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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Solartron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Sep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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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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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6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 年9 月14 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年产9,000 万平方米BOPET 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年产5,040 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及“年产1,000 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8 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64.22万股,发行价格13.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968,504,56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56,718,202.8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30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10月30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720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专户存储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19 年11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长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承诺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
年产9,000 万平方米BOPET 高端反射
型功能膜项目
28,722 28,722
年产5,040 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
9,174 9,174
研发中心项目 8,892 8,892
年产3,000 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
型膜项目
4,187 4,187
年产1,000 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 1,962 1,962
合计 52,937 52,937

2、超募投资项目

2019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9,800.00万元人民币归还银行贷款(详见公司2019-003号公告)。 2020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 加工薄膜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含利息)22,994.16万元

投资建设“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详见公司2020-004 号公告)。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
归还银行贷款 9,800 9,800
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
薄膜项目
50,061 22,994.16
合计 59,861 32,794.16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9,000 万平方米BOPET 高端反射型功能 膜项目”、“年产5,040 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年产1,000 万片高端光学 膜片项目”,上述三个项目均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2021 年9 月12 日,“年产9,000 万平方米BOPET 高端反射型功能膜 项目”、“年产5,040 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年产1,000 万片高端光学 膜片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对应投资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金
备注
年产9,000 万平方
米BOPET 高端反射
型功能膜项目
中国银行宁波市
科技支行营业部
350677129447 19,601
年产5,040 万平方
米深加工功能膜项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宁波
慈城支行
33150198533600000323 5,753
年产1,000 万片高
端光学膜片项目
宁波银行百丈支
53020122000448981 1,549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1 年9 月12 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B)
利息收入
扣除手续
费后净额
(C)
已签订合
同待支付
金额(D)
募集资金预
计剩余金额
(A-B+C-
D)
项目进
展情况
10,413
1,292
2,854
16,747 已结项
3,742
321
720
5,033 已结项
446
33
39
1,510 已结项
14,601
1,646
3,613
23,290
单位:万元
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B)
利息收入
扣除手续
费后净额
(C)
已签订合
同待支付
金额(D)
募集资金预
计剩余金额
(A-B+C-
D)
项目进
展情况
10,413
1,292
2,854
16,747 已结项
3,742
321
720
5,033 已结项
446
33
39
1,510 已结项
14,601
1,646
3,613
23,290
单位:万元
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B)
利息收入
扣除手续
费后净额
(C)
已签订合
同待支付
金额(D)
募集资金预
计剩余金额
(A-B+C-
D)
项目进
展情况
10,413
1,292
2,854
16,747 已结项
3,742
321
720
5,033 已结项
446
33
39
1,510 已结项
14,601
1,646
3,613
23,290
单位:万元
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B)
利息收入
扣除手续
费后净额
(C)
已签订合
同待支付
金额(D)
募集资金预
计剩余金额
(A-B+C-
D)
项目进
展情况
10,413
1,292
2,854
16,747 已结项
3,742
321
720
5,033 已结项
446
33
39
1,510 已结项
14,601
1,646
3,613
23,290
单位:万元
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B)
利息收入
扣除手续
费后净额
(C)
已签订合
同待支付
金额(D)
募集资金预
计剩余金额
(A-B+C-
D)
项目进
展情况
10,413
1,292
2,854
16,747 已结项
3,742
321
720
5,033 已结项
446
33
39
1,510 已结项
14,601
1,646
3,613
23,290
项目名称 募集资
金拟投
资总额
(A)
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B)
利息收入
扣除手续
费后净额
(C)
已签订合
同待支付
金额(D)
募集资金预
计剩余金额
(A-B+C-
D)
项目进
展情况
年产9,000 万
平方米BOPET
高端反射型功
能膜项目
28,722 10,413 1,292 2,854 16,747 已结项
年产5,040 万
平方米深加工
功能膜项目
9,174 3,742 321 720 5,033 已结项
年产1,000 万
片高端光学膜
片项目
1,962 446 33 39 1,510 已结项
合计 39,858 14,601 1,646 3,613 23,290

注:募集资金预计剩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后 续将继续通过原有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支付。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募投项目“年产9,000 万平方米BOPET 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 “年产5,040 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及“年产1,000 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 目”原有规划采用进口设备,考虑公司已具备生产线设备的设计能力,后在实际 建设时,公司采用国产设备自主设计建设,所需的其他专用设备,由公司提出设 备技术规范和品质要求,委托专业的设备制造商为公司定制化生产制造,从而大 大降低了设备的成本。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9,000 万平方米BOPET 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计划设 备购置及安装费为19,207 万元,实际建设投入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为12,007 万 元;“年产5,040 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计划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为5,200 万元,实际建设投入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为3,406 万元;“年产1,000 万片高端光 学膜片项目”计划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为1,050 万元,实际建设投入设备购置及安

装费为485 万元。

(二)公司募投项目“年产9,000 万平方米BOPET 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 原有规划建设期为36 个月,实际建设期缩短至24 个月,相应降低了投入成本。

(三)公司募投项目“年产9,000 万平方米BOPET 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 计划使用铺底流动资金5,522 万元;“年产5,040 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 计划使用铺底流动资金2,279 万元;“年产1,000 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计划 使用铺底流动资金496 万元。实际建设过程中“年产9,000 万平方米BOPET 高端 反射型功能膜项目”、“年产5,040 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及“年产1,000 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三个项目因设备组装和调试均较为顺利,试运行时间较 短,投产后现金流状况较好,因此未使用铺底流动资金。

(四)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 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项目质量及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合 理配置资源,严格控制了各项支出。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年产9,000 万平方米BOPET 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年产 5,040 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及“年产1,000 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已 基本建设完成,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 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3,290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增资全资子公司合肥长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材料”),用于

“年产8 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的投资支出。合肥新材料将新设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相关银行签订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年产9,000 万平方米BOPET 高端反射 型功能膜项目”、“年产5,040 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及“年产1,000 万 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款项,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通 过原有募集资金银行专户进行支付。

“年产8 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122,448 万元

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合肥长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土地、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和 生产设备采购及安装等。

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工期总计32 个月。

实施主体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合肥长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合肥市新站区物流支路新站工业园区E区15栋1004室
法定代表人 黄耀斌
成立时间 2021年9月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股权结构 公司持股100%

“年产8 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年产8 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8 万吨光学级聚酯基 膜项目”的公告》。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8 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 项目”,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将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本次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 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审议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用于新建项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募 投项目结项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 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长阳科技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用于新建项目是长阳科技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事项已经长阳科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 具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长阳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 新建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