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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TH COPPER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Jan 22, 2021
53791_rns_2021-01-22_da23b205-1843-4fdd-9625-010cc551109b.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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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 ” “ ”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上市公司 )拟通过重大资 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晋创投资 有限公司、上海潞安投资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三晋国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山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中车永济电机实业管理有限公司、矿冶 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有色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华北供销有限公 司(以上合称“交易对方”)购买其所持有的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方铜业”)100%的股权,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 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 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 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鉴于上述规定,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对本次交易 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发生的购买、出售资产事项说明如下:
2019 年 12 月 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分公 司资产的议案》,公司将所属元明粉分公司资产及负债出售给控股股东山西焦煤 运城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焦盐化”)。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 责任公司对元明粉分公司的净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经双方协商确 认,以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上述交易价格为 8,022.83 万元。2020 年 3 月 31 日, 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出售分公司资产完成交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 公司已收到山焦盐化支付的交易对价和资金往来款,该次交易已按照协议约定交 割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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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山焦盐化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关 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按有关规定履行了上市公司决策程序。上述交易 与本次交易相互独立,不存在关联关系。
除发生上述资产交易外,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 购买、出售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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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交易前 12 个月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王 淼 祁旭华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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