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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xia Building Materials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8
Dec 10,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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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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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赛马实业 公告编号:2008-044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0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11月30日以书 面形式由专人送出。公司于2008 年12 月10 日上午9: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 人,实到9 人,董事王广林、哈永生因在外委托董事武雄出席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永进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 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3 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有效表决 票数11 票,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为了有效降低公司流动负债比例,减少短期偿债风险,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流动资金,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3 亿元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基本情况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3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低于3 年(含3 年)。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具体募集资 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财务结构确定。
5、决议的有效期:
本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 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 事宜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11 票,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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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关于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3 亿元公司债券 的议案》、适用法律、届时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决 定或办理以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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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决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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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发行方式、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 回条款、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交易的场 所,以及其他本次债券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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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决定及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债券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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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批准或签署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法律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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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审核的申报事宜,并依据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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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若有)对本次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案作出适当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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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相关证券交易场所的债券发行及上市规则,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及上市事宜。 6.本次公司债券的特别偿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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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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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时,采取如下特别偿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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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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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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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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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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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或办理其他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其他一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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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包括设立专项偿债账户及制定专项偿债资金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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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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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0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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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票,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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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决定于 2008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008 年第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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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就以上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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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 200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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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2008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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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新小线二公里处本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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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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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关于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3 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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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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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止 2008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3: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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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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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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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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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议登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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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众股股东持股票帐户、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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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本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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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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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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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登记时间:2008 年 12 月 25 日之前的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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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登记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新小线二公里处本公司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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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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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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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系电话:0951 208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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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 205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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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951 208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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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7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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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联系人:武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意见有同意、反对和弃权三种形式。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特此公告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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