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NORTH COPPER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7

Jul 28, 2007

53791_rns_2007-07-28_56f799b8-c32d-43db-b894-7737ed9f4260.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28 号)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照《公 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 对以下问题进行了自查。

一、公司基本情况、股东状况

(一)公司的发展沿革,目前基本情况;

1、公司的发展沿革

公司系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1996)47 号文批准,由山西运城盐化局、 西安市日用化学工业公司、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天津市宏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于 1996 年 4 月 2 日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南风化工,股票代码 000737。 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比例(%) 股权性质
山西运城盐化局 99,990,000 82.12 国有法人股
西安市日用化学工业公司 1,980,000 16.26 国有法人股
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 660,000 0.54 社会法人股
天津市宏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660,000 0.54 社会法人股
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660,000 0.54 社会法人股

设立后股本结构历次变动情况

(1)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 (1997)98 号、99 号文批准,公司于 1997 年 4 月 8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200 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8,377 万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比例(%) 股权性质
山西运城盐化局 99,990,000 54.41 国有法人股
西安市日用化学工业公司 19,800,000 10.77 国有法人股
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 660,000 0.36 社会法人股
天津市宏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660,000 0.36 社会法人股
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660,000 0.36 社会法人股
社会公众股 62,000,000 33.74 社会公众股

(2)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1998)51 号文批准,1998 年 6 月 9 日,公司以 总股本 18,377 万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 3 股的比例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股份, 实际配售数量为 1,860 万股。配售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20,237 万股,股东 持股情况如下:

1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比例(%) 股权性质
山西运城盐化局 99,990,000 49.41 国有法人股
西安市日用化学工业公司 19,800,000 9.78 国有法人股
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 660,000 0.33 社会法人股
天津市宏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660,000 0.33 社会法人股
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660,000 0.33 社会法人股
社会公众股 80,600,000 39.82 社会公众股

(3)经 199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1998 年年末总股本 20,237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送红股 2 股、按每 10 股转增 8 股的比例以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40,474 万股,股东持股情况 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比例(%) 股权性质
山西运城盐化局 199,980,000 49.41 国有法人股
西安市日用化学工业公司 39,600,000 9.78 国有法人股
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 1,320,000 0.33 社会法人股
天津市宏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320,000 0.33 社会法人股
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320,000 0.33 社会法人股
社会公众股 161,200,000 39.82 社会公众股

(4)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88 号文核准,2000 年 7 月 17 日, 公司以总股本 40,474 万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实际配售数量为 5,256 万股。配售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45,730 万股,股东 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比例(%) 股权性质
山西运城盐化局 204,180,000 44.65 国有法人股
西安市日用化学工业公司 39,600,000 8.66 国有法人股
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 1,320,000 0.29 社会法人股
天津市宏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320,000 0.29 社会法人股
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320,000 0.29 社会法人股
社会公众股 209,560,000 45.82 社会公众股

(5)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晋国资产权函[2006]92 号 文核准,2006 年 4 月 17 日,公司以总股本 45,730 万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对价 3.5 股的比例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比例(%) 股权性质
山西运城盐化局 143,434,330 31.37 国有法人股
西安市日用化学工业公司 27,876,010 6.10 国有法人股
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 929,200 0.20 社会法人股
天津市宏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929,200 0.20 社会法人股
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225,260 0.27 社会法人股
社会公众股 282,906,000 61.68 社会公众股

(6)经 200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2006 年年末总股本 45,73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2 股,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 本增至 54,876 万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比例(%) 股权性质
山西运城盐化局 172,121,196 31.37 国有法人股
西安市日用化学工业公司 33,451,212 6.10 国有法人股
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 1,115,040 0.20 社会法人股
天津市宏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115,040 0.20 社会法人股
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470,312 0.27 社会法人股
社会公众股 339,487,200 61.68 社会公众股

公司目前拥有总资产 36.8 亿,净资产 14.48 亿,2006 年度实现销售收入 27.84 亿。在全国十个省市设有 5 个分公司、18 个控股子公司。公司主要经营无 机化工原料产品、日用洗涤剂产品及中国死海·运城盐湖旅游休闲产品。

