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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th Electro-Optic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8
Apr 2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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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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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2018-16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华光公司 收到闲置土地处理意见认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光公司”) 收到襄阳高新区综合执法局《闲置土地处理意见认定书》(以下简称《认定书》),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认定书》的主要内容
新华光公司与襄阳市高新区土地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宗地 四至为:东邻鏖战岗路,南邻空地,北邻道路,西邻鏖战岗空地,面积为200亩(以下简 称“该宗土地”或“200亩土地”)。
因新华光公司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进行动工 建设,未动工时间已满三年多,根据《闲置土地处置方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 规定,认定该宗土地为闲置土地。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闲置土地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 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 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此规定,新华光公司该宗土地将被无偿收回。
二、该宗土地的具体情况
1、取得时的情况
公司于2011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华光公 司与襄阳高新区管委会签订<项目进区协议>的议案》,新华光公司与襄阳高新区管委会 签署了《项目进区协议》,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10月24日披露的临2011-28号《关于全 资子公司与襄阳高新区管委会签订〈项目进区协议〉的公告》。2012年7月,新华光公司 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200亩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襄阳国用(2012)第 360808122号,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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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定用途
该宗土地为公司2012年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募投项目之一高端光学材料及元件生产 线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高端项目”)建设用地的一部分。高端项目建设部分用地 位于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内,需新征土地约200亩(即该宗土地);其他部分项目建设用 地为新华光公司现有厂区内的土地,不涉及新征土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10月24日 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及2012年3月10日披露的《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
2012年12月,公司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终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高端项目原 定总投资约64,51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60,760万元,后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终止 及市场变化等原因,本着谨慎的原则,建设规模进行了大幅调减,截止目前,高端项目 总投入为5,626万元,主要为2013年前投入。
3、投入资金及返还情况
新华光公司取得该宗土地,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付的所得税、 历年土地使用税、还完成了土地附着物拆迁、场地平整等工作,共计投入6,371.6038万 元;2012年,襄阳高新区管委会为支持新华光公司发展,从开发区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 拨付3,829.6863万元给新华光公司,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10月18日披露的临2012-39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公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上述土地被收回后,新华光公司将损失前期在该宗土地上投入的2,541.9175万元投
入费用,公司将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报备文件
闲置土地处理意见认定书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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