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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TH COPPER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7
Jul 28,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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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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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28 号)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照《公 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 对以下问题进行了自查。
一、公司基本情况、股东状况
(一)公司的发展沿革,目前基本情况;
1、公司的发展沿革
公司系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1996)47 号文批准,由山西运城盐化局、 西安市日用化学工业公司、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天津市宏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于 1996 年 4 月 2 日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南风化工,股票代码 000737。 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比例(%) | 股权性质 |
|---|---|---|---|
| 山西运城盐化局 | 99,990,000 | 82.12 | 国有法人股 |
| 西安市日用化学工业公司 | 1,980,000 | 16.26 | 国有法人股 |
| 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 | 660,000 | 0.54 | 社会法人股 |
| 天津市宏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660,000 | 0.54 | 社会法人股 |
| 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660,000 | 0.54 | 社会法人股 |
设立后股本结构历次变动情况
(1)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 (1997)98 号、99 号文批准,公司于 1997 年 4 月 8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200 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8,377 万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比例(%) | 股权性质 |
|---|---|---|---|
| 山西运城盐化局 | 99,990,000 | 54.41 | 国有法人股 |
| 西安市日用化学工业公司 | 19,800,000 | 10.77 | 国有法人股 |
| 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 | 660,000 | 0.36 | 社会法人股 |
| 天津市宏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660,000 | 0.36 | 社会法人股 |
| 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660,000 | 0.36 | 社会法人股 |
| 社会公众股 | 62,000,000 | 33.74 | 社会公众股 |
(2)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1998)51 号文批准,1998 年 6 月 9 日,公司以 总股本 18,377 万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 3 股的比例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股份, 实际配售数量为 1,860 万股。配售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20,237 万股,股东 持股情况如下:
1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比例(%) | 股权性质 |
|---|---|---|---|
| 山西运城盐化局 | 99,990,000 | 49.41 | 国有法人股 |
| 西安市日用化学工业公司 | 19,800,000 | 9.78 | 国有法人股 |
| 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 | 660,000 | 0.33 | 社会法人股 |
| 天津市宏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660,000 | 0.33 | 社会法人股 |
| 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660,000 | 0.33 | 社会法人股 |
| 社会公众股 | 80,600,000 | 39.82 | 社会公众股 |
(3)经 199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1998 年年末总股本 20,237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送红股 2 股、按每 10 股转增 8 股的比例以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40,474 万股,股东持股情况 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比例(%) | 股权性质 |
|---|---|---|---|
| 山西运城盐化局 | 199,980,000 | 49.41 | 国有法人股 |
| 西安市日用化学工业公司 | 39,600,000 | 9.78 | 国有法人股 |
| 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 | 1,320,000 | 0.33 | 社会法人股 |
| 天津市宏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1,320,000 | 0.33 | 社会法人股 |
| 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1,320,000 | 0.33 | 社会法人股 |
| 社会公众股 | 161,200,000 | 39.82 | 社会公众股 |
(4)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88 号文核准,2000 年 7 月 17 日, 公司以总股本 40,474 万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实际配售数量为 5,256 万股。配售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45,730 万股,股东 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比例(%) | 股权性质 |
|---|---|---|---|
| 山西运城盐化局 | 204,180,000 | 44.65 | 国有法人股 |
| 西安市日用化学工业公司 | 39,600,000 | 8.66 | 国有法人股 |
| 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 | 1,320,000 | 0.29 | 社会法人股 |
| 天津市宏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1,320,000 | 0.29 | 社会法人股 |
| 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1,320,000 | 0.29 | 社会法人股 |
| 社会公众股 | 209,560,000 | 45.82 | 社会公众股 |
(5)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晋国资产权函[2006]92 号 文核准,2006 年 4 月 17 日,公司以总股本 45,730 万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对价 3.5 股的比例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比例(%) | 股权性质 |
|---|---|---|---|
| 山西运城盐化局 | 143,434,330 | 31.37 | 国有法人股 |
| 西安市日用化学工业公司 | 27,876,010 | 6.10 | 国有法人股 |
| 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 | 929,200 | 0.20 | 社会法人股 |
| 天津市宏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929,200 | 0.20 | 社会法人股 |
| 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1,225,260 | 0.27 | 社会法人股 |
| 社会公众股 | 282,906,000 | 61.68 | 社会公众股 |
(6)经 200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2006 年年末总股本 45,73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2 股,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 本增至 54,876 万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比例(%) | 股权性质 |
|---|---|---|---|
| 山西运城盐化局 | 172,121,196 | 31.37 | 国有法人股 |
| 西安市日用化学工业公司 | 33,451,212 | 6.10 | 国有法人股 |
| 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 | 1,115,040 | 0.20 | 社会法人股 |
