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NOVOGENE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Oct 26, 2023

58330_rns_2023-10-26_075ccd0c-62fc-49e7-9a86-9fcb7cfd8cf2.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88315 证券简称:诺禾致源 公告编号:2023-041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和价格

  • 1、 发行数量:16,000,000 股

  • 2、 发行价格:20.76 元/股

  • 3、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32,160,000.00 元

  • 4、 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27,608,643.40 元

  • 预计上市时间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禾致源”、“公司”或“发 行人”)本次发行新增 16,000,000 股股份已于2023 年10 月24 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 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的有关规定执行。

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 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16,000,000 股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仍为李瑞强先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1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批复过程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 年3 月23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022 年4 月8 日,发行人召开的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022 年6 月20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 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 议案》。

2022 年8 月18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 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 议案》。

2023 年3 月22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延长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决定将前述议案提请发行人股东大会 审议。

2023 年4 月7 日,发行人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

《关于延长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延长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 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 宜的有效期延长12 个月。

2、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2 年9 月1 日,发行人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关于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海证 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 审核,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 求。

2022 年11 月10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诺禾致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13 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1.00 元。

2、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及最终发行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16,000,000 股,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发行 股数不低于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3、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 年9 月26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80%,即不低于17.79 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 个交易日 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 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3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律师”)对本次发行 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 照《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 称“《认购邀请书》”)中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 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0.76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16.69%。

4、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2,16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 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4,551,356.6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7,608,643.40 元。

5、保荐机构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23 年10 月12 日,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11 名发行对象发出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 “《缴款通知书》”)。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10 月 12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1940 号),截至2023 年10 月12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广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欧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天安人寿股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天泰多资产组合”)、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朗实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朗实定远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共青城雅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薛小华共计11 位特定对象投 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332,160,000.00 元。

2023 年10 月12 日,中信证券将扣除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承销费(含 税)3,321,600.00 元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就本次发行开 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

4

10 月12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1941 号),截至2023 年10 月12 日止,发行人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000,000 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7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2,160,000.00 元,扣除 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551,356.6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7,608,643.4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16,000,000.00 元,转 入资本公积为人民币311,608,643.40 元。

2、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涉及资产认购)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1、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 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符合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 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通过 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保荐人(主承销商)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 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 2、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5

  •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协议》等 法律文件的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过程中,认购邀请的发送、投资者 申购报价、定价和配售、认购协议的签署及缴款通知的发出、缴款及验资等发行 的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本次 发行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3、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且未超过三十五 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配售结果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 原则,对31 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格为20.76 元/股,发行数量为16,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32,160,000.00 元,发行对象为11 名。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发行对象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
(元)
限售期(月)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36,994 67,199,995.44 6
2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01,257 49,850,095.32 6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84,585 41,199,984.60 6
4 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
资有限公司
1,926,782 39,999,994.32 6
5 共青城雅致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1,440,751 29,909,990.76 6
6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48,747 27,999,987.72 6
7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
963,391 19,999,997.16 6

6

发行对象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
(元)
限售期(月)
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天安人寿股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
963,391 19,999,997.16 6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管)
578,034 11,999,985.84 6
上海朗实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朗实定远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78,034 11,999,985.84 6
薛小华 578,034 11,999,985.84 6
合计 16,000,000.00 332,160,000.00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广发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608室
主要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层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注册资本 14,097.8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528923126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1,348,747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2 、薛小华

名称 薛小华

7

性别
国籍 中国
住所 南京市玄武区汉府街汉府雅苑
身份证号码 3201021970**
投资者类别 个人投资者

薛小华本次获配数量为 578,034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3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华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主要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 章宏韬
注册资本 469,765.3638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000704920454F
经营范围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
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
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从事公开或
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配数量为 578,034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 6 个月。

4 、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4、江西中文 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 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丽景路95号出版中心26层
主要办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丽景路95号出版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 毛剑波
注册资本 9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000705529887P
经营范围 出版产业及相关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投资咨询与策划;信息的收集与
加工;经济信息服务、培训、代理;物业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1,926,782 股,股份限

