交期服務,爭取訂單,提升銷售量。

(2)積極推廣高耐熱酚醛環氧樹脂及水性樹脂,應用於高階銅箔基板、複合材料、PCB油墨、集裝箱漆等,提高市場占有率,並加強大陸內銷市場銷售,擴大推廣風電、汽車塗料市場。

(3)玻纖絲增加利基型產品(低介電玻纖及低膨脹性玻纖)銷售、優化產品組合,持續拓展市場及爭取訂單,降低成本,並提高產量、開動率,以全產全銷提高公司利益。滿足客戶電子級絲需求並爭取歐美、韓國、泰國工業用絲外銷訂單,以維持產能利用率。

(4)增加差異化銅箔銷售,努力提高產量和收率並確保全產全銷。

(5)電路板產品因半導體上游製程不斷微縮,且終端電子產品持續朝向微型化發展,故將著重於高密度、薄型化電路板與高層數、大尺寸IC載板之技術能力提升與潛在客戶開發;配合消費者對於終端產品的喜好改變,持續調整產品組合,加速製造高附加價值產品之設備提升與製程優化,提升產值及獲利。

  1. 聚酯產品

長期:中國聚酯產能不斷擴張,聚酯產業未來競爭將愈趨激烈。長期需加速全球佈局,深化與品牌的各式合作,持續整合自身台、美、越、中之生產資源,依各自之競爭優勢,突破市場區隔,結合人工智慧及數位化轉型技術,持續改善營運績效,提升產品品質與客戶服務。此外,配合碳中和政策,持續開發多重功能回收絲、織物回收絲等循環永續產品。昆山廠持續提升客戶服務,配合品牌客製化、訂製化、碳中和產品,符合世界趨勢。美國廠持續爭取品牌回收絲及含回收瓶用粒等綠色產品訂單,以增加銷售量及利基。

短期:持續推廣差異化及高值化產品,同時藉由製程優化及人工智慧運用提升產量及產品品質,降低成本提高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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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力。昆山廠擴大供應品牌3C電子消費應用產品,並且在超細丹尼高品質要求產品擴大產能,爭取公司更高利益。另配合減碳及環保永續發展趨勢,因應各大品牌服飾及飲料大廠之使用回收產品目標時程及使用比例,積極推廣銷售回收系列,如回收原著、織物回收與TPEE等產品,並以自有品牌強力向全球服飾流行品牌行銷產品優勢。另推廣銷售資材及其他差異化用途酯粒產品,以增加銷售量及利潤。今年需求能見度穩健,持續觀察美國整體房市、包裝材、品牌成衣及新車需求,積極接單提高公司利益。

5. 機電工程

長期:因應政府能源轉型政策,與國際大廠日立能源合作及開發符合ANSI標準新產品,爭取燃氣電廠、風力發電商機;爭取台電強化電網韌性計畫及溫室氣體減量政策商機,開發特高壓及潔淨氣體(Eco Friendly)絕緣開關設備;結合智能化設備,持續發展電力雲端監控系統,強化售後服務業務。

短期:商辦都更、半導體及資料中心產業等新擴建工程仍持續進行,有利於爭取訂單。與統包商結盟爭取台電靜態同步補償器(STATCOM)系統工程及風力發電案。模鑄式變壓器產品利用AI技術優化設計方案,使材料用量最佳化,降低成本。已取得C2/E2/F1耐候耐燃及H級認證,以差異化產品區隔市場。已取得台灣精品獎及環保標章,提升產品信任度及可靠度,有利於市場推廣。大陸子公司持續與國際大廠ABB共同合作爭取訂單。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一)市場分析

  1. 主要產品之銷售地區及市場占有率

| 項目
主要商品 | 銷售地區 | 國內市場占有率 |
| --- | --- | --- |
| 塑膠加工產品 | 台灣、中國大陸、美洲、東南亞、歐洲、澳洲、東北亞、中東、印度 | 軟質膠布42%、硬質膠布35%、PP合成紙52%、PU皮21%、硬質管67% |


| 項目
主要商品 | 銷售地區 | 國內市場占有率 |
| --- | --- | --- |
| 塑膠原料產品 | 台灣、中國大陸 | 丙二酚54%、乙二醇46% |
| 電子材料產品 | 亞洲、歐洲、美洲、中國大陸 | 銅箔基板28%、環氧樹脂64%、電路板34% |
| 聚酯產品 | 台灣、大陸、東北亞、歐美 | 聚酯棉26%、聚酯絲21%、聚酯膜65% |
| 機電工程 | 台灣、美國、東南亞、中國大陸、日本 | 配電盤24% |

  1. 市場未來供需狀況與成長性、競爭利基及發展遠景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並請詳見壹、致股東報告書:

(1) 塑膠加工產品

① 市場未來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塑膠產業受法規限制、節能減碳及碳費推行等影響,需求自下游源頭段就出現緊縮,致市場趨勢已為生產供應商須提供含回收材料比例較高的產品,才能獲得市場青睞,加速生產端推動回收機制及開發。

受到大陸地區因同業生產能力提升,低價競銷,部份客戶自設加工機台生產供料,市場競爭將更加險峻,因此積極發展高成長性、符合環保規範、具高附加價值的特色產品,藉由差異化產品策略區隔市場,使競爭廠商難以複製產品,確保公司獲利。

② 競爭利基:

運用全球化佈局優勢,由各廠就近生產供應全球客戶需求之產品,因應客戶在地化採購趨勢,促進爭取東南亞、東北亞、美洲與歐洲市場,達到全球佈局的目的,但受到中東及俄烏戰爭等影響,消費需求大幅降低,原料價格亦大幅下跌,本公司透過訂單生產調度,降低生產成本,轉單至全球各廠區生產,達到效益最大化。

本公司具備客製化開發能力,可依客戶需求彈性配合專案開發,提供更多元化產品選擇,主要原料由企業內台塑公司或本公司自行生產供應,品質及供貨相當穩定,且擁有製程優化及AI數據分析等設備及相關技術優勢,可生產高附加價值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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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各子公司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且取得汽車產業多項安全認證,生產、研發能力均與台灣母公司同步,在開發車輛用等特色產品上持續領先同業,並前瞻佈局新能源車市,陸續取得主要大廠單源,穩定供應。

另外,大陸地區管制高污染企業停產等規定日益嚴苛,本公司積極投資高標準環保設備,開發環保產品如生物基、低碳及回收材等合成皮製品,具備永續經營、環保生產之競爭優勢。

③發展遠景有利因素:

消費市場需求朝少量多樣、客製化的製造趨勢,本公司藉由AI人工智慧、製程優化、數位轉型、與線上品管推動,找出最佳化製程參數以優化生產流程,此外導入自動化、電腦化的生產設備,提升生產效率、產品品質與節省成本。

本公司具有完整齊全之設備,累積多年的純熟經驗,及嚴密的品質管理系統,可提供客戶滿意之品質與服務。另擁有堅強之研發技術團隊,更能配合客戶需要,開發特殊功能及符合各項國際標準之產品,並運用網路行銷與整合海內外各營業處資源,拓展市場,爭取訂單確保經營績效。

④發展遠景不利因素及因應對策:

近年各國環保法規訂定更趨嚴格,部份製品已逐漸採用非PVC材質,為配合日趨嚴格的環保法規,本公司另提供功能性與PVC相符之產品,如TPO、PET-G、PP、PE、A-PET、C-PET等材質,同時進行環保材質產品開發如PCR PP合成紙、回收材PU、生質PVC與PU皮、GRS及生質認證車用製品,並持續推動網路行銷,已逐步完善各產品獨立網站,納入南亞雲端網絡商城中,提升品牌形象,以爭取國際客戶之訂單。

(2)塑膠原料產品

①市場未來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乙二醇114年~117年全球產能平均增加113萬噸/年(複合成長率1.8%),需求增加66萬噸/年(複合成長率1.6%),整體仍供過於求。丙二酚產品114年~117年全球產能平均增加40.8萬噸/年(複合成長率4.3%),需求增加12.2萬噸/年(複合成長率2.2%),雖未來產能增加幅度仍大於需求,預期市場競爭激烈,但大陸持續進行家電補貼及購車補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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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激經濟政策,可望帶動經濟逐漸復甦。可塑劑114年~117年全球產能增加70萬噸/年(複合成長率1.7%),需求增加19.2萬噸/年(複合成長率1.2%),隨著通膨率逐漸下降,多數國家維持弱復甦趨勢,但美國新任總統上任後,需注意中美貿易戰及中東、俄烏緊張局勢等潛在風險,復甦力道仍需持續觀察,預期市場競爭依然激烈。

②競爭利基:

乙二醇產品因企業內原料供應穩定,並持續進行製程及能源改善,以較低生產成本為競爭利基。丙二酚之原料酚及丙酮,完全由台塑企業內公司供應,品質穩定,且成品大部分亦供應給台塑企業內PC廠或環氧樹脂廠使用,產品垂直整合完整,為競爭利基。環保可塑劑DOTP、氫化型可塑劑需求成長幅度快於鄰苯類可塑劑,將逐漸取代DEHP、DINP,本公司可塑劑DOTP在低氣味方面品質深獲市場肯定,有利鞏固客戶及推銷新市場,為競爭利基。

③發展遠景有利因素:

產品品質受客戶肯定,並與客戶訂定長期供應合約,產銷穩定。

④發展遠景不利因素及因應對策:

由於大陸乙二醇自產量將增加,未來市場競爭將更加劇烈,麥寮廠透過上下游整合降低成本,並推動產品轉型,將二氧化碳液化並純化為電子級二氧化碳等,增加產品銷售組合多樣性。另大陸丙二酚生產廠陸續產出,且新加坡、泰國等東協國家丙二酚生產廠,具進口大陸免課關稅優勢,因此本公司需秉持優良品質,大陸BPA廠供應內需及利用RCEP免關稅優勢銷售,台灣BPA則避開大陸市場,拓銷日本等高品質PC及特殊用途客戶等,以補足日本丙二酚廠關廠後缺口,及銷售韓國、東南亞、美洲等市場,同時積極推動產品轉型,將PC回收解聚再製BPA等,以降低生產成本、碳排量等,符合生產環境友善產品之客戶需求,以提升占有率及競爭力。

(3)電子材料產品

①市場未來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展望114年,人工智慧、資料中心、邊緣運算、高階網通、高效運算、車用電子及穿戴裝置市場規模可望持續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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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相關電路板需求;有鑑於半導體整併趨勢不變,客戶議價能力隨營業規模擴大而增強,且原物料價格持續提高,將加重成本壓力。本公司除積極研發高值化產品與針對高階IC載板製程持續優化,以提高利潤與市占率外,並持續推動用人、用料及節能等改善專案,撙節開銷、降低生產成本,提升公司營運績效。