| 天津市宏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1,115,040 | 0.20 | 社会法人股 |
| 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1,470,312 | 0.27 | 社会法人股 |
| 社会公众股 | 339,487,200 | 61.68 | 社会公众股 |
公司目前拥有总资产 36.8 亿,净资产 14.48 亿,2006 年度实现销售收入 27.84 亿。在全国十个省市设有 5 个分公司、18 个控股子公司。公司主要经营无 机化工原料产品、日用洗涤剂产品及中国死海·运城盐湖旅游休闲产品。
(二)公司控制关系和控制链条图

(三)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 2007 年 3 月 31 日公司的股本结构表为:
| 数量 | 比例 |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6,694,415 | 27.70% |
| 1、国家持股 | 125,580,340 | 27.465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000,000 | 0.22%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14,075 | 0.02%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14,075 | 0.025 |
| 4、外资持股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330,605,585 | 72.3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30,605,585 | 72.3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4、其他 | ||
| 三、股份总数 | 457,300,000 | 100.00% |
公司第一大股东山西运城盐化局持有本公司 143,434,330 股,占总股本的 31.37%。其法人代表:陈宝绪。成立日期:1948 年 3 月;主要业务和产品:塑 料纺织品产、供、运销及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维修;注册资本:人民币 13,604.1 万元。
运城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有山西运城盐化局 100%的股份。
(四)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一控多"现象。
(五)投资者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 2007 年 3 月 31 日,我公司前 100 名投资者中机构投资者的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有流通股的数量(股) |
|---|---|
| 上海兆东实业有限公司 | 1,522,905 |
| 上海沪淮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620000 |
| 北京奥通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229500 |
机构投资者目前对公司没有影响。
(六)《公司章程》的修改完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修行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修订的通知》等法律法规, 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完善,并已获得 2006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0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一)股东大会
1.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2.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等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3.公司历次股东大会提案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能够做到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为股东行使权力提供便利,按照 规定,需要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大会提供了网络投票的平台,能够确保中小股东 的话语权;
4.公司自 1997 年召开了多次股东大会,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均为公司董 事会,不存在应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以上的股东请求召开 的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也不存在监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
5.公司自 1997 年召开了多次股东大会,历次股东大会没有单独或合计持有 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况;
6.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均有完整的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妥善保存,历 次股东大会决议均在股东大会召开的次日予以公告,相关信息披露充分、及时;
4
7.公司遵从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严 格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贯彻先审议后实施的决策原则,不存在重大事项绕 过股东大会的情况的情形,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
8.公司召开的历次股东大会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其他 情形。
(二)董事会
1.2006 年公司根据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印 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 年)修订的通知》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并在 2006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制度》;
2.公司董事会的构成与来源情况:
公司目前董事会由 9 名董事构成,其中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三名 独立董事;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职务 | 任期起止日期 |
|---|---|---|---|---|
| 王跃宣 | 男 | 1960.08 | 董事长、总经理 | 2005.05-2008.05 |
| 文琳 | 男 | 1948.09 | 副董事长 | 2005.05-2008.05 |
| 张文成 | 男 | 1946.01 | 董事 | 2005.05-2008.05 |
| 朱安乐 | 男 | 1952.11 | 董事、副总经理 | 2005.05-2008.05 |
| 程增庆 | 男 | 1952.11 | 董事、副总经理 | 2005.05-2008.05 |
| 芦仁锁 | 男 | 1953.04 | 董事、副总经理 | 2005.05-2008.05 |
| 戴猷元 | 男 | 1945.11 | 独立董事 | 2005.05-2008.05 |
| 武世民 | 男 | 1964.10 | 独立董事 | 2005.05-2008.05 |
| 董海水 | 男 | 1954.11 | 独立董事 | 2005.05-2008.05 |
| 朱奇立 | 男 | 1956.07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2005.05-2008.05 |
公司董事的来源程序为:一般董事由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推荐,上一届董事 会提名,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由上一届董事会提名,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3、董事长王跃宣先生的简历:
| 时间 | 单位 | 职务 |
|---|---|---|
| 1983.年9月—1990年12 | 月 运城盐化局生产处 | 统计干事 |
| 1991年1月—1992年8月 | 运城盐化局综合处 | 副处长 |
| 1992年8月—1995年8月 | 运城盐化局 | 综合处处长 |
| 1993年11月—1995年8月 | 运城盐化局 | 局长助理 |
| 1995年8月—1996年4月 | 运城盐化局 | 副局长 |
| 1996年4月—2002年5月 | 南风华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副局长、总会计师 |
| 2002年5月—2005年5月 |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总经理、总会计师 |
| 2005年5月至今 |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公司董事长目前兼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有较为完善的"三会"治理机制、 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则等措施,有力的保障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化,董事长行 使职权不存在缺乏制约监管的情形;
4.本公司全体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法规规定,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相抵触的情形,任免程序符合法定程序。
5.公司全体董事能够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不存在违背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的情形。
