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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TH COPPER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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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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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ST 南风 公告编号:2021-34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组相关进程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铜业”或“标的公 司”)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主要进程如下:
公司因筹划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自2020 年9 月16 日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2020 年9 月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 年9 月30 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公司股票自2020 年9 月30 日开市起 复牌。
2021 年1 月21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 月23 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等相 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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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2 月1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1 号)(以下简称“《问询 函》”)。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积极认真 的核查、分析和研究,就相关问题做出了回复说明,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重 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及修订后的《重 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2 月10 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 年2 月22 日,公司召开了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 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2 月2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 年2 月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 告》,经申请,本次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长1 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由2021 年 2 月28 日延期至2021 年3 月31 日(以下简称“第一次延期”)。
2021 年2 月2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接收了 公司提交的《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申请材料, 并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接收凭证》(210474 号)。
2021 年3 月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 知书》(210474 号)(以下简称“《补正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 的《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在《补正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申请受理部门报送有关补正材料。
二、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原因
本次重组审计基准日为2020 年8 月31 日,第一次延期后,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 数据有效期截止日为2021 年3 月31 日。本次重组相关核查和审计工作的推进受到了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的直接影响,具体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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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公司主要供应商和客户所在地区发生疫情,部分供应商分布在海外,导致 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相关业务的核查程序存在一定的延后。
2、2020 年以来,为切实防控新冠疫情,全国相关地区均制定了行程报备、限制出 入、居家(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使得各地区间的人员流动受到不同程 度的限制,中介机构项目组人员往返交通出行受限,各中介机构的核查、审计等工作 均受到较大影响,导致核查、审计相关工作的时间受到影响,无法按照原计划推进相 关工作。
三、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时限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 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 [2020]29 号)》之相关规定:“(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 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 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 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 会通知时间延期1 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3 次。”
根据上述规则,公司特申请在第一次延期到期(即2021 年3 月31 日)后,将本次 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再次延长1 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由2021 年3 月31 日延期 至2021 年4 月30 日。
四、本次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影响
1、本次重组标的公司会计基础规范、营业状况稳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动,已披露的经审计财务数据、评估报告、《重 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具有延续性和可参考性。
2、新冠疫情对公司本次重组更新财务资料的审计和核查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申 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后,公司将竭尽全力与交易对方和各中介机构加快落实相关工 作,积极推进本次重组有序进行。
3、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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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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