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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Solartron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Sep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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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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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华安证券”)作为宁波 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阳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长阳科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用于新建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64.22万股,发行价格13.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968,504,56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56,718,202.8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30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10月30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720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专户存储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19 年11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长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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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诺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 年产9,000万平方米BOPET高端反射型 功能膜项目 |
28,722 | 28,722 |
| 年产5,040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 目 |
9,174 | 9,174 |
| 研发中心项目 | 8,892 | 8,892 |
| 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 型膜项目 |
4,187 | 4,187 |
| 年产1,000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 | 1,962 | 1,962 |
| 合计 | 52,937 | 52,937 |
2、超募投资项目
2019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9,800.00万元人民币归还银行贷款(详见公司2019-003号公告)。 2020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 加工薄膜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含利息)22,994.16万 元投资建设“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详见公司 2020-004号公告)。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 归还银行贷款 | 9,800 | 9,800 |
| 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 薄膜项目 |
50,061 | 22,994.16 |
| 合计 | 59,861 | 32,794.16 |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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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9,000万平方米BOPET高端反射型功能膜 项目”、“年产5,040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年产1,000万片高端光学 膜片项目”,上述三个项目均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2021年9月12日,“年产9,000万平方米BOPET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 “年产5,040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年产1,000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 的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对应投资项目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金 额 |
备注 |
|---|---|---|---|---|
| 年产9,000万平方 米BOPET高端反射 型功能膜项目 |
中国银行宁波市科 技支行营业部 |
350677129447 | 19,601 | - |
| 年产5,040万平方 米深加工功能膜项 目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慈城 支行 |
33150198533600000323 | 5,753 | - |
| 年产1,000万片高 端光学膜片项目 |
宁波银行百丈支行 | 53020122000448981 | 1,549 | - |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1年9月12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 金拟投 资总额 (A) |
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金额(B) |
利息收入 扣除手续 费后净额 (C) |
已签订合 同待支付 金额(D) |
募集资金预 计剩余金额 (A-B+C-D) |
项目进展 情况 |
|---|---|---|---|---|---|---|
| 年产9,000万平 方米BOPET高端 反射型功能膜 项目 |
28,722 | 10,413 | 1,292 | 2,854 | 16,747 | 已结项 |
| 年产5,040万平 方米深加工功 能膜项目 |
9,174 | 3,742 | 321 | 720 | 5,033 | 已结项 |
| 年产1,000万片 高端光学膜片 项目 |
1,962 | 446 | 33 | 39 | 1,510 | 已结项 |
| 合计 | 39,858 | 14,6 01 |
1,64 6 |
3,613 | 23,29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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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预计剩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后 续将继续通过原有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支付。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募投项目“年产9,000万平方米BOPET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 “年产5,040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及“年产1,000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 原有规划采用进口设备,考虑公司已具备生产线设备的设计能力,后在实际建设 时,公司采用国产设备自主设计建设,所需的其他专用设备,由公司提出设备技 术规范和品质要求,委托专业的设备制造商为公司定制化生产制造,从而大大降 低了设备的成本。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9,000万平方米BOPET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计划设备 购置及安装费为19,207万元,实际建设投入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为12,007万元;“年 产5,040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计划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为5,200万元,实际 建设投入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为3,406万元;“年产1,000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 计划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为1,050万元,实际建设投入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为485万 元。
(二)公司募投项目“年产9,000万平方米BOPET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原 有规划建设期为36个月,实际建设期缩短至24个月,相应降低了投入成本。
(三)公司募投项目“年产9,000万平方米BOPET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计 划使用铺底流动资金5,522万元;“年产5,040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计划 使用铺底流动资金2,279万元;“年产1,000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计划使用铺 底流动资金496万元。实际建设过程中“年产9,000万平方米BOPET高端反射型功 能膜项目”、“年产5,040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及“年产1,000万片高端 光学膜片项目”三个项目因设备组装和调试均较为顺利,试运行时间较短,投产 后现金流状况较好,因此未使用铺底流动资金。
(四)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 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项目质量及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合 理配置资源,严格控制了各项支出。
第4页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年产9,000万平方米BOPET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年产5,040 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及“年产1,000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已基本建 设完成,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 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3,29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增资全 资子公司合肥长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材料”),用于“年 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的投资支出。合肥新材料将新设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相关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年产9,000万平方米BOPET高端反射型功能 膜项目”、“年产5,040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及“年产1,000万片高端光 学膜片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款项,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通过原有募 集资金银行专户进行支付。
“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122,448万元
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合肥长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土地、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和 生产设备采购及安装等。
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工期总计32个月。
实施主体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合肥长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 | 合肥市新站区物流支路新站工业园区E区15栋1004室 |
| 法定代表人 | 黄耀斌 |
| 成立时间 | 2021年9月 |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 股权结构 | 公司持股100% |
“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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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的公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9月14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年产9,000万平方米BOPET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年产5,040 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及“年产1,000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亦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长阳科技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用于新建项目是长阳科技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事项已经长阳科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 具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长阳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 新建项目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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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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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继兵 冯春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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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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