玻纖絲則因本公司將因應市場供需變化,適時調整兩岸產銷組合,並積極研發及推廣高值化新產品(低介電玻纖及低膨脹性玻纖),充分供應市場需求。

②競爭利基:

本公司兩岸佈局已陸續完成,電子材料上下游垂直整合完備,除掌握電路板上游基板工業外,其主要原料銅箔基板、玻纖布、玻纖絲、環氧樹脂、銅箔皆自製,可確保獲得充足及品質信賴度高之原料,產能彈性調度與產品均衡發展等層面均顯著提升,提供客戶全方位之需求,多年來紮根之品質及技術能力,在價格與技術具有優勢,為本公司之競爭利基。

③發展遠景有利因素:

以自動化生產設備,完整的電腦化系統,使物流和資訊流結合,提供快速的生產交運效率,加上堅強的研發和售後服務推廣團隊,產品種類齊全,可滿足不同客戶之需求,已獲得多項產品安全和系統管理的國際認證。且於兩岸佈局完善,在品質、技術及量產能力上,深獲國際一流大廠肯定,為目前世界少數能全方位供應各類電子材料產品之主要供應商之一。在鋰離子動力電池中,鋰電池銅箔扮演關鍵材料,因為各國極力推展電動車,需要為數眾多的動力鋰電池,鋰電銅箔需求前景看好。隨著碳中和長遠目標,風力發電是主要再生能源之一,許多大國強力發展,電子級環氧樹脂是葉片重要的材料,發展可期。另電路板產品因切入IC載板市場時間較早,持續累積各式產品之開發經驗,並積極導入智動化生產,品質深獲客戶信賴,客戶皆願意共同合作開發新產品,有助搶佔市場商機。

④發展遠景不利因素及因應對策:

電子產品持續朝輕薄短小發展,且中國大陸同業持續擴產,造成供過於求,未來市場將日益競爭,加上中國大陸環保法令要求日益嚴峻,但本公司可符合大陸環保標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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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游垂直整合優勢,良好的技術及品質,持續配合客戶開發各項高利基產品,包括高效運算、網通、新世代系統級封裝載板及高階車用電路板等產品,以因應人工智慧、5G通訊及先進駕駛輔助系統所帶動的需求成長,改善產品組合,加強市場區隔,擴展大陸、東南亞及日本市場,擴大市場占有率及銷售量。受到先進封裝技術不斷演進影響,為因應行動裝置應用載板使用量下滑,低階產品競價搶單情況更加激烈,另因中國大陸環保法規持續緊縮,經營成本亦隨之提高,均增添電路板廠商營運挑戰。因消費性電子產品庫存去化,導致IC載板需求下降,本公司與客戶緊密合作,將陸續推出人工智慧應用之高效能運算晶片、高階網通設備、高階繪圖晶片及新世代系統級封裝載板等高值化產品,並持續推動用人合理化專案、生產自動化及優化製程以提高良率。未來將持續推動節能減廢,如投入太陽能光電系統等再生能源建置,並新增回收處理設備,提高廢水回收率與減少生物汙泥量,積極投入淨零碳排轉型,進行新能源車用相關產品開發,穩健朝向淨零排放邁進,實現低碳經濟轉型之願景,以達成循環經濟,並朝永續經營目標邁進。

此外,大陸玻纖絲廠產能持續開出,造成供需失衡,未來將日益競爭。為降低營運衝擊,本公司主要推動措施為:A. 因應AI伺服器、高速交換器及高階IC載板需求,量產低介電玻纖及低膨脹性玻纖;B. 持續配合客戶發展各項高值化產品,創造利潤;C. 推廣工業用絲及合燃紗等差異化產品;D. 推動數位轉型及生產廠自動化;E. 推動循環經濟。

(4) 聚酯產品

① 市場未來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全球聚酯消費每年成長約 3.2%,隨著人口逐年增加,聚酯應用越趨廣泛,預估各類聚酯產品消費量將持續穩定成長。113年全球聚酯產能將達13,728萬噸,但產能增加大於需求增長速度,市場未來仍維持激烈競爭的趨勢。114年各大品牌庫存調節已告一段落,市場需求將逐漸回溫。紡織行業仍然是聚酯主要應用領域,除回收絲產品外,在衛生醫療、汽車應用、新能源等領域都有增長需求。美國政府擬全面加徵進口關稅,降低進口競爭、重振本土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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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競爭力,有利於南卡廠增加聚酯產品銷售。

日本地區觀光及民生消費需求較其他地區強勁,聚酯膜及離型膜將拓展日本地區高阻氣電鍍用、水煮包用及其他工業用膜,美國提高關稅、退出巴黎氣候協定,將延緩美國地區企業推動減碳的時程,不利寶特瓶片製聚酯膜的拓展。

②競爭利基:

本公司生產原料由企業內公司穩定供應,生產製程技術優良、設備自動化、品質控管嚴謹,為高度垂直整合之生產廠商,積極開發高值化、差異化產品,調整產品結構,跨入資材用之非紡織領域,提高產品競爭力;另擁有專業行銷團隊,各大知名品牌合作,並配合市場生產多樣化、客製化、機能性產品,產品組合完整性與品質皆優於同業。昆山廠配合品牌客戶在客製化、訂製化產品做好服務,此外也持續在碳中和、閉環回收產品擴大合作。隨著通膨和利率回落,民間消費漸次好轉,南卡廠憑藉穩定品質和能即時交貨等優勢,在美國市場競爭力強。

③發展遠景有利因素:

公司多年來製程不斷優化並導入AI人工智慧,加上主要原料能自給自足,生產成本得以獲得嚴格控管與降低。未來除持續加強管理外,配合紡織業愈趨少量多樣、交期要求短等特性,優秀研發團隊將以機能與環保兩大主軸繼續開發高附加價值產品,同時開發資材用等非紡織領域產品,以創造商機及利潤。昆山廠以台灣母公司資源為基礎,結合美國、越南等訊息流,發展自身客製化、訂製化3C電子消費應用、低丹尼高品質要求及碳中和產品,皆為後續經營重點。川普政府鼓勵增加石油生產,放寬能源開採,以降低汽柴油價對抗通膨,展望114年美國和亞洲原料價差幅度縮小,將有利南卡廠增加聚酯產品銷售。

④發展遠景不利因素及因應對策:

聚酯化纖大廠加速往石化煉油產業發展,掌握上游原料、垂直整合,規模大、成本低,相對有競爭優勢。台灣紡織業為出口導向,面對當前全球快速變化競爭及RCEP等貿易協定影響之下,需持續強化技術研發能力、生產高附加價值產品、優化製程降低成本,並配合市場需求變化快速反應,改善產品結構,才能維持產業整體競爭力。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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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積極開發新產品,尚可利用橫跨中、美、台、越之版圖,視市場需求進行資源最適分布,在競爭激烈全球市場中,維持最佳競爭力。國際地緣政治衝突影響油價震盪,需求下降;美國新總統上任,提高關稅,各國互設貿易壁壘都將影響市場,昆山廠必需在生產品質做好基礎上,與各品牌密切合作,掌握市場高要求產品,維持盈利。美國進出口逆差加大,聚酯業在美國政府保護本國製造業政策下,陸續申請多項反傾銷保護來抑制低價進口商品的不公平競爭,維持美國市場穩定。

(5) 機電工程

① 市場未來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因應台灣持續推動能源轉型,規劃爭取太陽能、風力發電、燃氣電廠、儲能、台電強化電網韌性計畫及軌道工程之訂單;政府獎勵都更及保險業資金投入建設商辦大樓等商機,有利配電盤需求;模鑄式變壓器具備品質優勢,大容量規格有利擴展日本市場及歐洲新客戶;大陸子公司持續支援企業在大陸和越南擴建,並加強售後服務及開拓與中資統包工程公司合作關係。

② 競爭利基:

企業品牌有利國際大廠技術合作意願,共同爭取訂單;大量採購降低材料成本,縮短交期;確保產品設計與製程品質,整合企業資源,以發展差異化產品,有利高科技產業案件推展。

③ 發展遠景有利因素:

與日本高岳合作生產模鑄式變壓器,提升自製及量產能力,並利用AI技術優化設計方案,大幅降低成本,並持續開發日本及歐洲新客戶;東南亞國家積極進行電力基礎建設,市場潛力大。母公司具備系統整合能力,結合大陸子公司產品出口至東南亞地區具免關稅優勢,配合企業海外投資,也同時開發當地市場。利用自建太陽能電廠機會,培養技術團隊,爭取訂單。

④ 發展遠景不利因素及因應對策:

台灣地區受缺工及大陸產品產能過剩外銷影響,致配電盤需求延緩,原物料上漲成本增加,加以國際電機大廠籍生產規模優勢,參與國內標案競價,不利爭取訂單。需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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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電力監控及新產品;推動製程優化,引進APS先進排程系統以達到智慧製造目標及降低成本。大陸子公司除加強拓展中資企業擴建訂單外,開發售後服務訂單,以維持營業額成長。

(二)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1. 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
產品名稱 重要用途
軟質膠布 膠帶、地磚、壁紙、標籤、水池、透明、雨衣、吹氣、水床、桌墊、車用、建材等
膠乳皮 家具、皮包、衣料、鞋類、雨衣、玩具、車輛、手套、船用等
硬質膠布 真空成型、食品包裝、信用卡中料、地磚貼合、木板貼合、印刷用、文具用、電鍍用、相簿用、折疊成型、水塔板、藥品包裝
PP合成紙 文具用、標籤、廣告吊牌、卡片用、太陽能背板、TPU底紙、推拖拉板
A-PET膠布 食品包裝、印刷用、文具用、折合用、高週波熱封用
PU皮 鞋材、車輛內飾、家具、3C產品保護套、運動器材、瑜珈墊、研磨材、防火材、隔熱漆、防蝕塗料、樹脂等
塑鋼門窗 建築用節能門窗、帷幕牆
SMC玻纖門 SMC房間門、防火門、玄關門
珠光紙 廣告印刷、TPU離型底紙、標籤紙、感熱底紙
硬質管 工程、水廠、電氣、排水及一般建築用管
塑膠棱板 自動倉儲、貨物承載、堆高機用、外銷出貨
BOPP延伸膜 膠帶、成衣袋、食品包裝、感熱底紙等
UP樹脂 冷卻水塔、淨化槽、人造石、船舶業、家具建材等
工程塑膠 電子業、運動器材、家電業、汽車用材料、食品餐具(RPET)、長纖(汽機車零件、家電零件、建築板模)、GRS回收標準認證再生材料
PVC塑膠粒 押出、射出、吹塑成形、管件、薄膜、平板、凡而、接頭、工具握把、鞋類、容器
丙二酚 環氧樹脂、PC樹脂
乙二醇 聚酯纖維、瓶用酯粒、聚酯薄膜、抗凍劑

