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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th Electro-Optic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Mar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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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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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184 公司简称:光电股份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 .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 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公司总部、全资子公司西安北方光电科技防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西光防务”)、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光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 指标 | 占比(%) |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
财务报告、资金管理、预算、融资、固定资产、合同管理、采购、生产管理、销售、存货、人力资 源管理、安全管理、科研项目管理、关联交易、信息系统管理、工艺技术等具体业务环节。
-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工程建设、生产研发等
-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手册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
| 资产总额潜在 错报 |
错报≥资产总额的3% | 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 总额的3% |
错报<资产总额的0.5% |
| 营业收入潜在 |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 | 经营收入总额的0.5%≤错报< |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 |
| 错报金额 | 1% | 经营收入总额的1% | 0.5% |
|---|---|---|---|
| 利润总额潜在 错报 |
错报≥利润总额的5% | 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 额的5% |
错报<利润总额的3% |
| 所有者权益总 额错报金额 |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 的1%。 |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错报< 所有者权益的1%。 |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
| 重大缺陷 | 1、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2、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 4、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5、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7、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
| 重要缺陷 | 1、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 2、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3、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4、关键岗位业务人员严重流失; 5、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6、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7、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
| 一般缺陷 | 1、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2、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3、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4、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5、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6、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7、存在其他缺陷。 |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
| 资产总额潜在错 报 |
错报≥资产总额的3% | 资产总额的0.5%≤错报< 资产总额的3% |
错报<资产总额的0.5% |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 重大缺陷 | 1、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2、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 4、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5、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7、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
|---|---|
| 重要缺陷 | 1、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 2、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3、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4、关键岗位业务人员严重流失; 5、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6、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7、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
| 一般缺陷 | 1、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2、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3、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4、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5、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6、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7、存在其他缺陷。 |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2020 年度公司开展的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未发现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对于发现的 3 个一般缺陷,已于本报告截止日内整改完毕,具体 情况如下:
- 西光防务《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对个人备
用金借款清欠时间要求不一致。
-
整改情况: 2020 年 8 月 12 日西光防务印发《西光防务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光电防务财字
-
〔 2020 〕 89 号),对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
-
新华光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物资受入 (IQC) 管理办法》中的物资分类标准与《采购管理办法》
规定不相符,制度中的工作程序与实际现状不符。
整改情况: 2020 年 9 月 10 日新华光公司下发程序文件《物资管理办法》(版本号 2001 ,文件编号 NHG-04-GL-110-2020) 和《物资受入 (IQC) 管理办法》(版本号 2001 ,文件编号 NHG-19-GL-05-2020) ,同时 对相关部门进行培训和宣贯。
- 3 、新华光公司财务总监兼管物资采购业务,不符合 “ 不相容职务应进行分离 ” 的要求。
整改情况: 2020 年 12 月 31 日新华光公司下发了《关于调整公司领导人员分工的通知》(新华光 党字〔 2020 〕 62 号),财务总监不再兼管物资采购业务。
-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有 49 项业务流程涵盖企业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内部控制管理体系运行 的具体对象,经检查,本年度公司内控体系总体运行良好。
-
1 、内部控制体系日常维护:根据机构职责变动情况,对涵盖公司总部及子公司的 49 项重点业务流
-
程、 187 个子流程以及 438 个风险点进行全面梳理,对与现行业务流程不符的控制活动进行修订与更
新,同时结合部门职责变化,有针对性的开展了内部控制体系培训,确保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
2 、内部控制体系组织机构及各主体的具体责任分工明确,各施其责。公司先后组织开展了 2020 年 上半年、下半年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检查范围涵盖了公司本部和子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业务, 通过调查问卷、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监督检查,有效地促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对于存在的 3 个一般缺陷,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实现了闭环管理。
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2021 年,公司将把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作为监督首要任务,以 “ 强 内控、防风险、促合规 ” 为目标,充分发挥监督体系作用,为推动公司履行好强军首责、实现高质量发 展提供坚实保障。
1 、制度整合优化方面
2021 年公司将突出业务流的衔接,结合分层分类形成 “ 纵向贯通、横向协同 ” 精准管控体系。持续规 范制度的 “ 废、改、立 ” 和公司制度库建设,以制度优化整合为核心,以信息化制度库建设为保障,以制 度宣贯为手段,持续推动公司制度体系建设。
2 、重大风险评估与监测方面
2021 年公司持续建立健全风险报告工作机制,根据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每季度进行跟踪监测, 及时报送《公司季度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工作执行情况的报告》及《重大风险季度跟踪监测表》,同时 加强对子公司风险报告报送的检查和管理,确保风险报告机制的有效实施。
3 、监督评价方面
2021 年,公司将充分利用各项监督资源,全方位开展内控体系监督评价,充分发挥其在规范运营 和管控风险等作用,构建全面、全员、全过程、全体系的风险防控机制。
一是按照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规范运行的要求,开展内控自我评价工作,揭示经营管理的薄弱环节和 重大缺陷并督促整改;二是查找存在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内控体系不完善、合规管理不到位、责任追究 力度不够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意识,抓好各类风险的监测预警、识别评估和研判处置,坚 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三是加强责任追究体系建设,加大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力度,充分发 挥警示惩戒作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李克炎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