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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TH INDUSTRIES GROUP RED ARROW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4
Mar 1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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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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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4-07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
-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28 日(周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 —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3 月 28 日 9:15 9:25,9:30 11:30 和 —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3 月 28 日 9:15-15:00 中的任意时间。
-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
结合的方式召开。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3 月 25 日。
-
7.出席对象:
-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
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
-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会议地点:河南省南阳市仲景北路 1669 号中南钻石有限公
-
司院内。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1为等额选举 | |
| 1.00 |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 人 |
| 1.01 |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张建新) |
√ |
| 1.02 |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吴传利) |
√ |
| 1.03 |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张大光)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00 | 关于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由公司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3.特别提示
(1)提案 1 为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提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 3 名独立董事,股东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
-
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2)议案 2 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与该交易有关的关联股东豫
-
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江北机 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特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江南工业集 团有限公司、西安现代控制技术研究所需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本
-
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
2.现场登记时间:2024 年 3 月 26 日-27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
-
3.登记地点:南阳市仲景北路 1669 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登记和表决时:法人股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 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出 席人身份证;个人股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 证;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
-
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4 年 3 月 27 日上午 12: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
方式对所发信函、邮件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 7.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新华,刘广论
联系电话:0377-83880277,0377-83880276
传真:0377-83882888
通讯地址:南阳市仲景北路 1669 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邮编:473000
-
8.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
-
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 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 2.授权委托书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3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60519
-
2.投票简称:中兵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 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 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 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举例如下:
如本次提案 1,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 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4 年 3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 9:25,9:30 — — 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8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8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 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 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中兵红箭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累积投票 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1.00 |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 1.01 |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张建新) |
√ | |||
| 1.02 |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吴传利) |
√ | |||
| 1.03 |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张大光) |
√ | |||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2.00 | 关于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
√ |
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下面的方框中选择一项,以 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 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含当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