產品名稱 重要用途
銅箔基板 印刷電路板
環氧樹脂 電子用、土木用、塗料、複合材料
一般電路板 為各項電子設備中的關鍵零組件,其用途乃做為各電子元件之承載(Carrier),並做為組成零件間訊息溝通之媒介(Interconnection)。應用產品包括有:筆記型電腦、工作站、伺服器、高階記憶體模組、固態硬碟、遊戲機、電視機上盒、汽車、LED顯示螢幕、手機周邊、無線充電、LED燈珠、低軌衛星及電源模塊產品及射頻天線通訊等
IC載板 應用於IC晶片(Chip)產品之承載,使得晶片的輸出及輸入訊號透過基板上的內、外引腳和系統溝通,並可協助晶片散熱。載板產品應用於各類電子商品中,包括雲端儲存裝置、儲存裝置控制晶片、POS端點銷售系統、數據中心伺服器、光學感測器、雲端伺服器晶片、5G伺服器晶片、高效能運算晶片(HPC)、5G交換器晶片(CoWoS載板)、5G高頻模組、固態硬碟控制晶片、遊戲機處理器、行動裝置用晶片、資料中心AI晶片、8K電視晶片、道路監視器、人工智慧晶片、5G無線通訊模組及路由器晶片、毫米波天線、網路通訊晶片、電腦繪圖晶片、電腦加速處理器、數位電視及機上盒晶片組、3D數位圖形儀表板、車用影像處理器、AI辨識系統、高效能運算晶片、低軌衛星、玻璃基板、埋容基板、矽光子技術晶片及內埋電容等載板產品
電子級玻纖絲 電子級玻璃纖維布(消費性電子、伺服器及汽車用PCB基材)、電子絕緣套管、土木建築材料、防火建材、砂輪軸心材料、高溫濾袋
補強級玻纖絲 電子電器零組件、汽車零件、運動器材、電動工具、辦公家具
聚酯棉 紡紗後織布用於各式衣著、家飾、不織布及填充材
聚酯粒 可製作成各種瓶類、絲、棉、薄膜
聚酯絲 可製作絲織布或針織布用於各種服裝,及製成輪胎簾布、帆布、水管等
聚酯膜 食品包裝用、燙金轉寫用、LCD面板用、3C電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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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名稱 重要用途
聚酯離型膜 積層陶瓷電容塗佈用、偏光板製程檢查用、透明光學膠塗佈用
配電盤 使用於輸配電系統
  1. 主要產品之產製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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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酯纖維產品生產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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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箔基板生產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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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電路板生產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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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封裝載板生產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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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本公司已透過網際網路電子平台進行採購作業以確保採購過程之公平及公正,並防止採購弊端發生,採購案件於網路上進行公告詢價,供應商於電子簽章確認身分後進行報價,以確保整體作業安全公平及縮短採購作業時效,達成本公司與供應商雙贏。目前此電子平台已加入網路報價廠商超過1萬家。本公司113年度主要原料之使用狀況及供應廠商如下:

原料種類 單位 數量 主要供應廠商
塑膠粉 公噸 246,282 台塑公司、台塑寧波
安定劑 公噸 7,237 內部撥轉、佳友化工
可塑劑 公噸 28,826 內部撥轉、南通寶峰
改質劑 公噸 20,747 台塑公司
環氧氯丙烷 公噸 161,379 无標鑫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台塑公司
玻纖紗 公噸 86,442 台灣必成、必成玻璃纖維(昆山)有限公司
EG 公噸 288,371 內部撥轉
PTA 公噸 747,860 台化公司、台化興業(寧波)公司
乙烯 公噸 653,531 台塑石化
基板 3,837,489 南亞電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
鄰二甲苯OX 公噸 123,084 台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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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種類 單位 數量 主要供應廠商
丁二烯 公噸 25,430 台塑石化
正丁烷 公噸 24,074 台塑石化
丙二酚 公噸 199,013 內部撥轉
丙酮 公噸 73,929 台化興業(寧波)有限公司
丙烯 公噸 152,053 台塑石化
公噸 501,286 台化公司、台化興業(寧波)有限公司
輕油 公噸 86,548 台塑石化
銅線 公噸 74,322 金益鼎企業、鐵鑫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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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進(銷)貨金額與比例
1. 最近二年度主要供應商
金額:新台幣千元

年度 113年度 112年度
項目 客戶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與發行人之關係 客戶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與發行人之關係
1 台灣化學纖維 24,022,469 13.93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台灣化學纖維 24,436,553 14.62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2 - - - - 台塑石化 17,750,787 10.62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其他 148,405,191 86.07 其他 124,995,541 74.76
進貨淨額 172,427,660 100.00 進貨淨額 167,182,881 100.00

說明:113年度向台塑石化公司進貨金額較112年度減少,主因乙烯進貨數量減少所致。
2. 最近二年度主要銷貨客戶:最近二年度並無任一年度中曾占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


三、從業員工

人力是一個公司最重要的資產,如何讓每一位員工能安心工作並願意全力發揮,是每一公司所應努力追求的目標,因此為吸引優秀人才,本公司除提供穩定且具競爭力的薪酬與完善的福利措施,再配合完整的訓練與晉升發展體系,以達到人力資源充分發揮的基本政策。

年度 113年度 112年度 114年3月31日
員工人數 21,879 22,857 21,756
7,229 7,535 7,193
合計 29,108 30,392 28,949
平均年數 41 41 41
平均服務年資 15 15 15
學歷分布比率% 博士 0.10 0.10 0.10
碩士 3.39 3.35 3.36
大專 9.68 9.63 9.63
高中 70.16 71.50 69.93
高中以下 16.67 15.42 16.98

註:員工人數包括合併財務報告公司。

四、環保支出資訊

(一)因環境污染所遭受之損失

113年起至114年4月14日止,本公司遭環保局裁罰案共6件如下:

| 處分日期
項目 | 113年6月3日 | 113年8月14日 | 113年10月4日 |
| --- | --- | --- | --- |
| 賠償對象或
處分單位 | 新北市環保局 | 新北市環保局 | 新北市環保局 |
| 處分字號 | 20-113-060001 | 40-113-080025 | 30-113-100003 |
| 違反法規
條文 | 空污法第32條 | 廢清法第31條 | 水污法第28條 |
| 違反法規
內容 | 4/7本公司林口CPP廠
發生火警,遭認定堆置
管理不當產生自燃致異
味產生,惟當時空品測
值均正常。 | 下游客戶購買本公司
顏色不符規格之聚酯
成品並棄置,致主管
機關認該成品屬廢棄物,未登載廢清書。 | 4/7本公司林口CPP廠
發生火警,同時有20
條消防水線救災,致
消防廢水超出廢水場
與截流溝貯存容量,
有少量溢流廠區外。 |
| 處分內容
(含處分金額) | 罰鍰5,000千元 | 罰鍰6千元 | 罰鍰74.75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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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分日期
項目 | 113年12月2日 | 113年12月2日 | 114年1月3日 |
| --- | --- | --- | --- |
| 賠償對象或
處分單位 | 高雄市環保局 | 高雄市環保局 | 新北市環保局 |
| 處分字號 | 20-113-120004 | 20-113-120005 | 40-114-010002 |
| 違反法規
條文 | 空污法第20條 | 空污法第23條 | 廢清法第31條 |
| 違反法規
內容 | 本公司1顆設備元件揮
發性有機物測值
2,999ppm,超出高雄
市加嚴標準2,000ppm(國家標準10,000ppm)。 | 廢水處理設施初級處
理單元進行開蓋維修
清理時,被環保局認
定不符合廢水液面不
得與大氣接觸規定。 | 下游客戶購買本公司
顏色不符規格之聚酯
成品並棄置,致主管
機關認該成品屬廢棄物,未登載廢清書。 |
| 處分內容
(含處分金額) | 罰緩150千元 | 罰緩150千元 | 罰緩6千元 |

(二)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對策

1. 目前及未來擬採行之改善計畫及因應措施

(1)詳查火災發生原因係早期建廠時電氣法規未完整制定電線相接之規範,致受老化與地震影響引發電線走火,本公司已全面清查類似狀況,予以有效改善,並修正規範,防止再發生。

(2)顏色不符規格之聚酯成品不再販售,並向主管機關申請釋疑,確保具市場價值之物料循環符合法規。

(3)加強設備元件自主檢測頻率,超出內控值立即修復,推動設備元件精簡,降低洩漏風險。

(4)針對現場實務與法規遵循一致性持續審視並滾動式檢討改善,疑義處洽地方主管機關釐正或加嚴管制。

(5)本著追根究柢精神,就管理面、環境面及作業面,徹底檢討並分析缺失原因,作成案例,透過教育訓練宣導,提升全員環保意識及警覺性。

2. 未來二年預計環保資本支出

| 年度
項目 | 114年度 | 115年度 |
| --- | --- | --- |
| 擬購置之防制污染設備或支出內容 | •檢測費用、空污費及水污費等規費
•老舊設備汰舊換新,降低能耗
•建置液態CO2工廠
•設置太陽能發電設施 | •檢測費用、空污費及水污費等規費
•投資節水節能改善措施
•建置液態CO2工廠
•設置太陽能發電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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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項目 | 114年度 | 115年度 |
| --- | --- | --- |
| 預計改善情形 | •確保廠區廢水、廢氣及廢棄物處理能力
•符合政府規定及降低環境衝擊。
•符合對外承諾減碳目標。 | •強化廠區廢水、廢氣及廢棄物處理能力
•符合政府規定,善盡企業永續責任,盡早達成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 |
| 金額 | 1,586,270千元 | 1,759,846千元 |

(三)因應歐盟有害物質限用指令(RoHS)之實施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本公司為因應歐盟RoHS指令,早已就歐洲客戶之需求,從用料配方、製程規範,逐一研討各項要點嚴格管制,確保對限用之鉛、鎘等重金屬使用量限制值下,故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四)環保政策

