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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TIP RUBBER TECHNOLOGY CO.,LTD. M&A Activity 2025

Nov 1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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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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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证券代码:605255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 的申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详情,应阅读本公司于2025 年11 月18 日刊 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 报告书》全文。

  • 预受要约申报编号:770003

  • 申报简称:天普收购

  • 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 要约收购价格:23.98 元/股

  • 要约收购数量:全面要约 , 拟收购数量为33,520,000股,占被收购公司总 股份比例为25.00%。

  • 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申报卖出,撤销已预受的要约应申报买入

  • 要约收购有效期:2025 年11 月20 日至2025 年12 月19 日

  • 收购人全称: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 要约收购期届满后,过户清算手续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于2025 年11 月 17 日收到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人”或“中昊芯英”)

就本次要约收购事宜出具的《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根据相关规定,依据上述《要约收 购报告书》,就本次收购人要约收购的有关事项作出申报公告如下:

一、 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 要约收购的提示

《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后 30 日内,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三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

(二) 要约收购情况

1、被收购公司名称: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天普股份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605255

  • 4、收购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5、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33,520,000 股

6、预定收购股份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比例:25.00%

  • 7、支付方式:现金

  • 8、要约收购有效期:2025 年11 月20 日至2025 年12 月19 日

  • 9、要约价格:23.98 元/股

10、若上市公司在首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 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及要约 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2025 年8 月29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26)。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本次要约收购价格不因上市公 司实施的2025 年年中现金分红进行调整,本次要约收购价格维持23.98 元/股不 变。

11、要约价格的计算基础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如下:

(1)本次要约收购系收购人触发全面要约,本次要约收购价格延续协议转让 价格,即人民币23.98 元/股。

(2)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收购人按照本办法规定进 行要约收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 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 个月内,收购人拟取得上市公司股票所支付的价 格情况如下:

2025 年8 月21 日,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普控股”)、宁波市 天昕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昕贸易”)、尤建义与中昊芯英签署《关于宁波 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天普控股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 中昊芯英转让上市公司8,94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67%),天昕贸 易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中昊芯英转让上市公司2,473,6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1.84%),尤建义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中昊芯英转让上市公司3,0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24%)。同日,宁波市普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现已更名为宁波普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恩 投资”)、天昕贸易与方东晖签署《关于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 转让协议》,普恩投资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方东晖转让上市公司4,560,000 股股 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40%),天昕贸易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方东晖转让上 市公司6,166,4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60%)。上述股份转让价格均为 23.98 元/股。

除上述协议转让情形外,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 个月内,收购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未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取得上市公司股票。因此,在本次要约收购 提示性公告日前6 个月内,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拟支付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 23.98 元/股。本次要约价格不低于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 个月内取

得上市公司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符合要约定价的法定要求,符合《收购管理 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3)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要约价格低于提示性公告 日前3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收购人聘请的财 务顾问应当就该种股票前6 个月的交易情况进行分析,说明是否存在股价被操纵、 收购人是否有未披露的一致行动人、收购人前6 个月取得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其他 支付安排、要约价格的合理性等。”

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30 个交易日(2025 年7 月4 日至2025 年8 月14 日), 上市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22.94 元/股。本次要约收购的 要约价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前3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 均值,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三) 受要约人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申报编号:770003

2、申报简称:天普收购

3、要约收购有效期限内,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依法申请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 约的,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预受要约申报。股东应当在要约收购有效期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 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当申报卖 出。预受要约有效的股份数量以股东当日收市后实际持有的未被冻结、质押的股 份余额为准。

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的当日申报卖出已预受股份的,卖出申报有效,但卖出 申报未成交部分计入有效预受申报。

有效预受要约的股份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登公司”)予以临时保管。股份在临时保管期间,股东不得再行转让该部 分股份。

(2)股东撤回预受要约。预受要约股份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

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 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撤回预受要约事宜。中登公司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 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

已预受要约的股份将于撤回申报的次日解除临时保管,并可以进行转让。若 申报撤回预受要约数量大于已预受股份(含当日预受)数量,则超出部分无效, 剩余撤回申报有效。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3)被收购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股东仍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 要约的申报手续。

(4)收购要约有效期限内,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条件的:

若涉及要约收购价格上调、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原因导致价格 调整,或者要约收购期限延期情况,预受要约股东要约申报的价格或期限进行相 应调整。

若因权益分派的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股份数量调整,原预受要约 股份取得的新增股份不自动参与预受要约,预受要约股东拟以该新增股份预受要 约的,则需再次进行相应申报操作。

若预受要约股东拟不接受变更后的要约,应在有效申报时间内自行申报撤回 预受要约。

二、 要约收购期间的交易

被收购公司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间正常交易。

三、 要约收购手续费

要约期满后,转受让双方后续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时,所涉及的税费项目 及标准参照A 股交易执行。

四、 要约收购的清算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满后,公司将另行发布要约收购结果公告、要约收购清 算公告(如有股份接受要约),请投资者关注要约收购资金发放日。

五、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秘办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金龙路5 号

联系电话:0574-59973312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11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