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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th Electro-Optic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Mar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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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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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 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20 年度工作情况作 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召集人由 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张明燕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 其中年报审计期间召开3 次会议,分别就公司提交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年度财务 会计报表说明、审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定稿进行审议,并对相关 议题发表了意见,同时对相关会议决议进行了签字确认。
(一)2020 年1 月上旬,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0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2019 年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 计划》。
(二)2020 年3 月上旬,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0 年第二次会议,审阅了公司 财务部门提交的经年度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财务报表和《2020 年度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2020 年4 月中旬,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0 年第三次会议,审阅了经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出具的公司2019 年度审计报告。
(四)2020 年8 月中旬,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0 年第四次会议,会议主要内 容为审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0 年度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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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与评价,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的委托,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意按计划进行内部审 计工作,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并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提 交的内部审计报告。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2019 年年度报告审计中的工作情况
在公司2019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召开了两次年报沟通会议和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别对公司审计前、经初审和审 计后的财务报告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四)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相关要求, 已建立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通过责任追究机制的建立,强化制度的执行力,提升 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完成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工作,审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协调管理层、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责。2021 年,我们将继续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更好的完成公司及董事会的各项委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张明燕、陈友春、张沛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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