  1. 安全衛生環境保護政策

本公司安全衛生環境保護政策依循台塑企業於101年2月1日所簽署之台塑企業安全衛生環境保護政策,對外宣誓本企業保護環境與維護社區安全的決心外,對內則砥礪所有員工須充實自己的專業,以安全衛生環保作為任何決定的基本考量,每一個人皆應以身作則,將安全衛生環境保護視為自己的責任。

我們深信環境保護與工業發展並重;確保產品安全、確保員工、包商、廠區與社區安全是企業社會責任,更是企業競爭力的一部分。

我們認為每一件災害、事故,不論多大多小都是可以避免防範的;透過企業的價值觀,運用組織與制度的力量,讓企業內各廠的工作水平可達到可接受之標準;要達到此目標,所有主管都必須對制度有適度的參與和了解,提供足夠的訓練、要求制度徹底的執行與不斷改善來確保政策與目標之達成。

所有同仁必隨時充實自己的專業、以安全衛生環保為做任何決定的最基本考量,徹底了解制度精神並貫徹制度的執行,對問題以追根究柢的態度面對並以業界最佳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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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不斷改善進步。

以身作則、從我做起,維護同事、鄰居、自我的安全;維護自然環境的清潔;維護公司資產;以永續經營為目標,這是我們每一個人的責任。

2. 節能減碳改善計畫

本公司擬定歷年碳排最高峰96年為基準年,設定迄114年減碳目標為20%,119年減碳目標為35%,此外,以全公司單位產品用水量降低2%、能耗降低3%、廢棄物減量1%,及依「循環經濟」理念,逐年要求源頭廢水污染排放量降低5%,做為減量目標。

113年度投資617,546千元完成537件節水節能或綠色能源改善案,總改善效益為824,838千元/年,可節省用水686噸/日、節省用汽量14.1噸/小時、節省用電11,295度/小時,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量245,976噸CO₂e/年,節省效益較高者說明如下:

(1) 廢水回收/用水減量改善,如:

聚酯膜部離型膜廠雙軸押出機真空泵浦節水改善,可節水34.8噸/日。

(2) 蒸餾塔優化改善改善,如:

化工一部猷酸酐廠MA蒸餾塔雙塔改為單塔操作,可節汽1.02噸/時。

(3) 燃燒設備改善,如:

電子材料部樹林二廠熱壓機改熱媒油系統,可節汽1.44噸/時。

(4) 空壓機改善,如:

工務部嘉義公用廠7K壓縮空氣調降供應壓力減少碳排,可節電326.75度/時。

截至114年1月16日持續推動之改善案有349件,預計將再投資2,792,456千元,約可再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164,450噸 CO₂e/年。

3. 溫室氣體減量改善推行

溫室氣體減量一向是本公司重視的課題,本公司95年成立「溫室氣體盤查減量小組」,全面推動溫室氣體盤查減量工作,另成立「節能減碳暨污染防治推動組織」,統籌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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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水、節能及污染防治工作,並同時須行「溫室氣體盤查減量管理辦法」及完成「溫室氣體盤查減量電腦作業」。

本公司為達企業減碳目標,積極推動低碳能源轉型、節能減碳循環經濟、提高再生能源用量及碳捕捉技術運用等四大減碳策略。

(1) 低碳能源轉型:公用廠燃煤鍋爐改燃氣鍋爐,及生產廠以低碳能源取代高碳能源。

(2) 節能減碳循環經濟: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及減少廢棄物發生量。

(3) 提高再生能源用量:各廠區廠房屋頂建置太陽能發電設備,本公司暨台灣子公司在台灣各廠區規劃總建置量為56,265.97KW,屆時可減碳56,754.64噸/年。

(4) 碳捕捉技術運用:投資擴建電子級及工業級液態 $\mathrm{CO}{2}$ 工廠,將製程中所發生的 $\mathrm{CO}{2}$ 全數回收資源化。

針對每年溫室氣排放量,本公司暨台灣子公司在台灣各廠區皆依據ISO14064-1規範盤查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並委託SGS及BSI查驗,111年度範疇一排放量為1,698,397噸 $\mathrm{CO}{2}\mathrm{e}$,範疇二為3,718,060噸 $\mathrm{CO}{2}\mathrm{e}$,單位排放強度為2.41千噸 $\mathrm{CO}{2}\mathrm{e}$/營收億元;112年度範疇一排放量為1,455,403噸 $\mathrm{CO}{2}\mathrm{e}$,範疇二為3,028,506噸 $\mathrm{CO}{2}\mathrm{e}$,單位排放強度為2.89千噸 $\mathrm{CO}{2}\mathrm{e}$/營收億元;本公司及合併財報子公司113年度範疇一排放量為2,499,029噸 $\mathrm{CO}{2}\mathrm{e}$,範疇二為4,552,056噸 $\mathrm{CO}{2}\mathrm{e}$,單位排放強度為2.72千噸 $\mathrm{CO}_{2}\mathrm{e}$/營收億元。

4. 空氣污染防治制管理措施

本公司為減少廢氣污染,持續推動改善,以最佳可行控制技術為原則,規劃設置各種防制設備系統,處理廢氣中的污染物,並定期檢測,各項污染物的排放濃度皆符合國家標準。

主要的管制措施包括:自主檢查、設備元件檢核、周界空氣品質檢測及異味聯檢,對於大型排放源均設有自動監測設施(CEMS)及煙囪監視錄影,執行24小時監控,若有異常會立即發佈警報,提醒人員改善處理;另針對排放量較高的單位,持續推動減量檢討,如林口、樹林、嘉義廠已設置天然氣鍋爐,取代原燃煤鍋爐。

六輕廠區除配合環評實施許可總量管制,更建立VOC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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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異味來源及改善;並備置傅立葉轉換紅外線光譜儀(FTIR),形成廠區空污防護網進行連續監測,搭配運載車輛可供機動使用。

5. 水污染防治管理措施

為使廢水處理及放流管理作業有所遵循,依據政府法令規定,訂定相關管理措施,積極推動廢水減量作業,主要措施如下:

(1) 落實廢水源管理:針對生活污水、製程或營建廢水的收集輸送及前處理設施,訂定廢水源操作管制及監測管理規定。

(2) 針對廢水處理流程訂定相關規定:包含規劃處理設施設置、雨水收集排放管理、排放許可申請、運作操作及申報記錄、放流水檢測管理及水量(質)自動連續監測作業。

(3) 各廠處定期檢討提報廢水減廢或再利用。

(4) 督導與檢核作業,包括定期巡查、水質查核等,發現異常,立即立案管制、追蹤改善。

針對每年用水量,本公司暨台灣子公司在台灣各廠區皆委託SGS查證,111年度用水量22,129千噸,用水強度9.83千噸/營收億元;112年度用水量16,999千噸,用水強度10.97千噸/營收億元;113年盤查作業預計114年7月完成。

6. 廢棄物管理措施

為達資源永續與循環利用,從產源減廢(含源頭減量、製程回用)為思考起點,最終再考量委外處理,以「資源化→焚化→掩埋」為採用順序,並針對廢棄物分類、貯存與清除處理,制定各項管理措施:

(1) 廢棄物產出後分類與貯存:

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區分一般垃圾、製程廢棄物後,再以容器或收集桶(袋)貯存;貯存場所設置防水(雨)設施、廢水、臭氣收集設施與標示管理,貯存容器須保持完整良好,不得有銹蝕、破漏。

(2) 廢棄物清除處理作業:

建置廢棄物管理電腦系統,包括清理廠商資料庫、清理計畫書建檔及網路申報管理,確保所有事業廢棄物合法再利用或清理。

(3) 流向追蹤作業:

定期跟車及查訪清理廠商,掌握廢棄物流向,杜絕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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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而造成二次污染;要求承攬廠商配合網路申報等規定,檢附法定相關文件(如妥善處理證明或法定清運聯單),申請清理費用。

本公司暨台灣子公司針對廢棄物總量,於永續報告書,依GRI準則進行揭露,111年總量為114,414.1噸,112年總量為96,045.56噸,113年總量為108,446.61噸。

  1.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管理措施

除依據法令規定管理,為預防洩漏及強化緊急應變能量,主要管理措施:

(1) 減量管理:透過製程優化,提高運作轉化效率,降低運作量或透過尋找替代品,減少使用量及廠間貯存量。
(2) 運作或貯存過程採取密閉方式,有效降低洩漏的可能,減少人員接觸與暴露的風險。
(3) 定期實施危害預防應變演練:強化救災應變能力,降低災害風險。
(4) 專業應變人員定期回訓:更新應變知能,確保專業應變實作能力,保障人員應變安全。

五、勞資關係

(一) 本公司持續推動許多員工關懷計畫以激勵員工、增進員工福利,促使員工在工作、健康、生活等方面獲得平衡發展。

  1. 員工關懷及員工福利措施

(1) 多元的員工福利:除依法令應具備之項目外,另提供員工及其眷屬至長庚醫院的就醫優待、員工生育獎勵、育兒補助、子女獎學金、員工購股獎勵金、生日禮物、婚喪賀奠金、三節福利品(券)、廠區週全的生活設施、優於法令之病假給薪、死亡撫卹等。
(2) 薪酬:依據勞動市場訂定合理且具競爭力之薪資報酬,並提供穩定的調薪政策,以及每年視營運狀況核發端午、中秋、年終等獎金。
(3) 溝通架構:定期舉辦各級主管溝通會,發行企業雜誌雙月刊,員工也可以透過員工意見箱或反應專線來表達意見。
(4) 創新激勵:設立IE提案獎金,鼓勵員工發掘工作上的異常,設想良好改善計畫,公司採行後視改善成效及期間發給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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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進修及訓練

員工是公司最重要的資產,也是公司永續經營的基礎,除提供員工妥善的福利及照顧,亦希望透過良好的訓練環境培養出具有樂觀、積極、專業、創新的優秀人才。本公司對於人員的培養已發展一套完整的訓練體系,包括新進人員訓練、職務基礎訓練、職務專業訓練、幹部儲備訓練、派外訓練、e-learning數位學習與知識管理系統及其他課程(如生活、健康講座),並透過e化訓練管理系統,循序漸進的完成各階段訓練,對於各個員工所需接受的訓練課程及完成期限亦均納入電腦管控,並透過電腦提示各部門應於期限內辦理訓練,期許每一位同仁均能成為具有積極性、創新觀念並兼具專業及管理實務之優秀人才。

  1. 退休制度

(1) 申請退休:

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退休:

① 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且年滿55歲者。
② 工作年資滿25年以上。
③ 工作年資10年以上且年滿60歲者。

(2) 命令退休:

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命令退休:

