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NORTHEAST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Nov 28, 2025
53700_rns_2025-11-28_36d40619-df53-42b3-9cba-a38cfe89dfb7.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5-076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025 年11 月28 日,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12 月15 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12 月1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12 月15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12 月8 日
-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 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
8.现场会议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8 号,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取消监事会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0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5.00 |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6.00 | 关于修订《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7.00 |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8.00 | 关于修订《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9.00 |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0 | 关于拟回购注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披露情况
第1-8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 年11 月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第9 项议案《关于拟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5 年10 月2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第10 项议案《关于 拟回购注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 年3 月6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的相关公告。
2
3.议案1 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受托代理他人 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授权人证 券账户;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 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
2.登记时间:2025 年12 月9 日上午8:30-11:30;13:00-16:00。
-
3.登记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8 号,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
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等其他事项:
-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
(2)公司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8 号
-
(3)联系人:阎冬生
-
(4)联系电话:024-25806963
-
(5)传真:024-258064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 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3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11 月29 日
4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597”,投票简称为“东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5 年12 月15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
和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12 月15 日上午9:15,结束时 间为2025 年12 月15 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 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委托人未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 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修订《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修订《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9.00 |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 10.00 | 关于拟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说明:
-
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
2.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
-
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委托人(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