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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Shanshan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an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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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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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06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杉杉股份”)拟通过对持股 公司增资的方式取得持股公司 70%股权(持股公司是 LG 化学在中国境内新设的 一家公司),并通过持股公司间接购买 LG 化学旗下在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和韩 国的 LCD 偏光片业务及相关资产 70%的权益(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或“本次交易”)。
公司已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等议案;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和 2020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了《杉杉股份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实施进展 情况的公告》。上述会议及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上市公司重组方案在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 60 天内未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于期满后次一交易 日披露重组实施情况公告,并在实施完毕前每 30 日披露一次进展情况。根据规 定,现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收到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出具的《经 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0〕524 号),国家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公司收购 LG 化学旗下 LCD 偏光片业务及相关资产案不予 禁止,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二、本次交易的持股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已完成设立及股权变更,分别为杉 金光电(苏州)有限公司、杉金光电(南京)有限公司、杉金光电(广州)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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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杉金光电技术(张家港)有限公司,前述公司将用以持有和经营完成购买 后的原 LG 化学旗下 LCD 偏光片业务及相关资产。
三、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授信额度并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2021 年 1 月 19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宁波分行、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联合牵 头的银团就本次并购贷款完成了相关协议签署,现就协议主要条款内容披露如下:
1、贷款人及对应额度:招商银行宁波分行、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联合牵头 的银团,总额为人民币 30 亿元。
2、贷款期限:60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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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贷款利率:本笔并购贷款采用浮动利率,自首次提款日起至并购贷款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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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每 12 个月调整一次。
每笔贷款资金的利率为利率确定日(为首次提款日以及自该提款日起每满 12 个月之日)当日的贷款基础利率(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每月 20 号计 算并且公布的,以年率表示的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础利率(LPR))加 35BP。
据此,本笔并购贷款前 12 个月的利率确定为 4.2%,之后每 12 个月根据一 年期 LPR 加 35BP 确定贷款利率。
四、本次交易《框架协议》附属协议的商定工作尚在进行中。
为保证公平的信息披露,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 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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