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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Shanshan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Nov 1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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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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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07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杉杉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福建杉杉”)、宁波尤 利卡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尤利卡”)、武义杉润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 “武义杉润”)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 35,634.65 万元(币种为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本次担保前,公司已实际 为福建杉杉、尤利卡和武义杉润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43,906.9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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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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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如下担保:
1、福建杉杉与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芯鑫租赁”)签署《售 后回租赁合同》等相关协议,双方同意以福建杉杉的自有设备为租赁物,以售后 回租方式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36 个月。公司就上述业务为福建杉杉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芯鑫租赁签署《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15,106.88 万元。
2、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下称“工行宁波分行”) 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尤利卡与工行宁波分行在2021 年11 月1 日至 2024 年11 月1 日期间(含当日)签订的综合授信业务相关协议而产生的债务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最高余额不超过1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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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尤利卡全资子公司武义杉润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远东 租赁”)签署《售后回租赁合同》,双方同意以武义杉润所拥有的分布式光伏发 电项目电站设备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60 个月。 就上述业务,尤利卡以其所持武义杉润100%股权为质押物提供质押担保,并与远 东租赁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同时,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保证合 同》。本次担保金额为5,527.77 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 年度提供担保全年额度的议案》,以及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同意为公 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的相关授权额度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福建杉杉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上海杉杉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成立日期:2016 年4 月20 日,注册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大甲镇大甲村(大甲工业集中区第十期1 号 宗地),法定代表人:丁晓阳,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其他碳素材料 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生产、加工及销售;实业投资; 仓储(除危险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尤利卡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 其90.035%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日期:2005 年8 月10 日,注册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望春工业园区杉杉路181-197 号,法定代表人:王明来,经 营范围:太阳能、风能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及转让;太阳能、风能发电设备 及配件、半导体材料的制造、加工及销售;电力工程、建筑工程、送变电工程、 新能源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 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不含进口商品分销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武义杉润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为尤利卡下属全 资子公司,成立日期:2018 年3 月30 日,注册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百花 山工业园区(康超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楼3 楼306 室),法定代表人:王明来,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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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维护;太阳能光伏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被担保人 | 会计期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银行贷款总额 | 流动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 福建杉杉 | 2020 年 | 31,423.34 | 10,493.04 | 800.00 | 8,316.81 | 20,930.31 | 40,212.62 | 1,393.08 |
| 2021 年1-9 月 | 52,876.77 | 27,858.77 | 2,800.00 | 25,717.84 | 25,018.00 | 44,802.51 | 4,087.69 | |
| 尤利卡 | 2020 年 | 113,933.09 | 86,375.84 | 26,330.87 | 85,512.22 | 27,557.25 | 68,676.19 | 157.58 |
| 2021 年1-9 月 | 138,221.65 | 112,283.96 | 28,817.36 | 111,443.72 | 25,937.70 | 69,541.86 | -1,619.55 | |
| 武义杉润 | 2020 年 | 8,889.82 | 8,199.48 | 0.00 | 7,734.10 | 690.35 | 427.72 | -195.23 |
| 2021 年1-9 月 | 8,557.97 | 7,901.84 | 0.00 | 7,901.84 | 656.13 | 353.86 | -34.22 |
说明:尾数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2020 年数据经审计,2021 年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福建杉杉提供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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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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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证金额:15,106.88 万元。
3、担保范围:包括(1)全部租金、服务费、违约金、租赁物留购价款、增 值税等税款、债权人遭受的损失及其他应付款;(2)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而发 生的所有费用;(3)因主合同被部分或全部确认为无效、被撤销、被解除的, 主合同债务人应返还财产、支付资金占用费及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4)生 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5)主合同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支付的 所有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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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为尤利卡提供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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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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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担保金额:最高余额不超过1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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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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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 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关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 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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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担保期间:(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赁合同,则本合同项下 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或提前到期日之 次日起三年;(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开立担保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 合同,则保证期间分别为自银行对外承付、履行担保义务、以及支付信用证项下 款项之次日起三年;(3)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 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三)为武义杉润提供的担保
1、尤利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1)担保方式:质押担保。
(2)质押标的及担保金额:武义杉润100%股权,担保债权金额为5,527.77 万元。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武义杉润应付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主合同被司法机关认定的法律关系项下 武义杉润应向远东租赁承担的任何支付义务或责任;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的费用 和因武义杉润违约给远东租赁造成的损失。
(4)担保期间:自合同签署之日始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起满三年的期间。
2、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武义杉润在主合同项下应向远东租赁支付的租金、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远东租赁为实现权利 的费用。
(3)担保期间:自合同签署之日始至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满三年的期间。
四、反担保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就杉杉股份在该等担保合同项下的担 保责任提供保证反担保,反担保的保证范围为杉杉股份因履行该等担保合同项下 的担保责任而代偿的款项;相应的担保金额以杉杉股份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被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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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权益比例为依据;反担保的保证期限与杉杉股份在该等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期 限保持一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在担保风险可控范围内,综合考虑相关子公司 的实际经营情况、筹融资需要,有利于相关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提高 其经济效益。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提供本次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系根据相关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筹融资需 要,有利于相关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提高其经济效益。本次担保议案 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我们一致 同意提供本次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 年10 月31 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1,033,007.88 万元(含合并范围内互相担保),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提 供的对外担保额为631,810.99 万元(其中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11,200.00 万元,实际担保额为52,525.11 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3.25%和50.92%,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1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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