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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xia Building Materials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Mar 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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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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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 2012-004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天水中材 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宁夏石嘴山 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宁夏赛马混凝土有限公司、天水华建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平罗县 金长城砼业有限公司。
2.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公司将为全资子公司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不 超过 8835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为控股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 公司不超过 180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为控股子公司天水中材水泥有限 责任公司不超过 200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为控股子公司中材甘肃水泥 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 215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为全资子公司乌海赛马 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 133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为全资子公司宁夏 石嘴山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 50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为全资子 公司宁夏赛马混凝土有限公司不超过 60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为控股公 司天水华建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不超过 60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为控股 公司平罗县金长城砼业有限公司不超过 40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16.78 亿元,全部是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
3.本次是否有反担保(若有,介绍反担保方名称、反担保方式):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 有限公司、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天水华建混凝土工程 有限公司四家公司分别以其与担保额度等值的机器设备等资产作为本公司为其银行借款提供 担保的反担保。公司将对上述四家公司银行借款担保收取担保费,每笔银行借款担保额度的 担保费计算标准为:借款期限在 2 年(含)以内的,按照担保额度的 1%一次性收取担保费;借 款期限在 2 年(不含)以上的,按照担保额度的 1.5%一次性收取担保费。担保期间内不收取其 它费用。
4.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6.78 亿元,全 部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外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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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银行 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宁夏赛马公司”)不超过 8835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本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水股份”)不超过 18000 万元银行借 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 水中材”)不超过 200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材甘 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材甘肃”)不超过 215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同意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海赛马”)不超过 133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夏石嘴山赛马水泥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石嘴山赛马”)不超过 50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本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夏赛马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马混凝土公司”)不超过 6000 万 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本公司为控股公司天水华建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天水华建”)不超过 60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本公司为控股公司平 罗县金长城砼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罗金长城”)不超过 40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方情况介绍
1.公司拟设立的宁夏赛马公司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主营 业务:水泥及熟料的制造和销售。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青水股份成立于 2001 年 8 月,法定代表人哈永生;注册地点:青铜峡市大坝镇,注 册资本 33475 万元,主营业务:水泥及熟料的生产和销售。青水股份 2011 年度末资产总额为 15.34 亿元,负债总额 6.20 亿元,净资产 9.13 亿元,201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57 亿元,实现 净利润 1.42 亿元。
3.天水中材成立于 2008 年 9 月,法定代表人罗雳;注册地点:天水市秦州区关子镇, 注册资本 22800 万元,主营业务:水泥及熟料的制造和销售。天水中材 2011 年度末资产总额 为 8.66 亿元,负债总额 6.09 亿元,净资产 2.57 亿元,201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9 亿元,实 现净利润 778.45 万元。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4.中材甘肃成立于 2008 年 9 月 11 日,注册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新建西路 88 号,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主营业务:水泥、石灰石、水泥熟料、水泥制品的制造与销售;技术 咨询、设备租赁。中材甘肃 2011 年度末资产总额为 7.24 亿元,负债总额 5.29 亿元,净资产 1.95 亿元,201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 亿元,实现净利润-212.73 万元。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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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乌海赛马成立于 2009 年 4 月,法定代表人刘进成,注册地点:内蒙古乌海市,注册 资本 12613 万元,主营水泥、水泥熟料、水泥制品的制造与销售。乌海赛马 2011 年度末资产 总额为 3.89 亿元,负债总额 2.81 亿元,净资产 1.08 亿元,201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42 亿元, 实现净利润-1521.28 万元。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6.石嘴山赛马成立于 2005 年 11 月,法定代表人刘进成;注册地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注册资本 6019 万元,主营业务:水泥的生产和销售。石嘴山赛马 2011 年度末资产总额为 1.86 亿元,负债总额 0.65 亿元,净资产 1.21 亿元,201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14 亿元,实现净利 润 1207.19 万元。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赛马混凝土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2 月,法定代表人尹国明;注册地点:宁夏银川市, 注册资本 13000 万元,主营业务:商品混凝土、外加剂、助磨剂、水泥制品及预拌砂浆的制 造与销售。赛马混凝土公司 2011 年度末资产总额为 2.84 亿元,负债总额 1.13 亿元,净资产 1.71 亿元,201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69 亿元,实现净利润 2090.68 万元。该公司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
8.天水华建成立于 2005 年 3 月,法定代表人吕尚智,注册地为甘肃省天水市,经营范 围为商品混凝土和特种混凝土的生产与销售。2011 年度末资产总额为 1.29 亿元,负债总额 0.98 亿元,净资产 0.31 亿元,201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62 亿元,实现净利润 594.33 万元。 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水中材的控股子公司。
9.平罗金长城成立于 2010 年 7 月,法定代表人尹国明,注册地址:平罗县太沙工业园 区,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预拌料、混凝土制品的生产、销售,水泥、沙石销 售。2011 年度末资产总额为 0.83 亿元,负债总额 0.28 亿元,净资产 0.55 亿元,2011 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 890.46 万元,实现净利润 18.4 万元。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赛马混凝土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主要内容
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公司将为以下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 为全资子公司宁夏赛马公司不超过 88350 万元银行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3 年)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
为控股子公司青水股份不超过 18000 万元银行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3 年)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
为控股子公司天水中材不超过 20000 万元银行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3 年)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
为控股子公司中材甘肃不超过 21500 万元银行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3 年)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
为全资子公司乌海赛马不超过 13300 万元银行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3 年)提供连带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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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担保;
为全资子公司石嘴山赛马不超过 5000 万元银行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3 年)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
为全资子公司赛马混凝土不超过 6000 万元银行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3 年)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
为控股公司天水华建不超过 6000 万元银行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3 年)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 为控股公司平罗金长城不超过 4000 万元银行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3 年)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
青水股份、天水中材、中材甘肃、天水华建四家公司拟分别以其与担保额度等值的机器 设备等资产作为本公司为其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反担保。公司将对青水股份、天水中材、中 材甘肃、天水华建四家公司上述银行借款担保收取担保费,每笔银行借款担保额度的担保费 计算标准为:借款期限在 2 年(含)以内的,按照担保额度的 1%一次性收取担保费;借款期限 在 2 年(不含)以上的,按照担保额度的 1.5%一次性收取担保费。担保期间内不收取其它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夏赛马公司不超过 88350 万元银行借款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青水股份不超过 180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水中材不超过 200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 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材甘肃不超过 215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乌海赛马不超过 133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石 嘴山赛马不超过 50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赛马混凝土公 司不超过 60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公司为控股公司天水华建不超过 60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公司为控股公司平罗金长城不超过 4000 万元银行借款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6.78 亿元,全部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外提供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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