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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Tianlong Electronic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6, 2021

57548_rns_2021-04-26_d2cd311c-1a59-4ece-8d00-cbd735038c93.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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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宁 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天龙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进行了审慎审查, 在认真审阅、核实了有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结合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等实 际情况,我们认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和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67人和预留 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18人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关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条件。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 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项。

独立董事:江乾坤 金立志 应蓓玉

2021 年4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