① 年齡滿65歲者,但資深經營主管(含)以上得延任至70歲,高階經營主管總經理得延任至75歲。
② 身心障礙不堪勝任職務者。

(3) 退休金給付制度之選擇:

① 94年6月30日以前到職之正式人員選擇「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或暫不選擇者,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但於99年6月30日前仍可選擇「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並自適用之日起之工作年資依該條例之規定辦理,之前之工作年資則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辦理。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後不得選擇適用「勞動基準法」。
② 94年7月1日以後之到職人員一律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給付制度。

(4) 退休金之計算標準:

① 73年7月31日以前之工作年資依「台灣省工廠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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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規則」核算基數,並按退休前3個月之平均工資計算。73年8月1日以後之工作年資依「勞動基準法」第55條規定核算基數,並按退休前6個月之平均工資計算。但兩者合計最高以45個基數為限。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按月就薪資總額4%提撥退休金基金並儲存於臺灣銀行退休金專戶。

②正式人員如因執行職務致身心障礙不堪勝任職務而命令退休者,其退休金之計算按前項規定再加發 20% 。

③「勞工退休金條例」自94年7月1日起實施,適用該條例之員工,依法由公司每月提撥工資6%存入其個人退休金專戶內,員工選擇舊制或適用該條例前在公司保留之年資,則依前二項規定辦理。

  1. 員工行為或倫理守則:

(1) 本公司為明確規範勞資雙方之權利與義務關係,且維護工作場所之就業秩序,依法訂有「工作規則」並經主管機關核備後公開揭示,以使本公司從業人員之管理有所遵循,於工作規則內對於同仁之任用及遵調、工作時間、工資、應遵守之紀律及獎懲相關規定、免職、資遣、退休、訓練及考核、職業災害傷病補償及撫卹、福利措施等項目均有明確之規定。

(2) 另為加強公司員工之行為及倫理規範,要求簽定「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員工遵行營運政策聲明書」,其內容摘要如下:

① 禁止不正當競爭(反托拉斯)政策:員工需完全遵行公平交易法之規定,鼓勵以合法正當手段獲致利潤,採取一切作為均應遵照法律相關規定。

② 規範利益衝突政策:要求員工從事與公司有關之業務時,不得損及公司之權益,且員工不得直接或間接向公司任一進(銷)貨客戶或競爭者,要求禮物、招待或其他方式之利益;亦不得接受對方提供任何不當之禮物、招待或其他方式之利益。

③ 內部資料政策:員工非經公司書面許可,不得揭露公司機密資料或其他未經公布之任何資訊,亦不得供作個人利益或其他與公司業務無關之用途,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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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時並應繳還全部個人保管有關之技術資料。

④政治活動政策:員工不得直接或間接以公司之金錢、勞務或其他有價物品,捐贈給任何候選人及政黨,或相關法規所禁止之行為。員工亦不得對立法人員等政治人物或政府官員施以不正當利益以影響其履行職務。

  1. 工作環境與員工人身安全的保護措施:

(1) 為使各部門之安全衛生環境管理工作及實施安全衛生環境管理系統有所遵循,防止發生安全意外事故,建立與維持工作環境,達到「零災害」之管理目標,保障從業人員與鄰近居民之安全健康,維護公司設備、財物之完整,使各項作業順利運作,增進整體經營績效,特依據政府安全衛生、環保相關法令訂定工業安全衛生管理規則及相關管理辦法。

(2) 適用範圍包括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與各部門工作職責、各類安全衛生防護設施設置、各項作業之安全作業標準制定、定期安全衛生自動檢查及檢核、人員安全衛生及消防教育訓練、安全衛生績效評核、緊急應變處理計畫、災變模擬演練及意外事故處理等作業。

(3) 本公司12個廠區,已有50個廠(處)通過ISO 14001環保管理系統、ISO 45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及台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TOSHMS)之認證。

(4) 為強化工安管理、降低危害風險,我們積極推動「製程安全管理(Process safety management, PSM)」,並設置各層級PSM專人,專職推動與控管各部門之PSM管理作業,確保PSM作業品質。管理作業內容概述如下:

① 每月對各製程廠之「製程危害分析」、「變更管理」等14項PSM管理項目進行分項稽核作業,確認各廠處均能遵循規章制度,依規範程序落實各項工作。

② 每月由各廠處提報製程安全管理KPI指標結果,以利有效掌握製程安全管理風險。

③ 每半年辦理「PSM作業交流及PSM專人座談會」,實施公司內PSM作業交流,提升各部門PSM作業品質。

④ 每年辦理製程風險管理成果發表活動,藉由成果發表觀摩會之交流,提升整體製程風險分析、評估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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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製程危害分析」除了推動執行常態作業「製程 HazOp」(Process HazOp)評估,從113年度再運用「程序HazOp」(Procedural HazOp)手法來評估非常態作業。

(5)本公司亦定期或不定期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與宣導會,定期訓練如每半年辦理堆高機操作人員訓練及起重機操作人員訓練等;宣導會如SWAT座談會、近期外部發生重大事故探討等,以確保所有員工均接受適當及必要之訓練,且具備執行份內工作之能力,113年由總經理室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計84班次,參訓人數3,496人,總訓練時數22,438小時。

(6)為掌握員工工作環境情形並評估危害因子暴露狀況,除了在適當地點設置偵測警報設備外,也定期實施作業環境檢測及製程危害評估,以做為職場環境改善的依據,各部門應將公司安全衛生環境政策及驗證場址張掛於出入明顯處。

(7)強化預防捲夾、切割危害,分別設置感應光閘或緊急拉繩連動設備緊急停止、設備異常處理須先完成停機/斷電/上鎖、人員使用安全刀具與防割手套執行切割作業。

(8)本公司定期提供員工健康衛教資訊,為提升員工安全衛生意識,配發「作業危險提醒卡」與「安全衛生手冊」等,並透過教育訓練、安全觀察,提醒員工作業安全。

(9)每年辦理員工健康檢查,例如一般健康(體格)檢查、特殊健康檢查、外籍員工健康(體格)檢查、供膳人員健康檢查,及醫療衛生單位設置管理,例如醫療衛生單位配置、藥品器材管理、急救人員配置、藥品配置等。

(10)定期辦理營養、運動、心理類健康促進講座或活動,以提升員工的自我健康管理,如三低一高(低油、低鹽、低糖及高纖)均衡飲食、養成規律運動習慣及適度紓壓等。另員工健康檢查結果有高血糖、高血脂、高血壓(三高),依指數嚴重程度分成三類(如下表),並安排健康管理人員或醫師關懷,使員工了解自身健康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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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 | 關懷人員 | 關懷週期
(次/年) | 關懷人數 |
| --- | --- | --- | --- |
| 第一類 | 健康管理人員 | 1 | 3,162 |
| 第二類 | 健康管理人員 | 3 | 789 |
| 第三類 | 健康管理人員 | 3 | 121 |
| | 醫師 | 1 | |

註:人數包含南亞、南亞電路板及台灣必成等公司。

  1. 員工福利措施、退休制度實施情形:良好。

  2. 員工進修、訓練實施情形:

113年度本公司各項訓練課程,除由各部門視實際需要自行辦理外,另由總經理室統籌辦理共通性之職務專業訓練,如大專新進人員(各事業群)專業訓練、循環經濟與數位轉型訓練、品質管理師訓練、資訊安全及網路技術與社交工程釣魚郵件教育訓練、工安初(複)訓及基層主管一、二級人員幹部儲備訓練等,共計140班次,參訓人數為5,253人,總訓練時數為39,823小時,教育訓練費用合計為21,609千元。

  1. 勞資協議情形:

(1) 參與工會代表大會、理監事會議,並定期召開勞資會議以建立勞資協商機制。

(2) 建立員工申訴制度以改進勞資關係。

(3) 制訂工作規則及人事管理規則,將有關勞資雙方權利義務事項及管理事宜,予以明確規定,使員工充分瞭解,並維護自己權益。

(4) 依照勞工安全衛生法令之規定,定期辦理員工身體健康檢查,設置勞工安全衛生人員,制定各項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規則,避免意外災害發生,以維護員工安全。

(5) 本公司因廠區及工會數量眾多,各自獨立運作,並未與公司簽訂統一的團體協約。但定期召開的理監事會及勞資會議,重大勞資議題上,公司更優先聽取工會意見,並由高階主管與工會座談協商,實已落實《團體協約法》勞資雙方應本誠實信用原則進行團體協商的精神,充分保障員工集體協商權,達成勞資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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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良好。

(二)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

  1. 本公司於113年因勞動檢查有2件缺失,行政裁罰共7萬元,說明如下:
日期 113年6月24日 113年2月26日
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
1134649263號 113年府勞條字
1130046592號(註)
違反法規條文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勞基法第22條第2項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處分內容 罰緩50千元 罰緩20千元

註:合併財報子公司。

  1. 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

(1) 員工延長工時,一律優先發給加班費,如員工個人同意採補休方式辦理,則由員工於3個月內擇期補休,如仍未補休完畢將依法發給加班費。

(2) 針對員工因缺勤可能導致薪資負數情形,需於扣減缺勤薪資後依約定日發放薪資而非止付,並事先與同仁充分溝通,以消弭因不了解產生不必要的勞資糾紛。

(3) 本公司恪遵當地勞動法令,保障員工基本工作權利及薪資福利,隨時掌握勞動法規增修動態,並檢視公司內部管理辦法之合時性,修訂相關規範,以落實法令遵循制度。

(4) 針對主管機關的說明與指導,本公司已積極調整制度與建立改善機制,以不影響員工勞動權益前提下,使制度更明確與簡化。

六、資通安全管理

(一) 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架構、資通安全政策、具體管理方案及投入資通安全管理之資源:

為確保本公司之資訊安全,已制定相關規章制度,並透過各種預防措施與演練強化營運體系,以符合法令及相關資訊安全法規之要求,同時保障員工、客戶和供應商進行業務接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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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之營業秘密保護及資訊安全維護。本公司113年度具體管理方案與投入資源說明如下:

  1. 資通安全管理架構:
    (1) 本公司於總經理室設置資安長及資安主管各1名,並成立跨事業部資通安全管理小組,落實各業務相關單位之執行,以確保資通安全管理運作之有效性。
    (2) 本公司總經理室負責規劃、制定資通安全作業辦法及管理政策,每年資通安全管理小組至少召開一次資安會議(113年度已召開12次),檢討修訂管理政策及執行情形。除定期召開資安會議檢討外,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最近一次向董事會報告的日期為11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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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資訊安全政策:
    (1) 確保本公司營運業務持續運作及提供資訊服務的穩定使用。
    (2) 確保本公司所保管的資訊資產之機密性(Confidentiality)、完整性(Integrity)及可用性(Availability),並保障營業秘密安全。
    (3) 推動國際資訊安全標準,符合法規遵循及國際市場需求。

