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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TH COPPER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09
Apr 9,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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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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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枝梅女 士、郭风君女士、周当龙先生为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南风化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 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 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 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南风化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南风化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南风化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南风化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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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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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被提名人不是为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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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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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包括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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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五、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 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不存在违反规定的 情况。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 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4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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