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Ningbo Tianlong Electronics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3, 2021

57548_rns_2021-04-23_156328d2-df0b-40b8-b0d1-f5bb2de5a24e.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公司代码:603266 公司简称:天龙股份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1.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2. √是 □否

  3.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海电子有限公司、江苏意航 汽车部件技术有限公司、东莞天龙阿克达电子有限公司、慈溪市天龙模具有限公司、长春天龙汽车部件 有限公司、成都天龙意航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廊坊天龙意航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采购与付款、销售管理、财务管理、资产 管理、投资和筹资管理、项目开发管理、存货管理、生产管理、工程项目、业务外包、担保业务、财务 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关联交易、内部监督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销售管理、采购和付款管理、资产安全管理、 财务报告、合同管理、投资决策、资金安全与营运

等。

  1.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影响本年度净资
错报金额≥净资产的3% 净资产的1.5%≤错报金额<
净资产的3%
错报金额<净资产的1.5%
影响本年度净利
错报金额≥净利润的10% 净利润的5%≤错报金额<
净利润的10%
错报金额<净利润的5%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2、已被披露的企业报告和会计信息严重
不准确和不公允;3、企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
无效;4、因严重违反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行业财务制度,受到国
家机关在行业以上范围内通报、处罚。
重要缺陷 1、已被披露的企业报告和会计信息存在重大不准确和不公允;2、企业监事会、审
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监督不到位;3、因违反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
企业会计准则、行业财务制度,受到国家机关在行业以上范围内通报、处罚。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外的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财产损失占期末
净资产比率
财产损失≥期末净资产1% 期末净资产0.5%≤财产损
失 <期末净资产1%
财产损失<期末净资产
0.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缺乏民主决策程序;2、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3、违犯国家法律、法规;4、管
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5、媒体负面新闻频现;6、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
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7、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重要缺陷 1、未落实“三重一大”政策要求;2、未开展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未覆盖重要业务和
关键风险领域,不能实现控制 目标;3、全资、控股子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建立恰
当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决策层、管理层职责不清,未建立内控制度,管理散乱;
4、未建立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或举报信息渠道无效;5、媒体负面新闻流
传,对公司声誉造成一般负面影响;6、委派子公司的代表未按规定履行职责,造
成企业利益受损;7、未建立信息搜集机制和信息管理制度,内部信息沟通存在严
重障碍;对外信息披露未经授权;信息内容不真实,遭受外部监管机构处罚。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外的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1.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信息披露、财务 报告真实可靠,资产安全,业务合法合规,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重大缺陷,能够合理地保证 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在2021 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 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水平,通过对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 后监督和反馈纠正,加强内控管理、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胡建立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