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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atek Microelectronics Corp.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6
Apr 24, 2026
52267_rns_2026-04-24_90fcc655-9c55-4eeb-945d-b1283214c854.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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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47
聯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人 上市代號:3034
宏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股務辦理地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
郵寄專用信箱:台北郵政第96-877號信箱
股務代理專線:(02)2326-8818 網址:http://www.honsec.com.tw
股東會24小時語音專線:(02)2326-8819
115年股東常會通知請先拆閱
※股務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九點至下午四點三十分
紀念品領取請詳注意事項
國內
郵資已付
台北郵局許可證
台北字第2154號
國內郵簡
(未審竣正後新通簽號者,應按借函交付披露)
股東 台啓
請股東多加利用集保結算所或下單券商APP搜尋「股東e服務」平台申請「股務事務電子通知」及「電子投票」。
※本股務代理部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含股東之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選照號碼、電話、住址等所繳個人資料及集保帳號、銀行帳號、股數等附冊與股資資料)、僅會在辦理股務業務之目的範圍內為處理及利用。相關資料持依法令或契約所約定之保存期限保存,貴股東如欲行使相關權利,請退洽本股務代理部。
115 3034
115 聯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5年度金股利匯撥同意書
出席簽到卡
時間:115年5月29日上午九時整
地點:新竹縣竹北市台北二街9號11樓
會議室
股東戶號:
股東戶名:
持有股數:
親自出席
簽名或蓋章
臺 託 書
一、簽委託 ①(理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以蓋章方式代替)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15年5月29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
☐(一)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權委託)
☐(二)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下列議案未勾選者,視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警戒。
-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附冊報表案。
(1)「本期(2)」及對(3)「重權」
-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盈餘分組案。
(1)「本期(2)」及對(3)「重權」
- 本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1)「警戒(2)」及對(3)「重權」
二、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者,視為全權委託,但股務代理機構提供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項(二)之授權內容行使股東權利。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四、請持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致狀,如因故找期間會,本委託書仍屬有效(限此一會期)。
此致
聯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日期 年 月 日
一二
第
上交
股東簽字
股東簽名
簽名
簽名
簽名
簽名
簽名
簽名
簽名
| 委託人(股東) | 編號 | |
|---|---|---|
| 股東戶號 | 簽名或蓋章 | |
| 持有股數 | ||
| 親名或名稱 | ||
| 股东人 | 簽名或蓋章 | |
| 戶號 | ||
| 姓名或名稱 | ||
| 受託代理人 | 簽名或蓋章 | |
| 戶號 | ||
| 姓名或名稱 | ||
| 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 | ||
| 住址 |
股东場所及:
人員簽章處:
聯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5年現金股利匯撥同意書
| 股東戶號 | |||||||||||||||||
|---|---|---|---|---|---|---|---|---|---|---|---|---|---|---|---|---|---|
| 股東戶名 | |||||||||||||||||
| 原登記或集保提供帳號 | (帳號且確者免寄回) | ||||||||||||||||
| 聯詠股東簽名 | 銀行代號 | 銀行名稱 | 帳號(含分行代號、科目、帳號、檢號)限本人帳號 | ||||||||||||||
| 郵局 | 700 | 局號 | |||||||||||||||
| 說明事項 | 簽名或蓋章 | ||||||||||||||||
| 一、新增或變更帳號者,請填寫本人之匯款銀行帳號,並簽名或蓋章後於115年5月29日前寄回。 二、原登記或集保提供帳號無誤且同意匯款者免寄回。 三、匯款帳號持依貴股東自行回函填寫之帳號為優先匯款之依據,未填帳號回函之股東,且時將以配息基準日當時集保公司所提供之主帳戶(最新異動基本資料)帳號為匯款之依據。 四、匯費或郵費由貴股東現金股利申扣除。 五、現金股利50元以下且無匯款帳號者,本公司將於發放日前另行通知領取現金。 |
注意事項:
一、股東會紀念品:超商商品卡50元。
二、紀念品發放原則:除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採電子投票之股東外,持股未滿1,000股之股東,將不予發放紀念品,且紀念品於開會當天會議結束前會場發放,會後恕不郵寄或補發。
三、採電子投票之股東,紀念品發放方式:
電子化紀念品(持股1股以上):
-
持股1股以上並完成電子投票,且經核對未交付委託書之股東,須透過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eGift服務領取電子紀念品。
-
自115年6月12日起,股東登入股東e服務平台,至功能列「電子投票」→「公司eGift專區」,即可查詢領取eGift連結及序號/驗證碼等相關資料。
-
紀念品使用方式:(1)集保網站電子投票列表直接點選「紀念品」按鈕,或自功能列「電子投票」→「公司eGift專區」進入領取/下載紀念品連結(2)輸入序號/驗證碼(3)門市見換。
-
紀念品使用期限:設有期限至115年11月30日止,請股東及早使用,逾期將無法見換。
