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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xia Building Materials Group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13
Jan 31,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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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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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会议时间:2013 年2 月7 日上午9:00
主 持 人:王广林
一、主持人宣布到会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所代表股份总额,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出席会议股东及其分别所持股数额及占总股本的 比例;参加会议的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宣布会议开 始
二、主持人宣读会议议题
三、主持人宣读《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喀喇沁草原水泥有限责任 公司与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四、主持人宣读《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申请银 行借款的议案》
五、主持人宣读《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银行 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股东审议本次会议议案
七、主持人提名监票人、计票人,请股东举手表决
- 八、股东就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记名投票表决
九、监票人检票,计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 十一、律师宣读本次大会的法律见证意见
十二、出席会议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在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名 十三、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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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题
1.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喀喇沁草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与 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
审议《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 的议案》
-
审议《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
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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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喀喇沁草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与 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各位股东:
就公司控股子公司喀喇沁草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喀 喇沁公司”)建设4500t/d 熟料水泥生产线协同工业尾矿处理及配套 9MW 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事宜,拟与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苏州中材”)签订项目建设总承包合同,合同涉及总价款为 57600 万元。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苏州中材成立于1958 年,注册资本5008 万元,主要从事境 内外大中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总承包;设备安装;建材装备制 造;水泥厂大、中修业务;对外派遣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进出 口贸易。苏州中材近三年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经营业绩稳步提升,2009 年该公司总资产150615 万元,实现净利润7123 万元;2010 年该公 司总资产210184 万元,实现净利润12211 万元;2011 年该公司总资 产217460 万元,实现净利润16747 万元。
2、履约能力分析:近年来苏州中材为公司所属子公司部分水泥 生产线建设提供总承包服务,建成的水泥生产线运行状况良好。本次 苏州中材向喀喇沁公司提供工程总承包服务,具备履约能力。
3、苏州中材截止2011 年底,总资产217460 万元,净资产34050
3
万元;2011 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52614 万元,实现净利润16747 万元。
4、鉴于:公司、喀喇沁公司与苏州中材同受中国中材集团有限 公司实际控制,故本次喀喇沁公司与苏州中材签署合同事宜构成关联 交易。
二、关联方签订合同情况介绍
喀喇沁公司拟与苏州中材签署总承包合同,涉及工程总价款为 57600 万元,合同主要内容条款如下:
1.工程名称
喀喇沁草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4500t/d 熟料水泥生产线协同工 业尾矿处理及配套9MW 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项目。
2.工程总承包范围
从矿山长胶带接入石灰石预均化堆场前的第一个转运站开始(包 含入石灰石均化堆场罗锅皮带)至水泥出厂(仅不包含厂前区办公楼、 宿舍楼、食堂的土建施工)范围内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建筑 施工(含厂区围墙、场平、护坡、桩基)、工程勘察、安装施工、试 生产调试等。
3.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价款为57600 万元,本合同价款是以目前设备、材料 市场价格为依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除合同相关条款明确约定的合同 价格可调整因素外,任何其他原因都不得调整合同价格。
苏州中材施工中用混凝土由公司或公司所属企业供应至工程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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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C30 普通混凝土按320 元/m3 计价(含泵送及常规外加剂)。混凝 土的标号每增减±5 按15 元/m3 在C30 定价的基础上调整;施工时若 要求添加抗渗、抗裂、抗冻融、防冻等相关特种外加剂或材料,则按 市场价格另行计算增加。混凝土价格为不变价。
苏州中材施工所用的水、电均由喀喇沁公司直接提供或协调其 他供应方提供,提供地点至厂界围墙边,水、电费据实计量收取,其 中,水2.4 元/吨计价,电0.6 元/度计价。
4.付款方式
(1)在合同生效后7 日内,喀喇沁公司向苏州中材支付合同价 格15%的金额作为工程预付款,作为建筑工程费用和材料款,在后期 付款中予以核减。
(2)苏州中材必须在本合同工程所在地银行设立工程资金专用 账户,喀喇沁公司将所有的经核定后的合同工程专用采购资金转入该 账户后,苏州中材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要求的时间、金额向供货商支 付资金。进入该账户的资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转向与合同工程无 关的任何人,喀喇沁公司对该账户资金的使用有随即监督、审查的权 力。如发生以上所述情况,喀喇沁公司将停止支付下一阶段的合同资 金,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等损失均由苏州中材承担。
(3)设备供货付款:苏州中材根据三方签订的设备供货合同, 每月向喀喇沁公司提出下月的付款计划,喀喇沁公司对此付款计划进 行审定并在设备供货合同付款日之前10 个工作日内把货款汇到苏州 中材账户,由苏州中材向供货商付款,喀喇沁公司无特殊原因不得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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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付款。
(4)土建工程、安装工程: 苏州中材按合同约定将各车间价 格分摊成形象进度款,按月上报实际完成工程量,由喀喇沁公司代表 审查报喀喇沁公司审定,喀喇沁公司按月支付审定后工程量价格的 80%。
无负荷联动调试成功后一周内付款至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总价 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