(二)公司控制关系和控制链条图

(三)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 2007 年 3 月 31 日公司的股本结构表为: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26,694,415 27.70%
1、国家持股 125,580,340 27.465
2、国有法人持股 1,000,000 0.22%
3、其他内资持股 114,075 0.02%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114,075 0.025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30,605,585 72.30%
1、人民币普通股 330,605,585 72.3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457,300,000 100.00%

公司第一大股东山西运城盐化局持有本公司 143,434,330 股,占总股本的 31.37%。其法人代表:陈宝绪。成立日期:1948 年 3 月;主要业务和产品:塑 料纺织品产、供、运销及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维修;注册资本:人民币 13,604.1 万元。

运城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有山西运城盐化局 100%的股份。

(四)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一控多"现象。

(五)投资者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 2007 年 3 月 31 日,我公司前 100 名投资者中机构投资者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流通股的数量(股)
上海兆东实业有限公司 1,522,905
上海沪淮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620000
北京奥通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29500

机构投资者目前对公司没有影响。

(六)《公司章程》的修改完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修行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修订的通知》等法律法规, 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完善,并已获得 2006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0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一)股东大会

1.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2.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等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3.公司历次股东大会提案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能够做到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为股东行使权力提供便利,按照 规定,需要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大会提供了网络投票的平台,能够确保中小股东 的话语权;

4.公司自 1997 年召开了多次股东大会,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均为公司董 事会,不存在应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以上的股东请求召开 的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也不存在监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

5.公司自 1997 年召开了多次股东大会,历次股东大会没有单独或合计持有 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况;

6.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均有完整的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妥善保存,历 次股东大会决议均在股东大会召开的次日予以公告,相关信息披露充分、及时;

4

7.公司遵从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严 格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贯彻先审议后实施的决策原则,不存在重大事项绕 过股东大会的情况的情形,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

8.公司召开的历次股东大会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其他 情形。

(二)董事会

1.2006 年公司根据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印 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 年)修订的通知》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并在 2006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制度》;

2.公司董事会的构成与来源情况:

公司目前董事会由 9 名董事构成,其中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三名 独立董事;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务 任期起止日期
王跃宣 1960.08 董事长、总经理 2005.05-2008.05
文琳 1948.09 副董事长 2005.05-2008.05
张文成 1946.01 董事 2005.05-2008.05
朱安乐 1952.11 董事、副总经理 2005.05-2008.05
程增庆 1952.11 董事、副总经理 2005.05-2008.05
芦仁锁 1953.04 董事、副总经理 2005.05-2008.05
戴猷元 1945.11 独立董事 2005.05-2008.05
武世民 1964.10 独立董事 2005.05-2008.05
董海水 1954.11 独立董事 2005.05-2008.05
朱奇立 1956.07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2005.05-2008.05

公司董事的来源程序为:一般董事由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推荐,上一届董事 会提名,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由上一届董事会提名,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3、董事长王跃宣先生的简历:

时间 单位 职务
1983.年9月—1990年12 月 运城盐化局生产处 统计干事
1991年1月—1992年8月 运城盐化局综合处 副处长
1992年8月—1995年8月 运城盐化局 综合处处长
1993年11月—1995年8月 运城盐化局 局长助理
1995年8月—1996年4月 运城盐化局 副局长
1996年4月—2002年5月 南风华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副局长、总会计师
2002年5月—2005年5月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总会计师
2005年5月至今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公司董事长目前兼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有较为完善的"三会"治理机制、 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则等措施,有力的保障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化,董事长行 使职权不存在缺乏制约监管的情形;

4.本公司全体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法规规定,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相抵触的情形,任免程序符合法定程序。

5.公司全体董事能够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不存在违背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的情形。

董事会有 3 名独立董事,均能按照独立董事的职责,关注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及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关联 交易等重大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 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均有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的情形。但都委托其他董事代其表决。

6.公司各董事专业水平较高,均有分工,分别为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对公 司重大决策基本上发挥了专业的作用。

7.公司现有 7 名兼职董事,占全体董事的比例为 77.78%。其中,三名独立 董事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股人及相关关联方单位担任任何职务,其兼职 情况对公司运营没有产生影响;另外四名非独立董事主要在控股子公司任职,对 公司运作没有不利影响。

8.公司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9.公司历次董事会均在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内,以专人送达、 电子邮件或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通知,董事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决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0.公司设立了薪酬委员会、投资战略委员会;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1.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具有完整的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妥善保存, 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要披露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均在董事会 会议之后及时报送深交所,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公告,相关信息披露充分、及 时。

