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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Solartron Technology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May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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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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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299 证券简称: 长阳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34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陶春风持有公司股份为8,703,73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8%;唐晓彤持有 公司股份为204,55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7%。陶春风和唐晓彤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为8,908,28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15%。唐晓彤系陶春风的外甥 女,双方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上述股东的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且已 于2020 年11 月6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陶春风和一致行动人唐晓彤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 合计减持股份数不超过5,651,371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减持期间 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股东陶 春风和一致行动人唐晓彤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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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5 月19 日,公司收到股东陶春风和一致行动人唐晓彤出具的《股份 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陶春风、唐晓 彤 |
5%以下股东 | 8,908,285 | 3.15% | IPO 前取得:8,908,285 股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
| 第一组 | 陶春风 | 8,703,731 | 3.08% | 唐晓彤系陶春风的外甥女, 双方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 议》,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
| 唐晓彤 | 204,554 | 0.07% | ||
| 合计 | 8,908,285 | 3.15% |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前期减持计划披 露日期 |
|---|---|---|---|---|---|
| 陶春风、唐晓 彤 |
8,470,000 | 3.00% | 2020/12/8~ 2021/3/3 |
18.79-25.52 | 2020 年11 月7 日 |
| 陶春风、唐晓 彤 |
14,128,500 | 5.00% | 2021/3/19~ 2021/3/19 |
25.25-25.25 | 2021 年3 月16 日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 数量 (股) |
计划减 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
拟减持股 份来源 |
拟减 持原 因 |
|---|---|---|---|---|---|---|---|
| 陶春风、唐 晓彤 |
不超过: 5,651,371 股 |
不超过: 2.00% |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 5,651,371 股 |
2021/6/10 ~ 2021/12/7 |
按市场 价格 |
IPO 前取 得的股份 |
自身 资金 需求 |
备注:本公告所有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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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陶春风、唐晓彤在 IPO 前所作出的承诺如下:
-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
-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①本人将严格遵守本人作出的关于股东持股锁定期限的承诺;
②锁定期满后如进行减持,将按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 关规定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并予以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减持将按照法律法规 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进行,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③在本人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本人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 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具体减持 方案将根据届时市场情况拟定;
④本人承诺,本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期间实施减持时,如通过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减持。
3.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
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保证将严格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如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 履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 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须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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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若本人未履行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的公开承诺事项,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按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认 定向投资者进行赔偿。若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 配的现金股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须提出新的承诺(相 关承诺须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 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尽快研究将社会公众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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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 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将严格遵守相 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5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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