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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TH COPPER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Dec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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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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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 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变更前公司经营范围: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化学肥料系列产品、水产养殖、平板显示器、植 物油系列产品及卫生杀虫剂、日化产品、工业用纯净水的开发、生产、销售。自 有房屋租赁、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钢材、建筑材料、普通机械、电器 机械及器材、电子产品、汽车(除小轿车)、塑料制品、橡胶制品、汽车配件、 洗涤剂的销售(以上国家限制生产经营的除外)搬运装卸、货物配载、物流信息 服务。化工产品:饲料添加剂(硫酸钠、硫酸镁);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生产经营: 化学试剂(无水硫酸钠),工业氯化钡、硫化钠、硫氢化钠、日化产品(液体消 毒剂)、餐具洗涤剂、化妆品的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
矿产资源开采:铜矿开采;铜选矿、冶炼、加工制品;含金铜精矿、阳极泥、 金锭、银锭、硒粉的生产销售;铜及铜合金、高精度铜板带、高性能压延铜箔、
覆铜板的生产、销售;压力容器充装:氩的批发(有效期至 2022 年 8 月 14 日); 硫酸、有毒品:硒粉、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氩(有效期至 2022 年 8 月 14 日);压 力容器充装: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氩、氧的批发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有效期至 2024 年 3 月 16 日);冶炼弃渣(不含危险废物)的综合回收、销售;进出口:经营 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力业务:发电、企业内部工业生产水、电、热供应,电 器试验、设备安装;原材料、机电产品、化工产品(危化品除外)采购销售;特种 设备安装、检验、检测、检斤计量、化验;工业射线探伤;衡器鉴定;环境监测; 技术开发研究应用(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防雷装置检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 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运输;客运通勤;一类汽车维修;销售汽车、汽车配件、 轮胎、润滑油;公路维修;搬运、装卸、仓储、物流、运输服务;货物配载;安 全生产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情况
鉴于公司已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总股本以及注册资本均相应发生变 化,公司总股本由 548,760,000 股增加至 1,691,287,336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 民币 548,760,000 元增加至 1,691,287,336 元。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拟对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进行变更,为进 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第五条 | 第五条 |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 548,760,000 | 1,691,287,336 |
| 元。 | 元。 |
| 第十条 | 第十条 |
|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
| 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总会计 | 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 |
| 师、总工程师。 | 财务总监。 |
| 第十二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 |
|---|---|
| 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化 | |
| 学肥料系列产品、水产养殖、平板显示 | |
| 器、植物油系列产品及卫生杀虫剂、日 | |
| 化产品、工业用纯净水的开发、生产、 | |
| 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仓储服务(危险 | |
| 化学品除外);钢材、建筑材料、普通 | |
| 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电子产品、汽 | |
| 车(除小轿车)、塑料制品、橡胶制品、 | |
| 汽车配件、洗涤剂的销售(以上国家限 | |
| 制生产经营的除外)搬运装卸、货物配 | |
| 载、物流信息服务。化工产品:饲料添 | |
| 加剂(硫酸钠、硫酸镁);以下仅限分 | |
| 支机构生产经营:化学试剂(无水硫酸 | |
| 钠),工业氯化钡、硫化钠、硫氢化钠、 | |
| 日化产品(液体消毒剂)、餐具洗涤剂、 | |
| 化妆品的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 |
|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 |
| 营活动) | |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铜矿开采;铜 选矿、冶炼、加工制品;含金铜精矿、 阳极泥、金锭、银锭、硒粉的生产销售; 铜及铜合金、高精度铜板带、高性能压 延铜箔、覆铜板的生产、销售;压力容 器充装:氩的批发(有效期至 2022 年 8 月 14 日);硫酸、有毒品:硒粉、压缩 气体及液化气体:氩(有效期至 2022 年 8 月 14 日);压力容器充装:压缩气体及 液化气体:氩、氧的批发零售(限分支机 构经营,有效期至 2024 年 3 月 16 日); 冶炼弃渣(不含危险废物)的综合回收、 销售;进出口: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 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 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电力业务:发电、企业内部工 业生产水、电、热供应,电器试验、设 备安装;原材料、机电产品、化工产品 (危化品除外)采购销售;特种设备安 装、检验、检测、检斤计量、化验;工 业射线探伤;衡器鉴定;环境监测;技 术开发研究应用(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防雷装置检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 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运输;客运通勤; 一类汽车维修;销售汽车、汽车配件、
| 轮胎、润滑油;公路维修;搬运、装卸、 | |
|---|---|
| 仓储、物流、运输服务;货物配载;安 | |
| 全生产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 |
|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 |
| 动) | |
| 第十八条公司股份总数为54876 | 第 十 八 条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
|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4876 | 1,691,287,336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
| 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 普通股1,691,287,336股,无其他种类 |
| 股。 | |
| 第六十六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 | 第六十六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 |
|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
| 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 | 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 |
| 主持。 | 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 |
|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 | 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主持。 |
| 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 |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 |
| 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 | 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 |
| 同推举1名监事主持。 | 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 |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 | 同推举1名监事主持。 |
| 人推举代表主持。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 |
|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 | 人推举代表主持。 |
| 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 |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 |
| 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 | 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 |
| 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1人担任 | 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 |
| 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 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1人担任 |
| 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 |
| 第八十一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 第八十一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
|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
|---|---|
| (一)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 | (一)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 |
| 1、上届董事会提名; | 1、上届董事会有权提名董事候选 |
| 2、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 | 人; |
|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以上股东; | 2、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 |
|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 |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以上股东有权 |
| 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 | 提名董事候选人; |
| 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独立董事 |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 |
| 候选人提案。 | 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 |
| (二)股东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提 | 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 |
| 名方式: | 候选人。 |
| 1、上届监事会提名; | (二)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
| 2、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 | 方式: |
|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以上股东; | 1、上届监事会有权提名股东代表 |
| 3、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 | 监事候选人; |
| 工代表大会提名并选举产生。 | 2、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 |
|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 |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以上股东有权 |
| 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 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
| 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 3、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 |
|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 大会提名并选举产生。 |
| 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 |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 |
| 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 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
|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 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
|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 |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
| 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 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 |
| 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或两名 | 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
| 以上的董事、监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 |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
|---|---|
| 在累计投票制下,独立董事应当与非独 |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 |
| 立董事分开投票选举。 | 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
| 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或两名 | |
| 以上的董事、监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 | |
| 在累计投票制下,独立董事应当与非独 | |
| 立董事分开投票选举。 | |
| 第九十五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 第九十五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
| 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 | 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 |