四、股東如欲交付股东委託書領取雙體紀念品,請依以下方式辦理:限持股1,000股以上之股東,持開會通知書第一聯,於委託人欄簽名或蓋章,並於115年4月28日至5月21日期間至長能會議、全通事務全國股东場所辦理(詳附件二、三)。除例假日外,需在營業時間內辦理股東會委託書及領取雙體紀念品事宜,恕不郵寄及補發。
股东場所自115年4月28日起可詳見證基會網站(https://free.sfi.org.tw)
查詢股票代號:3034。
聯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管售
開會通知書
- 若訂於民國一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時整,假新竹縣竹北市台北二街9號11樓會議室召開一一五年發東常會,受理發東開始報到時間為上午八時三十分,報到處同開會地點,畢議最長啟:
(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2.審計暨風險委員會民國一一四年度審查報告書。3.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董事綱要及員工綱要分派書。
(二)未認事項:1.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書。2.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書。
(三)訂論事項:1.本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發案。
(四)臨時動議。
二、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書,經本公司第十五第九次董事會銀行如下:
(一)分配發東現金股利新台幣13,965,763,787元,按配息基準日發東名簿記載之發東持股比率,盈餘每股預計配發現金23元,公司配發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按占。
(二)利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專藏股轉讓、轉換、註銷等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本配息年因未發生變動者,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三)本書依發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長訂定份息基準日、股利發送日及畢續相關事宜。
三、本次發東會依公司法第172條規定之目集事由,其上章內容、請於公開資訊親到站【網址:https://mopsplus.twse.com.tw/第一公司/電子文件下載/年報及發東會相關資料,輸入公司代號或簡稱及年度】,查詢發東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
四、本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發案說明詳附件一。
五、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15年3月31日起至115年5月2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
六、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5年4月25日至115年5月26日止,請逕登入臺廢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股務」,依相關說明投票(網址: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
七、除於公開資訊親到站公告外,特為奉達,並限附發東常會出席各對手及委託書各乙份,至希查照證冗出席。貴發東若委託代理人出席時則請頒具委託書暫出席簽到卡後新臺幣回,並請於開會五日前(115年5月22日)寄送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室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依經核對資料為誤後,即在出席簽到卡內加蓋登記章,仍等定貴發東代理人收到,以憑出席發東常會,親自出席者,請持第一聯(簽名或簽章)視冤會得出席。
八、發東、徵求人及受託代理人應於出席發東常會時,攜帶身份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九、若有徵求人資料,本公司將於115年4月28日案件徵求人徵求資料彙總表相關屬於證基會網站,投資人如欲查詢,可直接鍵入網址:https://free.sfi.org.tw至「委託書免費查詢系統」,輸入查詢條件即可。
十、本次發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室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十一、股請 查照辦理為符。
貴發東
聯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股份
表現會議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部份徵求場地表
(全台徵求點請参照網站www.scvc.com.tw或LINE官方帳號搜尋"表現會議")
| 徵求點地址 | 徵求點電話 |
|---|---|
| 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80號B1 | (02) 2388-8750 |
| 台北市大安區瑞安街230號 | (02) 2708-6046 |
| 新北市秋梅區長安街138巷1-1號(海山高中部視南·帶盟補習班舍) | (02) 2963-7878 |
| 新北市三重區重陽路一段118號(春末甲午景花)桃嶽處正對面 | (02) 2982-4289 |
| 新竹市東區西大路97巷8號(牛肖麵巷內) | (03) 526-8892 |
| 桃園市桃園區國聖一街191號(愛買視南·宜昌13街國聖一街交叉口) | (0965-355-336 |
| 台中市北區吳才路184號1樓(雅景區(大麵蛋杯對面) | (04) 2203-9343 |
| 台南市東區大同路一段45巷5號(東門園煙旁) | (06) 214-1371 |
| 高雄市三民區豪慶街46號(後元車站中國信託後方) | (07) 311-8641 |
| 高雄市鳳山區三誠路13號(近五甲廟、禪誠高中) | (07) 823-0388 |
附件三
全通事務處理股份有限公司部份徵求場地表
(全台徵求點請参照網站www.scvc.com.tw或LINE官方帳號搜尋"全通事務")
| 徵求點地址 | 徵求點電話 |
|---|---|
| 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802號1樓(心泰新晟國科理境壇) | (02) 2331-6372 |
| 台北市中山區合江街188巷2號1樓 | (02) 2506-2926 |
| 台北市大安區延吉街135-2號2樓(忠孝東路口) | (02) 2778-3412 |
| 新北市秋梅區東門街30-2號1樓之2(府中1號出口) | (02) 2956-2019 |
| 新北市三重區天花北路236巷40號1樓(正義北路八方富集後(三安里站路) | (02) 2982-4608 |
| 新竹市北大路305巷8號(國泰桥華旁巷) | (03) 523-7681 |
| 台中市西區金山路49-25號 | (04) 2372-4785 |
| 新北市中正路二段500巷22號(彰安國中旁巷內) | (04) 722-4669 |