董事会有 3 名独立董事,均能按照独立董事的职责,关注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及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关联 交易等重大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 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均有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的情形。但都委托其他董事代其表决。
6.公司各董事专业水平较高,均有分工,分别为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对公 司重大决策基本上发挥了专业的作用。
7.公司现有 7 名兼职董事,占全体董事的比例为 77.78%。其中,三名独立 董事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股人及相关关联方单位担任任何职务,其兼职 情况对公司运营没有产生影响;另外四名非独立董事主要在控股子公司任职,对 公司运作没有不利影响。
8.公司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9.公司历次董事会均在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内,以专人送达、 电子邮件或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通知,董事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决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0.公司设立了薪酬委员会、投资战略委员会;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1.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具有完整的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妥善保存, 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要披露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均在董事会 会议之后及时报送深交所,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公告,相关信息披露充分、及 时。
12.董事会决议存在他人代为签字的情况,但未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了 授权委托书。
13.董事会决议不存在篡改表决结果的情况;
14.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对外投资、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重大关联 交易事项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前都会与独立董事进行沟通和咨询,独立董事行 使监督职能的主要体现形式为签署事前确认函、专项意见和独立意见书等,独立 董事对上述重大决策发挥了监督咨询的作用。
15.独立董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的影响;
16.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得到充分保障,公司相关机构、人员给予积极配合的 情况;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依法、独立地展开工作,其履行职责得到了充分保障, 公司历次董事会的召开,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会议通知、提供全部会议资料。 公司证券部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和相关工作的开展;
17.不存在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无正当理由被免职的情形;
18.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充分的工作时间,并作出适当的时间安排,本届董 事会尚未发生独立董事连续 3 次未亲自参会的情况;
19.公司董事会秘书目前由副总经理担任,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 书的工作得到了公司各个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各项工作开展顺畅;
20.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有授权投资权限,该授权合理合法,得到有效监督
公司 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以下权限:
(1)决定交易金额不足 3000 万元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2)决定交易金额在 5000 万元以下的收购资产,出售、转让、对外投资行 为;
(3)决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对外担保(若该金额超出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的, 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资产抵押、质押、委托理财等事项;
①公司为公司本部借款,可以出具与借款额等值的资产抵押(资产抵押金 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②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但担保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50%;
③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④单笔担保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三)监事会
1.公司制定有《监事会议事规则》;
2.目前,公司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 3 名股东代表监事,2 名职工代 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符合有关规定;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职务 | 任期起止日期 |
|---|---|---|---|---|
| 李斐章 | 男 | 1953.05 | 监事会主席 | 2005.05-2008.05 |
| 谭向荣 | 男 | 1955.10 | 股东代表监事 | 2005.05-2008.05 |
| 张仲民 | 男 | 1949.02 | 股东代表监事 | 2005.05-2008.05 |
| 苏铮 | 男 | 1959.11 | 职工代表监事 | 2005.05-2008.05 |
| 赵波 | 男 | 1958.03 | 职工代表监事 | 2005.05-2008.05 |
3.本公司全体监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与相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相抵触的情形,各监事任免程序符合法定程序。
4.公司历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5.监事会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等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
公司历次监事会均在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内,以专人送达、电 子邮件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通知,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决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监事会近 3 年是没有队董事会决议否决的情况;
7.公司召开的历次监事会会议具有完整的会议记录,需要披露的监事会决 议均在监事会会议之后及时报送给深交所,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公告,相关信 息披露充分、及时。
8.监事会在日常工作中勤勉尽职地履行监督职责,履行职责的方式主要是 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财务监督,审核董事会审议的 重大事项及定期报告。
(四)经理层
1.为了规范公司经理层的工作方法及程序,提高总经理工作效率,切实行 使总经理的职权,公司制定并实施了《总经理议事规则》。
2.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目前设副总经理 4 名, 其任免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 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经理层的选聘机制合理、有效。
3.总经理王跃宣先生:男,1960 年出生,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南风 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未在控股股东单 位任职;
4.依据公司章程,公司经理层拥有充分的经营管理权,能够对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实施有效控制。
5.经理层在任期内能保持稳定性;
6.公司建立了内部问责机制,对管理人员的职责划分明确,责权对等。
7.经理层没有越权行使职权的行为,董事会与监事会是能对公司经理层实 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不存在"内部人控制"倾向;
8.经理层建立了内部问责机制,管理人员的责权明确;
9.公司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实履行职务,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最大利益;
