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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th Electro-Optic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Dec 2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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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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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工作规则(2021 年制订)

(经2021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 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长的职责,保障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 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按照公司《章程》,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三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 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在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长的职责权限

第五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确定董事会会议议题,对拟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进行初步审核;

(四)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 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和其他影响公司 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听取总经理工作汇报并监督检查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完成情况、 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重大投资项目执行情况等;

(六)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它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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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七)对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提出意见,对公司 总经理拟向公司董事会提名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事先审核,并对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进行事先审核;

(八)审核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并提交董事 会审议;

(九)组织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公司增加或 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以及董事会授权其制订的其他方案;

(十)根据董事会决议或授权,负责签署公司聘任、解聘高级管理 人员的文件;与总经理签署年度和任期经营责任书等有关文件;签署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经董事会授权应当由董事长签署的其他文件;代表 公司对外签署有法律约束力的重要文件;

(十一)在发生不可抗力或重大危机情形,无法及时召开董事会会 议的紧急情况下,在董事会职权范围内,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公司利益的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并在事后向董事会报告并按 程序予以追认;

(十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董事 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董事长履行职务应当勤勉尽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

第七条 董事长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股东大会决定或董事会决 议,不得超越董事会授权范围。

第八条 董事长在履行职责时,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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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章 其他

第九条 董事长负责向董事会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并确保所提 供信息和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条 董事长应当建立健全与董事会、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监 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联系机制,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第十一条 董事长应当代表董事会,按规定及时向股东提供信息、 报告工作。

第十二条 董事长在行使董事会授予的职权时,如涉及事项按有关 规定应由董事会集体决策的,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职或者空缺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国资监管及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相悖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国资监管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十五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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