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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th Electro-Optic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Dec 8, 2021

56547_rns_2021-12-08_e46aec0e-93cb-4b18-80ee-3a3ba74fea42.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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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现对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卫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 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陈卫东先生符合董事必须具备的要求,且其学历、工作经历、 身体状况等均能够胜任董事职务的要求;

3.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及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认为陈卫东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同意提名为公司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陈友春 张明燕 雷亚萍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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