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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Shanshan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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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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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2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5]3116 号)核准,本公司向杉杉控股有限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150,524,246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2.89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445,499,990.9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7,38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428,119,990.94 元。2016 年 2 月 18 日,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 已全部到位,业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6] 第 1031 号验资报告。
截止到2020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 项目 | 金额(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 | 3,445,499,990.94 |
| 减:发行费用 | 17,380,000.00 |
| 募集资金净额 | 3,428,119,990.94 |
| 加:累计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 | 42,722,246.11 |
|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项目金额 | 3,085,406,319.78 |
|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 385,435,917.27 |
| 2020 年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 与上海农商银行上海张江科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浙 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 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 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 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止到2020 年12 月31 日全部项目均已结项及终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 公司已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上海农商银行上海张江科技支行、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 《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到2020 年12 月31 日,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实施主体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元)注1 |
截止日余额 (元) |
存储方式 |
|---|---|---|---|---|---|
| 宁波杉杉股份有 限公司 |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19601012010090010934 | 471,119,990.94 | 0 | 注销 |
| 宁波杉杉股份有 限公司 |
上海农商银行上海张江 科技支行 |
50131000496427727 | 1,000,000,000.00 | 0 | 注销 |
| 宁波杉杉股份有 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
33150198367900000342 | 1,957,000,000.00 | 0 | 注销 |
| 上海展枭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19601012010090011288 | 0 | 注销 |
2
| 实施主体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元)注1 |
截止日余额 (元) |
存储方式 |
|---|---|---|---|---|---|
| 宁波杉杉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农商银行上海张江 科技支行 |
50131000553884509 | 0 | 注销 | |
| 上海杉杉科技有 限公司 |
上海农商银行上海张江 科技支行 |
50131000553886346 | 0 | 注销 | |
| 福建杉杉科技有 限公司 |
上海农商银行上海张江 科技支行 |
50131000553831227 | 0 | 注销 | |
| 郴州杉杉新材料 有限公司 |
上海农商银行上海张江 科技支行 |
50131000566386871 | 0 | 注销 | |
| 内蒙古杉杉科技 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
33150198367900002285 | 0 | 注销 | |
| 内蒙古杉杉新材 料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
33150198367900002286 | 0 | 注销 | |
| 宁波杉杉电动汽 车技术发展有限 公司 |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19601012010090013813 | 0 | 注销 | |
| 宁波杉杉汽车有 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
33150198367900000823 | 0 | 注销 | |
| 内蒙古青杉汽车 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
33150198367900000945 | 0 | 注销 | |
| 宁波杉杉八达动 力总成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
33150198367900000943 | 0 | 注销 | |
| 宁波利维能储能 系统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
33150198367900000821 | 0 | 注销 | |
| 宁波杉杉运通新 能源系统有限公 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
33150198367900000822 | 0 | 注销 | |
| 合计 | 3,428,119,990.94 | 0 |
注 1:上表初始存放金额中已扣除发行费用 17,380,000.00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9,093.52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变更
本公司本年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
(三)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
本公司本年不存在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 年2 月1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后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19 年11 月14 日、2020 年1 月20 日和2020 年2 月11 日, 分批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7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 将前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19 年11 月1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后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本次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0 年3 月10 日、3 月19 日、4 月21 日、7 月9 日、8 月 14 日、9 月10 日和9 月22 日,分批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 亿元闲置募集资 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前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20 年2 月1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后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本次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0 年9 月22 日、10 月12 日、11 月9 日和11 月18 日,分批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并将前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4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全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
(五)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六)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单位:万元人民币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调整 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 |
节余资金 | 节余资金形成原因 |
| 年产35,000吨锂离子动力 电池材料项目 |
77,950.00 | 60,147.77 | 17,802.23 |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 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 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遵循 谨慎、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加强对项目建 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 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节约项目 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资金节约。 |
| 新能源汽车研发、示范及推 广 |
12,477.20 | 12,332.61 | 144.59 | |
| 动力总成研发及产业化 | 19,712.89 | 20,253.92 | -541.03 | |
| LIC应用研发及产业化 | 22,600.00 | 5,734.27 | 16,865.73 | 在LIC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受外部市场环境 变化及相关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项目推进不 及预期,基于投资风险控制及公司战略发展考 虑,公司提前终止该项目。 |
| 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 极材料一期 |
167,509.91 | 167,510.06 | -0.15 | |
| 补充流动资金 | 42,562.00 | 42,562.00 | 0.00 | |
| 小计 | 342,812.00 | 308,540.63 | 34,271.37 | |
| 累计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 净额 |
4,272.23 | |||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合计 | 38,543.60 |
(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6 年 5 月 5 日,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部 分变更相关事项的议案》。为有效地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并充分考虑公司
5
相关业务的实际运营情况,便于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和管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 的实施主体由杉杉股份增加为杉杉股份及其相关产业子公司,实施地点也根据公司相关 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作了相应增加。募集资金投向和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不变。