(5)其它费用:每月按照实际完成工作内容全额支付,不留质 保金。
(6)质量保证金待质量约定保证期满,且喀喇沁公司完成所有 索赔(由苏州中材原因造成的)后30 天内付清余款。
5.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且经双方有权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交易金额见下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交易方 | 交易对方(关联 方) |
合同名称 | 合同金额 |
|---|---|---|---|---|
| 1 | 喀喇沁草原 水泥有限责 任公司 |
苏州中材建设有 限公司 |
喀喇沁草原水泥有限责任公 司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协同工 业尾矿处理及配套9MW纯低温余 热发电工程总承包合同 |
57600 |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是以目前设备、材料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喀喇沁 公司通过招标,由多家公司进行投标报价,经综合评定后,最终确定 苏州中材为中标单位,并确定其投标价格为本次交易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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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是基于喀喇沁公司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建设需要,苏 州中材在水泥工程建设中具有丰富的管理和建设经验,公司及所属子 公司已建成并正常运行的部分水泥生产线均由该公司总承包建设,且 建成投产至今运行良好。本次合同价格是以目前设备、材料的市场价 格为依据并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喀喇沁公司与苏州中材签署工程总 承包合同事宜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五 、鉴于本次合同签订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 关联股东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请予审议:同意喀喇沁公司与苏州中材签署项目建设总承包合 同,合同价款57600 万元。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1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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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各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资金需求,2013 年,公司所属子公 司拟向银行申请借款总计不超过117600 万元,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总 计不超过7000 万元。前述拟向银行申请借款中,到期续借流动资金 借款不超过100100 万元,新增流动资金借款不超过17500 万元。上 述流动资金借款期限均不超过3 年,拟按与银行协商的优惠利率确 定。各子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分批提款。借款情况具体如下:
-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 金借款不超过56500 万元,其中41500 万元为公司本部剥离至该公司 的银行借款,到期后由赛马水泥进行续借;15000 万元为新增借款。 上述借款期限均不超过3 年。
2.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 流动资金借款不超过13000 万元,该借款为该公司将于2013 年到期 的银行借款,青水股份拟进行续借,借款期限不超过3 年。
3.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流 动资金借款不超过12000 万元,该借款为该公司将于2013 年到期的 银行借款,天水中材拟进行续借,借款期限均不超过3 年。
4.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流 动资金借款不超过18000 万元,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总计不超过7000 万元。上述借款为该公司将于2013 年到期的银行借款,中材甘肃拟 进行续借,借款期限均不超过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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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石嘴山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拟向银行 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不超过2100 万元,该借款为该公司将于2013 年到 期的银行借款,石嘴山赛马拟进行续借,借款期限不超过3 年。
6.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赛马科进混凝土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 流动资金借款不超过6000 万元,该借款为该公司将于2013 年到期的 借款金额,赛马科进拟进行续借,借款期限不超过3 年。
7.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水中材水泥有限公司控股的天水华建混凝 土工程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不超过6000 万元,其中, 4500 万元为该公司将于2013 年到期的银行借款,天水华建拟进行续 借;1500 万元为新增借款,借款期限均不超过3 年。
8.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赛马科进混凝土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的平 罗县金长城砼业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4000 万元,其 中,3000 万元为该公司将于2013 年到期的银行借款,平罗金长城拟 进行续借;1000 万元为新增借款,借款期限均不超过3 年。
请予审议:同意公司所属子公司2013 年向银行申请借款总计不 超过117600 万元,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总计不超过7000 万元。前述向 银行申请借款中,到期续借流动资金借款总计不超过100100 万元, 新增流动资金借款不超过17500 万元。上述流动资金借款期限均不超 过3 年,按与银行协商的优惠利率确定。各子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分 批提款。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1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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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为控股公司总计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17600 万元借款、申 请银行承兑汇票总计不超过7000 万元(详见本次会议议案之二)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一、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马水泥”)成立于2012 年10 月,法定代表人尹自波,注册资本50000 万元,注册地址宁夏 银川市西夏区,主营业务:水泥制造和销售、水泥制品、水泥熟料、 粉煤灰、矿渣、混凝土骨料的制造和销售。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水股份”)成立 于2001 年8 月,法定代表人哈永生;注册地点:青铜峡市大坝镇, 注册资本33475 万元,主营业务:水泥及熟料的生产和销售,水泥用 生产石灰岩开采。青水股份2011 年度末资产总额为15.34 亿元,负 债总额6.20 亿元,净资产9.13 亿元,201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57 亿元,实现净利润1.42 亿元。公司持有该公司87.19%的股权。
3.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水中材”)成立于 2008 年9 月,法定代表人尹自波;注册地点:天水市秦州区关子镇, 注册资本22800 万元,主营业务:水泥、水泥制品及熟料的制造和销 售。天水中材2011 年度末资产总额为8.66 亿元,负债总额6.09 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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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净资产2.57 亿元,201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 亿元,实现净利 润778.45 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80%的股权。
