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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syn Crop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2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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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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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在2023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 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提高公司规范 治理水平。现将本人2023年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郭世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 1985年7月至2002年5月,历任西安财经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1996 年9月至今,担任陕西工商管理硕士学院教授;2000年3月至今担任西安交通大学 管理学院兼职教授;2002年6月至今,担任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际商学院教 授;2020年10月至今担任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 担任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2月至今担任西安超晶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对自身履职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上市公司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情形,能 够独立履行职责,并且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时间和精力。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六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历次会议,不存在 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2023年,公司共召开三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三次股 东大会,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有关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 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审慎表决,并对有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 人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 形。

本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重大决策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履行相关职责, 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主持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就 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续聘审计机构以及 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等重大事项 予以审议,认真审阅公司审计部出具的各工作报告,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 职能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年参加了召开的两次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以及修订《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事项予以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依据与独立董事履职有关的规定和要求,于董事会会议前 认真审阅议案并对有关议案予以事前认可,董事会召开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就 各项议案发表意见并表决。

2023年度,本人就董事会各项议案发表的相关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意见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
2023年1月
18日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同意本次会
议相关议案
并就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
意见及事前
认可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
2023年4月
27日
审议通过:
1.《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10.《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11.《关于确认董事2022年度薪酬并拟定2023年薪酬方案
的议案》;
12.《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并拟定2023年
薪酬方案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提议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5.《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本次会
议相关议案
并就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
意见及事前
认可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
2023年8月
21日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
施方式的议案》;
4.《关于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5.《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本次会
议相关议案
并就相关事
项出具专项
说明及独立
意见,同时
签署书面确
认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
2023年9月
21日
审议通过:
1.《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
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本次会
议相关议案
并就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
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
2023年10
月26日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本次会
议相关议案
同时签署书
面确认意
见。
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
2023年12
月5日
审议通过: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6.《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7.《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议案》;
8.《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9.《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本次会
议相关议
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及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

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实地考察等机会及其他 工作时间,通过合理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 状态、内部控制、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 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等,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 司管理水平提升。

2023年度,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管理层提交的各期定期报告及财务报告,审 阅了公司审计部提交的有关工作报告,并与年度审计机构就2022年度、2023年度 审计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审计工作重点事项等进行了沟通、交流,确保公司财 务报告、定期报告及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关注并监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运用个人的专 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关注公司内部治理机 构的建立和完善情况,监督公司对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保护 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 推动和完善公司各项治理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开展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切实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3、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沟通,审阅审计部出具的各工作报告,全面深入了解审计工作情况,对 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作出审慎周全的判断和决策;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 通,就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应对、审计工具和方法论等重点关注事项进行讨论, 确保定期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4、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以提高对相关规定尤其是涉及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投资者保护等相关规定的认 识和理解,不断提高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3年度,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 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 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定期报告 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 司因日常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聘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天健所”)担任公 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天健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 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 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 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提供了专业的审计服务,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定期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 对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等相关 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及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约定,公司基于多方面因素考虑,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 施方式等予以调整,并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除此之外, 公司不存在其他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发展水平,其制 定及实施符合公司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有利于公司管理层的稳定性及公司长远 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工作

  • (一)2023年,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二)2023年,本人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三)2023年,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诚信、独立、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 使表决权,不受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层或者其他存在重大利害关系 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本着进一步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自己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推动公司稳健发展,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努力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郭世辉 2024 年 4 月 25 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______

郭世辉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