| 台南市北區公園路138號(好柳房嶺南) | (06) 221-9015 |
| 高雄市新西區中正三路98號1樓(搜尋(中正技務) | (07) 237-9898 |
聯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五年發東常會委託書徵求人彙總名單
發東常會日期115年5月29日
徵求期間:115年4月28日~115年5月21日
【限徵求1,000股(含)以上】
| 序號 | 徵求人 | 徵求場所名稱或所委託代為處理徵求事務者名稱 |
|---|---|---|
| 1 | 何泰倫 | 長龍會議顧問(股)公司 |
| 2 | 許智信 | 台北市博愛路80號B1 |
| 3 | 陳健興 | 全台徵求場所(詳如附件二) (02) 2388-8750 |
| 4 | 王守仁 | 全通事務處理(股)公司 |
| 5 | 陳聰敏 | 台北市中山區公園二段11巷22號 |
| 6 | 賴正道 | 全台徵求場所(詳如附件三) (02) 2521-2335 |
註:以上資料係屬彙總資料,發東如須查詢詳細資料請至證基會網站(https://free.sfi.org.tw/)查詢(公司代號:3034)。
附件一
本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說明:
(一)為現引發關注公司所需之關鍵優秀人才,需配員工達成公司營運目標,並將其獎酬連結股東利益與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以下簡稱EGG)成果。擬依據公司法第267條第9項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關證券處理事則」以下簡稱募發事則)等相關規定,提請討論發行民國一百一十五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 統計發行總額:不超過普通股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不超過新台幣30,000,000元。實際發行股數將於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經股東常會及主管機關核准後另提審事會決議之。
- 發行條件:
2-1. 統計發行價格:本次為無償發行,即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0元。
2-2. 既得條件:
2-2-1. 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須符合以下各項條件方可既得:
(1) 於各既得期間屆滿日仍在職。
(2) 各既得期間內未擁有違反任何與本公司簽訂之合約及本公司之工作規則等情事;
(3) 達成本公司所設定公司營運及EGG成果指標。
2-2-2. 各年度可既得之最高股份比例為:發行後屆滿一年33%,屆滿二年33%,以及屆滿三年34%。各年度可既得之實際股份比例與股數須再依公司營運成果指標及EGG成果指標達成情形比例計算,詳細說明如下:
| 績效指標 | 指標權重 | 目標證明 |
|---|---|---|
| 檢訪淨利率 | 35% | 10% - 22% |
| 股東權益總額率 | 35% | 24% - 28% |
| EGG成果指標 | 30% | 檢訪年度EGG詳細為000 (含)以上或TWSE公司治理 (EGG)詳情說明 |
各指標分別設定門檻須及目標須,未達門檻之既得股數比例為0%,達門檻須和既得股數比例為50%,達目標須和既得股數比例為100%,更各達到門檻須及目標須以無條件描述法計算。績效達成行於門檻須及目標須之間以線性須稱法計算既得比例,須稱法計算以四維五六至百分位計算。指標是否達成則以指標要求期間所對應經審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為計算簽證。
2-2-3. 發行股份之種類:本公司當遇股新股。
2-2-4. 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遇有員工未達既得條件者,由本公司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其它各項情事處理方式,悉依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辦理。
3. 員工資格條件及得獲配之股數:
3-1. 員工資格條件: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當日在職之本公司全職員工,達到一定績效表現日至少符合下列原則之一者:
3-1-1. 與公司未來策略發展高度相關
3-1-2. 對公司營運具重大影響性
3-1-3. 關鍵核心技術人才
3-2. 員獲配資格之員工得獲配股數將參酌公司營運成果,以及個人職級、工作績效及其它適當參考因素訂定分配原則,由董事與核定限制董事會決議前,如獲配員工為經理人或具員工身份之董事時,應經新資報酬委員會同意,獲配員工為本經理人時,應經審計暨風險委員會同意,再按競審事會決議。
3-3. 舉一員工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加計其累計經給予本公司依募發事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之員工因股權憑證得因購股數之合計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其累計經給予本公司依募發事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之員工因股權憑證得因購股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惟經中央回訪事業主管機關職業核准者,舉一員工取得員工因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得不受前開比例之限制,如主管機關更新相關規定,悉依更新後之法号及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4. 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公庫理由:
為現引發關注公司所需之關鍵優秀人才,需配員工達成公司營運目標,並將其獎酬連結股東利益與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以下簡稱EGG)成果。
- 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對每股面餘帳樸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5-1. 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公司應於給與日衡量股東之公允價值,並於既得期間分年認列相關費用。民國一百一十五年擬提股東常會決議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上限為3,000,000股,每股以新臺幣0元發行,股算估計可能費用化金額約為新臺幣1,179,000仟元(以民國115年2月26日收盤價新臺幣393.00元擬制估算),數估民國115年-118年之費用化金額分別為新臺幣129,690仟元、389,070仟元、393,000仟元、367,240仟元。
5-2. 對每股面餘帳樸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如以本公司民國115年2月26日已發行股數(即608.511.469股)計算,數估民國115年-118年費用化後每股面餘可能減少金額為新臺幣0.21元、0.64元、0.65元、0.44元,對本公司每股面餘可能之帳樸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