12.董事会决议存在他人代为签字的情况,但未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了 授权委托书。

13.董事会决议不存在篡改表决结果的情况;

14.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对外投资、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重大关联 交易事项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前都会与独立董事进行沟通和咨询,独立董事行 使监督职能的主要体现形式为签署事前确认函、专项意见和独立意见书等,独立 董事对上述重大决策发挥了监督咨询的作用。

15.独立董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的影响;

16.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得到充分保障,公司相关机构、人员给予积极配合的 情况;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依法、独立地展开工作,其履行职责得到了充分保障, 公司历次董事会的召开,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会议通知、提供全部会议资料。 公司证券部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和相关工作的开展;

17.不存在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无正当理由被免职的情形;

18.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充分的工作时间,并作出适当的时间安排,本届董 事会尚未发生独立董事连续 3 次未亲自参会的情况;

19.公司董事会秘书目前由副总经理担任,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 书的工作得到了公司各个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各项工作开展顺畅;

20.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有授权投资权限,该授权合理合法,得到有效监督

公司 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以下权限:

(1)决定交易金额不足 3000 万元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2)决定交易金额在 5000 万元以下的收购资产,出售、转让、对外投资行 为;

(3)决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对外担保(若该金额超出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的, 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资产抵押、质押、委托理财等事项;

①公司为公司本部借款,可以出具与借款额等值的资产抵押(资产抵押金 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②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但担保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50%;

③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④单笔担保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三)监事会

1.公司制定有《监事会议事规则》;

2.目前,公司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 3 名股东代表监事,2 名职工代 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符合有关规定;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务 任期起止日期
李斐章 1953.05 监事会主席 2005.05-2008.05
谭向荣 1955.10 股东代表监事 2005.05-2008.05
张仲民 1949.02 股东代表监事 2005.05-2008.05
苏铮 1959.11 职工代表监事 2005.05-2008.05
赵波 1958.03 职工代表监事 2005.05-2008.05

3.本公司全体监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与相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相抵触的情形,各监事任免程序符合法定程序。

4.公司历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5.监事会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等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

公司历次监事会均在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内,以专人送达、电 子邮件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通知,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决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监事会近 3 年是没有队董事会决议否决的情况;

7.公司召开的历次监事会会议具有完整的会议记录,需要披露的监事会决 议均在监事会会议之后及时报送给深交所,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公告,相关信 息披露充分、及时。

8.监事会在日常工作中勤勉尽职地履行监督职责,履行职责的方式主要是 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财务监督,审核董事会审议的 重大事项及定期报告。

(四)经理层

1.为了规范公司经理层的工作方法及程序,提高总经理工作效率,切实行 使总经理的职权,公司制定并实施了《总经理议事规则》。

2.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目前设副总经理 4 名, 其任免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 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经理层的选聘机制合理、有效。

3.总经理王跃宣先生:男,1960 年出生,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南风 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未在控股股东单 位任职;

4.依据公司章程,公司经理层拥有充分的经营管理权,能够对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实施有效控制。

5.经理层在任期内能保持稳定性;

6.公司建立了内部问责机制,对管理人员的职责划分明确,责权对等。

7.经理层没有越权行使职权的行为,董事会与监事会是能对公司经理层实 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不存在"内部人控制"倾向;

8.经理层建立了内部问责机制,管理人员的责权明确;

9.公司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实履行职务,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最大利益;

10.过去 3 年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1.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1)三会制度: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总经理议事规则、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投资者 管理制度、2)结合公司生产制定的生产、质量、采购、销售、财务、人力资源 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制度。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基本完善,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公司内 控制度基本上得到有效地贯彻执行;

2.公司会计核算体系根据 2006 年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建立健全;

3.公司财务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授权、签章等内部控制环节有效执行;公司 财务部负责指导监督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的财务工作,在货币资金、采购、生产、 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的结转、贷款的回收、费用的发生与归集、投资、筹资等环 节有较为明确的权限。并在日常工作中得到了较好的推行。

4.公司制定了《印章管理办法》,针对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注销、使用、 保管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公司已严格按照该办法规范使用、保管印章,对每次使 用印章的情况均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时间、用途、经办人、批准人等。到 目前为止本公司没有出现越权审批盖章的情形;

  1. 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在制度建设上能保持独立性;