10.过去 3 年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1.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1)三会制度: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总经理议事规则、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投资者 管理制度、2)结合公司生产制定的生产、质量、采购、销售、财务、人力资源 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制度。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基本完善,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公司内 控制度基本上得到有效地贯彻执行;
2.公司会计核算体系根据 2006 年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建立健全;
3.公司财务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授权、签章等内部控制环节有效执行;公司 财务部负责指导监督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的财务工作,在货币资金、采购、生产、 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的结转、贷款的回收、费用的发生与归集、投资、筹资等环 节有较为明确的权限。并在日常工作中得到了较好的推行。
4.公司制定了《印章管理办法》,针对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注销、使用、 保管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公司已严格按照该办法规范使用、保管印章,对每次使 用印章的情况均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时间、用途、经办人、批准人等。到 目前为止本公司没有出现越权审批盖章的情形;
- 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在制度建设上能保持独立性;
6.公司不存在注册地、主要资产地和办公地不在同一地区情况;
7.公司主要是通过派遣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方式对分支机构进行管理。目 前,不存在失控风险。
8.公司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基本上能够抵御突发性风险;
9.公司设有督察部门,内部稽核、内控体制基本完备、有效;
10.公司尚未设立专职法律事务部门,但公司设有专职法律事务人员,行政 关系归属与南风化工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司所有合同经过内部法律审查,保障了 公司经营行为合法;
11.审计师没有出具过《管理建议书》;
12.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
13.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效果整体上不错,但个别项目未达到计划受 益;
14.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没有投向变更的情况;
15.公司尚未建立防止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害上市公 司利益的长效机制.目前,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公司独立性情况
1.公司董事长、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人员在股东单 位无兼职,控股子公司中有兼职,一般为董事或者董事长;
2.公司能够自主招聘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
3.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部门、采购销售部门、人事等机构具有独立性,存
在与控股股东人员任职重叠的情形;
4.公司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资产的权属明确,不存在资产未过户的情况;
5.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及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何,独立于大股东;
6.公司的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相对完整、独立;公司本部的生产原料 芒硝的汽车运输由控股股东山西运城盐化局承运,公司其签订有运输协议;
7.公司使用的商标使用权、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全部独立于 大股东;
8.公司有独立财务会计部门、财务独立核算;
9.公司实施原材料统一采购和产品统一销售的管理办法,具有完全独立性; 10.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关联单位没有资产委托经营情形;
11.公司对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单位不存在任何依赖性,对公司生产经营的 独立性没有影响;
12.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控股的其他关联单位不存在同业竞争;
13.公司与控股股东有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山西运城盐化局是公司芒硝原料 的运输商,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14.原料运输外包业务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15.公司业务是不存在对主要交易对象即重大经营伙伴的依赖;
16.公司内部各项决策独立于控股股东。
四、公司透明度情况
1.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并得到执行。
2.公司制定了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程序,公司近年来定期报告能 及时披露,无推迟的情况,年度财务报告没有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3.公司专门制定重大事件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严格按照《公 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
- 目前,公司董事会秘书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其权限主要是:信息披露 工作、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协助董事会行使职权时切实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交易所有关规章制度、协调上市公司与股东之间关系、联 络相关监管机构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和决策建议。
董事会秘书的知情权和信息披露建议权能够得到保障,并未受到相关股东 或者股东单位的约束。
-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制定了《信息披露制度》,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和 信息知晓人对对其知晓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对外披露公司 的有关信息。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将其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到目前为止,公司没 有发生泄漏事件或发现内幕交易行为。
6.公司在披露的 2000 年年度后,刊登过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之后没有发 生过打补丁的现象;
7.公司近年来接过受省级过监管部门的现场检查,没有因信息披露不规范 而被处理的情形,;
8.公司不存在因信息披露问题被交易所实施批评、谴责等惩戒措施;
9.公司主动信息披露的意识尚可。
五、公司治理创新情况及综合评价。
1.公司除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外,没有采取过网络投票形式;
2.公司除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外没有发生过征集投票权的情形;
3.公司在选举董事、监事时采用了累积投票制;
4.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具体措施有通过股东大会、公司网 站、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电话咨询、新闻媒体等 方式进行沟通;
5.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经过十余年的总体提炼和整合,南风集团形成了 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企业特色的文化体系。十年来,我们不断加大企业文化理 念新力度,通过广泛、深入、丰富多样的宣传、教育,将企业文化理念渗透到企 业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成为员工行为指南。不断加大制度文化和管理文化建设 力度,完善管理制度,开展管理主体年活动,构建了较为科学规范的管理文化, 不断加强企业形象文化建设,提高品牌形象,美化厂容厂貌,规范职工行为,积 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树立良好的企业公民形象。
6.公司建立了较为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但没有实施股权激励机制;
7.公司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反面深刻地认识到:完善的公司治理极大有利 于控制和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保障企业健康良性持续发展,提升公司价值。
以上为本公司关于公司治理情况的自查报告,欢迎监督管理部门和广大投资 者对我公司治理情况进行分析评议并提出整改建议。
联系人:董云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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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00 七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