179


  1. 資通安全控制措施及管理方案:
項目 管理方案說明
實體安全 ·管制區域(如:資通機房、檔案室等)均會設置門禁管制與CCTV監視系
網路安全 ·採用多層次縱深防禦架構,建置防火牆、DMZ區、入侵偵測系統等
·惡意網址過濾與進階持續性威脅攻擊防禦
·外部辦公需透過VPN機制存取公司資源
·對外網站(系統)導入DDoS流量清洗服務
·建置OT網路偵測與回應系統(NDR)
裝置安全 ·所有電腦都必須安裝防毒軟體,並管制USB裝置的連接存取
·即時更新病毒碼及安全性修補程式,並定期排程掃毒
·高風險電腦與伺服器導入端點偵測與回應系統(Endpoint Detection and Response)
·核心伺服器系統管理者帳號納入特權帳號管理系統
應用程式安全 ·公司對外服務網站全面升級為Https加密傳輸機制
·設置網站應用程式防火牆(WAF),保護對外服務網站
·設置程式源碼檢測系統平台,進行程式源碼的弱點檢測
資料安全保護 ·設置上網、電子郵件及個資/機敏資料外洩(DLP)管控機制
·建立安全存取原則,加強系統登入的身份驗證
·重要系統與資料庫伺服器定期執行備份機制
資安演練與稽核 ·定期委託外部專家執行紅隊演練
·定期實施程式碼安全性掃瞄作業
·定期辦理災難復原演練作業
·定期辦理內部資安稽核作業
導入國際認證標準 ·樹林廠研發中心通過ISO 27001:2022認證,於113年5月16日取得證書
·於113年11月通過企業泰山、麥寮機房 ISO 27001:2022認證及轉版作業

180


項目 管理方案說明
教育訓練 • 每年定期對全公司員工進行資安教育訓練
• 加強員工對電子郵件社交工程警覺性,並定期演練提升資安意識
  1. 投入資通安全管理之資源及宣導:

(1) 已指派經營主管層級的資訊安全長,並成立資訊安全管理專責部門與人員。

(2) 113年共召開12次會議檢討資安推動工作計畫與目標,並檢視運作情形及執行成果,以確保資通安全管理政策之有效性及推動落實。

(3) 每年執行營運持續演練,113年度已完成8項關鍵系統演練,演練結果均符合預期目標。

(4) 每年均執行第三方紅隊攻防演練,演練所發現之弱點項目已100%完成修補。

(5) 每季執行網站弱掃與每年系統弱點掃描,並針對檢測出的安全性漏洞進行改善。

(6) 每年執行對外網站程式碼安全性掃描,並針對檢測出安全性漏洞進行改善。

(7) 每年執行全公司資安內部稽核作業,並針對查核缺失進行改善。

(8) 樹林廠研發中心通過ISO 27001:2022認證,於113年5月16日取得證書。

(9) 於113年11月通過企業泰山、麥寮機房ISO 27001:2022認證及轉版作業。

(10) 增設網站應用程式防火牆(WAF)及程式源碼檢測系統平台。

(11) 增設供應商遠端維護作業特權帳號管理系統,用以監控、記錄供應商遠端執行維護作業軌跡。

(12) 增設OT網路偵測與回應(NDR)系統,收納生產機台網路流量並使用AI學習偵測惡意活動以掌握整體安全風險和暴露程度,進而提高回應速度與降低威脅。

(13) 113年辦理「線上資訊安全教育訓練」,共計10,885人次參加,總時數5,443小時。

(14) 113年辦理「AEO供應鏈安全」線上教育訓練,共計3,495人次完成,受訓1,748小時。

181


(15) 113年辦理資安專人及資訊人員「資安教育訓練-資料管理及安全保護技術」,共計121人次參加,總時數242小時。
(16) 113年辦理員工電子郵件社交工程演練,共計6,286人次參加。

(二) 因重大資通安全事件所遭受之損失、可能影響及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其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

本公司合併財報子公司南亞電路板(昆山)公司於114年2月2日偵測到部分資訊系統遭受駭客網路攻擊,事發當下資訊部門已全面啟動相關機制與復原作業,經評估後對公司營運無造成影響。

南亞電路板(昆山)公司已採取以下因應措施,確保資訊安全,避免類似攻擊事件再次發生:

  1. 強化密碼使用規則,對外伺服器提高密碼複雜度。
  2. 建置特權帳號管理系統,加強高權限帳號之控管。
  3. 建立離線備份機制、快速復原系統,達成營運持續。
  4. VPN系統加入雙因子認證,加強帳號防護機制。
  5. 強化防火牆防禦,與流量監控,及區隔內部網段。
  6. 導入監控系統,偵測發現異常能即時阻斷入侵。

七、重要契約

契約性質 當事人 契約起訖日期 主要內容 限制條款
供銷契約 台電公司 81.12起 嘉義廠區剩餘電力回售台電 無任何異議逐年有效
台電公司 84.03起 樹林廠區剩餘電力回售台電 無任何異議逐年有效
技術合作契約 伊士曼化學公司 93.02~113.06 共聚酯PETG樹脂,開發非PVC半硬質膠布 限膠布機使用
日本夏普公司 109.12~113.12 高端顯示器用光學膜技術合作 契約日期屆滿時,可自動延長有效期一年
美國阿姆斯壯公司 自72.07開始 非石綿地磚製造設備及技術移轉 外銷地區須由技術人員銷售合約持續有效
普瑞博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110.03~120.03 減白過濾器系列產品及血液減白用雙離子高分子之生產及設備技術授權 合約所定之技術如有更新時,南亞擁有優先取得更新技術之授權
Davy Process Technology Ltd.
Dow Global Technology Inc. 97.10~127.10 移轉異辛醇廠Oxo反應的Selector30生產技術和基本工程設計 不得作技術再移轉

契約性質 當事人 契約起訖日期 主要內容 限制條款
技術合作契約 日本出光興產公司 108.08~123.08 丙二酚技術授權合約
(寧波BPA二期擴建) 不得作技術再移轉
日本富士電機公司 100.03起 真空接觸器(VCS)製造技術移轉 銷售限台灣地區及海外關係企業公司,其餘地區需個案協商
日立能源 109.04起 161kV瓦斯絕緣開關盤 銷售限台灣地區
台灣施耐德 111.02起 24/36kV瓦斯絕緣配電盤 銷售限台灣地區及海外關係企業
美商必丕志工業公司 105.09起 玻璃纖維特許授權契約
(台灣必成及必成昆山公司) 無任何異議逐年有效
NGK Spark Plug Co., Ltd. 109.01~117.12 覆晶封裝載板產品技術合作
長期借款合約 台灣銀行主辦之聯貸案 112.07~115.07 改善財務結構及充實營運資金
日商三井住友銀行 113.02~114.09 改善財務結構及充實營運資金
大陸商中國銀行 112.11~115.09 改善財務結構及充實營運資金
新加坡商星展銀行 113.06~116.04 改善財務結構及充實營運資金。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113.08~116.07 改善財務結構及充實營運資金。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113.11~116.07 改善財務結構及充實營運資金。
日商瑞穗銀行 113.03~116.03 改善財務結構及充實營運資金
台灣銀行 113.09~116.09 改善財務結構及充實營運資金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主辦之聯貸案 110.08~115.08 南亞塑膠德州公司向銀行辦理長期借款
第一銀行上海分行(註) 111.06~114.06 南電(昆山)公司向銀行辦理長期借款

註:此筆借款合約因於動用期間訖日113年2月22日未動撥而失效。

183


伍、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財務狀況

最近二年度資產、負債及權益發生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及其影響,若影響重大者應說明未來因應計畫: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年度
項目 | 113 年 度 | 112年度 | 差 異 | |
| --- | --- | --- | --- | --- |
| | | | 金 額 | % |
| 流動資產 | 185,501,596 | 215,138,945 | -29,637,349 | -13.78 |
| 非流動資產 | 431,971,901 | 433,389,008 | -1,417,107 | -0.33 |
| 資產總額 | 617,473,497 | 648,527,953 | -31,054,456 | -4.79 |
| 流動負債 | 140,671,073 | 127,207,774 | 13,463,299 | 10.58 |
| 非流動負債 | 114,199,119 | 144,236,120 | -30,037,001 | -20.82 |
| 負債總額 | 254,870,192 | 271,443,894 | -16,573,702 | -6.11 |
| 股本 | 79,308,216 | 79,308,216 | 0 | 0.00 |
| 資本公積 | 27,042,992 | 27,733,533 | -690,541 | -2.49 |
| 保留盈餘 | 229,117,977 | 230,801,650 | -1,683,673 | -0.73 |
| 其他權益 | 11,114,038 | 22,300,880 | -11,186,842 | -50.16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 346,583,223 | 360,144,279 | -13,561,056 | -3.77 |
| 非控制權益 | 16,020,082 | 16,939,780 | -919,698 | -5.43 |
| 權益總額 | 362,603,305 | 377,084,059 | -14,480,754 | -3.84 |

說明:
1. 非流動負債減少,係因長期借款及公司債減少。
2. 其他權益減少,係因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利益減少。

184


二、財務績效

最近二年度營業收入、營業純益及稅前純益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

(一)財務績效比較分析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年度
項目 | 113 年度 | 112 年度 | 增(減)金額 | 變動比例% |
| --- | --- | --- | --- | --- |
| 營業收入總額 | 264,541,028 | 265,378,316 | -837,288 | -0.32 |
| 減:銷貨退回 | 558,866 | 927,358 | -368,492 | -39.74 |
| 銷貨折讓 | 4,373,679 | 4,695,614 | -321,935 | -6.86 |
| 營業收入淨額 | 259,608,483 | 259,755,344 | -146,861 | -0.06 |
| 營業成本 | 241,033,392 | 240,519,344 | 514,048 | 0.21 |
| 減:未(已)實現銷貨損益 | 1,054 | 9,697 | -8,643 | -89.13 |
| 營業毛利 | 18,574,037 | 19,226,303 | -652,266 | -3.39 |
| 營業費用 | 18,126,503 | 17,242,451 | 884,052 | 5.13 |
| 營業淨利 | 447,534 | 1,983,852 | -1,536,318 | -77.44 |
|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 10,486,745 | 13,816,629 | -3,329,884 | -24.10 |
| 營業外支出及損失 | 6,410,809 | 6,670,166 | -259,357 | -3.89 |
| 稅前淨利 | 4,523,470 | 9,130,315 | -4,606,845 | -50.46 |
| 減:所得稅費用 | 1,216,300 | 1,020,268 | 196,032 | 19.21 |
| 本期淨利 | 3,307,170 | 8,110,047 | -4,802,877 | -59.22 |

