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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xia Building Materials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4
Mar 2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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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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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青铜峡牌"商标和宁夏青铜峡水泥 股份有限公司 0.37%股权减值测试的独立意见
2011 年,公司因换股吸收合并原控股股东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与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于青水股份实 际盈利数与净利润预测数差额的补偿协议》及《关于青水股份实际盈利数与净利 润预测数差额的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统称"协议"),根据协议约定,补 偿期届满后,公司对"青铜峡牌"商标和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青水股份")的 0.37%的股权进行减值测试。
经公司聘请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和评估公司")对"青 铜峡牌"商标和青水股份的 0.37%的股权进行减值测试,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青铜峡牌"商标和青水股份 0.37%的股权评估值分别为 2431.6 万元、657.90 万元。依据中和评估公司测试结论,公司编制了《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注入的"青铜峡牌"商标及青水股份 0.37%的股权减值测试报告》 (以下简称"减值测试报告"),并经于 201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认为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青铜峡牌"商标和青 水股份 0.37%的股权评估值分别为 2431.6 万元、657.90 万元,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时,"青铜峡牌"商标和青水股份 0.37%的股权评估值分别为 2110.59 万元、 540.89 万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注入的"青铜峡牌"商标及青水股份 0.37%的股 权,没有发生减值。我们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中和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时,按照董事会要求履行了相关工作,评估方 法适当,评估结论客观、公正;
(2)董事会本次出具的减值测试报告结论是依据聘请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对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注入的"青铜峡牌"商标和青 水股份 0.37%的股权进行减值测试结论得出,依据充分;
(3)独立董事同意《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注入的 "青铜峡牌"商标及青水股份 0.37%的股权减值测试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青铜峡牌"商标 和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0.37%股权减值测试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兔忠守 潘忠字
罗立邦
周塞军
2014年3月27日
(此页无正文,为《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青铜峡牌"商标 和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0.37%股权减值测试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 潘忠宇 | |
|---|---|
| 周塞军 |
罗立邦
2014年3月27日
(此页无正文,为《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青铜峡牌"商标 和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0.37%股权减值测试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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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忠字
周塞军
罗立邦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