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Ningbo Runhe High-Tech Material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n 9, 2021
55704_rns_2021-06-09_b4f876d4-0d63-4fb2-b79d-e5ac32819335.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 “ ” “ ” 规定,作为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润禾材料 、公司 ) 的独立董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查验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1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自有效期届 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注册批复规定的 12 个月有效期截止日,主要是为了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顺利进 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 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注册批 复规定的 12 个月有效期截止日,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晓勇(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郑曙光(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段嘉刚(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2021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