說明:
1. 銷貨退回減少,係因銷貨退回量值減少。
2. 未(已)實現銷貨損益增加,係因本期銷售予關聯企業產品,關聯企業尚未完成加工出售。
3. 營業淨利減少,係因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增加。
4.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減少,係因採權益法投資收入減少。
5. 稅前淨利減少,係因營業淨利及採權益法投資收入減少。
6. 本期淨利減少,係因營業淨利及採權益法投資收入減少。

(二)預期銷售數量與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請詳見「壹、致股東報告書」之「114年度營業計畫概要」。

185


三、現金流量

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說明、流動性不足之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一)本年度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

單位:新台幣千元

期初現金餘額 全年來自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 全年現金流出量 現金剩餘(不足)數額 現金流動性不足之補救措施
投資計畫 理財計畫
80,301,186 18,785,832 32,641,645 66,445,373
  1. 營業活動:
    本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18,785,832千元,主要係本期淨利4,523,470千元、收取現金股利6,382,933千元及其他應收款減少1,355,609千元。

  2. 投資活動:
    本年度投資活動淨現金流出17,900,172千元,主要係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增加12,640,451千元。

  3. 籌資活動:
    本年度籌資活動淨現金流出20,111,973千元,主要係發放現金股利5,615,258千元、長短期借款減少9,194,159千元。

(二)現金流動性不足之補救措施及流動性分析:

  1. 本年度無現金流動性不足情形。
  2. 最近二年流動性分析如下:

| 年度
項目 | 113年度 | 112年度 | 增減比例(%) |
| --- | --- | --- | --- |
| 現金流量比率(%) | 13.25 | 28.05 | -52.39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92.49 | 89.03 | 3.89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1.50 | 1.32 | 13.65 |

增減比例變動分析說明:

(1)現金流量比率:
113年度現金流量比率較112年度低,主要係113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減少16,891,866千元及流動負債較112年度增加13,463,299千元。

186


(2)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113年度現金流量允當比率較112年度高,主要係本期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較前期減少33,513,521千元、本期資本支出較前期減少16,843,528千元及現金股利較前期減少34,014,635千元。

(3)現金再投資比率:

113年度現金再投資比率較112年度高,主要係113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較112年度減少16,891,866千元、113年度發放現金股利較112年度減少18,217,882千元、113年度固定資產毛額較112年度增加27,235,634千元及113年度營運資金較112年度減少43,100,648千元。

(三)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單位:新台幣千元

期初現金餘額 預計全年來自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 預計全年現金流出量 預計現金剩餘(不足)數額 預計現金流動性不足之補救措施
投資計畫 理財計畫
66,445,373 15,038,087 14,844,610 66,638,850
  1. 營業活動:

預計114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15,038,087千元,因公司獲利改善,故產生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

  1. 投資活動:

預計114年度投資活動淨現金流出4,268,035千元,主要係興建廠房和購置機器設備等支出增加,使投資活動為淨現金流出。

  1. 籌資活動:

預計114年度籌資活動淨現金流出10,576,575千元,主要係發放現金股利及償還長短期借款及公司債,產生籌資活動淨現金流出。

  1. 預計未來一年無現金不足額。

187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單位:新台幣億元

計畫項目 實際或預期之資金來源 實際或預計投產日 預計所需資金總額 至113年12月31日止已支出金額 生產量(噸/年) 年產值
仁武二廠
寬幅半硬質膠布 向銀行舉借或營運資金 113.06 7.0 5.3 12,000 6.7
林口紡一廠
高PIA含量及PETG等共聚酯粒 114.07 6.4 5.1 36,000 28.8
樹林第五套
離型膜生產線 114.08 6.2 4.8 144,000
千平方米 11.0
樹林第六套
離型膜生產線 114.08 6.2 4.8 144,000
千平方米 11.0
太陽能光電系統 115.06 30.3 8.8 56,266KW
(建置容量) 3.9
樹林ABF載板
二期擴建 113.01 94.0 92.6 158
千平方英呎 56.3
惠州
銅箔廠 子公司現金增資、向銀行舉借或營運資金 116.01 121.9 4.1 23,400 108.5
美國德州
軟質膠布 114.07 8.1 5.1 14,400 8.4

註:本公司目前重大資本支出多為產品擴建計畫,其資金來源主要係向銀行舉借或以營運資金支應,另依整體景氣趨勢及配合新產品、新技術所需,適時調整機器設備購置時程,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 項目\說明 | 金額
(新台幣
千元) | 政策 | 獲利或虧損之
主要原因 | 改善計畫 | 未來其他
投資計畫 |
| --- | --- | --- | --- | --- | --- |
| 台塑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00 | 長期投資 | 該公司於彰濱工業區興建之2.1GWh(百萬貶時)電芯廠及1.1GWh模組廠,已於113年第四季全線試車,後續將配合電芯廠材料供應 | 無 | 投資新能源儲能案場以及電芯相關設備,配合資金需求辦理增資 |
| 南亞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69,646 | 長期投資 | 為確保公司永續經營,購回外部法人持股 | 無 | 無 |


| 項目 | 說明 | 金額
(新台幣千元) | 政策 | 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 | 改善計畫 | 未來其他投資計畫 |
| --- | --- | --- | --- | --- | --- | --- |
| 南亞美洲公司轉投資南亞德州公司 | | 16,062,690 | 長期投資 | 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 | 無 | 無 |

六、風險事項

(一)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1. 利率:

針對本公司浮動利率之長期負債(包含浮動利率計息公司債),為規避利率波動風險,本公司將審慎評估金融市場情勢,於利率處於相對低檔時簽訂利率交換合約,期使承作利率低於投資計劃預估融資成本。

  1. 匯率變動:

本公司日常營運外匯資金不足部份,於市場匯率有利時買入即期或遠期外匯支應。對外幣長期負債,於匯率處於相對低檔時簽訂長天期遠期外匯或換匯換利合約,俾使本公司因匯率變動對營收獲利之影響減到最低。

  1. 通貨膨脹情形: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公布113年度消費者物價年增率為 2.18%,連續三年突破 2%,但增速已較前年放緩,核心消費者物價年增率為 1.88%,對本公司113年度損益無重大影響,明年度通貨膨脹需視國內電價調整幅度及全球政經局勢而定。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1. 高風險、高槓桿投資:

本公司主要投資石化業,石化業為成熟穩定之產業,風險低,且本公司一向穩健經營、財務健全,不作高槓桿投資。

  1. 資金貸與他人:

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對象,原則上為資金統一調度之關係企業,可貸放額度係依公司法第15條規定及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辦理,並經董事會通過後實施。由於貸與目的多為短期資金調度,貸與對象又為母子公司或關係企業,故從未發生呆帳損失。

189


  1. 背書保證:

本公司背書保證對象原則為母子公司、有業務關聯之關係企業、或為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各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辦理背書保證之被投資公司,背書保證項目主要為融資保證;相關作業皆遵循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規定辦理,並經董事會決議同意後為之,本公司從未因背書保證發生損失。

  1. 衍生性商品交易:

本公司各項衍生性商品交易乃為規避因匯率、利率等波動所造成之市場風險為目的,不作套利與投機用途。執行之依據除按主管機關頒布之相關法規、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外,悉依公司制定之「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及本企業內規定之「外匯交易及風險管理辦法」辦理。

(三)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未來研發計畫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本公司主要研發展品項目如下,惟將視全球市場狀況及公司實際營運情形適時規劃調整:

研發產品項目 預計投入研發費用(新台幣千元) 114年預計研發費用(新台幣千元) 研發目的及預期成果
醫療用袋體 8,000 6,000 開發可用於細胞保存及血清保存的醫療袋體
細胞培養製程用袋體 6,000 5,000 開發可用於製藥業無菌袋體
手術用齒槽骨再生膜 15,000 10,000 利用靜電紡絲技術製造再生膜,初步配方完成
醫療管材 20,000 9,000 與醫院一同開發心導管用醫療管材
高階電路板製程用化學品 6,000 5,000 開發南電及企業外電路板用綠漆顯影槽添加劑及快速蝕刻添加劑,增加營業品項
立體感處理劑 3,000 2,000 現有PVC印貼壓裝飾膜的市場價格競爭,以開發立體感裝飾膜,以提升產品檔次,使產品更新迭代,領先市場

