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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Zhongbai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3
Jan 12,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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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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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57 证券简称:宁波中百 公告编号:2023-004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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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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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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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1 月31 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 77 号汇金大厦 21 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 年1 月31 日
至2023 年1 月3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公司关于继续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
√ |
1 、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http://www.sse.com.cn )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 会资料。
2 、 特别决议议案: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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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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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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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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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 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 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 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股 | 600857 | 宁波中百 | 2023/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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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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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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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持股凭证;委托代理 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 凭证。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 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 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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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时间:2023 年1 月30 日(上午 9:30—下午 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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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登记地点:宁波市和义路77 号汇金大厦21 层公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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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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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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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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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 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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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
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 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
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 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 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六、 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波市和义路77 号汇金大厦21 层公司董秘办。 邮政编码:315000 联 系 人:严鹏、丛辰捷 联系电话:0574-87367060 联系传真:0574-87367996 (二)本次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3 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 年1 月31 日 召开的贵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公司关于继续授权使用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