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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th Electro-Optic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9, 2021

56547_rns_2021-08-09_3384f9b9-32df-45a5-aa45-98cafea5ba5e.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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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现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所规定 的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 序合法、有效;

2、未发现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3、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雷亚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从业资格,项目团队主要成员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聘任其为公司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 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独立董事:陈友春 张明燕 张国玉 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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