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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xia Building Materials Group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08
Feb 21,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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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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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兴业书字[2008]第003 号
致: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宁夏 兴业律师事务所受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柳向阳出席公司2007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大会的股东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等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阅读并审查核对了公司 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 陈述和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章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我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所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08 年1 月3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告。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于2008 年2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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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所议事项与公司 公告通知事项一致。
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李永进先生主持,完成 了审议事项,形成了会议记录,其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规章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3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730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62%。经律师审查验证,出席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相应合法资格和表决权。
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所议事项逐项进 行了表决,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通过了所议全部事项。其中: (一)以普通决议方式表决通过的事项有八项,具体为: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宁夏 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宁夏赛马 实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00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宁夏赛马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关于公司聘请2008 年度财务 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关于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续签< 土地租赁合同>的议案》。其中《关于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续签<土地租赁合同>的议案》表决时,关联股东宁夏建材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已回避表决。
(二)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通过的事项一项,具体为《关于 修改<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未提出新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未 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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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结论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规章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办律师: 柳向阳
二○○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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