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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Zhenyu Technology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Nov 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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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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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5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定 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将股东会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4、会议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2 日 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06 日
-
7、出席对象:
-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
8、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滨海新城东港南路 6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 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11) |
| 2.0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6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7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8 | 《财务管理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9 | 《内部审计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10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0 | 《关于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 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上述议案 1、2、3、4 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 已经第五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 1、2.01、2.02 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议案 2 需逐项表决。 议案1 表决通过是议案3 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 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 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 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 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 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 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 17:00 前送达至公司;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7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 3、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滨海新城东港南路 6 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郭银芬
(2)联系电话:0574-65386699
(3)传真:0574-83516552
-
(4)邮箱:[email protected]
-
(5)邮政编码:315613
-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 件 1。
五、备查文件
-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11 月7 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53,投票简称:震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 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11 月12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11 月12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 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 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如没有做出明确 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 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 提案编 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 √ 作为投票 对象的子 议案数: (11) |
|||
| 2.0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 | |||
| 2.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
| 2.0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 |||
| 2.0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 | |||
| 2.0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 |||
| 2.06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 | |||
| 2.07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 √ | |||
| 2.08 | 《财务管理制度》 | √ | |||
| 2.09 | 《内部审计制度》 | √ | |||
| 2.10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 √ | |||
| 2.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 | |||
| 3.00 | 《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 √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 方框中打“√”为准,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 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