(二)2018 年4 月4 日,公司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变更调减原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关键技 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投资计划,将其中167,509.91 万元的募集资金改投资于公司 “年产10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期项目”。该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内蒙古杉杉科技 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项目实施地为内蒙古包头市。
募投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无此事项。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
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 录——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全文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789 号)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
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为:本次非公开发行
6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全文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杉杉股 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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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度)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募集资金总额 注1 | 募集资金总额 注1 | 342,812.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9,093.52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67,509.91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8,540.63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8.86%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 |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注2 |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 年产35,000 吨锂离子动力 电池材料项目 |
实施主体增加为杉杉股份、宁波杉杉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
77,950.00 | 77,950.00 | 未做分期 承诺 |
9,817.46 | 60,147.77 | — | — | 已投产 | 9,782.90 | 是 | 否 |
| 新能源汽车研 发、示范及推 广 |
实施主体增加为杉杉股份、内蒙古青杉 汽车有限公司、宁波杉杉汽车有限公司 及其全资子公司 |
84,250.00 | 12,477.20 | 未做分期 承诺 |
— | 12,332.61 | — | — | 已变更终止 | -2,766.76 | 否 | 是 |
| 动力总成研发 及产业化 |
实施主体增加为杉杉股份、宁波杉杉 八达动力总成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 司、宁波杉杉运通新能源系统有限公 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宁波利维能储能 系统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
111,450.00 | 19,712.89 | 未做分期 承诺 |
— | 20,253.92 | — | — | 已变更终止 | -4,281.98 | 否 | 是 |
| LIC 应用研发 及产业化 |
实施主体增加为杉杉股份、上海展枭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
26,600.00 | 22,600.00 | 未做分期 承诺 |
2.00 | 5,734.27 | — | — | 已投产 | -1,204.64 | 否 | 是 |
| 年产10 万吨 锂离子电池负 极材料一期 |
变更后的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内蒙古 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
167,509.91 | 未做分期 承诺 |
49,274.06 | 167,510.06 | — | — | 已投产 | 3,223.88 | 是 | 否 | |
| 补充流动资金 | 42,562.00 | 42,562.00 | 注1 | — | 42,562.00 | — | — | — | — | —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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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342,812.00 | 342,812.00 | — | 59,093.52 | 308,540.63 | — | — | — | 4,753.40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受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及相关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项目推进不及预期。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受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及相关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项目预计效益难以实 现。同时考虑公司新能源产业布局的战略调整,聚焦现有锂电池材料业务的发展,做强做大锂电池材料业务,为满足公司锂电池负极材料业 务的发展需要,降低生产成本,提升规模效应和盈利能力,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将主要投资于公司“年产10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期 项目”,该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正文“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本年无此情况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结余资金38,543.59 万元,详见本报告正文“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 1 :“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原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 344,5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
342,812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42,562 万元,用于项目投资金额为 300,250 万元。本报告部分合计数与各相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 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
注 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具体情况如下: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具体情况如下: | |||
|---|---|---|---|
| 募集资金投向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各项支出占各项目投入比重 | |
| 1、年产3.5 万吨锂离子动力电池材料项目 | |||
| 其中: | 基建项目 注3 | 6,873.39 | 11.43% |
| 设备支出 | 40,150.56 | 66.75% | |
| 研发项目 | 3,228.07 | 5.37% | |
| 补充流动资金 | 9,895.75 | 16.45% | |
| 小计 | 60,147.77 | 100.00% | |
| 2、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其中:2.1 新能源汽车研发、示范及推广 |
9
| 募集资金投向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各项支出占各项目投入比重 | |
|---|---|---|---|
| 基建项目 注4 | 2,740.48 | 22.22% | |
| 设备支出 注4 | 874.63 | 7.09% | |
| 资本金投入 | 8,250.00 | 66.9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467.50 | 3.79% | |
| 小计 | 12,332.61 | 100.00% | |
| 2.2 动力总成研发及产业化 | |||
| 基建项目 注4 | 6,002.26 | 29.64% | |
| 设备支出 注4 | 9,183.54 | 45.34% | |
| 补充流动资金 | 5,068.12 | 25.02% | |
| 小计 | 20,253.92 | 100.00% | |
| 2.3LIC 应用研发及产业化 | |||
| 设备支出 | 1,611.87 | 28.11% | |
| 补充流动资金 | 4,122.40 | 71.89% | |
| 小计 | 5,734.27 | 100.00% | |
| 3、年产10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期 | 基建项目 | 64,756.23 | 38.66% |
| 设备支出 | 60,227.87 | 35.95% | |
| 补充流动资金 | 42,525.96 | 25.39% | |
| 小计 | 167,510.06 | 100.00% | |
| 4、补充流动资金 | 42,562.00 | ||
| 合计 | 308,540.63 |
注 3 :由于环评的问题,负极 3.5 万吨项目在云林中路能源基地新建的厂房未被批准用于安装负极材料生产设备,因此原计划在宁波地区实施的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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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材料新增产能项目实际改为在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有厂区内新建车间进行。因原募投计划中土建部分不在子公司实施,因此宁波新 材料以自有资金另行筹建车间。而云林中路能源基地按原计划已经建成的属于负极项目的厂房价值中募投支出金额为 6,873.39 万元,目前用作负 极材料仓库。
注 4 :原募投计划中实施的新能源汽车项目和动力总成项目现在终止,主要实施地云林中路新能源基地已建成的建筑物已改由下属其他公司使用, 而投资的设备已在处置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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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单位:万元人民币 | |
|---|---|---|---|---|---|---|---|---|---|---|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
截至期 末计划 累计投 资金额 (1) |
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 入金额(2) |
投资进 度(%) (3)=(2) /(1)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
变更后的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 年产10 万吨 锂离子电池负 极材料一期 |
新能源汽车研发、示范 及推广 |
71,772.80 | 未作分 期承诺 |
49,274.06 | 167,510.06 | — | 已投产 | 3,223.88 | 是 |
否 |
| 动力总成研发及产业化 | 91,737.11 | |||||||||
| LIC 应用研发及产业化 | 4,000.00 | |||||||||
| 合计 | — | 167,509.91 | — | 49,274.06 | 167,510.06 |
— |
— | 3,223.88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 项目) |
“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项目推进不及预期,可行性发生变化,为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益,经2018 年3 月1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议案,并于2018 年4 月4 日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原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下的新能源汽 车项目、动力总成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及LIC 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至“年产10 万吨锂离子电池 负极材料一期项目”。相关内容均已公告。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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