6.公司不存在注册地、主要资产地和办公地不在同一地区情况;

7.公司主要是通过派遣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方式对分支机构进行管理。目 前,不存在失控风险。

8.公司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基本上能够抵御突发性风险;

9.公司设有督察部门,内部稽核、内控体制基本完备、有效;

10.公司尚未设立专职法律事务部门,但公司设有专职法律事务人员,行政 关系归属与南风化工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司所有合同经过内部法律审查,保障了 公司经营行为合法;

11.审计师没有出具过《管理建议书》;

12.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

13.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效果整体上不错,但个别项目未达到计划受 益;

14.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没有投向变更的情况;

15.公司尚未建立防止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害上市公 司利益的长效机制.目前,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公司独立性情况

1.公司董事长、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人员在股东单 位无兼职,控股子公司中有兼职,一般为董事或者董事长;

2.公司能够自主招聘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

3.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部门、采购销售部门、人事等机构具有独立性,存

在与控股股东人员任职重叠的情形;

4.公司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资产的权属明确,不存在资产未过户的情况;

5.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及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何,独立于大股东;

6.公司的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相对完整、独立;公司本部的生产原料 芒硝的汽车运输由控股股东山西运城盐化局承运,公司其签订有运输协议;

7.公司使用的商标使用权、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全部独立于 大股东;

8.公司有独立财务会计部门、财务独立核算;

9.公司实施原材料统一采购和产品统一销售的管理办法,具有完全独立性; 10.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关联单位没有资产委托经营情形;

11.公司对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单位不存在任何依赖性,对公司生产经营的 独立性没有影响;

12.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控股的其他关联单位不存在同业竞争;

13.公司与控股股东有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山西运城盐化局是公司芒硝原料 的运输商,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14.原料运输外包业务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15.公司业务是不存在对主要交易对象即重大经营伙伴的依赖;

16.公司内部各项决策独立于控股股东。

四、公司透明度情况

1.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并得到执行。

2.公司制定了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程序,公司近年来定期报告能 及时披露,无推迟的情况,年度财务报告没有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3.公司专门制定重大事件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严格按照《公 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

  1. 目前,公司董事会秘书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其权限主要是:信息披露 工作、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协助董事会行使职权时切实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交易所有关规章制度、协调上市公司与股东之间关系、联 络相关监管机构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和决策建议。

董事会秘书的知情权和信息披露建议权能够得到保障,并未受到相关股东 或者股东单位的约束。

  1.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制定了《信息披露制度》,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和 信息知晓人对对其知晓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对外披露公司 的有关信息。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将其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到目前为止,公司没 有发生泄漏事件或发现内幕交易行为。

6.公司在披露的 2000 年年度后,刊登过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之后没有发 生过打补丁的现象;

7.公司近年来接过受省级过监管部门的现场检查,没有因信息披露不规范 而被处理的情形,;

8.公司不存在因信息披露问题被交易所实施批评、谴责等惩戒措施;

9.公司主动信息披露的意识尚可。

五、公司治理创新情况及综合评价。

1.公司除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外,没有采取过网络投票形式;

2.公司除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外没有发生过征集投票权的情形;

3.公司在选举董事、监事时采用了累积投票制;

4.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具体措施有通过股东大会、公司网 站、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电话咨询、新闻媒体等 方式进行沟通;

5.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经过十余年的总体提炼和整合,南风集团形成了 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企业特色的文化体系。十年来,我们不断加大企业文化理 念新力度,通过广泛、深入、丰富多样的宣传、教育,将企业文化理念渗透到企 业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成为员工行为指南。不断加大制度文化和管理文化建设 力度,完善管理制度,开展管理主体年活动,构建了较为科学规范的管理文化, 不断加强企业形象文化建设,提高品牌形象,美化厂容厂貌,规范职工行为,积 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树立良好的企业公民形象。

6.公司建立了较为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但没有实施股权激励机制;

7.公司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反面深刻地认识到:完善的公司治理极大有利 于控制和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保障企业健康良性持续发展,提升公司价值。

以上为本公司关于公司治理情况的自查报告,欢迎监督管理部门和广大投资 者对我公司治理情况进行分析评议并提出整改建议。

联系人:董云琪

联系电话:0359-8967035

传真:0359-8967035

电子邮件地址: [email protected]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00 七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