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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TH COPPER CO.,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Mar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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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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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依 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有 效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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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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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其中二次现场表决和三次通讯表决。 1、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 年3 月30 日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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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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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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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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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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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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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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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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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20 年4 月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 年4 月22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本次会议通过的2020 年第一季度报 告于2020 年4 月2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3、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12日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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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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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20年8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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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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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9月29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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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2)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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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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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4)关于《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框架协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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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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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的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 定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 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10)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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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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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12)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 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13)关于聘请本次交易中介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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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 约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20年9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上。
5、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1日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本次会议通过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于2020年10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检查义务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公司决策规范,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改 善。2020 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未出 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管理层勤勉履职,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 项决议,无违规操作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的检查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资料和财务制度分别进行了检查。经审阅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认为公司2020 年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2020 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3、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公司没有募集资金,也没有报告期之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 期内的情形。
4、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是公正、公平的, 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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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的规定。
5、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2020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审 核,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 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 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未发生内幕交
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2020 年度,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制度,有效实施了内部控制,并对内部 控制进行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 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比较客观、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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