4.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材甘肃”)成立于 2008 年9 月11 日,法定代表人朱彧,注册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 区新建西路88 号,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主营业务:水泥、石灰石、 水泥熟料、水泥制品的制造与销售;技术咨询、设备租赁。中材甘肃 2011 年度末资产总额为7.24 亿元,负债总额5.29 亿元,净资产1.95 亿元,201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 亿元,实现净利润-212.73 万元。公 司持有该公司98.42%的股权。
5.宁夏石嘴山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石嘴山赛马”) 成立于2005 年11 月,法定代表人孙泽民;注册地点:石嘴山市大武 口区,注册资本6019 万元,主营业务:水泥的生产和销售。石嘴山赛 马2011 年度末资产总额为1.86 亿元,负债总额0.65 亿元,净资产
1.21 亿元,201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4 亿元,实现净利润1207.19 万元。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6.宁夏赛马科进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马科进”)成立于 2009 年2 月,法定代表人尹国明;注册地点:宁夏银川市,注册资 本25500 万元,主营业务: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外加剂、水泥制 品、助磨剂的生产与销售。赛马科进2011 年度末资产总额为2.84 亿 元,负债总额1.13 亿元,净资产1.71 亿元,2011 年度实现营业收 入1.69 亿元,实现净利润2090.68 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51%的股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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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水华建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水华建 ” )成立于 2005 年3 月,法定代表人吕尚智,注册资本2108 万元,注册地为甘 肃省天水市,经营范围为混凝土浇筑工程施工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天水华建2011 年度末资产总额为1.29 亿元,负债总额0.98 亿元, 净资产0.31 亿元,201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62 亿元,实现净利润 594.33 万元。天水中材持有该公司60%的股权。
- 平罗县金长城砼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罗金长城”)成立 于2010 年7 月,法定代表人尹国明,注册资本4000 万元,注册地址: 平罗县太沙工业园区,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预拌料、 混凝土制品的生产、销售,水泥、沙石销售。平罗金长城2011 年度 末资产总额为0.83 亿元,负债总额0.28 亿元,净资产0.55 亿元, 201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90.46 万元,实现净利润18.4 万元。该公 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赛马科进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的借款及银行承兑汇票情况
| 单位:万元 | ||||
|---|---|---|---|---|
| 借款单位 | 担保金额上限 | 借款或承兑 汇票期限 |
担保方式 | 担保方 |
| 赛马水泥 | 56500 | 不超过3年 | 连带责任担保 |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青水股份 | 13000 | 不超过3年 | 连带责任担保 |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天水中材 | 12000 | 不超过3年 | 连带责任担保 |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中材甘肃 | 18000 | 不超过3年 | 连带责任担保 |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7000 | 承兑汇票不 超过6个月 |
连带责任担保 |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石嘴山赛马 | 2100 | 不超过3年 | 连带责任担保 |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赛马科进 | 6000 | 不超过3年 | 连带责任担保 |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天水华建 | 6000 | 不超过3年 | 连带责任担保 |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平罗金长城 | 4000 | 不超过3年 | 连带责任担保 |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总计 | 124600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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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反担保及担保费收取情况
青水股份、天水中材、中材甘肃、赛马科进、天水华建、平罗金 长城六家公司拟分别以其与担保额度等值的机器设备等资产作为本 公司为其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反担保。公司拟对青水股份、天水中材、 中材甘肃、赛马科进、天水华建、平罗金长城上述银行借款担保收取 担保费,每笔银行借款的担保费计算标准为:借款期限在2 年(含) 以内的,按照担保额度的1%一次性收取担保费;借款期限在2 年(不 含)以上的,按照担保额度的1.5%一次性收取担保费。担保期间内不 收取其它费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收取担保费。
四、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2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2.51 亿 元,均为向公司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且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 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 外担保的情况。
请予审议:同意本公司为控股公司总计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17600 万元借款、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总计不超过7000 万元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同意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赛马水泥不超过565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青水股份 不超过130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本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天水中材不超过120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本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材甘肃不超过 18000 万元银行借款、银行承兑 汇票总计不超过7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本公司为全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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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石嘴山赛马不超过21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 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赛马科进不超过60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同意本公司为控股公司天水华建不超过6000 万元银行借款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本公司为控股公司平罗金长城不超过40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1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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