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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Solartron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Feb 2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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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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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 公司,包括合肥长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能源”)、合肥长阳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材料”)及浙江长阳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浙江长阳”)。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合肥 新能源、合肥新材料及浙江长阳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担保总额不超过11 亿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实际为上述全资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3,758.23 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本次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合肥新能源、合肥新材料及浙江长阳的建设及经营发展需 要,公司拟对上述全资子公司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 保总额不超过11 亿元人民币。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内容以正 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4 年2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拟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情况如下:
(一)合肥长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1年9月 |
|---|---|
| 注册地点 | 合肥市新站区谷水路999号 |
| 法定代表人 | 吕力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 无 |
|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二)合肥长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1年9月 |
|---|---|
| 注册地点 | 合肥市新站区谷水路999号 |
| 法定代表人 | 吕力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设备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 无 |
|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三)浙江长阳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3年4月 |
|---|---|
| 注册地点 |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自贸大道999 号1幢 |
| 法定代表人 | 孙非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 无 |
|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就上述担保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公司作为全资 子公司的担保人,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后续公司签订的担 保协议主要内容由担保人和被担保人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 期限、担保方式等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提升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保证全资子公司建设及运 营所需资金及时到位,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健开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 展规划,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2024 年2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
司为全资子公司合肥新能源、合肥新材料及浙江长阳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1 亿元人民币。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2022 年2 月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合肥新能源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2022 年3 月24 日,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签订 《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合肥新能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担保债权为2022 年-2029 年期间发生债权,担保债权最高金额3.19 亿元。
2022 年3 月8 日、2022 年3 月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及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合肥新材料 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2 年8 月18 日,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合肥新材料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的《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担保债权为2022 年8 月18 日-2030 年8 月17 日期间发生债权,担保债权 最高金额8 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协议总额为 11.19 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 额为53,758.23 万元(其中对合肥新能源实际担保余额25,435.86 万元;对合肥 新材料实际担保余额28,322.37 万元),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58,141.77 万元。 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94%、 19.90%,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2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