| 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 | 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 |
| 可连选连任。 | 可连选连任。 |
|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 |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 |
|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
|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
|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
|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 |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 |
| 务。 | 务。 |
|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
| 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 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
|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 |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 |
| 司董事总数的1/2。 | 司董事总数的1/2。 |
| 公司董事不能由公司职工通过职 | |
| 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 | |
| 会。 | |
| 第一百Ο五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 | 第一百〇五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 |
| 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会成员中至 | 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两名。 |
| 少包括1/3独立董事。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1/3独立董事。 |
|---|---|
| 第一百〇六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 第一百〇六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
| 权: | 权: |
| (一)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 | (一)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 |
| 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 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
| (二)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 (二)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
| 会报告工作; | 会报告工作; |
| (三)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 (三)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
| (四)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 (四)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
| 方案; | 方案; |
| (五)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 (五)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
| 案、决算方案; | 案、决算方案; |
|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
| 弥补亏损方案; | 弥补亏损方案; |
|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
|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
| 案; | 案; |
|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
|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
| 公司形式的方案; | 公司形式的方案; |
|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
|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
|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
| 交易等事项; | 交易等事项; |
|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
| 置; | 置; |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 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 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度;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 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 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 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 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 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 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度;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 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 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 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 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 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 | |
|---|---|
| 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第一百一十条公司坚决制止股东 | 第一百一十条公司坚决制止股东 |
| 或者实际控制人侵占公司资产,公司董 | 或者实际控制人侵占公司资产,公司董 |
|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有维护公司 |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有维护公司 |
| 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如果董事、高级 | 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若董事、高级管 |
| 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 | 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 |
| 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将视 | 业侵占公司资产,公司董事会应视情节 |
| 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和对 | 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和对负有 |
| 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予以罢免。若发现 | 严重责任的董事予以罢免。若发现控股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侵占公司资产 |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侵占公司资产,公司 |
| 时,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或实 | 董事会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 |
| 际控制人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凡不能以 | 或实际控制人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凡不 |
| 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 | 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 |
| 产。 | 占资产。 |
|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 |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 |
| 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 1人,副董事长2人,董事长和副董事 |
| 半数选举产生。 | 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
| 产生。 | |
| 第一百一十六条董事会召开临时 | 第一百一十六条董事会召开临时 |
| 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应当于会议召开前3 | 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应当于会议召开3日 |
| 日内以专门送达、传真、电话、电子邮 | 前以专人送出、传真、电话、电子邮件、 |
| 件、邮寄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 邮寄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
| 第一百一十八条董事会会议应有 | 第一百一十八条董事会会议应有 |
| 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 | 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 |
| 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 | 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 |
| 过。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 | 过。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 |
|---|---|
| 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 | 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 |
| 议同意并做出决议。 | 议通过并做出决议。 |
|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 |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 |
| 票。 | 票。 |
| 第一百二十四条根据《党章》规 | 第一百二十四条根据《党章》规 |
| 定,设立党委。党委设书记1名,副书 | 定,设立党委。党委设书记1名,副书 |
| 记1名,其他党委委员若干名。符合条 | 记1名,其他党委委员若干名,每届任 |
| 件的党委委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 | 期4年。符合条件的党委委员可以通过 |
| 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 | 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 |
| 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 | 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 |
| 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 | 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 |
| 时,按规定设立纪委。 | 入党委。 |
| 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委。公司纪委 | |
| 的组成人员和人数按照上级党组织的 | |
| 规定和要求配置,书记1人,每届任期 | |
| 4年;受公司党委会和上级纪委双重领 | |
| 导,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 | |
| 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 | |
| 职责。 | |
| 第一百二十六条公司设经理1名, | 第一百二十六条公司设经理1名, |
|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 公司设副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 | 公司设副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 |
| 任或解聘。 | 任或解聘。 |
| 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 公司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 |
| 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 | 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 人员。 | |
|---|---|
| 第一百三十条经理对董事会负 | 第一百三十条经理对董事会负 |
| 责,行使下列职权: | 责,行使下列职权: |
| (一)经理层决定公司重大问题, | (一)经理层决定公司重大问题, |
| 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 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
| (二)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 | (二)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 |
| 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 | 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 |
| 报告工作; | 报告工作; |
| (三)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 (三)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
| 和投资方案; | 和投资方案; |
| (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 (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
| 方案; | 方案; |
| (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 (六)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 (六)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
| (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 | (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 |
| 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 | 司副经理、财务总监; |
|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 |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 |
| 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 | 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 |
| 理人员; | 理人员; |
| (九)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 | (九)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 |
| 职权。 | 职权。 |
|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信息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
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