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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xia Building Materials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Mar 1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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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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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16年度,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审核、监督作用, 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 对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外部审计机构聘任等方面工作进行审核并发表相 关意见或建议, 对促进公司内部控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16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 独立董事罗立邦担任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计专业资格)、公司副董事长李永讲、独立董事陈曦相任 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 对年度报告、内控评价报 告、审计机构聘任等事宜进行了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 会议名称 | 出席会议情况 | 相关决议 | 表决 | ||
|---|---|---|---|---|---|
| 罗立邦 | 李永进 | 陈曦 | 结果 | ||
| 宁夏建材第六 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 |
出席 | 出席 | 出席 | 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 报告》、《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全票 通过 |
| 宁夏建材第六 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 |
出席 | 出席 | 出席 |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聘请 2016 年度财务审计 服务机构的提案》、《关于公司聘请 2016 年度内 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提案》 |
全票 通过 |
三、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一) 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的履职情况
1、在公司年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式讲场前. 审计委员会于2016年1月5日召开审计沟通见面会,与年审会计师商议确定了公 司 2015年度财务审计计划,并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 2015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会 计报表,认为:(1)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 基本符合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2)公司编制的 2015年 度财务报表基本能够反映公司 2015 年底财务状况、2015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情况。(3) 审计委员会将督促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 2015 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审计,待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将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再行审阅。
2、审计委员会于 2016 年 2 月 24 日召开会议,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讲 行第二次审阅,并出具了以下审阅意见: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按照会计 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 符合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公司 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能够反映公司 2015年底财务状况、2015年度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情况。
3、审计委员会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宁夏 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 2015 年度 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了公司 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15年度财务状况、 2015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符合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有 关规定。同意将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公司 2015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
(二) 内部控制监管方面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于 2016年3月 10日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 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规范公司关联交易方面的履职情况
本年度, 审计委员不存在审议关联交易的情况。
(四) 审计机构聘任方面的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于2016年9月30日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16年度 财务审计服务机构的提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8 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及相关咨询业务等工作, 能够按照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按 时向公司出具年度审计报告, 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事务所为公司 2016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机构,年审计服务费不超过80万元。
2、审计委员会于2016年9月30日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16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提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已连续为公司提供了8年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及相关咨询业务,连续为公司提 供了4年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该事务所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内部管理业务流程较为 熟悉,为顺利完成公司 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 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审 计服务费不超过 30 万元。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 委员姓名 | 签名 |
|---|---|
| 罗立邦 | 文元 |
| 李永进 | |
| 陈 曦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名: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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