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NINGXIA ZHONGKE BIOTECHNOLOGY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5
Jul 21, 2015
56531_rns_2015-07-21_ff8ee838-dd9e-46cf-b7bf-3d572709c14f.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0165 证券简称:新日恒力 公告编号: 2015-052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8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 年 8 月 6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5 年 8 月 6 日 至 2015 年 8 月 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1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摘要 |
√ |
| 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宜 |
√ |
1 、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披露的时间:2015 年 7 月 22 日 披露的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2 、 特别决议议案:无
-
3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
4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5 、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 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 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
-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 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股 | 600165 | 新日恒力 | 2015/8/3 |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需加持单位证明;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寄方式 登记。
-
(二)登记日期、时间:2015 年 8 月 4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00-5:
-
00。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3
(二)联系人:冉旭
电话:0951—6898221
传真:0951—6898221
特此公告。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7 月 22 日
4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5 年 8 月 6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时间为股东 大会当日。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
|||
| 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
备注:
-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
-
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
-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
-
公章。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