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Ningbo Runhe High-Tech Material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r 25, 2021

55704_rns_2021-03-25_fb52959f-4023-47e2-99fd-885ecdb212b9.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727 证券简称:润禾材料 公告编号:2021-013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于 2021 年3 月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浙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合作银行”、“协议银行”)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的资产池业务, 上述额度在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银行最终审批期限 为准。该事项尚需提交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 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是协议银行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 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不限于企业 合法持有的、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 金融资产。

资产池项下的票据池业务,可对承兑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向企业 客户及子公司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 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合作银行

公司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业务期限

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银行最终审批期限为准。

4、实施额度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的资产池业务,上述额度在业 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业务期限内,授权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二、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 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 动性有一定影响。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 因此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 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 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 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因此此 次资产池业务的担保风险可控。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开展的资产池业务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开展上述业务可以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流动性和效益性,应收票据和待 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具 备必要性和可行性。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的资产池 业务,上述额度在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银行最终审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批期限为准,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上述业务可以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 效率和收益,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的资产池业务,开展期限以银行最终审批期限为准,上述额度在业务期限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3 月26 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