8

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5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中欧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8层
主要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8层
法定代表人 窦玉明
注册资本 22,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389C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2,401,257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华泰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1101号华泰金融大厦7-8层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注册资本 60,06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经营范围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
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中国农 -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天安人寿股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多资产组合产品 - 参与认购,其中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 - 次获配数量为 963,391 股,天安人寿股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多资产组合产品 本次获配数量为 963,391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5楼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
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1,984,585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8 、上海朗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8、上海朗实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名称 上海朗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申路921弄2号M区110室(上海富盛经济开
发区)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申路921弄2号M区110室(上海富盛经济开
发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磊
出资额 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23033266468X8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上海朗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其管理的朗实定远 1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参与认购,本次获配数量为 578,034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9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诺德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主要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10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3,236,994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0 、共青城雅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共青城雅 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共青城雅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主要办公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执行事务合伙人 重庆环保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韩勇)
出资额 1,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05MA3AC74D89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共青城雅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 1,440,751 股,

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构成关 联交易。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 排的说明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发行情 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其他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 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 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11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3 年6 月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
(万股)
持股比例
(%)
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
(万股)
质押股份
(万股)
1 李瑞强 21,481.01 53.68 21,481.01
2 致源禾谷 5,503.92 13.75 5,503.92
3 先进制造 1,812.65 4.53 786.27
4 诺禾禾谷 1,258.04 3.14 1,258.04
5 红杉安辰 953.06 2.38 0.00
6 蒋智 849.77 2.12 0.00
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中欧医疗健康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87.89 1.97
0.00
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博时科创板三年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380.30 0.95
0.00
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鹏华医药科技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83.04 0.71
0.00
1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东方红产业升级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201.40 0.50
0.00
合计 33,511.08 83.74 29,029.25 -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12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
(万股)
持股比例
%
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
(万股)
质押股份
(万股)
1 李瑞强 21,481.01 51.61 21,481.01
2 北京致源禾谷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
5,503.92 13.22 5,503.92
3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1,812.65 4.36 786.27
4 北京诺禾天谷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
1,258.04 3.02 1,258.04
5 红杉安辰(厦门) 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953.06 2.29 0.00
6 蒋智 849.77 2.04 0.00
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中欧医疗健康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82.22 1.40 0.00
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博时科创板三年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294.94 0.71 0.00
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鹏华医药科技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83.04 0.68 323.70
1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医疗保健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278.67 0.67 0.00
合计 33,296.34 80.00 29,352.95 -

(三)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16,000,000 股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仍为李瑞强先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13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变动表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本次发行前
(截至 2023 年6 月 30 日)
本次发行前
(截至 2023 年6 月 30 日)
本次发行后 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
290,292,483 72.54% 306,292,483 73.59%
无限售条件股
109,907,517 27.46% 109,907,517 26.41%
股份总数 400,200,000 100.00% 416,200,000 100.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16,000,000 股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仍为李瑞强先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 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 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 于实验室新建及扩建等项目,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和战略布局,有效满足公 司业务发展需要,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公司将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将有效提升 公司的科研创新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14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都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 理不会有实质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业务健康稳定发 展。

(五)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 若公司拟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 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 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 准和披露程序。

六、为本次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保荐代表人:赵陆胤、彭博

项目协办人:汪宇麒

项目组成员:王琦、肖向南、陈一奇、胡金涛

电话:010-6083 7150

传真:010-6083 3083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 号院正大中心3 号南塔22-31 层

负责人:张学兵

经办律师:贾琛、赵海洋、刘宜矗

15

电话:010-5957 2288 传真:010-6568 1022/1838

(三)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南京东路61 号 负责人:杨志国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帆、金华、石爱红、刘洁 电话:021-2328 0000 传真:021-6339 2558

(四)验资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南京东路61 号 负责人:杨志国 经办注册会计师:金华、刘洁 电话:021-2328 0000 传真:021-6339 2558

特此公告。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10 月27 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