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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Runhe High-Tech Material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Dec 1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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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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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宁 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 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购买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 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 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理财品种或 以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该事项是在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公司可以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 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意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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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杨晓勇:___
周亚娜:___
郑曙光:___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12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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