| 研發產品項目 | 預計投入研發費用
(新台幣千元) | 114 年預計研發費用
(新台幣千元) | 研發目的及預期成果 |
| --- | --- | --- | --- |
| 無溶劑PU樹脂 | 5,500 | 3,800 | 近年來隨著安全與環保意識抬頭,要求降低VOC及相關溶劑限制法規制定,成為全球的共同趨勢。開發目標為取代溶劑型樹脂 |
| 機能型可塑劑 | 6,500 | 2,900 | 將可塑劑附與機能基團,將其改質PVC,達到耐低溫、耐油等特性 |
| 矽晶圓製程用材料 | 18,500 | 4,900 | 開發在地品牌,降低成本、減少對國際市場的依賴,故針對半導體製程用化學品耗材開發,包含:矽晶圓研磨製程用研磨漿料、切割製程用膠帶與封裝切割製程用清洗液等 |
| 顯示器面板用雙壓紋隔離片 | 11,250 | 3,700 | 開發顯示器面板用雙面壓紋隔離片,使運送過程能夠阻隔各面板,保護面板表面 |
| 共押APET板 | 155,560 | 46,800 | 開發共押多功能APET板材,擴大應用及銷售 |
| 下世代網通材料1.6T(M9等級)開發(NPG-998Q) | 4,000 | 4,000 | 研發下世代網通(1.6T)高速交換機材料(M9電性等級),搭配1078 Q-glass玻纖布,降低電性,以符合市場需求 |
| 耐高電壓CAF材料開發(NPG-180BH) | 2,400 | 2,400 | 研發6 Oz厚銅箔及耐超高電壓(1000V)電動車載用板 |
| 低價M8等級材料開發(NPG-199HK) | 4,000 | 4,000 | 研發下世代網通800GHz高速交換機材料(M8N等級),搭配AGY-L2玻纖布,降低電性,以符合市場需求 |
| 低板翹載板開發(NPG-180INBK) | 2,400 | 2,400 | 板翹值優於對抗品HL-830NX |
| 無鹵高CTI材料開發(NPG-170PY) | 1,600 | 1,600 | 研發高CTI車載用板,以符合市場需求 |
| VS鋰電池用銅箔 | 30,000 | 30,000 | 建置固態鋰電池用銅箔生箔機 |
| ECC1銅箔 | 10,000 | 10,000 | 建置大晶粒電解銅箔獨立生箔產線 |
| 低熱膨脹玻纖布 | 2,000 | 2,000 | 拓展精密封裝材料應用市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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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發產品項目 | 預計投入研發費用
(新台幣千元) | 114 年預計研發費用
(新台幣千元) | 研發目的及預期成果 |
| --- | --- | --- | --- |
| 低介電一級玻纖開發 | 250,000 | 250,000 | 用於AI伺服器、5G通訊設備,低介電玻璃配方電性與日東紡NE玻璃相當 |
| 低介電二級玻纖開發 | 150,000 | 150,000 | 用於人工智慧AI系統及高速交換器,低介電二級玻璃配方電性與日東紡NE2玻璃相當 |
| 低熱膨脹性玻纖開發 | 70,000 | 70,000 | 應用於高階IC載板市場 |
| 不織布回收再製聚酯棉 | 1,000 | 1,000 | 收集並處理下游工廠加工邊角料進行回收再製成聚酯棉,有利循環經濟 |
| TPEE彈性絲開發 | 3,000 | 2,500 | 取代SPANDEX |
| 原液染色超細聚酯絲 | 3,000 | 3,000 | 供品牌應用於衣著 |
| 防汗漬回收聚酯絲 | 2,000 | 2,000 | 供品牌應用於運動衣著 |
| 抗UV吸濕排汗回收聚酯絲 | 3,000 | 2,000 | 供品牌應用於高爾夫球褲用途 |
| PETG粒及PIA改質粒 | 100,000 | 25,000 | 改造閒置PET製程設備,轉作生產高價值的PETG粒及PIA改質粒 |
| 混練改性工塑級聚酯粒 | 60,000 | 20,000 | 產業資材部件,供設計單一材質商品,有利消費後商品之回收再利用 |
| 寶特瓶回收聚酯粒 | 80,000 | 25,000 | 提供色澤佳、低異物率、低雙酚A的回收酯粒給飲料客戶 |
| 機能性母粒 | 60,000 | 20,000 | 產業資材用射出、押出及紡絲用之各種功能性母粒 |
| H級模鑄式變壓器 | 47,633 | 47,633 | 增加H級模鑄式變壓器產能及銷售量 |

(四)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平時對國內外政經情勢、重大政策制定與法律變動等保持高度密切注意,並視需要安排人員接受專業課程訓練。113年至114年2月29日止與本公司財務業務有關之重要法令變動如下:

113年8月29日環境部公告「碳費收費辦法」、「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及「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另於113年10月21日公告「碳費徵收費率」,包括一般費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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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幣300元/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及優惠費率新臺幣50、100元/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並於114年1月1日生效,本公司將持續推動節能減碳措施,以茲因應。

(五)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科技改變(包括資通安全風險)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有關資通安全風險之因應措施及管理,詳見「肆、營運概況」之「六、資通安全管理」。

(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本公司秉持「勤勞樸實、止於至善、永續經營、奉獻社會」經營理念,今後亦將持續貫徹,精益求精,對社會作出更大的貢獻。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及可能風險:無。

(八)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及可能風險:詳見伍、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之檢討分析與風險管理之第四項: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九)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1. 進貨:
    本公司主要原料進貨來源大多來自台塑企業內公司或本公司內部垂直整合供應,故料源、品質及交期均可確實掌握,惟若企業內公司或本公司事業部安排歲修或機器設備發生故障,將必須配合歲修或減產,然而為能因應客戶訂單,仍需進口原料以彌補不足,若石化原料行情恰處於高檔,為配合生產所需,會有被迫進口高價原料之風險,所幸本公司與主要供應商均維持良好關係,且分散採購地區,故存在風險尚為本公司所接受。

  2. 銷貨:
    未來全球經濟仍將會受到中美貿易戰、通貨膨脹、升息、油價漲跌及兩岸關係等多重因素影響,本公司將持續密切注意產業遷移的動向,以分散銷售區域,並增加全球其他地區之直銷比例和經銷客源,以台灣為運籌中心,整合海內外轉投資公司各項資源,分散銷貨過於集中之風險,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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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最佳的產銷配置,輔以電子商務及網路行銷,提升整體競爭力。

(十)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新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十一)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十二)訴訟或非訟事件,應列明公司及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實質負責人、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及從屬公司已判決確定或尚在繫屬中之重大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

  1. 本公司與鼎創達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大霸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鼎創達公司)訴訟案(一)

(1)爭議事實:

本公司液晶顯示器製品客戶鼎創達公司,於民國(下同)92年5月起陸續向本公司下訂LCD液晶顯示器,詎於93年6月間任意片面取消部分訂單,致本公司依訂單所備之原物料及已生產之成品,因鼎創達公司不斷延後交貨時間甚至拒絕受領,而囤積於本公司倉庫,造成本公司有應收貨款及備料等損失。

(2)標的金額:

美金539萬2,620元及新台幣1億84萬6,141元。

(3)訴訟開始日期:95年4月6日。

(4)主要訴訟當事人:本公司、鼎創達公司。

(5)目前處理情形:

①臺灣高等法院於113年6月26日以111年度重上更三字第3號判決主文論知:「原判決關於命上訴人之給付(除確定部分外),於超過美金貳佰萬元、新臺幣壹仟萬元本息部分,及該部分假執行之宣告,暨訴訟費用(除確定部分、減縮部分外)之裁判均廢棄。上開廢棄部分,被上訴人在第一審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其餘上訴駁回。第一、二審(除確定、減縮部分外)及發回前第三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百分之三十七,餘由被上訴人負擔。本判決主文第三項維持第一審判決所命給付部分,於被上訴人以新臺幣貳仟貳佰參拾肆萬元供擔保後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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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執行,但上訴人如以新臺幣陸仟柒佰萬元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

②本公司於本案所為之請求,除已確定之美金127萬8,863元本息部分外,臺灣高等法院更三審僅就美金貳佰萬元、新臺幣壹仟萬元本息部分判決本公司勝訴,其餘敗訴部分,本公司已聲明不服上訴第三審,又鼎創達公司就受不利判決部分亦已上訴第三審,案件目前由最高法院審理中,本公司並已並委任律師提出積極有利之攻防。

  1. 本公司與鼎創達公司訴訟案(二)

(1)爭議事實:

鼎創達公司主張本公司於前案交易期間給付遲延且交付之貨物具有瑕疵,致其受有無法如期製造手機銷售或遭客戶退貨之損失,遂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起訴請求遲延給付等損害賠償。

(2)標的金額:

原起訴請求新台幣1,000萬元,並於一審訴訟程序進行中擴張請求金額為新台幣10億元。鼎創達公司嗣上訴第二審又縮減其上訴聲明之請求金額為新台幣3.5億元。

(3)訴訟開始日期:107年6月29日。

(4)訴訟當事人:本公司、鼎創達公司。

(5)目前處理情形:

本案經臺灣高等法院於114年2月25日判決本公司全部勝訴。鼎創達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訴,本公司已委任律師積極提出有利之答辯。

  1. 台西鄉民提出民事訴訟案

(1)發生緣由:

台西鄉民張淑芬等74人以六輕工業區之氣體排放行為造成其本人或家屬共29人致死或罹癌,向本公司等5家公司請求損害賠償。

(2)標的金額:

原起訴請求新台幣7,017萬6,986元,原告於113年12月24日提起上訴後,部分原告減縮上訴聲明或撤回上訴,請求金額減至為2,085萬2,8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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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訴訟開始日期:104年8月13日。
(4)目前處理情形:

因原告請求於法無據,本公司已積極提出有利之答辯,另法律扶助基金會以專案代表原告承接本案原告訴訟代理人且提出將本案送公害糾紛調處程序,經縣府三次調處後決議待本案雲林地院判決後再議。經雲林地院於113年11月29日判決我方勝訴,對造於113年12月24日上訴二審,因有部分原告撤回上訴,上訴人數減為30人,請求金額減為2,085萬2,838元,目前由臺灣高等法院雲林分院審理中。

(十三)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十四)風險管理之組織架構:

風險評估事項 風險管理單位 風險審理
1.利率、匯率變動及通貨膨脹 總經理室、會計處、財務部、台塑企業總管理處總經理室 電腦稽核及定期之自主檢查、資金月會議、財務主管聯席會議、稽核室、董事會
2.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 總經理室、財務部、台塑企業總管理處總經理室 電腦稽核及定期之自主檢查、資金月會議、財務主管聯席會議、稽核室、董事會
3.研發計畫 總經理室、各事業部技術處、台塑企業總管理處 產銷會議、經營績效會議、研究開發專案會、董事會、稽核室
4.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 總經理室、各事業部經理室及技術處、法務室、台塑企業總管理處總經理室 產銷會議、經營績效會議、董事會、稽核室
5.科技改變 總經理室、各事業部經理室、研發中心、台塑企業總管理處 產銷會議、經營績效會議、稽核室、董事會
6.企業形象改變 總經理室、各事業部經理室、台塑企業總管理處 產銷會議、經營績效會議、董事會
7.進行併購或轉投資 總經理室、各事業部經理室、台塑企業總管理處 產銷會議、經營績效會議、稽核室、董事會
8.擴充廠房 總經理室、各事業部廠務室、經理室、台塑企業總管理處 產銷會議、經營績效會議、稽核室、董事會

風險評估事項 風險管理單位 風險審理
9.進貨或銷貨集中 總經理室、各事業部經理室、採購部、台塑企業總管理處總經理室 行情週報會議、產銷會議、經營績效會議、稽核室、董事會
10.董事及大股東股權移轉 總經理室、財務部股務室 經營管理會議、董事會
11.經營權之改變 總經理室、台塑企業總管理處 經營管理會議、董事會
12.訴訟及非訟事件 總經理室、各事業部經理室、法務室 產銷會議、經營績效會議、稽核室、董事會
13.資訊安全 總經理室、各事業部經理室、台塑企業總管理處 經營管理會議、資安會議、稽核室、董事會

七、其他重要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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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特別記載事項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

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路徑及網址如下,公司代號1303

公開資訊觀測站>單一公司>電子文件下載>關係企業三書表專區

https://mopsov.twse.com.tw/mops/web/t57sb01_q10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無。

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無。

四、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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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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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吳嘉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